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節做起 注意「男女有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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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十月五日】我是九六年得法的老大法弟子,因中共邪黨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丈夫承受不住壓力,於二零零零年被迫與我離婚,當時我只有三十幾歲,此後一直獨身。

前一段時間,看到明慧網上有多篇「男女有別」方面的交流文章,覺的同修們寫的很好,自己也想把自己近年來在這方面的實修體會寫出來,與同修們交流。不足之處,懇請慈悲指正。

一、同修之間:男女有別

零八年,有一天下午,我去男同修A家送《明慧週刊》和真相資料等。當時我剛從單位辭職,到了同修家,就和同修A多聊了一會兒。正說著,門開了,同修的妻子回來了,看見我倆坐在沙發上,馬上就不高興了,說:「怎麼不開燈呢?」當時是下午三、四點鐘,客廳裏剛有點暗。

從同修A家出來,我一路找自己:是我哪裏做錯了,怎麼會出現這種事呢?同修A原是我單位的法輪功義務輔導員,九九年邪黨迫害大法後,我們一直沒中斷聯繫。每次同修B都將《明慧週刊》和真相資料送給我,讓我再傳給A。因為A已經退休多年了,A家離市內較遠,我工作的單位離A家近。一般我都是和A約好,在我乘公交車上班的某一站,A在那兒等我,我提前下車,給他送週刊,之後我再坐車去單位。因為剛從單位辭職,同修A就叫我去他家裏,結果被他妻子誤會了,自己心裏也覺的很難受。我送週刊、送資料,做的是最正最好的事,怎麼會這樣呢?

一天,同修C和我說了一件事,當時對我觸動很大。很多同修一起在一男同修家做項目,陸陸續續同修都走了,最後就剩下男主人和一女同修,等他倆忙完了,天已經很晚了。女同修要走,男同修不放心,說太晚了,今天別走了,反正家裏就我自己,你睡那屋,我睡這屋,我們都是修煉人,你放心,不會有事的。這位女同修想了想,還是堅決要走。等這位女同修打車回到家,一開門的時候,師父給她顯現了一幕,那意思就是說,如果她在男同修家住下了,即使甚麼事都沒發生,她也會掉下來一個大層次。

師父說:「藝術團的學生,平時男女之間都不讓他們隨便接觸的,而且小小年紀,更不准許男女之間交朋友。其他大法弟子也得注意這些事情。」[1]

師父教誨我們「其他大法弟子也得注意這些事情」[1],我悟到:男女之間是不能隨便接觸的。男女交朋友,這是現代變異了的觀念。古人講男女授受不親,男女同修這樣長期傳遞東西、單獨相處,其實是很不合適的,不符合世間的禮,神看的清楚,也容易引起別人誤會,給大法造成負面影響。

男女有別,男女不能獨處一室,如果我是同修A的妻子,看到自己的丈夫和別的女人單獨在一起,我會怎麼想?這不是給同修家庭製造矛盾了嗎?無意中給同修的妻子造成傷害了嗎?我們現在是正法修煉,肩負著救度眾生的使命,路一定要走正,做事要考慮別人,要讓別人能夠理解和接受,否則的話就把人推出去了。

而且我們在常人中修煉,還有人的情,如果路走不正,在這方面不檢點,容易被舊勢力鑽空子,加強情、色、欲方面的執著,給修煉造成損失。

向內找,發現:因為同修A參加過師父親授的傳法班,對法堅定,法理清晰,所以我對他羨慕、信任、有好感。這羨慕、好感不就是情嗎?對異性有好感,這不就是色嗎?這次的事就是對我的重錘、棒喝,我馬上和同修A針對此事在法上交流,提出停止單獨接觸,以後由其他同修給他傳遞《明慧週刊》和資料。

以後我在此方面比較注意,儘量不和男同修單獨來往,實在有事,也要有第三方在場。原先我家裏有幾人學法小組,組裏有男同修,想到自己是單身,考慮到周圍的影響,就逐漸的不再邀請男同修來家裏學法了。

二、親戚之間:男女有別

以後,我又在一私企幹活。一天,公司新招聘了一大學生,和我同姓。經過交談之後,發現他竟然是我老家沒見過面的堂侄,以後我給堂侄講了真相,並做了三退。老闆娘和我同歲,堂侄管她叫姐,這樣叫,老闆娘顯得年輕,她喜歡聽。

一天,堂侄私下和我說,在老闆和老闆娘在場的時候,也要管我叫姐。我聽了一愣,覺的不合適,但又不好意思反駁,想他可能是怕管我叫姑的話,老闆娘聽了會很尷尬,但是他可以稱呼我「某工」呀!

一個週末下午,我請堂侄去我家做客,認認門,我做了幾個菜。吃完飯後,堂侄就走了。晚上,我突然開始發燒。我記的除了剛開始修煉有幾次消業發燒,我已經好多年沒發燒了,心想肯定是自己修煉出問題了。

想來想去,覺的是不該請堂侄來家裏。古人講:男女有別,男女不能獨處、同居一室,我一單身女人,雖然是親戚,但孤男寡女的,還是不方便,也不合適,容易助長親情,還容易引起非議。

修煉人要嚴格要求自己,尤其在情、色方面更要注意,除非必要,否則就不要做,以免給執著心提供滋生的土壤,給邪惡可乘之機。 我一邊向內找,一邊學法,發正念,很快燒就退了。

一天,我腦子裏突然打進來一個詞「亂倫」,嚇了我一跳。

師父說:「改變了的觀念就會用邪黨的文化灌輸的思想去看問題。完全拋棄人的理念、人的文化就是變異的生命,是被淘汰範圍內的。中國五千年文明歷史,奠定了人的一切文化與思想行為,而且是神系統的造就了這一切,可是卻被舊勢力支撐的邪黨糟蹋了、破壞了。」[1]

「最可悲的就是現代的年輕人,完全被中共邪黨的現代意識灌輸著,還覺的自己了不起、甚麼都看透了,錯把中共邪黨有目地破壞了的人際關係、價值觀念、人倫道德亂象,當成了歷史中人類一貫狀態,當成了人類的本能。」[1]

我悟到:大法弟子是助師正法的法徒,要正一切不正的,截窒世下流。堂侄管我叫姐,這本身就不符合傳統價值觀念,是違背世間倫理道德的。而世間倫理道德是神給人規定的,違背倫理道德就是亂倫,是變異的,是要被神淘汰的。我怎麼能承認這不正的稱呼呢?這不是上了邪惡的當嗎?邪惡是要在我不注意的情況下,接受它們的邪惡理念,然後以此為藉口,毀掉我。

感謝師父對弟子的慈悲點化,謝謝師父!修煉真是太嚴肅了,一思一念、一言一行都要嚴格要求自己。此後不久,堂侄就被老闆派到外地常年做技術支持了。

三、同事之間:男女有別

二零一五年,我做保潔,打掃衛生時,在垃圾箱裏,發現一雙皮涼鞋,看看也沒壞,覺的扔了可惜,看看誰能穿,就給了樓上的一個男保潔。之後,我給他講了真相、做了三退。

一天,一個女士來單位找一男保潔,沒找到,就和我訴苦,說有人話裏話外,罵她是「破鞋」。她走之後,我就想:這話怎麼讓我聽到了?是不是我也有問題呀?我想到了撿皮涼鞋這件事,做的不合適。

師父說:「專行善事還是為」[2]。

記得師父在《各地講法九》〈在新唐人電視討論會上的講法〉有一段問答:「弟子:我們做媒體有很多年輕的弟子,因為對男女關係的度掌握的不好,給自己修煉和周圍的環境帶來很大波動。 師:那這個就太應該注意了。大法弟子你這方面沒做好、關沒過好、自己的路沒走好,給自己抹黑,也給大法弟子整體抹黑。」[3]

大法弟子雖然心地善良,但也不要做這種有為的事,男女有別,授受不親,主動送男人東西,這不合適,會讓對方起心,也容易引起別人誤會,這不合乎禮呀!路沒走正呀!怪不得休息時,他經常來找我問這問那的,其實是自己沒做好招來的。

這件事的起因是利益心,甚麼「扔了可惜」,不就是執著物質利益嗎?有得必有失,你覺的他白撿一雙鞋是好事,其實是在拿德交換。因為我對待這件事的基點是站在人上考慮,所以給自己招來了麻煩。

以後我在單位再撿到衣物、東西等,堆到一塊,把同事們都叫來,叫他們自己去挑,剩下的沒人要的,我再扔掉。

四、朋友之間:男女有別

一天晚上,我清清楚楚做了一個夢:夢裏看見一男一女,女的兩手各端了一份飯,把其中一份給了男的。看到這情景,我在夢裏大聲說:這兩人的關係一定不一般!說完我就醒了。心想:原來男女在一起單獨吃飯,別人看了,就會認為他們的關係不一般,這是個很嚴肅的問題,自己以前怎麼就沒認識到呢?這是點化我甚麼呢?是否自己在這方面有意識不到的問題?

我想到:大約二零一七年,我家裏裝修,找的老闆是朋友介紹的。過程中,我給幾個工人都做了三退。當時家裏的瓦斯、水電都停了,有兩次到中午吃飯的時候,幹活的就剩一個工人了,我就領他一起出去吃點飯。當時的想法是:覺的他倆都是有緣人,認同大法,又做了三退,出來打工也不容易,要善待他們,想給他們留個好印象,有求名的心。

師父講:「懷大志而拘小節」[4]。「舊勢力、舊的宇宙把甚麼東西看的最重?就是色,男女之間的不檢點,這個東西看的最重。」[5]

現在想來這種做法還是不妥,有為了,容易引起誤會。其實我可以把錢給他倆,叫他倆自己出去吃的。還有以前在合資企業和私企,有時在食堂或飯店,自己和男同事單獨對桌而食,其實也是不合適的。

為甚麼一而再、再而三的過「男女有別」的心性關?通過學法和看明慧交流文章,我認識到根子上的問題就是:當常人時,受現代變異觀念的影響,對男女交往的傳統禮節不清楚、不重視、很隨便,想怎麼做就怎麼做。與丈夫未領證同居;離婚後在勞教所裏「轉化」,和前夫想復婚,也是未領證同居。從新修煉後,雖然比較注意修去色心,和同修們曝光了此事,但並沒有深入挖根,認清造成此事的不正的人心、觀念、轉變觀念並發正念清除其餘毒,所以空間場中還存有這些敗物。現在我就是要曝光它,解體它。

我雖然平時很注意修色心,但修煉中,越往上走要求越高越嚴,色心的表現也不同,越難以察覺。並非只有發生不正當的男女關係才是有色心,比如喜歡看俊男美女、好穿衣打扮、對異性有好感等,有時甚至是思想中不正的一思一念、哪怕是一個動作、一個眼神,仔細分析都能找到色心的影子,如果自己意識不到,那怎麼去呢?所以學好法是至關重要的。

只要我們沒圓滿,還在人中,就在情中泡著,有情就有色。修好的部份隔開了,剩下的還是沒修好的,還得修。有時發現這次的色關過去了,隔一段時間,同樣的色關又來了。所以在去色心方面、在男女交往方面,不能放鬆,一定要嚴格要求自己。

以上是我近期的修煉體會,有不在法上的還請同修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八》〈二零零七年紐約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無為 〉
[3]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九》〈在新唐人電視討論會上的講法〉
[4]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聖者〉
[5] 李洪志師父著作:《洛杉磯市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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