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明慧網報告迫害資料顯示,申海青2005年4月調任葫蘆島市公安局副局長,期間與時任葫蘆島市公安局局長王立科(遭惡報,於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二日被最高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行賄罪逮捕)狼狽為奸,配合610(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非法組織),採用特務手段對流離失所的法輪功學員跟蹤、監控實施綁架;酷刑迫害致死年僅33歲的葫蘆島市法輪功學員范德震並將遺體強制火化;指揮命令葫蘆島市的公安系統綁架、抄家、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勾結檢察院,法院對10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重刑投監迫害。申海青2017年8月任盤錦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督察長,兼任盤錦市副市長期間,對老年法輪功學員葛玲仁綁架迫害,並對優秀青年張樹德被非法判重刑負有主要責任。
一、申海青任葫蘆島市公安局副局長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案例
案例1、2008年2.25葫蘆島市大綁架中,一人被迫害致死,十人被非法判刑
2008年2月25日早晨6點,在葫蘆島市610授意、公安局局長王立科指揮,副局長申海青等配合布控下、綏中縣公安局暴力綁架了:楊光武、馮柯蘭、楊兆芳、楊兆穎、沈文玲、裴志華、周迎春、楊將威、李小明、范德震、楊小雪、王元舉、張崇月,共13名法輪功學員。過程中警察行為野蠻並大肆搶劫法輪功學員家的財物。
被綁架的13名法輪功學員中周迎春、沈文玲在非法關押中遭嚴重酷刑迫害;年僅33歲的法輪功學員范德震被迫害致死遺體被強制火化;十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2至10年。
2008年2月25日早晨6點,楊光武、馮柯蘭、楊兆芳、楊兆穎、一家四口被綁架,楊一家人不配合邪惡,惡人就調來了消防車爬梯,上到3樓,砸碎玻璃,跳入室內,進行野蠻綁架,抄家,連楊家的存摺都被搶走。
2008年2月25日早,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周迎春,在葫蘆島看守所全身多處被打傷,腰椎被打骨折。沈文玲在葫蘆島看守所因被迫害得有生命危險,被送到公安醫院。
法輪功學員范德震於2008年2月25日被綁架,4月20日早上被迫害致死,遺體被強制火化。
年僅33歲的法輪功學員范德震,其孩子才出生9個月。2008年2月25日,范德震和妻子同時被綁架,范德震被非法關押在綏中看守所,2008年4月20日早上將近7時50分范德震被綏中縣看守所迫害致死,晚上7點多看守所才告知雙方家人。
范德震的遺體,兩隻胳膊,腹部以下膝蓋以上傷痕累累,尤其是腹部和臀部被打得最嚴重,面部扭曲,明顯是在被毒打折磨的劇痛中離世的。
2008年4月21日下午,在未經家屬同意的情況下,葫蘆島市綏中縣公安局局長下令強行火化范德震的遺體。家屬被拉到火葬場,有超過六七十名便衣等候在那裏。家屬被要求都到休息廳等候。火化時並稱已「戒嚴」,不許其家人離開火葬場的休息廳。就這樣,親屬們連范德震遺體最後一面也沒有見到。
案例2、葫蘆島市李豔群被非法判刑十年
葫蘆島市法輪功學員李豔群女士於二零零八年六月一日被當地惡警綁架,葫蘆島市連山區法院於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八日非法開庭陷害李豔群,之後對李豔群非法判刑十年。
二零零八年,中共邪黨假借奧運為名,瘋狂綁架迫害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八年六月一日,李豔群被連山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等惡警們綁架,搶劫,在李豔群被綁架時,惡警們將她打倒在地,用腳踩她頭部很長時間,如土匪一樣,對李豔群進行威逼恐嚇。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八日,葫蘆島市連山區法院不顧律師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非法開庭,誣判李豔群十年。
案例3、葫蘆島市八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
2009年12月8日晚,葫蘆島市「610」授意葫蘆島市公安局、連山公安分局、龍港公安分局、雙樹鄉派出所惡警,瘋狂綁架了八名法輪功學員。
2009年12月8日晚7點多,龍港區公安分局由局長王傑親自帶隊,10多個警察,強行闖入法輪功學員宮昌蘭住處,將宮昌蘭夫婦綁架,宮昌蘭的丈夫右眼被打紅。惡警抄走大約5萬元人民幣、筆記本電腦等私人財物。
2009年12月8日晚8時多,葫蘆島市連山區法輪功學員王麗娟被綁架、家被抄,還有一牛姓法輪功學員也被綁架。
2009年12月8日晚8點左右,龍港區雙樹鄉派出所所長帶著龍港區公安分局大約二、三十個警察,到雙樹鄉老合台安豔玲家,綁架了法輪功學員安豔玲及安豔玲的公爹史玉甫。當時,本村法輪功學員陳中蘭及另一安姓法輪功學員正在安豔玲家,也被綁架。
二、申海青任盤錦市公安局局長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案例
案例1 、盤錦市74歲老太葛玲仁被綁架迫害
盤錦市法輪功學員葛玲仁(女,74歲)2018年4月24日早上9點多被渤海派出所警察綁架並非法抄家。在兩次強迫體檢,老人血壓高達170/100,拘留所拒收的情況下,渤海派出所所長及辦案警察第三次到盤錦遼河油田第二醫院弄了個假單據後強行送到盤錦市看守所迫害。4月28日,看守所警察給葛玲仁檢查,血壓高達180/100。5月10日上午9點,渤海派出所給葛玲仁家屬打電話聲稱已對葛玲仁非法批捕。
案例2、優秀青年張樹德辦延期居住證被枉判七年 投監迫害
黑龍江省二十八歲的法輪功學員張樹德二零一八年新年前,被遼寧省盤錦市公檢法共同作案非法判七年,並勒索罰款兩萬元。
張樹德畢業於哈爾濱工業大學,是哈爾濱市雙城區農村走出來的唯一一位研究生,應聘到遼寧省大連理工設計院,後外派到盤錦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工作。他按照真、善、忍的法理做人、工作,是一位誠實、可信的好青年。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張樹德到所在地盤錦市興隆台區興盛派出所辦理順延手續時,警察問他有甚麼信仰,張樹德坦誠相告:信仰法輪功。警察拒絕給張樹德辦理居住證。六月二十九日興盛派出所警察,及西水灣一社區人員,將張樹德綁架。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六日盤錦市興隆台區法院對張樹德進行非法庭審。張樹德被非法判刑七年並罰款兩萬元。張樹德被劫持到瀋陽東陵監獄第五監區。
張樹德的父母及其他親人不遠千里往返二十多趟到盤錦市的相關部門,對張樹德的冤情申訴控告,被盤錦市、區多個執法部門、政府機關的官員們互相推諉,多次欺騙。
附:申海青個人信息
申海青,1969年3月出生,2000年7月任遼寧省公安廳指揮中心副主任,2005年4月任遼寧省葫蘆島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2012年7月任遼寧省公安廳反恐怖工作總隊政委,2015年12月任遼寧省公安廳技偵總隊政委,2017年8月任遼寧省盤錦市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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