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二十八天內錦州市兩名官員相繼自殺說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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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十月三日】二零二一年入夏以來,在遼寧錦州地區,人們紛紛議論有關錦州太和區法院院長康贏健臥軌自殺的新聞,可是很多人還不知道就在康贏健臥軌死亡二十八天後,原錦州義縣縣委書記趙難從自家住所萬通公寓的頂樓跳下,當即死亡。康贏健五月十四日臥軌,趙難六月十一日跳樓,二十八天內錦州市兩位官員相繼自殺,真是少有的蹊蹺事。

二人落個如此下場,他們究竟幹了甚麼呢?

一、趙難任職期間是義縣法輪功學員遭受迫害最嚴重時期

趙難,男,67歲左右,家住遼寧省錦州市古塔區萬通公寓。中共迫害法輪功後,趙難在義縣任職的三年半的時間裏,不遺餘力地迫害法輪功,他經常在各種會議上布置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叫囂:「把法輪功(學員)都送監獄去。」

一次,義縣五里屯村出現了書寫的「法輪大法好」標語,這下驚動了義縣縣委和縣政府,義縣公安局和城關鄉派出所的警察,在五里屯村整天查看核對筆跡,對了好幾天,也沒有結果。

縣委書記趙難聽說此事後,親自到現場督查此事,他認為只有煉法輪功的或其家人才能寫。最後他們懷疑到該村的法輪功學員羅香銀的丈夫程慶林身上,於是將程慶林綁架到縣公安局非法提審,程慶林遭到警察的毒打。

在趙難的邪惡指令和示範作用下,義縣各級官員、警察紛紛參與迫害,這幾年也是義縣法輪功學員遭受迫害最嚴重的時期。

年僅三十歲的法輪功學員肖鵬在趙難任職期間,被迫害致死。至少有254人次的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拘留,有些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拘留兩、三次;至少有72人次被非法勞教,勞教時間從六個月至三年不等,其中11人被勞教三年;有71人次被綁架到洗腦班,遭受強制「轉化」迫害;經濟迫害也非常嚴重,義縣是遼寧省貧困縣,卻有148人被勒索現金,總計金額達589277元。

趙難在義縣卸任後,又在錦州市畜牧局、錦州市委任職。後因貪腐被義縣民眾舉報,被開除公職,並被判刑六年。當年他把法輪功學員抓進監獄迫害,不久他自己把自己也送進了大牢,這就是他自己招致的惡報。

但是上天對他的報應還沒有結束。趙難晚年身患糖尿病和腦血栓,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一日,趙難從自家住所錦州萬通公寓頂樓二十樓跳樓,自殺死亡。

二、康贏健誣判多位法輪功學員 致一人死亡

康贏健,男,一九六五年出生,生前係錦州市太和區法院院長。據悉,自殺前,康贏健曾被駐紮在錦州的遼寧巡視組約談。

在中共迫害法輪功的二十多年裏,康贏健絕大部份時間在法院任正副職。他罔顧事實和法律,積極執行中共的迫害政策,與錦州市政法委及公安局、檢察院沆瀣一氣,誣判多名修佛向善的法輪功學員,製造了許多人間悲劇。

其中,在黑山任職期間,黑山縣法輪功學員王瑞鳳被誣判五年;尤為嚴重的是,在康贏健任職太和區法院院長不到四年的時間裏,就有十五名轄區內的法輪功被非法判刑,他們是:潘文傑、呂鳳霞、劉傳華、陳再華、王麗華、楊玉輝、鄧慧玲、劉瑞梅、李豔秋、郭豔華、韋福珍、劉文環、馮麗霞、王偉、聶晶。其中,五十多歲的法輪功學員李豔秋被迫害致死;五年以上刑期(含五年)的四人;現仍有五人被非法關押在監獄(或看守所)中飽受煎熬。

作為法律界人士,有學識的康贏健,明知道法輪功學員的信仰及行為完全在中國現行法律的框架之內,是合法的,在既找不到法輪功是「×教」的相關法律法規的依據,又沒有法輪功學員破壞任何國家法律及行政法規實施的證據,更不存在社會危害性的情況下,康贏健仍左右本單位法官的審理判決,製造了一樁樁司法冤案。作為法院的法定代表人、一把手,康贏健對這些枉法裁判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四日早上,在遼寧省錦州市鐵路南站站台附近的鐵道線上,一個男子臥軌自殺身亡。由於該男子的衣服兜裏放著自己的工作證,死者的身份很快就被確認──遼寧省錦州市太和區法院院長康贏健。康贏健在自殺前曾被遼寧巡視組約談。

無論是趙難,還是康贏健,與其說是中共內部整肅的犧牲品,不如說是迫害良善的報應,古訓曰:「打僧罵道,必遭惡報。」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已經走到了末路,惡人遭天懲在人世間也體現了出來,這是迫害法輪功而自作孽的結局,也是天意的展現。

但願現在仍在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公檢法司人員以此為鑑,早日警醒,不再做中共的替罪羊,及早抽身,選擇正義與良知,為自己和家人鋪墊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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