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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播避疫良方 哈爾濱七旬唐竹茵被枉判九年四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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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二零二零年四月八日,哈爾濱市法輪功學員唐竹茵被大慶市國保和讓胡路區龍南分局警察跨地區綁架。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唐竹茵被大慶市讓胡路區法院枉判九年四個月,勒索罰金五萬元。唐竹茵現已上訴。


唐竹茵女士

唐竹茵今年70歲,是哈爾濱鎢鉑材料廠退休職工。一九九五年,她開始修煉法輪功,按真、善、忍標準做好人,原來的一身病──心臟病、胃病、關節炎、偏頭疼病都好了,從此變得性格開朗,人也變得年輕。她的母親和同事們都看到她學法輪功以後的巨大變化,母親也開始修煉了法輪功;單位廠長在一次幹部會議上說,全廠職工都像唐竹茵學法輪功那樣,咱廠就好了。

二零二零年年初,哈爾濱疫情嚴重,街道、小區少有見人,人們被困家中驚恐、慌亂。四月七、八日,哈爾濱市香坊區七名法輪功學員──唐竹茵、李力壯、霍曉輝、李豔清、丁燕、焦其華、趙麗華,在車上打電話,告訴世人大疫來臨莫驚慌,大家不妨試一試這個良方:誠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許多人都表示感謝。

二零二零年四月八日,唐竹茵被大慶市國保和讓胡路區龍南分局警察跨地區綁架;同一天,李力壯、霍曉輝、丁燕、趙麗華、焦其華、李豔清也被大慶警察跨地區綁架。大慶警察藉口是撥打「反宣」電話為名,對他們非法逮捕、起訴。

唐竹茵等法輪功學員遭到大慶市讓胡路區法院四次非法開庭。前三次,均因公安辦案機關羅織的「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以及公訴人封光及法官薛強履職缺失法律依據,行為存在嚴重違法,遭到律師、家屬的投訴,審理中止。

唐竹茵在身體極度虛弱,住院做手術期間,法官薛強不顧家屬反對,將坐著輪椅、帶著尿袋,不能說話的唐竹茵強行拖進法庭。

多名家屬聯名向大慶市、區兩級人大、政法委、紀檢監察委、檢察院等部門控告公訴人封光及法官薛強瀆職枉法行為,並要求更換公訴人和法官。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上午十時,讓胡路區法院再次非法審理唐竹茵等法輪功學員,採取了現場審理,整個庭審草草走過場。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唐竹茵被大慶市讓胡路區法院枉判九年四個月,勒索罰金五萬元;李力壯被枉判十年八個月,勒索罰金八萬元;趙麗華被枉判七年五個月,勒索罰金四萬元;霍曉輝被枉判七年三個月,勒索罰金四萬元;丁燕被枉判四年二個月,勒索罰金三萬元;焦其華被枉判四年,勒索罰金三萬元;李豔清被枉判一年十個月,勒索罰金二萬元。

七旬的唐竹茵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了解她的人都知道,她是一個地地道道的善良人,努力實踐大法真、善、忍,周圍的人無不被她的善行所感動。就是這樣一個對人對己都有百利而無一害的好人,卻在二十多年裏遭受了數不清的殘酷迫害。以下是唐竹茵曾被中共邪黨迫害的部份事實。

一、進京和平請願,四次被非法關押

一九九九年九月,唐竹茵進京和平請願,到北京就被便衣警察綁架,花三千元錢新買的手機被搶走,並被非法關押到北京朝陽區看守所。一進看守所號間,唐竹茵就被一幫犯人扒光衣服,一盆冷水從頭澆到腳,衣褲又被那幫犯人搜索一遍。第二天,她被劫往哈爾濱駐京辦事處,後被劫回哈爾濱市第二看守所關押迫害了十五天。

中共酷刑示意圖:澆涼水
中共酷刑示意圖:澆涼水

二零零零年一月初,唐竹茵又進京和平請願,在天安門廣場被綁架,直接被綁架到哈爾濱駐京辦事處,後被哈爾濱動力區中山派出所兩個警察劫回,在哈爾濱市第二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一百天。

二零零零年九月、十月,唐竹茵兩次進京和平請願,分別被綁架到北京朝陽區看守所和市郊區看守所,當天半夜被放回。

二、第一次被非法勞教兩年,在萬家勞教所遭受迫害

二零零一年四月八日,唐竹茵被哈爾濱市公安局南崗分局綁架,被非法勞教兩年,在哈爾濱萬家勞教所遭受迫害。

唐竹茵講述在萬家勞教所遭遇:

七月份大夏天,把我們十幾人關在一個小屋裏,不讓開窗,還讓一些「轉化」的人來包夾我們。二零零二年,萬家勞教所所長盧振山去馬三家勞教所,學如何迫害、「轉化」法輪功學員,回來就開始迫害。每個號間的法輪功學員都由一個男大隊長和三個男警察,從早上起床一直到晚上睡覺,都在男警察的看管下,不穿號衣和胸卡,就被男警察帶到小號迫害,做「轉化」。第二天,薛隊長和一個警察把我帶到小號裏,讓我雙手反背蹲著,他們兩人用大號電棍電我的頭和手,那時我全身長滿了疥瘡,加上關小號電擊,我非常痛苦。

酷刑演示:用電棍電擊
酷刑演示:用電棍電擊

三、第二次被非法勞教一年半,在萬家勞教所、前進勞教所遭受迫害

二零零六年八月,唐竹茵被哈爾濱市公安局南崗分局「610」綁架,價值四千多元錢筆記本電腦,以及身上兩百多元錢被搶走,後被非法勞教一年半,先後在哈爾濱萬家勞教所、前進勞教所遭受迫害。

二零零六年十月,唐竹茵被劫入萬家勞教所集訓隊的第二天,就遭到酷刑折磨。唐竹茵講述:

到集訓隊的第二天,警察於芳麗把我帶到一個專門迫害大法弟子的空屋子,把我的手反捆在一起,讓我站到凳子上,男隊長吳洪勛把繩子吊到鐵欄杆上,一直往上拽繩子,警察關傑把我的雙腿捆住,把凳子撤掉,我就被吊起來了。吳洪勛在上鋪床上用電棍電我的頭,於芳麗在下面電我的手、胳膊,關傑使勁搖捆綁我雙腿的繩子。不知過了多長時間才把我放下,後來我的左胳膊和手很長時間不好使。


酷刑示意圖:吊起來晃盪

在萬家勞教所七大隊,唐竹茵被奴役,每天超負荷幹活,都是一、兩點鐘才能睡覺,後來又被轉到哈爾濱前進勞教所迫害了半年。

大慶市讓胡路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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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編:163453院長:白景權 13199099298、13936708080
副院長:張書琦0459-5977552、13359596011
副院長:張新樂13359596629
書記員:陳13936855473
副院長:魏文斌,0459-5997575、13359596118
刑庭庭長:施洪斌 13359596012、0459-5509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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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審法官:薛強15776502201、13836990471
大慶市讓胡路區檢察院
地址:黑龍江省大慶市讓胡區玉門街139號
郵編:163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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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慶市龍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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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長:張寶東 13359838341、18945601900、0459-6286166(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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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副局長:孫毅 18945601161、0459-6393381(宅)
社區副局長:欒立江 18603678409、13394650799
紀檢書記:王紅軍 13394653399、18603678926、0459-5591658
辦案警察:黃凱晨 13359616605
辦案隊長:李楊 18345408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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