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曾遭十年冤獄 河北秦皇島市郭洪山又被判四年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河北秦皇島市65歲的法輪功學員郭洪山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在家被警察劫持,非法關押到秦皇島市撫寧縣看守所,被構陷到昌黎縣法院,十一月二日被非法開庭,十二月十日被昌黎縣法院法官張秋生非法冤判四年。

郭洪山,秦皇島市耀華玻璃集團有限公司正式職工。妻子孫玉鳳,原在秦皇島電機廠工作,煉功前,患有頭痛、風濕性關節炎、內分泌失調、鉀低等多種疾病。夫妻倆因身體不好,長期吃藥,家中的錢幾乎都用在治病上。一九九六年五月,孫玉鳳煉法輪功後三個月,月經恢復正常,其它病症也消失得無影無蹤。一九九七年五月,郭洪山也開始修煉法輪功,身體得到了淨化,懂得了怎樣做一個好人,更好的人。一家三口的生活平靜而溫馨。

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後,郭洪山與孫玉鳳遭中共各級人員迫害。二零零一年五月十四日,郭洪山被秦皇島市公共交通分局誘騙到分局,被毆打得傷痕累累,後被非法判刑十年。期間,孫玉鳳兩次被劫持到精神病院迫害,長達一年多,被打毒針、灌藥、喝髒水,最終於二零一二年八月含冤離世。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八日上午十一時許,郭洪山和兩位法輪功學員、一位老年女法輪功學員在一法輪功學員家做真相台曆時,被警察綁架(可能是秦皇島市海港區和平大街派出所),其中一位年輕的張姓法輪功學員為躲避迫害,用晾衣繩從五樓順下去,因繩子斷了,而不幸身亡。

當時,因為郭洪山身體檢查不合格,被所外「監視居住」。他曾被迫流離失所一年多。回家後,警察多次上郭洪山家裏騷擾。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秦皇島市海港區公安局與秦皇島和平大街派出所所長李文濤等警察,在郭洪山家中騷擾、綁架了郭洪山。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郭洪山被轉入秦皇島第一看守所。海港區公安警察欲利用二零一五年十一月發生的迫害案例,繼續迫害郭洪山。

二零二一年八月中旬,郭洪山被構陷到海港區檢察院。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郭洪山的女兒接到昌黎法院電話,通知十一月二日開庭。

十一月二日上午,郭洪山在昌黎縣法院被非法開庭。參與人有法官張秋生,公訴人李紅宇和一人不知姓名,陪審員兩名,法警三人。因疫情,不讓家屬旁聽。原定十點開庭,但法院去看守所接人,十一點才到法院。十一點多開庭,一個多小時結束。

關於郭洪山遭受的迫害情況,請見明慧網文章《曾遭十年冤獄迫害 河北秦皇島市郭洪山又被抓捕》《做好人遭冤獄十年 郭洪山再面臨開庭 家屬維權》《秦皇島大法學員郭洪山遭非法判刑,妻子曾被逼瘋,孩子被迫棄學》等。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