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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北江監獄和四會監獄強制法輪功學員學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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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廣東省北江監獄和四會監獄,是迫害廣東省男性法輪功學員的兩大黑窩。採取的迫害手段:首先強制要求法輪功學員寫放棄修煉的所謂「三書」,然後再強制他們學佛教。目前已形成一個規範式的流程,被非法關押到這兩大黑窩的法輪功學員,人人都被強制走這個流程。

對於新被劫持進來的法輪功學員,黑窩首先要求寫「三書」。北江監獄的警察叫囂:「北江監獄到目前為止,沒有不『轉化』出去的」。法輪功學員如拒絕洗腦,就會遭到酷刑迫害,甚至被剝奪最基本的生存權,包括:長時間剝奪睡眠、毆打、不准大小便、下毒等。

強逼法輪功學員學佛教

廣東省政法委、司法廳、監獄管理局的惡人都深知:中共邪黨的無神論、「假惡鬥」的那一套,對法輪功學員不起作用。法輪功學員在黑窩裏,在高壓強制中寫下不修煉的保證是違心的。為了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監獄採用了猶大的毒計──強制學佛教,企圖毀掉法輪功學員心中的正信。

為了逼迫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學佛教,北江監獄和四會監獄幾乎到了喪心病狂的程度。

二零二零年九月,北江監獄警務保障中心曾德勝和財務部吳職兵,一次性揮霍二萬七千多元,從韶關市伯正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購進一批書籍,佛教內容的書籍佔了較大部份。兩大黑窩裏,強制轉化的區域,牆上貼滿了招魂幡似的楞嚴咒,天天強制法輪功學員學楞嚴咒、念楞嚴經。對念楞嚴經聲音不夠大或者不念的法輪功學員大打出手,並把楞嚴咒貼到不願轉化的法輪功學員身上。

監獄還強制法輪功學員看DVD光盤,內容包括台灣某法師的講課,學習時還要求做筆記,佛教經文的古文太難理解時,就叫大家逐個按自己的理解翻譯,並說出自己的理解。這些DVD光盤,有些是獄警專門從寺院拿回來的。

迫害致死致殘法輪功學員賴佳淼、黃湧忠、何鏡如

廣東省梅州市蕉嶺縣優秀企業家賴佳淼,時年59歲,二零零八年被非法關在北江監獄,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在獄中迫害致死。

廣東揭陽市法輪功學員黃湧忠,於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日被送到北江監獄,被單獨關小號,強制超額勞動,不讓睡覺,甚至把不明藥物混在飯裏讓他吃,黃湧忠多次被打得傷痕累累、昏迷過去,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二日被迫害離世,年僅30歲。

二零一二年底,何鏡如在北江監獄抗拒觀看攻擊大法的影視資料,被包夾罪犯曾永新、陳慶凱等人殘忍地打斷一隻胳膊。對堅定信仰、反迫害、抵制洗腦的法輪功學員,四會監獄則採用超越人體承受極限的酷刑進行迫害,如長時間不讓睡覺、限制上廁所、不准與其他人講話、坐小凳子、暴打,特別是暴打頭部。

肖家增等人違紀違法被舉報

強制要求學佛教,北江監獄主要負責人是肖家增、霍麟胤;四會監獄主要負責人是李飛、薛銳聰。肖家增、霍麟胤、李飛、薛銳聰都是警察,屬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他們強制所有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放棄法輪功,改學佛教,不服從的則施以酷刑,直至服從學佛教為止。

《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條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非法剝奪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目前,廣東省北江監獄肖家增、霍麟胤、四會監獄李飛、薛銳聰已被舉報到各級監察委、司法廳、檢察院,以及廣東省政法幹警違紀違法舉報平台。

相關人員信息如下。
肖家增,男,1974年3月17日出生,廣東省北江監獄×教辦公室主任。
霍麟胤,男,1974年10月10日出生,廣東省北江監獄九監區警察
李飛,男,1961年1月1日出生,廣東省四會監獄十三監區警察
薛銳聰,男,1979年4月13日出生,廣東省四會監獄十三監區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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