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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張家口市橋東花園街派出所、辦事處惡行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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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河北省張家口市公安局橋東分局花園街派出所警察及橋東區花園街辦事處工作人員,緊跟中共江澤民流氓集團的迫害政策,積極配合執行橋東區政法委、「六一零」和橋東公安分局的具體迫害部署和指令,執法犯法,對轄區法輪功學員騷擾、綁架、抄家、非法拘禁、非法罰款、非法關押洗腦班、非法拘留,以至非法勞教、判刑,充當了一線迫害工具,犯下了迫害佛法和修煉人的天譴大罪。

從1999年7月20日至2019年,據不完全統計,張家口市公安局橋東分局花園街派出所共綁架法輪功學員及家屬45人次,其中非法拘留34人次、非法關押洗腦班8人次;非法抄家11人次,法輪功學員及其單位被敲詐勒索65360元;非法勞教8人次,2名法輪功學員及家人被非法判刑。

一、非法勞教法輪功學員8人次

1、法輪功學員劉建軍遭受的迫害

1999年7月20日以後,劉建軍到北京證實大法,被綁架到天安門派出所,後被北京公安拉到豐台體育場,又被劫持到北京郊外齊魯賓館。張家口市公安將劉建軍拉回後,劉建軍原工作單位煤炭公司經理、辦公室人員將劉建軍監控起來,並叫其妹妹逼迫他放棄修煉。

從此以後,橋東公安分局花園街派出所申學武與劉士斌(音)、原所長張X、警察賈建軍、花園街辦事處花卉(女)、女警察劉××等人,多次綁架、毆打、非法關押、勞教迫害劉建軍,如1999年10月29日,劉建軍帶著上訪信,再次到北京上訪,被天安門警察綁架;2000年2月中旬的一天,劉建軍去看望同修;2000年4月中旬,劉建軍帶上上訪信逐級上訪;2000年5月10日,劉建軍與同修再次到北京打橫幅證實大法;2000年10月6日,劉建軍再次進京證實大法,都遭遇不同程度的迫害,一度流離失所,甚至連續絕食抗議致命危,惡警們還做了手腳,強硬讓開平勞教所收下,並且將劉建軍轉押到號稱「人間地獄」的河北保定高陽勞教所,繼續遭受殘酷迫害。

2012年2月17號中午十二點多,劉建軍在家中被橋東公安分局和橋東分局花園街派出所副所長丁克楠、警察孫學文等七、八個警察綁架,並非法抄家,搶劫走電腦、彩噴機、雙面打印機、刻錄機等,現金五萬元以上(詳細未知)。

花園街派出所副所長丁克楠、警察賈建軍,曾多次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四、五個惡警對劉建軍拳打腳踢,丁克楠兇狠地把劉建軍踩在地上,並給劉建軍戴上了背銬。當時橋東分局花園街派出所時任所長是南俊。

2、法輪功學員郭香榮多次被勞教迫害

1999年11月初,花園街派出所警察劉士斌闖入郭香榮家,無故將她劫持到派出所,鎖老虎凳內非法拘禁2天。同時,花園街派出所指導員還派人將郭香榮的丈夫劫持到派出所非法關押一天。此後,郭香榮被多次綁架勞教,包含2000年2月21日,花園街派出所警察劉士斌、申學武再次非法闖入郭香榮家;2000年4月20日,郭香榮為證實大法,到花園街辦事處送上訪信,辦事處命不法人員翟××與花園街派出所警察,將她劫持到張家口市拘留所非法關押;2000年7月19日,郭香榮到北京證實大法,被北京惡警綁架,後被非法劫至張家口花園街派出所,送張家口市看守所非法關押;同年7月30日,郭香榮與同修再次到北京信訪局上訪,被截訪的惡警劫持,不法人員劉X(女)費盡口舌,又做了手腳,唐山勞教所才勉強收下。在勞教所,法輪功學員們受盡非人的折磨,郭香榮被非法關押迫害3年零9個月,於2004年4月19日才被放回。

3、法輪功學員曹建玲遭受兩次勞教迫害

2000年10月6日,曹建玲在北京天安門廣場剛買了一面小紅旗,不到一分鐘,就被張市駐京辦不法人員劫持,後被送唐山勞教所非法勞教兩年,並被敲詐1800元。

2002年10月26日晚,橋東公安刑警隊、花園街派出所不法警察闖入曹建玲家非法抄家,搶走錄像機、錄音機、錄像帶、大法書籍,並將曹建玲綁架,再次非法送高陽勞教所迫害兩年。

4、法輪功學員王書龍被勞教迫害致殘廢、生活不能自理

2000年3月份,花園街派出所將在張家口市區東河沿煉功的王書龍強行綁架,非法拘留關押15天。同年6月花園街派出所不法警察再次非法闖入王書龍家。

2002年10月23日,橋東公安刑警隊常××、惡警張建賓和花園街警察從家中將王書龍綁架,並非法抄家,花園街派出所強行將王書龍送保定高陽勞教所非法勞教。王書龍在高陽勞教所受盡非人的折磨。2003年6月中旬,高陽勞教所將王書龍迫害殘廢,嚴重腦出血,至今不能上班,生活不能自理。

5、法輪功學員趙月梅遭受的迫害

2000年的一天,趙月梅正和老伴在家看電視,花園街派出所一幫人闖入她家,以談話為名,將趙月梅強行劫持到派出所,並抄了她家。非法關押三天三夜後,趙月梅被送張家口市(宣化)看守所迫害。非法關押一年後,趙月梅又被送保定高陽勞教所迫害,每天強行洗腦,威逼放棄修煉。趙月梅受盡折磨,期間花園街派出所以放她回家為名,又敲詐家人現金300元。

6、法輪功學員於俊玲被非法勞教

2000年4月20日左右,於俊玲因為寫真相信,要求還師父清白、還大法清白,被劫至花園街派出所,隨後被綁架到張家口市看守所非法關押迫害;2000年10月6日於俊玲去北京證實法,被花園街派出所申學武、花園街辦事處蘇瑞、關××從天安門廣場綁架,送至張家口市(宣化)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後,又被橋東公安分局局長馬福維、花園街派出所警察申學武、劉××(女)送唐山開平勞教,非法勞教1年6個月,在勞教所期間曾被吊在樹上、扣在雪地中、反綁在樹上迫害,直到2002年1月底回家。期間於俊玲被工作單位張家口市第二醫院非法降一級工資、降一級職稱,並受到扣發工資的迫害。

二、法輪功學員郭香榮和家屬兩人被非法判重刑

2007年8月7日上午九點左右,郭香榮正在家中,花園街社區人員、指導員上門騷擾,指導員甚至揚言,我今天不抓你,明天也得抓你,之後單元門口有可疑人員在蹲坑。8月8日郭香榮的妹妹郭秀花(未修煉法輪功)來看姐姐。晚上,姐妹倆拿著真相資料下樓時,被早已守候在門口蹲坑埋伏的便衣蜂擁而上摁倒在地,郭香榮妹妹家被花園街派出所非法抄家。次日,姐妹倆被惡黨人員一同非法關押到張家口市看守所迫害。8月底,花園街派出所將其姐妹倆抓捕迫害。郭香榮被非法判刑十一年,郭秀花被非法判刑九年。

三、對法輪功學員非法罰款、抄家、敲詐勒索

◎2000年6月28日早晨,法輪功學員郭香榮、劉建軍、劉靜波、曹建鈴、安秀梅、趙月梅在橋東區東河沿小公園煉功,被橋東區工業街派出所警察董××等綁架,後轉交橋東分局花園街派出所並劫持到張家口市拘留所,分別被非法關押15天、敲詐300元放回。趙月梅的單位被勒索500元。

◎2000年7月份,趙月梅、馮守正再次去東河沿小公園煉功,又被工業街派出所綁架,趙月梅、馮守正再次被花園街派出所非法拘留12天。

◎1999年8月29日半夜3點左右,花園街派出所三個警察非法闖入法輪功學員孫曉芳家,將她強行綁架到紅旗樓派出所非法審訊。紅旗樓派出所警察給孫曉芳戴手銬,以「擾亂社會治安」罪,將她送十三里看守所。孫曉芳被非法關押10天後,轉刑事拘留。在宣化看守所,孫曉芳一直被關押長達4個月,拘留所勒索1400元後,才放出。2001年5月13日,孫曉芳因送上訪信,又被花園街派出所綁架到張家口市拘留所非法關押8天。

此後,每到他們認為的「敏感日」,花園街派出所申學武、蘇瑞,辦事處關××,城管的張××等不法人員就到她家進行騷擾、監控,逼迫寫保證,給孫曉芳和家人的身心造成極大的傷害。

◎2001年法輪功學員劉淑琴與同修到北京證實大法,被花園街辦事處、派出所騙到派出所,非法拘留15天,敲詐1500元。同年10月、12月,陽曆年前後,花園街辦事處又將她騙去,分別洗腦迫害2至5天。

◎2001年夏天,花園街派出所賈建軍等四人非法闖入法輪功學員安秀梅家,抄走大法書籍和煉功帶。2004年10月的一天晚上12點左右,花園街派出所以教導員為首的8個不法人員又闖入安秀梅家,翻箱倒櫃非法抄家。並非法審訊,敲詐勒索3000元後,才放人。

◎2004年,法輪功學員陳學在花園街派出所外邊發真相資料,被惡警綁架,又被非法關押在張家口市拘留所,15天後才被放出。

◎2006年的11月,法輪功學員丁蓮士和曹建玲發真相資料,被花園街派出所便衣發現,綁架到花園街派出所。第二天,被劫持到張家口市拘留所,同時被非法抄家,警察洗劫一空,連同3900元現金全被劫走。丁蓮士被非法拘留15天後,又被送進洗腦班。這期間,花園街派出所兩個警察晚上提著長電棍,到她家兩次,嚇得她老伴病了半個多月。2008年奧運前、2012年的邪黨「十八大」期間,花園街派出所警察、社區不斷地來家騷擾、恐嚇,不交出身份證,就拘留。2017年6、7月、2018年大約6-7月他們又來家騷擾。

◎2016年1月4日上午,橋東區法輪功學員利莉,在橋東區商務街菜市場,被橋東公安分局花園街派出所警察綁架到花園街派出所,當天被劫持到張家口市拘留所,非法關押一週後放回。直接責任人是橋東分局花園街派出所所長李續斌、副所長袁清山等人。

四、劉建軍因受迫害回家後含冤離世

自1999年中共迫害法輪功後,橋東區花園街辦事處、橋東分局花園街派出所對劉建軍的住宅多次騷擾,1999年至2000年,幾次非法抄家,劉建軍被多次非法拘留關押,1次被非法勞教3年,致妻離子散,身心遭受巨大傷害。其原單位張家口市煤炭公司在花園街辦事處、派出所的脅迫下與劉建軍解除了勞動合同。劉建軍的戶口及身份證一直不給辦理。

2012年2月17號中午十二點多,劉建軍在家中再次被橋東分局花園街派出所七、八個警察綁架並非法抄家,劉建軍被非法刑拘後絕食闖出,但身體一直沒有徹底恢復,於2016年初含冤離世。

五、善惡有報 作惡者終究難逃

張家口市公安局橋東分局花園街派出所及橋東區花園街辦事處,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部份犯罪事實,已嚴重觸犯中國《憲法》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第四十一條之規定,以及中國《刑法》239條綁架罪、238條非法拘禁罪、245條非法搜查罪、非法入侵住宅罪、234條故意傷害罪、247條刑訊逼供罪、暴力取證罪、274條勒索罪。

惡首江澤民、中共迫害法輪功已犯下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和酷刑罪。其迫害法輪功是對全人類道德良知的挑戰,將面臨的是人類歷史上最嚴厲的審判。天理昭昭,善惡必報。任何一個人都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任何執行「命令」的託詞都不能作為豁免的理由,所有參與者必將承擔個人罪責。而且,追查懲辦沒有追溯時效和國界的限制,屬全人類的共同管治範圍。目前有28個國家已經制定或準備制定類似美國的「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對人權迫害者拒發簽證、凍結海外資產。

在此正告張家口市公安局橋東分局花園街派出所及橋東區花園街辦事處以及其他參與迫害法輪功的警察和黨政官員:由於你們受中共及江澤民集團謊言欺騙和利誘,在單位直接參與了對法輪佛法與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你們的名字已被列入國際互聯網的惡人榜名單,你們的惡行將會受到全世界法輪功學員的揭露和國際正義組織的追查。立即停止你們的迫害行為,棄惡從善,挽回給大法和法輪功學員造成的損失,悔過贖罪,並冷靜思考了解真相,退出中共黨、團、隊組織,已是你們唯一的出路。

我們將繼續收集、整理已經和正在發生的迫害大法與法輪功學員的事件和參與者,並一一記錄在案,隨時向國內外相關機構舉報,使一切迫害罪惡無可藏匿,使一切迫害者無可逃遁。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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