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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律師界法輪功學員和人權律師遭迫害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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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導)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犯罪集團瘋狂迫害法輪功後,在中國,身為律師的法輪功學員,以及為法輪功學員辯護的律師也遭到殘酷迫害。據明慧資料不完全統計,至少有四人被迫害致死,十四人次被非法判刑、八人次被非法勞教、四十一人次遭綁架迫害。

一、遭迫害致死、致殘主要案例

1、廣州法律講師、律師趙萍遭天河區610迫害離世

原廣東省廣州市公安管理幹部學院法律講師、二級警督、律師趙萍女士,堅持修煉法輪功,遭十七年迫害,被非法開除公職、多次被非法抄家、非法關押:四次被送洗腦班、被非法勞教一次三年、被非法判刑一次三年,於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四日在迫害中含冤離世,終年五十八歲。

趙萍心地善良,心胸寬廣,為人真誠大方,能幹,工作也很努力,她曾參與編寫(副主編)《中國警察法教程》(廣東省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是廣東省警察院校教授警察法的通用教材,也是廣東省警察學習警察法的必用材料(廣東省公安廳明傳電報通知)。

趙萍一九九八年修煉法輪功後,從二十多歲就患有的神經衰弱,皮膚病、副鼻竇炎等疾病不翼而飛,身心健康,精力充沛,工作上得心應手。她按照「真、善、忍」的大法原則做人,與人為善,做事為他人著想,看淡名利,年年被公安系統嘉獎。在工作中注重教學質量和科研,在高等院校的專家學者,對教師教學質量評估中,趙萍被評為優秀教師。

迫害發生後,趙萍遭五次綁架、一次洗腦班迫害、一次非法勞教、一次非法判刑迫害。二零零八年八月北京開奧運會,在四月十四、十五號僅廣州天河五山地區,就綁架迫害一大批法輪功學員,廣州天河區「610」公安分局及五山派出所等十多人騙開趙萍家房門,非法抄家,搶走私人財產和書籍等,在二零零八年九月非法開庭,後來趙萍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零九年初夏,趙萍被劫持到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在廣東女子監獄被非法強制洗腦和勞工奴役受盡非人折磨。

二零一五年六月趙萍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趙萍女士在控告書中說:「江澤民以言代法、以權代法、濫用職權直接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殘酷迫害,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應該受到法律制裁。」「江澤民的行為觸犯了《中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第二百四十三條、第二百四十五條、第二百四十八條、第二百四十九條、第二百五十一條、第三百條、第三百九十七條分別構成了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罪、誣告陷害罪、非法搜查罪、侮辱、誹謗罪、煽動民族仇恨、歧視、非法剝奪公民的信仰自由罪、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罪、濫用職權罪。」

因趙萍屢遭迫害,她的父親,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最終憂鬱成疾、過早地離開人世。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四日,趙萍因身體遭迫害嚴重離世。

2、黑龍江綏化女律師被迫害致腦梗

黑龍江省綏化市慶安縣法輪功學員劉忠傑女士,原黑龍江省天成律師事務所律師。在修煉大法之前,身為律師的劉忠傑也曾隨波逐流地收受當事人給的額外錢財。修煉法輪大法後,她按照大法的標準「真、善、忍」要求自己,將當事人的憂苦放在首位,工作的每一環節都盡心盡力地去做,收取案件代理費都是按照較低標準,伙食費、差旅費夠用就行。她還把過去多收的好處費退給了當事人。法輪大法使她變得道德高尚、心胸坦蕩、樂觀豁達。

迫害發生後,遭六次綁架、一次非法勞教迫害,曾被迫流離失所。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七日,劉忠傑向民眾發真相資料時被發展鄉派出所綁架。一月二十二日,在沒有任何法律手續的情況下,看守所所長周天恩等人受警察王至龍指使將劉忠傑和另兩名女法輪功學員秘密的劫持到齊齊哈爾雙合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

在勞教所裏,遭小號「包夾」(刑事犯人)監管迫害和六天五夜的連續鐵椅子酷刑迫害,兩個警察用一副帶齒的手銬將劉忠傑雙手反背銬在椅背上,一動手銬鋸齒就刻進肉中,疼痛鑽心,接著又將劉忠傑兩腳塞在鐵椅子下面的固定的兩個孔中,腳進去就抽不出來,更無法活動。劉忠傑絕食、絕水進行抗議非法加期迫害卻遭野蠻灌食。惡警把她綁在床上,獄醫手拿膠皮管子,往劉忠傑鼻子裏插,鼻子被插破出血,撕心裂肺的疼痛使她幾欲昏厥。劉忠傑絕食絕水十七天頑強地抗議,二零零二年一月十六日重新獲得自由。

回家第三天,卻被律師所主任朱千春等人非法開除出律師行業,當地派出所在「610」辦公室的指使下,三天兩頭上門騷擾、監控,抄家,還三番五次騷擾、威脅劉忠傑的丈夫,攪得劉忠傑的家人不得安寧;迫害一度給年幼的女兒造成嚴重的心理創傷。

二零一二年九月十日,在外流離失所達十年的劉忠傑和法輪功學員趙敏,被綏化「610」及慶安縣國保大隊汪興運等監控、跟蹤,綁架到綏化看守所迫害四個多月。二零一三年一月中旬,劉忠傑女士被迫害致昏迷不醒,身體抽搐,出現嚴重腦梗塞病狀。看守所人員害怕承擔責任,通知家屬,隨即劉忠傑被送醫院搶救,經診斷為腦出血。期間當地「610」人員還幾次逼迫劉忠傑寫放棄信仰的保證書。

二零一三年三月五日,「610」警察威脅家屬把劉忠傑帶到法院,法院草草開庭,前後二十多分鐘,非法判她一年半。在家屬的強烈要求下,所謂「緩期兩年執行」,並要求劉忠傑的哥哥與妹妹用工作擔保。

原本幸福的家,由於這場迫害,在孩子上初中時,劉忠傑就被迫與丈夫離婚,無家可歸,這些年她在姐姐家,由姐姐照顧她的日常起居。劉忠傑身體極度虛弱,有好幾年連吃飯都是姐姐一口一口地喂,不能咀嚼,有時需要打食來餵她;嚴重時喝水都往外噴喝不進去,成天昏睡,失去記憶,人瘦了幾十斤。上廁所不能自理,有時幾天排不出大便,姐姐給她往出摳。

父母看著健康善良的女兒,被迫害成這個樣子,長年處於悲憤、揪心、煎熬、難耐之中……母親於二零一八年一月含冤離世。

劉忠傑曾說,「我經歷了腥風血雨的一次次被迫害。這一次次的迫害,記錄了迫害者的邪惡與殘暴,記錄了迫害者的一次次違法犯罪。」「幾年來,是『真、善、忍』的光芒,照亮了我通往真理的路,一路走來,一路呼喚,呼喚維護人權,呼喚維護法律的尊嚴,呼喚良知重返中華大地,呼喚正義常駐人間……」

二、遭非法判刑、勞教主要案例

1、為法輪功學員辯護遼寧大連王永航律師卻被非法判刑七年

王永航,遼寧省大連乾均律師事務所律師。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王永航等十位大陸律師在美國獲得「十佳維權律師」獎。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上午,大連律師王永航被送至大連沙河口法院開庭,非法判刑七年,誣陷的罪名是「利用××破壞法律實施」。

王永航自二零零七年起多次為法輪功修煉者提供法律援助,二零零八年五月因其妻子修煉法輪功被上海警方非法關押一事,曾發表致胡、溫的公開信,指出以刑罰手段對待法輪功信仰者的違法性,要求當局立即改正自一九九九年來的錯誤判決,釋放所有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信仰者,後來,妻子被釋放。

王律師並在《昔日鑄大錯,如今宜速清遺禍》中針對中共當局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罪」施加於法輪功信仰者的致命錯誤,致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以公開信的方式進行呼籲,期望司法權力者能夠顧及最起碼的法律尊嚴。其後,他所在的律師所迫於壓力非法解除與他的聘用關係,他的律師證亦被中共司法當局非法扣押。

二零零九年六月十六日,王永航律師當庭為法輪功修煉者叢日旭作無罪辯護,而二零零九年七月四日,王永航律師就被闖入家中的警察非法帶走,據此次非法抓捕行動據知情人反映是時任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親自下令,之前已對王永航律師進行過非法跟蹤、拍照迫害。同時帶走的還有王永航的妻子、法輪功修煉者於曉豔。當時王年近八十歲的母親也遭到粗暴執法、恐嚇與驚嚇。之後王永航被毆打致腿骨骨折,因治療拖延,造成骨折錯位,局部皮膚出現破損伴感染,傷口處嚴重感染,傷勢惡化。後八月十日被送到中心醫院手術,國安警察在醫院嚴密監視他。

「法輪功人權」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初將王永航律師被判刑的案例提交給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多位人權專員。這也是「法輪功人權」2009年投遞給聯合國多個關於中共侵犯大陸律師執法權益的典型案例之一。

2、山東濟南律師劉如平再被非法判刑迫害

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日,濟南市法輪功學員劉如平律師和他妻子張承蘭,遭長清區法院非法開庭。三月份從辯護律師得知,劉如平被非法判刑四年半,張承蘭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兩人上訴到濟南市中級法院。

劉如平,現年六十歲,原為濟南市長清區黨校法律研究室主任兼律師;妻子張承蘭,五十七歲,濟南市長清區經濟和信息化局工程師。劉如平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後,以前患有的腸胃炎、神經衰弱、咽喉炎等疾病不翼而飛,道德也得到昇華,無論是法律教學工作、律師業務,還是平時生活,他時時處處以真、善、忍來要求自己,講真話,辦真事,與人為善,受到了同事、當事人及街坊鄰居的廣泛好評;法律教學工作得到了學員的廣泛認可。

然而,劉如平卻因堅持修煉「真、善、忍」做好人,曾經被非法勞教一年半、判刑七年,被劫持到山東省監獄迫害,長期被關禁閉一級嚴管,二零一六年七月六日才出冤獄。妻子張承蘭曾被非法勞教一年半,所在單位將其工資降至最低辦事員等級。

長期以來,長清區610(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恐怖性組織)一直監控、跟蹤劉如平、張承蘭夫婦。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九日,長清區新城派出所警察在張承蘭的工作單位將張承蘭綁架,並去劉如平、張承蘭的家中非法抄家,搶走許多私人物品。後來將劉如平綁架至長清區新城派出所,劫持到長清區的濟南第三看守所非法關押迫害。

因劉如平向原單位長清區黨校和長清區政法委、組織部、信訪局等部門要求恢復工作、工資、編製的「恢復工作申請書」中,講述,即使按中國現行法律,法輪功在中國是合法的,法輪功是上乘的佛家修煉功法,法輪功教人向善,提高人的思想道德水準,祛病健身有奇效,鎮壓法輪功是違憲違法的等等真相內容。從而引起長清區610部門人員恐慌,以此綁架報復迫害劉如平。

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日上午九點多,濟南市長清區法院非法開庭迫害劉如平律師和他妻子張承蘭以及71歲的法輪功學員朱玉芝。在法庭上,兩名律師為劉如平和張承蘭夫婦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要求長清區法院無罪釋放劉如平和張承蘭夫婦。針對長清區檢察院公訴人的非法指控證據,律師予以一一駁回。律師認為:本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起訴書中指控劉如平、張承蘭涉嫌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的罪名適用法律錯誤。劉如平、張承蘭的行為沒有觸犯任何法律,應該無罪釋放。

律師們說,劉如平、張承蘭僅僅修煉法輪功並持有了一些自己信仰的資料而已。他們的行為沒有導致任何他人的生命、自由和財產的損失或傷害,也沒有擾亂公共秩序,更沒有損害公共利益等,可以說沒有絲毫的社會危害性。他們只是一心想的是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他們是一個正值守法的公民,為向他人推薦、介紹法輪功,宣傳法輪功的好處,這與商家和企業散發宣傳資料向消費者宣傳介紹自己的產品和服務一樣,是在法律允許的範圍之內的,也沒有破壞現行的任何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實施。至於「真善忍」這是全人類公認的普世價值觀,當然也沒有甚麼問題。劉如平、張承蘭其用意和出發點是好的,是在憲法和法律允許的範圍之內。劉如平、張承蘭是無罪的。但濟南市長清區法院卻受濟南市長清區610操控迫害,導致劉如平被非法判刑四年半迫害,張承蘭被非法判刑三年半迫害。

3、湖南長沙律師孟凱曾遭冤獄七年迫害又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湖南省長沙市法輪功學員孟凱律師,武漢華中農業大學法律系畢業,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邪黨開始迫害法輪功後,孟凱遭二次綁架、並被非法判刑二次;一次七年、一次三年半。再被長沙市六一零綁架構陷、非法關押十一個月後,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七日被瀏陽市法院非法開庭、判刑三年六個月。

孟凱遭七年冤獄回來後,全家由於工作調入長沙。二零一九年十月在一家公司做法務,幫公司解決很多擱置已久沒解決的問題,法務部總管說他是沒受污染的好人,同事們都誇他正直善良。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八日早上五點,孟凱出門前往外地幫公司處理經濟糾紛問題,在途中被外地公安非法抓捕戴上手銬,並劫持長沙管轄居住地的文源派出所迫害、並被非法抄家。當天,他七十多歲的母親剛在國外做了兩次開顱手術,回國不久,身體還未完全恢復。

在近五個月的非法關押中,孟凱家人前後在外地請兩位律師前往長沙第一看守所探視,都被六一零非法剝奪權利。二零二一年三月,孟凱被秘密送往長沙監獄的洗腦班迫害。第二天,年邁的家人前往辦案單位雨花區公安分局諮詢,都以「不知道」為由搪塞家屬。接著年邁的家人又馬不停蹄地趕往長沙監獄諮詢,而監獄方面直言:「沒得到領導的通知我們不能告知」。

二零二一年九月十六日,瀏陽市610操控公檢法司瀏陽法院以「疫情為由」對孟凱進行「速裁程序」視頻開庭。家人如期開車前往旁聽孟凱的視頻開庭。孟凱以法輪功不是邪教等,用《刑法》第三百條來定罪是錯誤適用法律,不能成立,有理有據地為自己辯護。而法官卻依然執法犯法,當庭非法宣判他三年六個月。

4、北京中國政法大學畢業女律師趙淑貞遭非法判刑迫害

北京市石景山區某律師事務所律師趙淑貞,中國政法大學畢業,家住北京市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院內,在內蒙古赤峰市的父母、兩個姐姐、兩個弟弟及弟媳都修煉法輪功,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身體健康,精神愉快。

但一九九九年七月在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瘋狂迫害之後,趙淑貞本人被非法剝奪律師的資格,被迫失去工作、失去家庭、失去經濟來源,多次被綁架、抄家、勒索,二零零零年十月赤峰公安製造「十﹒一五」大案,趙淑貞被A級通緝、眾多親友遭酷刑迫害後,趙淑貞遭綁架、非法判刑三年迫害。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一日,絕食抗議的趙淑貞被惡警從禁閉室的鐵籠子裏拖出,渾身凍得發抖,體檢時,她雖被檢查出肺結核,仍被劫持到呼和浩特市的內蒙古第一女子監獄迫害。

趙淑貞被劫持到監獄之後,繼續絕食鳴冤,當時副監獄長倪融香帶著幾十個警察來到監號,說:「我就不信不吃的,今天我給你灌下去。」然後就讓犯人把趙淑貞弄到醫務室灌食迫害,把趙淑貞弄躺倒在地上,一群人按住四肢和頭,用一根筷子橫著用力壓住兩個嘴角,嘴就閉不上了,倪融香把泡水的米飯往嘴裏倒,用筷子往下捅,在嘴裏到處捅,口腔許多處被捅破,嘴角被撕裂,造成口腔潰瘍。

女監又把趙淑貞弄到監獄醫院迫害。他們給趙淑貞輸不明液體、給趙淑貞灌食,這些犯人把趙淑貞大字形捆綁在床上,在鼻孔插管子灌流食,灌下去就嘔吐出來了,這些犯人就用手紙、抹布圍在趙淑貞脖子周圍,讓嘔吐出的東西順脖子往身體上流,不給擦。罪犯蔡明英時常打罵趙淑貞。在監獄醫院灌食一個月以後,趙淑貞被插著管子弄回監室,由內蒙古軍區醫院的罪犯劉勝春包控(包夾)。趙淑貞被關在一個小監號裏迫害,劉勝春給趙淑貞灌食迫害,邊灌邊罵。有時六個人,有時八個人,看管迫害趙淑貞。

5、長春法輪功學員杜景義律師被非法判刑七年

吉林省長春市法輪功學員杜景義律師,被綁架、非法關押近兩年,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八日再次被長春市朝陽區法院非法庭審,杜景義當庭為自己作了無罪辯護。杜景義律師被非法判刑七年,沒有通知家屬,上訴後被中級法院非法駁回。

杜景義,六十多歲,職業是律師,居住在長春市綠園區,一九九六年學法輪大法,學法後身體的多種疾病全好,為人變得善良,願意幫助他人。

二零一九年九月九日,杜景義及妻子崔玉秋和女兒一家三人被綁架並被非法抄家迫害。後來杜的妻子和女兒被放回,杜景義被非法關押到長春市第二看守所,期間因全身長疥瘡被送醫。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日,杜景義的律師在會見杜景義時,被告知:案子已到朝陽區法院,杜景義本人已接到起訴書。檢察院辦案檢察官馬麗,起訴書顯示,警察非法抄家搶劫的所謂「物證」是經長春市公安局國保鑑定的。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三日,長春市朝陽區法院一審通過遠程視頻開庭,主審法官王亞南,審判員姜輝、張丹。庭辯期間,審判員姜輝無理要求辯護律師出具在當地司法部門開具的備案證明,當得知律師未開具備案證明時,提出立即休庭,非法要求律師作備案登記,並作有罪辯護,否則不准辯護。鑑於此,家屬決定不再請律師,由身為律師的杜景義親自為自己作辯護。

6、廣州朱宇飆律師遭多次迫害又被綁架到洗腦班迫害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一日,廣東省廣州市海珠區公安分局、新港派出所出動十多個警察,對法輪功學員朱宇飆律師家進行非法查抄,在沒有得到任何所謂「證據」的情況下,將朱宇飆綁架到洗腦班。海珠區政法委、新港街道、中大社區居委會參與迫害。

朱宇飆律師,一九七一年十月出生,中山大學法學碩士畢業,曾在廣東廣大律師事務所、恆益律師所任律師。他是一名道德高尚的律師,堅守做人道德良知,敢於不畏強權,維護弱勢群體個人的合法權益。特別給底層群體辯護,經常是低價、折價,甚至沒報酬。報紙曾兩次報導他的事蹟。

朱律師是廣東省公開為受迫害法輪功學員伸張正義的第一個正義律師,二零零五年、零六年期間,朱律師曾分別為三名被非法庭審的法輪功學員辯護,他的辯護詞精彩嚴謹,堪稱經典,令中共法庭大為尷尬、震驚。

因替法輪功學員辯護,朱律師被廣東省司法廳不法人員稱為所謂「反革命」,列為公安局被控「頭號人物」,屢遭中共迫害。二零零七年二月十日,朱律師遭綁架迫害,被非法勞教一年半,劫持到廣州市第三勞教所迫害。

在廣州市第三勞教所,朱律師遭到「坐老虎凳」、「架飛機」、用濕毛巾蓋臉窒息、水淹、在冷天灌涼水、鞭打手指和腳趾、不准睡覺等酷刑折磨。

二零一零年八月十八日,朱律師在家再遭綁架,被海珠區法院非法判刑兩年,劫持到廣東省北江監獄迫害。二零一二年八月十七日冤獄期滿時,又被劫持到廣東省三水洗腦班非法關押迫害兩個月。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一日,海珠區公安分局、新港派出所十多個警察又闖入朱律師家,非法查抄,將朱律師自己閱讀的幾本法輪功書籍搶走,並把朱律師劫持到海珠區政法委策劃的洗腦班迫害,被非法拘禁5天後回家。

7、原北京律師宋美英控告前中共黨魁迫害法輪功元凶江澤民

現居住在英國利茲的宋美英,現年四十四歲,原為北京執業律師。宋美英二零零一年六月走入法輪大法修煉,修煉不久就擺脫了折磨她多年的嚴重神經衰弱和鼻炎、咽炎。而且,由於學會了用「真善忍」的標準對待生活、工作和他人,宋美英放下了許多原來的不良情緒、慾念和私心,變得誠實、善良、寬容,積極樂觀。她的家人、朋友從她身上看到了法輪大法的美好。

二零一零年五月七日凌晨,宋美英在家遭到五名警察強行闖入,非法抄家和綁架迫害,之後被送到北京市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兩年。期間,宋美英受到各種精神迫害、羞辱,被關小號將近八個月,罰坐兒童椅、坐高板凳、長時間不准睡覺,被強制洗腦、強迫勞役,就連吃飯、洗漱、洗澡、上廁所的基本權利都經常被剝奪。

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七日,宋美英被北京市司法局強行註銷律師執業證書,被迫失去工作。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宋美英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寄出控告狀,要求依法對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的犯罪行為予以立案偵查,追究其刑事責任、並予以法律制裁。

三、維權律師為法輪功學員打官司遭迫害案例

據不完全統計,二十多年來,在全國有數以百計的律師,面對中共江澤民犯罪集團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和打壓,勇敢地站出來,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如人權律師、全國十佳律師高智晟、中國政法大學著名學者滕彪教授、東南大學法學院張讚寧教授、朱宇飆律師等。甚至公開上書中共最高層,要求停止迫害法輪功:「修煉法輪功無罪」、迫害法輪功是「人類歷史上最大的冤案」、「結束對法輪功的打壓刻不容緩」,或正告參與迫害者「是你們在犯罪」。這些維護正義和公理和人權的律師,有的被中共非法判刑、甚至被失蹤;有的被毆打迫害、驅逐出庭;有的被迫害吊銷律師執照,但越來越多的律師挺身而出,對中共迫害法輪功說「不」,他們的正義與良知也在震懾著邪惡之徒,喚醒著公檢法人員及普通世人的沉睡的良知。

1、「全國十佳律師」高智晟曾為法輪功學員辯護遭酷刑、牢獄、被失蹤

高智晟律師是陝西省榆林市佳縣人,他曾在2001年被中共司法部評為「中國十大傑出律師」。因對中國社會底層民眾的生活狀態有深切的了解,高智晟在他的律師執業生涯中,常常為弱勢群體免費打官司,甚至自掏腰包資助當事人。

然而,正是由於長期替弱勢民眾作維權辯護,以及為遭受中共政治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及家庭教會的成員辯護,高智晟律師本人後來也成了中共政法系統嚴酷迫害的對像。

2006年3月,在海外中文媒體大紀元爆出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真相後,高智晟曾公開表示要參與調查事件真相,還發函邀請加拿大前亞太司司長大衛﹒喬高和國際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來中國對此進行獨立調查。同年8月,他即遭中共警察抓捕,並遭受酷刑摧殘。

2006年12月22日,高智晟律師被中共當局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但5年緩刑期間,他有長達3年的時間處於失蹤狀態。2011年12月16日,即5年緩刑期滿的前幾天,高智晟被判入獄服刑3年,關押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沙雅縣監獄。

2014年8月7日,高智晟雖獲得刑滿釋放,但由於在監獄時精神和肉體上都受到嚴重的虐待摧殘,其記憶、語言功能已嚴重衰退,身心狀況極差,回到鄉下老家後也長期受到嚴密監控,並未獲得真正的自由。

2017年8月,高智晟再度失蹤,有消息稱,他被中共警方帶走並非法秘密關押,從此下落不明。

高智晟律師,通過大量的實地調查取證,於2004、2005年三次為法輪功公開上書胡溫政權,呼籲立即停止慘無人道的迫害行為,並揭露出全國普遍存在的令人髮指的對法輪功學員的酷刑虐待,和對女性法輪功學員的性虐待。高律師在2005年12月12日的第三次上書《必須立即停止滅絕我們民族良知和道德的野蠻行徑》中這樣寫道:

「人類歷史上沒有哪個國家的人民,為了心靈中的信仰,會在有政府的和平時期經歷著如此規模的、如此持久的、如此慘烈的災難。這種今天仍在繼續著的災難,使數以千計的無辜同胞喪失了寶貴的生命,數以十萬計的人民被剝奪了自由。我們看到的真相表明,所有被非法剝奪自由期間的同胞,都遭到了令文明社會難以置信的對肉體的摧殘過程和對精神的野蠻殺戮煎熬。這場完全喪失人的理性的迫害過程,還使得一億多的法輪功信仰者,一億多個家庭的數億人遭受了傳訊和恐嚇,剝奪就業資格、工作機會、收入,被搶劫財產的不同程度的、不同性質的迫害和打壓,這是多麼的愚蠢、危險和不道德的惡舉。這是在持續地與全體中國人民、與人性文明及整個社會的道德基礎為敵啊!這個制度怎麼會需要這樣的價值呢!我們還有何理由、有何道德條件拒絕反思呢?」

2、四川黑監獄迫害法輪功學員,十一位維權律師調查遭綁架

四川資陽市二娥湖洗腦班,自稱「法制教育學習班」,實則是當地「610」(中共專事迫害法輪功、凌駕於法律之上的非法機構)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黑監獄,專行違法犯罪勾當,將法輪功學員直接綁架進去,完全剝奪人身自由,最長可達五、六年,甚至迫害致死多名法輪功學員。在二零一三新年期間,資陽市二娥湖洗腦班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多達260多人。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三日,大陸著名人權律師江天勇、唐吉田、梁小軍、藺其磊、郭海躍、張科科、唐天昊等七人,在調查非法拘禁法輪功學員的四川資陽二娥湖洗腦班時被暴徒綁架;律師李和平、王成、楊慧文、溫海波聞訊前往救援,也遭綁架迫害。其後,十一位律師都被釋放,但期間多人遭到毆打迫害。

3、為法輪功辯護的律師一度絕食抗議反迫害

據明慧網報導,二零一四年三月唐吉田、江天勇、王成、張俊傑四位維權律師為被黑龍江建三江法制教育基地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提供法律援助,卻遭到中共綁架並遭受酷刑迫害。

三月二十五日下午三點,李金星和張磊兩位律師宣布開始絕食抗議當局拒絕他們會見被拘的律師。到二十七日下午三點半,絕食超過四十八小時,兩位律師已出現虛脫症狀。三月二十七日當晚,張俊傑律師獲釋,他被抓捕時遭到當地國保於文波和另一個國保毆打,脊椎骨橫突被打斷裂三根。據悉,當時被拘留所關押的唐吉田律師在裏面遭毆打,至少有一位律師被打得直不起腰來。有警察還威脅用鞋底打王成律師。拘留所外律師絕食抗議的三天中,有醫生和急救車出入拘留所,三月二十九日一早人們發現堅守在現場的三位律師和聲援人士突然全部被抓,現場只剩下警察。

4、律師王全璋法庭上譴責酷刑被中共610法院非法拘留迫害

二零一三年四月三日,北京振邦律師事務所王全璋律師在江蘇省靖江市法院為法輪功學員朱亞年作辯護,譴責惡警三晝夜不准朱亞年老人睡覺、狂吹冷風。下午庭審結束時,王全璋律師被審判長王頻下令強制帶走,以「說話嗓門大」為由強制非法拘留10天。王全璋是維權律師,多次代理法輪功修煉者維權案件及維護弱勢群體利益,2012年在黑龍江東寧縣為法輪功修煉者作辯護時,曾被法官野蠻毆打迫害。

經查,自迫害開始以來,江澤民犯罪集團在一九九九年層層下達密令:全國律師一律不得接受法輪功起訴案。即使由中共官方起訴的法輪功案件,涉案律師也不可對其做無罪辯護,只能做有罪辯護。這條密令也使得一些敢於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的正義律師受到江氏犯罪集團和中共不同程度的打壓迫害,如恐嚇、拘押、酷刑迫害及「強迫失蹤」等;但在海內外法輪功學員前仆後繼講真相的配合下,在中國大陸部份地區,當地政法委、六一零及公檢法司人員明白真相,被綁架迫害的法輪功學員被釋放、退補釋放、無罪辯護當庭釋放。

正如維權律師余文生律師在他的辯護詞中曾有這樣一段話:「中國律師為法輪功的無罪辯護已經十多年了,這場人權災難依然存在,這場錯誤的迫害運動中,司法人員也許自始至終都把雙方的是非,善惡與正邪,合法與犯罪的關係顛倒了。而本應懲惡揚善,維護公平正義的司法人員卻在麻木的或為眼前利益執行著非法意志,十七年來,還在重複著這樣一場場非法的庭審,還在無休止的製造著冤案,無法遵從良知,反而助紂為虐。為法輪功的無罪辯護已經十年,今天站在這裏,我們感到巨大的恥辱與悲哀!」

附:中國大陸律師行業法輪功學員遭迫害明細表(5.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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