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陽江市公安局長梁進海遭報落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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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十月六日】廣東陽江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梁進海,嚴重違紀違法二零二一年七月被查,移送司法,九月二十三日已被提起公訴。

梁進海,男,漢族,一九六五年七月出生,廣東開平人,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任廣東江門新會市公安局中共黨組書記、公安局局長;二零零一年八月任江門市公安局副局長;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任江門市司法局中共黨委書記、局長、江門市監獄第一政委;二零一六年九月調任陽江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二零二一年一月被免職。

善惡有報是天理,只爭來早或來遲。梁進海的下場,和他不遺餘力追隨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有必然的關係。

梁進海任江門市公安局副局長、陽江市公安局局長期間,實施江澤民對法輪功的「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滅絕政策,布置、指揮「610」、公安局人員對法輪功學員實施綁架、抄家搶劫,非法拘留、勞教、判刑,給法輪功學員及其家屬造成身心痛苦和創傷。

以下是梁進海追隨江澤民邪惡集團迫害法輪功的部份惡行。

法輪功學員蔣小明,男,中國建設銀行江門市分行資產保全部職員;妻子郭常偉是中國建設銀行江門市分行服務公司職員。二零零四年十月十八日晚,夫婦倆到江門市五邑大學講真相遭綁架,被非法關在江門市看守所一年多,後被江門市蓬江區法院判重刑,郭常偉十年,蔣小明七年。

法輪功學員吳玉韞,女,江門市一中教師、會計,已退休。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九日,吳玉韞被綁架到洗腦班迫害六個月。二零零二年六月一日,吳玉韞又被綁架到邪黨校洗腦班迫害一個月。二零零三年八月十四日,吳玉韞再次被「610」、派出所警察劫持到三水某賓館的省辦洗腦班,期間吳玉韞出現嚴重疾病,被送回家中監視治療,因多次遭洗腦班折磨,吳玉韞身體每況愈下,於二零零四年十月含冤離世,時年六十多歲。

法輪功學員鄧衛群,女,二零零一年被綁架到江門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多月後,被劫持到三水婦教所,因身體虛弱被拒收,被家人接回後不久便離開人世。

法輪功學員郭群慧,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日被綁架,非法判刑八年,被劫持到韶關女子監獄迫害。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初,法輪功學員鄧美蘭、梁燕群、何慧紅、文婉明、袁玉珍、陳有珍、張傑芳、梁恆、唐秀霞、聶彩霞、趙玉茹十一人,在鄧美蘭家中集體學法時,被江門市「六一零」和江門市蓬江區國保警察綁架,其中三名法輪功學員後被非法判刑三至四年刑期。

廣東省陽江市法輪功學員利惠仙,二零一七年八月九日,曾遭到陽江市「610」人員和公安局警察上門綁架,還被非法抄家,後被送至平崗拘留所,非法拘留了十五天後回到家。二零一九年六月九日,七十一歲的利惠仙,在家中又被陽江市非法組織「610」人員等綁架,被非法關押在陽江第一看守所。二零二一年元旦期間,利惠仙被綁架,被非法關押在陽江市北慣看守所。

舉頭三尺有神明,人做了甚麼,都要承擔後果。表面上看,梁進海被中共拋棄、被繩之以法,其實,是他昔日不遺餘力迫害法輪功遭的報應。寫出這些事實,沒有幸災樂禍之意,只為警醒世人善惡有報是天理,多行不義必自斃,作惡多端的終遭惡報。

真心希望那些仍對法輪大法及其學員犯罪的官員和警察們三思:在良心與上級命令面前,在天理和罪惡之間,該何去何從?對於善與惡的抉擇,只在一念之間。守住善良,為自己和家人留下一個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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