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然吃虧 樂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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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我和妻子修煉法輪大法後,謹遵師尊教誨,在利益面前坦然吃虧,卻樂在其中。在此,想和大家分享兩個小故事。

一、賣瓜的攤主轉怒為喜

一天早晨,我與妻子同修去早市買菜。在一個賣瓜的攤位前,買了一個瓜。我們付錢的時候,拿出一沓一元的真相幣,攤主看著我手裏的一元錢,樂呵呵的對我說:「你這麼多一元錢,換給我可以嗎?」我說:「好啊,你查查多少錢?」說著我順手把我手裏的一沓一元真相幣都給了攤主,他查完,告訴我是七十八元,給我八元,他換七十。我和妻子接過錢,也沒數,就走了。

到要買柿子付錢的時候,發現多了十元錢,我就對妻子說:「一定是賣瓜的多給的,我們回去還給他。」妻子說:「好啊。」

我們回到瓜攤前,我問攤主:「剛才我給你的是七十元嗎?」攤主一聽就火了,說:「你說啥?跟你換點錢,還要訛人咋的?」然後,說了許多難聽的話。我笑呵呵的看著他,心想現在的人啊,多可悲呀。

等他說完後,我心平氣和的對他說:「對不起,我沒說明白,讓你生這麼大的氣,消消氣,聽我說,是你多給我十元錢,我們是來給你還錢的。」他一聽,臉上露出了笑容,說:「謝謝!現在像你們這樣的人太少了。」

我告訴他:「不要謝我,謝大法師父吧,是師父教我按照真、善、忍做好人,遇事要為別人著想。我們是修煉法輪大法的。」妻子在旁邊也告訴人們法輪大法是佛法,對圍觀的人講著大法真相,有聽明白真相的人說:「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

想到這麼多的眾生明白了真相,我們的心裏生出一種無法言表的喜悅。

二、當場燒毀五十元假鈔

還有一次,我去菜市場買菜,攤主找給我七十五元錢。我又去買別的菜,我拿著他找給我的五十元錢走了兩、三個攤位,誰都不要這五十元錢。

我來到賣牛頭肉的一位大姐的攤位前,這位大姐我以前就認識,我把這五十元錢遞給她說:「你看看,這錢怎麼回事?給誰都不要。」她拿過錢,看了看,說這錢是假的,誰給你的?你找他換回來。我說:「不去找了,換了,他又去騙別人。」

這時,旁邊一個穿著時尚的大姐說:「你把五十元錢給我,我給你二十元。這錢在你手裏就瞎了,我五十還是五十。」我瞅瞅她笑著說:「不行,我不能換。」她以為我嫌少,就說那給你三十吧。我說,你就是五十換五十,我也不換,這假的到我手,我就不會讓它去坑別人了,誰得到假錢都挺上火,我不能讓它害別人。

她問我:「那你怎麼處理它?」我說:「燒掉!」這時,周圍有好多看熱鬧的,她有些不可思議的說:「我看著燒,你燒吧。」有個圍觀的人遞給我一個打火機,我從容的接過打火機,把錢點著。眾人看著著火的假錢,紛紛議論著:這人真虎(就是缺心眼、傻的意思),給錢不要,還燒了。

我說:「我是法輪大法修煉人,我師父教導我們按照真、善、忍做好人,不欺騙人,我不能為了自己的利益不受損失而去傷害別人,把自己的快樂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那樣就不符合大法的標準了。我師父教導我們做每件事情都要替別人著想,看看這件事對別人有沒有傷害,你們說是不是得聽我師父的?」他們有的說:「得聽你師父的,做個好人。」有的說:「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看著眾生對大法的認同,我欣慰的走了。

有人可能覺的我家不缺錢,不差那十元、五十元的。事實上,我家很困難,我們夫妻都沒正式工作,靠打工養家。我家兩個孩子,小的念初中,正是花錢的時候,大兒子要結婚,我家房子還有貸款,可以說生活很拮据,但是即便我們再貧窮,不屬我們的錢絕對不貪佔,坑害別人的事也絕對不會去做。

在當今這個物慾橫流、崇尚金錢的社會,每個實修的法輪功學員都能在自己所在層次捨棄別人捨不掉的東西,放棄私心,完全為了別人甘願吃虧、受苦,他們如這個社會的一股清流,在重建著人類已經喪失了的道德,這才是人類的真正希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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