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任所長分別為: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約二零零三年間,明德南街派出所所長宋全林,約二零零四年~二零一二年,任明德南街派出所所長孟剛,副所長郭龍;約二零一三年~二零二零年,現任明德南街派出所所長王慶彤。他們均執行橋西區政法委、六一零、橋西公安分局對法輪功的迫害部署和指令,帶領明德南街派出所警察迫害轄區法輪功學員。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二零二零年,在宋全林、孟剛、王慶彤三人任職明德南街派出所所長期間,三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四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三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其中一名法輪功學員被送精神病院。據初步不完全統計,明德南街派出所綁架法輪功學員八十五人次,其中被劫持洗腦班強制轉化九人次、非法拘留三十八人次,非法抄家十六人次,對法輪功學員及單位敲詐勒索十三萬零二百元,使該所轄區成為張家口市、區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最嚴重的片區之一。
一、宋全林任職期間參與迫害的典型案例
宋全林任職明德南街派出所所長期間,二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其中一名法輪功學員被送精神病院,非法勞教法輪功學員三人次。據不完全統計,綁架法輪功學員六十九人次,其中被送洗腦班強制轉化八人次、非法拘留三十人次,非法抄家八人次,對法輪功學員及單位敲詐勒索十一萬六千五百元。
案例一、多次出展誣蔑大法的條幅、圖片、漫畫,誹謗法輪大法師父,毒害眾生
明德南街派出所地處明德南街商業鬧區,來來往往的人流不斷,明德南街派出所在門前與明德南街辦事處(主任孟燕萍)多次出展誣蔑大法的條幅、圖片、漫畫,誹謗法輪大法師父和大法,誤導毒害世人,種下謗師謗法、毀人的嚴重惡果。
案例二、非法抓捕在人民公園煉功的法輪功學員,製造恐怖,破壞修煉環境
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澤民全面迫害法輪功後,當地法輪功學員為抗議並抵制這一踐踏人權、信仰的行為,多次到迫害前的煉功地點人民公園煉功,均被明德南街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
一九九九年九月二日,法輪功學員劉河君、賀化鈞等到人民公園煉功,橋西公安分局局長牛永正責令明德南街派出所所長宋全林、警察孟剛,將法輪功學員綁架到明德南街派出所,劉河君、賀化鈞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在他們被放回的當天夜裏,劉河君、賀化鈞又被明德南街派出所從家中綁架,逼迫寫「不煉功的保證」,遭到二人的拒絕,又被送張家口市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三十七天。看守所警察指使刑事犯姚斌毒打賀化鈞,姚斌每天都用木板抽打賀化鈞,致使賀化鈞臀部大面積黑紫、瘀血,牙齒被打鬆動。二人分別被勒索罰款三千元後放回。
案例三、多次從家中把法輪功學員綁架到洗腦班強制「轉化」
明德南街派出所警察積極配合橋西區政法委、六一零「轉化」法輪功學員,據初步統計,從家中綁架轄區法輪功學員八人次到張家口市和橋西「法制學校」(洗腦班), 非法監禁,強制洗腦轉化,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和寫不修煉法輪功保證書,勒索法輪功學員單位及個人七千元。綁架法輪功學員十人次。
二零零一年九月下旬一天晚上九點多鐘,明德南街派出所警察萬磊、孟剛和明德南街辦事處唐麗萍等人非法闖入法輪功學員喬秀娥家,讓其和他們走一趟,喬秀娥不跟他們走,其丈夫也跟他們要抓人手續並堵在門口不讓走。孟剛則拿出銬子非法給喬秀娥的愛人戴上手銬,並說:你不是要手續嗎?走,跟我們拿手續去。他們又強行把喬秀娥綁架到派出所,後送張家口市「法制學校」非法關押十五天,逼迫寫不煉功保證、罰站,十多人圍攻她一人,並以她丈夫和兒子的工作威脅她,還讓喬秀娥的單位交三千元「轉化費」,單位再從她本人工資中扣除。最後在喬秀娥的正義抵制和講明真相的情況下,單位扣罰了她一千多元。
二零零一年八月三十日上午十點左右,明德南街派出所警察宋某某、明德南街辦事處和李玉清單位人員一行六人非法闖入法輪功學員李玉清家,在李玉清牙痛多天不能進食身體虛弱的情況下,他們將五十歲的李玉清強行帶走,並欺騙家人說只是去談談話,直接把李玉清送進張家口市「法制學校」二樓的一間屋內非法關押洗腦,並由四個人負責看管。後導致李玉清被迫害身體右半部份癱瘓,即「偏癱」。
法輪功學員付桂菊,女,五十五歲,大法遭到迫害後,明德南街派出所三番五次到她家綁架。二零零一年八月十九日十一點多,明德南街派出所孟剛、明德南街辦事處唐麗萍、付桂菊單位等人到付桂菊家,讓其「學習」去,付桂菊告訴他們:我煉功做好人沒錯,家裏孩子生病沒人照顧我不去。他們三、四個人不由分說,抬起付桂菊下樓強行塞到車裏,拉到橋西「法制學校」。下車後,付桂菊不從要往回走,他們從身後提起她拋到床邊上。付桂菊絕食絕水抵制迫害,七天後放回家。明德南街辦事處又打電話讓付桂菊單位交三千元轉化費和陪教工資。
二零零二年五月上旬,明德南街派出所六個警察將六十七歲的法輪功學員柳桂娥從家中綁架到橋西區「法制學校」,非法關押四十天逼迫轉化、寫保證,並到柳桂娥單位勒索一千元,單位從柳桂娥的工資中強行扣除。
案例四、非法拘留依法進京上訪和講真相的法輪功學員並巨額罰款、抄家,敲詐勒索
二零零一年元月十五日,明德南街派出所孟剛帶人將陳德勝從家中綁架到派出所非法關押一天一夜,戴雙背銬、坐鐵椅子,逼問大法資料來源,非法抄家,轉交橋西刑警隊非法拘禁一天後送張家口市看守所,非法關押長達七個月,經親屬多次要人才要回,被勒索三千元。
二零零二年十月一天中午十二點,明德南街辦事處兩女青年先到陳德勝家看看是否有人,緊跟著派出所所長宋全林帶孟剛等七、八個人將陳德勝綁架到派出所,非法審訊了半天,晚上被其親屬要回。
二零零零年法輪功學員李玉清到北京替法輪功說句公道話,被橋西公安分局非法罰款五千元,明德南街派出所非法罰款二千元,單位扣發工資一千元,總計損失上萬元,並被送張家口市拘留所非法關押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三月邪黨開兩會期間,法輪功學員喬秀娥和同修去北京上訪,在北京站被劫持,身上帶的五百元錢被張家口駐京辦事處的警察搜去,後被沈家屯鎮派出所劫回張家口轉交明德南街派出所。明德南派出所到喬秀娥家非法抄家,搶走了《轉法輪》、真相資料和師父廣州講法帶。喬秀娥被綁在鐵椅子上三天兩夜,所長宋全林勒索喬秀娥三千元錢才將其放回。
法輪功學員魏枝梅是一名普通工人,得法前渾身有好幾種病,修煉大法後全都好了。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六日,她與同修去北京證實大法,在天安門打出「還大法師父清白」的橫幅時被抓並劫回明德南街派出所。之後魏枝梅被送張家口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三十天,勒索現金四千六百元。
二零零零年五月八日法輪功學員賀化鈞進京上訪,被明德南街派出所送進張家口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三十一天,看守所勒索飯費三百元。
二零零零年十月法輪功學員田俊花進京上訪,被明德南街派出所非法罰款三千元,送進張家口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二十二天,期間她絕食抗議迫害,被非法灌食三次,因野蠻灌食嗆入氣管,憋的渾身青紫,上不來氣時才放人。
二零零一年十月左右,法輪功學員林香梅帶著三歲的孩子進京上訪,剛到天安門廣場喊出自己的心聲「法輪大法好」,就被一夥便衣警察拽上警車,拉到永定門派出所,又轉押一個地方,之後林香梅和孩子被劫回張家口市公安局橋西分局明德南街派出所,在其愛人殘疾和孩子無人照看的情況下,明德南街派出所將林香梅劫持到張家口市看守所無限期關押。林香梅多次絕食抗議非法關押,遭明德南街派出所野蠻灌食,她年邁的老母親從老家趕來,也不讓見,非法關押長達個十四個月,於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三十日才被無罪釋放,敲詐「保證金」一千二百元。
在林香梅還關押在看守所時,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十六大前夕),明德南街派出所所長宋全林帶人半夜到林香梅家,將其愛人(殘疾人,未修煉法輪功)非法強行帶到派出所,其愛人無奈,只好用被子包住僅四歲的女兒一同前往派出所。他們還將他鎖在老虎凳上,欲行兇,在其愛人嚴厲抵制下未遂,非法關押了三天才放回。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五日早上七點左右,明德南街派出所所長宋全林帶了四個警察到六十三歲的法輪功學員張亮家非法搜查,甚麼也沒搜到,所長宋全林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把張亮非法關押了兩天,在他血壓升高,身體出現病症時由家人直接送往市第一醫院。宋全林背著張亮向其單位勒索一萬元,騙單位領導說在張亮家搜出很多大法資料,單位領導不分青紅皂白,扣發張亮工資,給張亮的生活帶來極大的困難。
案例五、暴力毆打、刑訊逼供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日晚十點多,橋東公安分局建國路刑警二隊刑警非法闖入法輪功學員鄭小紅家,非法強行將她和丈夫法輪功學員陳德永綁架到橋東公安分局刑警二隊,並非法抄家,野蠻的砸壞了地下室的鎖子。三日下午由明德南街派出所萬磊等人劫回派出所,鎖在鐵椅子上。橋西分局副局長高學平指使四人用膠皮棍打陳德永,孟剛等四人輪流非法逼問鄭小紅大法資料來源,並逼迫寫不進京、不發傳單的保證。
夫妻倆又被非法關押到派出所旁的一間小屋子裏,由辦事處唐麗萍等人輪流晝夜非法拘禁了二天,八日才放回家。家中只留下二個上中學的女孩(十六歲和十八歲)無人照顧。
酷刑演示:老虎凳 |
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五日早上,五名法輪功學員因掛「法輪大法好」的條幅被南營坊派出所綁架,法輪功學員田桂枝被分送明德南街派出所,她被鎖在老虎凳上不讓睡覺,並被強行帶到她的暫住處,非法抄走大法真相資料。第三天,田桂枝正念走脫,明德南街派出所警察又把田桂枝的丈夫綁架,鎖在老虎凳上,還強迫他領著他們到田桂枝的親朋好友家找她。三天後,田桂枝杳無音訊時,才把他放回。後明德南街派出所又到田桂枝的姐姐家和父母家騷擾,驚得田桂枝年邁的老母親拉了一褲子。
在田桂枝丈夫非法關押於明德南街派出所時,其呼機落入他們手中,法輪功學員韓義正打來傳呼,於是明德南街派出所強迫其丈夫領著一便衣以其朋友的身份一起到韓義的工作單位----商業醫院,套取田桂枝的下落,並暗中跟蹤。第三天下午,韓義下班經過張家口市二醫院橋時,明德南街派出所副所長吳倉帶領警察孟剛、指導員徐元明和一圓臉警察四人將其截住,戴上手銬,拽住衣領拖上車劫持到明德南街派出所。
他們對其嚴刑逼供,先是打罵,後橋西公安分局局長牛永正拿起電棍對其電擊一番,所長宋全林、惡警孟剛、萬磊和圓臉警察又分別對其進行電擊(臉、頭、後腦、咽喉、腋窩、心臟等穴位),瘋狂電擊約兩小時,期間韓義窒息四、五次,後送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二十八天,敲詐六千元、加上搜身抄走八十元、單位衣櫃抄走一千五百元、扣發當月工資八百多元和家人托關係花銷共計損失二萬多元。
二零零二年十月九日下午,明德南街派出所指導員徐元明等兩人到白穎蓮二哥的店裏將白穎蓮的二哥騙到市刑警二隊逼供,不讓睡覺,銬在老虎凳上十一個晝夜才放人,回家後腿腫得不能行走;在白穎蓮二哥被抓的當天下午六點左右,明德南街派出所所長宋全林等人拿著從白穎蓮二哥身上搜出的鑰匙私闖白穎蓮的二哥家,將行動不便的白穎蓮二嫂法輪功學員高改祥綁架到明德南街派出所非法關押,並於當天晚上,明德南街派出所私自開他家的門抄家,抄走大法書籍、錄音帶等私人物品,並趁機抄走了床底放著的三千元現金。三天後警察萬磊等人將她送回。
案例六、二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其中一人被關精神病院,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三人次
法輪功學員宋翠玲,女,五十二歲,張家口市煤機廠退休工人。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澤民迫害法輪功開始後,明德南街派出所片警宋某某、明德南街辦事處主任唐麗萍和她所在單位等人多次到她家騷擾。
二零零二年五月五日,宋翠玲到天安門廣場,被非法抓捕,當天被非法押回張家口。橋西公安分局、明德南街派出所,於當晚將體力不支的她再次關進張家口市看守所。宋翠玲絕食絕水抵制非法拘留。五天後,宋翠玲暈倒,生命垂危,120急救中心醫生檢查說,血壓升高,急需輸液治療,警察卻說,這兒哪有輸液條件?醫生只給打了一針,餵了一片藥,並沒有給她真正的治療和採取相應措施。
第九天,宋翠玲昏迷不醒,昏迷的第二天就起了褥瘡,第三天,明德南街派出所所長宋全林帶輕工醫院的一男一女去灌食,在人已經不行失去知覺的情況下,他們不但不給宋翠玲做任何檢查,反而強行用小指頭粗的管子從鼻孔插進胃裏粗暴灌食,宋翠玲毫無反映,宋全林卻說:「就她,裝死!」他們便揚長而去。
宋翠玲的生命危在旦夕,草菅人命的明德南街派出所所長宋全林及看守所獄醫劉淑萍根本不予重視,獄警還毫無人性的說:「活該,有氣躺著,沒氣抬出去,反正這離火葬場近。」他們連做人的基本良知都已泯滅。
五月二十日,在他們走後的第四天,上午十一點四十五分,一位學員發現宋翠玲已停止了呼吸,看守所把屍體運到251醫院,下午一點三十分,明德南街派出所才通知家屬,並欺騙家人說搶救到十二點四十分。宋翠玲的家屬找到派出所說理,並準備上告,派出所對家屬卻恐嚇說:「你們不怕人財兩空你們就去告!愛上哪告上哪告!」並以退電腦等條件哄騙家屬了結此事。
被明德南街派出所送勞教的法輪功學員有范亞雄(迫害致死)、賀化鈞、宋翠英。二零零零年十月八日,明德南街派出所萬磊、副所長吳倉把法輪功學員賀化鈞送唐山非法勞教一年;宋翠英進京上訪,正在路邊歇腳時,一句話還沒說,便被北京惡警綁架,明德南街派出所將她送進保定高陽勞教所非法勞教兩年。
二、孟剛任職期間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典型案例
孟剛任職明德南街派出所所長期間(約二零零四年-二零一二年),四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一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綁架法輪功學員十三人次,其中非法拘留六人次,非法抄家七人次,對法輪功學員及單位敲詐勒索一萬三千七百元。
案例七、綁架十二名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七年五月十二日晚,在橋西公安分局局長閆志有、橋西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長鐘森林、新華街派出所所長孫瑞、明德南街派出所所長孟剛的指揮下,新華街派出所、明德南街派出所出動警車和多個警察(新華街派出所警察胡少春),將在程秀娥家學法的十二名法輪功學員全部綁架,其中多數是老年人,部份法輪功學員被關押張家口市拘留所。
五月十七日,新華街派出所出動三輛警車又將七十三歲的法輪功學員程秀娥也綁架到張家口市看守所。法輪功學員絕食抗議迫害,除程秀娥外,其他法輪功學員陸續被放回(已在新華街派出所中披露)。
六月四日,橋西公安分局警察、明德南街派出所所長孟剛、副所長郭龍從家中再次將身體還未恢復的法輪功學員付桂菊從家中強行綁架非法關押張家口市看守所,六月十四日橋西檢察院將付桂菊等三名法輪功學員轉捕。付桂菊絕食反迫害,在她絕食約十五天身體出現生命危險時,橋西公安分局、明德南街派出所拒不放人。六月十八日,付桂菊在十三里看守所遭到迫害性灌食後突然死亡。
案例八、毀壞法輪功學員資料點
二零零六年五月一日下午,橋西分局明德南街派出所出動警察將法輪功學員張仲利從租房處綁架,非法抄走大法資料、橫幅等,並將到她家串門的法輪功學員張貴富綁架;次日早上將張仲利打工處的老闆綁架及非法審訊,並抄走他妻子(法輪功學員)的大法書籍。
案例九、借「奧運維穩」實施迫害法輪功學員,四人被非法判刑
二零零八年北京奧運期間,以奧保為藉口,明德南街派出所所長孟剛緊跟橋西區委、橋西政法委、橋西六一零及橋西公安分局的指揮和部署,統一行動,對轄區法輪功學員實施監控抓捕、綁架、跟蹤,造成轄區四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共綁架法輪功學員九人次,其中拘留五人次,四人被抄家,三人被搶掠現金一萬三千七百餘元。
二零零八年五月,法輪功學員田俊花只因給在自家辦的小課桌的孩子們講真相就被明德南街派出所綁架、抄家、判刑三年。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三日下午,張家口市明德南街派出所副所長郭龍帶領萬磊、劉玉珍等六、七個警察闖入法輪功學員鄭曉紅家,把家裏翻了個底朝天,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煉功帶等,把鄭曉紅綁架到明德南街派出所。之後郭龍他們一行又來到法輪功學員董爾仁、李文芸夫婦家中,搜查搶劫了大法書籍、資料、近萬元人民幣,把董爾仁、李文芸夫妻二人綁架到明德南街派出所非法關押。
在明德南街派出所所長孟剛的指揮下,副所長郭龍帶隊,片警萬磊等參與其中,他們又去法輪功學員賀化鈞上班的單位將其綁架,家中、地下室都被他們洗劫一空。同時他們還綁架了轄區法輪功學員魏枝梅、柳××。
因董爾仁、李文芸、鄭曉紅在被綁架的當天夜裏設法走脫,明德南街派出所一群警察又到鄭曉紅家撬門、砸鎖,爬上樓拿棍子戳玻璃,使一人在家睡覺的鄭曉紅的女兒受到嚴重驚嚇,他們到處亂翻,搶走其女兒上大學用的學費三千元,並恐嚇其女兒罵師父。
明德南街派出所對鄭曉紅、董爾仁、李文芸張貼通緝令,懸賞五千元,他們多次到鄭曉紅孩子的姑姑家、奶奶家非法搜查,恐嚇、監控,監聽所有與鄭曉紅有關係親戚的電話,跟蹤其女兒,監控、監視、審問、跟蹤其丈夫(法輪功學員),張家口市明德南街派出所警察郭龍、李豔早、萬磊、劉玉珍等最後在大街上把其丈夫陳德永綁架,搶走身上的七百元錢和身份證,把陳德永騎的自行車扔在了大街上;同時明德南街派出所又多次去董爾仁、李文芸雙方父母家、兄弟姐妹家搜查恐嚇,監控、監聽所有與他們有關係的電話,對其女兒跟蹤、監控、監視、並綁架到派出所恐嚇逼供。
七月底的一天晚上,明德南街派出所警察郭龍、劉玉珍等四人與橋西分局一副局長又來到法輪功學員喬秀娥家搜查從明德南街派出所走脫的同修,三個人在外,郭龍、劉玉珍進屋搜查,樓上、樓下、樓梯小屋搜個遍,因喬秀娥當時不在家,他們也沒發現甚麼就走了。第二天晚上7 點多,郭龍、劉玉珍又來喬秀娥家搜查,喬秀娥正在家,他們查問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前的煉功點,都和誰聯繫,有沒有來往之後就走了。
二零零九年一月初董爾仁回家居住,十六日上午就被多個警察綁架。
至此,明德南街派出所只因奧運要所謂的維穩,致使轄區四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賀化鈞,男,三年;陳德永,男,三年;董爾仁,男,六年;田俊花,女,三年。李文芸、鄭曉紅被迫流離失所,由於二人的丈夫都被非法判刑,家中的孩子失去父母照顧,擔驚受怕,忍辱生活。轄區法輪功學員魏枝梅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三、王慶彤任職期間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典型案例
王慶彤任職明德南街派出所所長期間(約二零一三年-二零一九年)綁架法輪功學員三人次,其中非法拘留二人次,被送洗腦班強制轉化一人次,非法抄家一人次。
案例十、騷擾、綁架、洗腦班迫害
二零一二年十八大前夕,法輪功學員鄭曉紅去北京看望快生小孩臨產的女兒,到張家口市汽車站買票時,被查出身份證「有問題」,在鄭曉紅上車時,被劫持扣留,明德南街社區搶去她的身份證。
當天晚上,張家口市明德南街派出所六、七個警察非法闖入家中,搶走大法書、電腦,又把鄭曉紅、陳德永夫婦綁架到明德南街派出所,鄭曉紅被送張家口市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又被明德南街辦事處劫持到賓館專人看管兩天一夜,才放回。
陳德永因血壓高拘留所不收,明德南街派出所還又將其強行送進張家口市玉寶墩戒毒所洗腦班,非法關押十八天,失去人身自由。因十八大召開要所謂的維穩,明德南街派出所到法輪功學員賀化鈞上班的單位直接將其綁架到派出所一天一夜後,送進拘留所非法關押十五天,並被明德南街辦事處劫持到賓館專人看管三天後放回。
二零一三年兩會(所謂的敏感日)期間,明德南街辦事處、社區人員到法輪功學員鄭曉紅家騷擾,逼迫交身份證,威脅、恐嚇,直到兩會開完。二零一五年申奧期間,社區的人不斷來家騷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