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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延邊州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樸春傑的罪惡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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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中共延邊州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樸春傑,曾任延邊州汪清縣公安局巡警大隊長、汪清縣公安局副政委、副局長、延邊州委政法委副書記,追隨中共江澤民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推動迫害政策,在其任延邊州委政法委副書記、常務副書記以來,經常陪同延邊州政法委書記康芳去延邊州各縣、市部署落實省級政法委對延邊州政法委迫害法輪功的指令,脅迫延邊地區公、檢、法、司相關人員迫害法輪功。

延邊朝鮮族自治州位於吉林省東部的中朝邊境,是中國最大的朝鮮族聚居地,面積4300多平方公里,人口210多萬。全部人口當中,漢族佔超過半數以上,大約59%,朝鮮族約佔39%。延邊州首府為延吉市,此外還包括龍井市、和龍市、敦化市、安圖縣、汪清縣、琿春市、圖們市轄區。

中共迫害法輪功的二十一年間(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延邊地區法輪功學員被騷擾、綁架、抄家、經濟迫害、非法關押至少1432人次:其中被強制洗腦至少801人次;被非法勞教學員至少146人次,勞教期1年至3年;被非法判刑的學員已知姓名的有89人次,刑期為6個月至13年;被迫害離世、致死的法輪功學員明慧網已經核實的有50人。

樸春傑在延邊州委政法委和汪清縣公安局任職十三年間(至2020年),延邊地區發生的迫害法輪功的案件中:法輪功學員遭騷擾,綁架,抄家,經濟迫害,非法關押至少171人次,遭精神摧殘強制洗腦學員至少237人次,被非法勞教的學員7人,非法批捕3人,被非法判刑的學員已知姓名的有24人,刑期為6個月至7年,非法判刑罰金合計16000元。被迫害離世的法輪功學員已經核實的有2人。由於中共對迫害事實的掩蓋和消息的封鎖,實際遭受迫害的人數遠不止這些。

一、迫害離世案例

案例一:汪清縣東新鄉轉角樓村法輪功學員崔光泳被迫害離世

崔光泳,男,38歲,汪清縣東新鄉轉角樓村人。1996年修煉法輪大法後,身心健康,樂於助人。但是,1999年7.20後當地公安部門施加壓力,不讓煉功,在個別村領導的參與下,邪惡之徒經常到崔光泳家找藉口進行精神及肉體上的迫害,使他離開會計崗位,二次被非法關押,而且被勒索了幾千元的錢財。以至崔光泳家中老人一聽到敲門聲都會發抖,擔心兒子被非法抓去勞教。在崔光泳家裏,他是唯一的全勞力,2007年10月份,農村正值收割季節,縣公安帶人來,在沒有任何證件的情況下,把崔光泳抓去進行勞教迫害,使他被迫害期間身體出現病狀,回家後於2008年5月29日晚含冤離世。

案例二:汪清縣法輪功學員吳英子被迫害離世

吳英子,女,68歲,朝鮮族,汪清縣人。由於堅持修煉法輪功,十多年來一直遭受中共邪黨的嚴重迫害,被綁架十幾次,其中三次被非法勞教。警察到家中抄家騷擾更是不計其數,以管清友為首的汪清縣公安局、「六一零」、政法委等人還扣發了老人幾年的工資。

吳英子在汪清洗腦班被迫害成嚴重心臟病,血壓達到220.當時警察說:老太太歲數也大了,上邊也不要,以後就呆在本地洗腦班吧,先回家,等病好了我們再去抓你回來。

老人被逼得有家不能回,又一次開始了艱難的流離失所生活,最終於2010年7月17日含冤離世。

二、精神肉體摧殘 強化洗腦

「洗腦」是中共邪黨幾十年毒害中國人的慣用伎倆,而「洗腦班」作為其迫害法輪功後的產物,邪惡程度不次於監獄、勞教所等黑窩。洗腦班的主要作用,是一定的肉體折磨配合嚴酷的精神摧殘,以強制手段迫使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背離自己的信仰,放棄對道德回升和身體健康的追尋。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和江氏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以來,延邊地區各縣市「610」每年都辦洗腦班迫害法輪功學員,他們對法輪功學員跟蹤、監視、騷擾後將其綁架入洗腦班,在那裏法輪功學員被剝奪一切人身自由,包括家屬探視權等。每位學員被單獨關在房間內,隨身攜帶的手機等物品一律被搜走,二十四小時被監視,禁止與包括家人在內的一切外界聯繫。法輪功學員在洗腦班受到長期監管控制,雖然是強制關押,卻還要求個人和單位繳費,關押在洗腦班的費用甚至不比住賓館少,都是相關人員向家屬勒索或命令單位從工資中扣取的。

洗腦班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方式極其邪惡:它們利用高壓洗腦的方式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操控猶大污衊師父、歪曲大法、挑撥學員;除了吃飯和睡覺時間,整天向學員灌輸抹黑大法的碟片、別的法門的咒語、邪悟者編的所謂歌曲等;強迫學員上所謂的「轉化課」,而且上課必須抄筆記;逼迫學員寫所謂的「心得體會」,體會必須符合洗腦班要求,否則繼續重複每天的精神折磨;邪黨人員還用不「轉化」就判刑等方式威脅恐嚇,甚至直接用酷刑逼迫法輪功學員屈服。

惡名昭著的洗腦班部黑窩有:延吉大成洗腦班、依蘭鎮洗腦班及和龍亞東水庫洗腦班

汪清滿天星洗腦班

汪清縣洗腦班位於汪清縣東光鎮三道溝村,原為縣公安局警察訓練基地。在三道溝往南八公里一個非常隱蔽之處,前後沒有住家,是一幢二層樓的建築,前身是建築滿天星水庫的指揮部,此地四面環山,前面往南幾百米處就是水庫大壩,因此很難被人發現。在這裏限制法輪功學員的言行、活動、包括上廁所等,一舉一動都有警察跟著。邪惡之徒還播放誹謗大法的光盤,逼學員看誹謗大法的書籍。

汪清縣公安局局長金東文在2007年上任以來,夥同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李平和分管「610」綜合科、維穩科的縣副書記金明及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長管清友等主要負責迫害法輪功的惡人,非法組織辦了四次洗腦班,綁架法輪功學員強制洗腦,給學員及家人的精神、肉體和經濟上造成了巨大的傷害。2007年10月12 日,他們又在汪清縣百草溝鎮附近的滿天星辦了洗腦班,多名學員都被綁架後非法關押在那裏,警察揚言邪黨十七大之前不放人。2008年7月11日下午,汪清縣公安局、「610」、國保大隊夥同各派出所以奧運火炬傳遞為由綁架多名法輪功學員,此次綁架是有預謀的統一行動,7月11日當晚,邪惡之徒用一輛大客車將二十多名法輪功學員送到位於汪清縣三道溝附近的滿天星水庫進行洗腦迫害。2008年7月24日至08年9月末,北京「奧運」期間又在此地辦了一次洗腦班。

2009年8月初,汪清縣又在滿天星水庫警察訓練基地辦起了洗腦班,大肆抓捕法輪功學員。吉林省負責迫害法輪功的惡人之一鄒軍親自帶領一些背叛法輪功的猶大,於2009年10月前後,流竄到汪清縣,夥同汪清地方惡徒作惡,迫害被劫持到洗腦班的法輪功學員,每次他們都強制法輪功學員寫「放棄修煉法輪功的保證」。被他們綁架強制洗腦迫害過的法輪功學員將近三十人,這些人許多都是六、七十歲的老人,有的手腳行動不便,有的身體有傷,有的家中有十幾歲的孩子無人照料,被綁架的學員家屬到相關機構去要人,甚至都被警察謾罵、恐嚇和威脅,有些家屬還險些被打。

三、非法庭審、判刑部份案例

案例一:汪清縣法輪功學員金國良被非法判刑三年

汪清縣法輪功學員金國良,2010年9月1日在汪清縣春陽鎮發放真相資料時被汪清縣國保大隊綁架,非法關押在汪清縣仲安看守所。2010年12月10日,金國良被非法判刑3年,仍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不允許家人接見。

案例二:汪清縣法輪功學員鄭立軍被非法判刑十年

汪清縣法輪功學員鄭立軍,2011年3月4日在圖們市石峴鎮法輪功學員劉曉華的家裏被警察綁架。據悉,圖們市國保大隊長周宏等警察對鄭立軍、劉曉華施以酷刑,鄭立軍被非法關押一個多月後,酷刑導致的身體外傷基本康復,才被汪清縣國保大隊警察監視著會見了家人。後來汪清縣法院以所謂的「妨礙法律實施罪」,對鄭立軍非法判十年,並上報州法院批覆。

案例三:延邊州延吉市法輪功學員范明蘭被冤判七年

二零二零年一月十日左右,延吉市法輪功學員范明蘭被延邊州龍井市警察綁架。七月末,家人獲悉,范明蘭被非法判刑七年。

案例四:延邊州琿春市78歲的法輪功學員李淑梅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

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四日下午一點多,李淑梅老人在發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跟蹤警察綁架,被綁架到公安局,當時身上帶有的真相資料都被警察沒收,當天晚上放回家了。七月二十五日上午,李淑梅被第三派出所找去,說是移交到第三派出所管,一小時後又被放回家。

七月二十六日上午,李淑梅又被突然上門的琿春市610人員綁架。當時家裏沒有其他人,十點鐘她兒子回家找不到她,不知道去了哪裏,到處找不到人。七月二十九日,琿春市610人才通知她兒子,是公安局把李淑梅帶走了,說已經把李淑梅送到延吉看守所。

八月十三日,延邊州龍井法院對李淑梅非法庭審。二次開庭沒有通知家人。家人去找,才告知家人,李淑梅被判三年六個月。

案例五:通化市閆淑芳在安圖縣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中旬,通化市法輪功學員閆淑芳在被非法關押近一年零八個月後,被劫持至吉林省女子監獄,非法刑期四年。法院判決及何時入獄皆沒通知家屬,只是事後看守所方面告知家屬,監獄方面通知家屬接見時間。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四日早,吉林省公安廳、延邊州公安局警察與通化市公安局警察,以通化市法輪功學員到延邊州安圖縣發放真相資料為由,綁架了閆淑芳等十二名法輪功學員。當天早七點半左右,閆淑芳在自家小區樓門口,被老站派出所毛元臣、尹廣宇等三個著便裝的警察綁架。當時警察不容分說把閆淑芳摁倒在地,拖行一百多米,褲子、鞋、襪子都被拖掉,肚皮都露出來了,他們強行給閆淑芳戴上手銬帶上車,拉到老站派出所。

閆淑芳一度被非法關押在安圖順時針時尚賓館的一個房間裏,被銬在凳子上五天五夜不許睡覺,國保警察王剛用塑料條抽打閆淑芳的臉。閆淑芳要求安圖國保大隊通知家人給請律師,被非法拒絕。五月十二日,通化市看守所向閆淑芳的家屬索要一千元營養費。

五月十三日,家屬從通化市看守所處得知閆淑芳已被劫持到延邊州安圖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遂於五月二十日到安圖縣公安局查問,一自稱是國保人員的便衣警察給家屬一份拘留通知單,日期卻是五月二十日。面對家屬的詢問,該便衣說:閆淑芳現在身體很好。

五月二十日,閆淑芳被安圖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劫持到延吉市看守所非法關押,六月三日被安圖縣檢察院非法批捕。到十二月二十五日前,構陷閆淑芳的黑材料曾兩次被檢察院退回安圖縣國保大隊。

二零一七年三月中旬至五月中旬,閆淑芳家屬曾兩次收到開庭通知。家屬為閆淑芳聘請的律師被法院的刑事庭長洪書穎強行退函,並對家屬謊稱是律師自己退出的。家屬當著她的面和律師通電話,揭穿了她的謊言。

六月十三日,安圖縣法院對閆淑芳、蔣凱、張雲英、周秀蓮與女兒楊陽等五名通化市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上午九點鐘,法院門前停了一輛特警的裝甲車,車上坐滿了全副武裝的特警。閆淑芳聘請的律師被拒絕進入法庭辯護,五名法輪功學員均沒有律師辯護。學員家屬被強制搜身後進入法庭旁聽。整個過程不到兩個小時,閆淑芳向法官控告安圖縣國保大隊遭到刑訊逼供。閆淑芳、張雲英、蔣凱等均以拒絕回答的方式抗議非法庭審。

十二月中旬,閆淑芳被劫持至吉林省女子監獄,非法刑期四年,判決及何時入獄皆沒通知家屬。

四、抄家、洗劫財物、敲詐勒索部份案例

案例一:和龍市松下坪法輪功學員楊玉樹,男,60多歲,現仍被非法關押和龍市看守所。退休工資被取消。看守所拒絕一切接見。妻子崔某,現在被非法關押在龍井市看守所。

案例二:二零一九年七月八日下午,董立紅、劉素梅、張佩英、程延平等四名延吉市法輪功學員在大潤發超市講真相時遭惡人惡告,被延吉車站派出所綁架後移交延吉市國保大隊。當晚四名法輪功學員家被抄,劉素梅、張佩英家裏沒人的情況下,用搶來的鑰匙將大法書、電腦、打印機等私人物資掠走。四人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七月二十三日,董立紅、劉素梅、張佩英、程延平回到家中,而劉素梅、張佩英被轉刑拘迫害。

案例三:二零一九年九月九日中午,五個外地警察和便衣闖到吉林省汪清縣春陽鎮法輪功學員范燕清家,把范燕清的丈夫王連臣堵在屋內,因沒有看見范燕清本人,就追問其妻子的下落,當時范燕清就在她家院裏的其它房子裏,發現丈夫這邊有情況,隨即就躲了起來,警察沒有發現她。那些警察抄家時,搶走一部台式電腦、一個筆記本電腦和多部手機,一套大法書和保存三整年的《明慧週刊》。家裏的身份證、結婚證、房屋產權證以及各類銀行卡等。 都被他們洗劫一空。

還在她家院子及房上安裝了三個攝像頭,目的很明確,就是想用來非法抓捕范燕清而設置的。這些警察的流氓行徑真是有恃無恐、無法無天啊!還把范燕清的丈夫帶走至今沒有回家的消息;范燕清伺機走脫後,一直在外面流離失所。

樸春傑個人信息:

姓名:樸春傑(Piao Chun Jie)
性別:男,朝鮮族
出生年月1968年5月生
工作單位名稱:吉林省延邊州委政法委
家庭住址(省、市、縣):吉林省延邊州 樸春傑18686330234
現任職務:吉林省延邊州政法委常務副書記
樸春傑簡歷:據明慧網和互聯網信息樸春傑2019年3月22日至今(2021年)任延邊州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
2017年8月23日至2019年3月21日任延邊州委政法委副書記州綜治辦副主任
2009年2月19日至2015年1月17日任延邊州汪清縣公安局副局長,分管治安管理大隊、出入境管理大隊、派出所工作
2005年6月18日 至2007年10月27日任延邊州汪清縣公安局副政委
2005年之前至2005年2月28日之後任延邊州汪清縣公安局巡警大隊長
工作單位地址:
監督電話 0433─2513381、2516466、2536466
延邊州委副書記、州委政法委書記、延邊州委防範和處理邪教(中共邪黨是真正的邪教)問題領導小組組長康芳13843333399、0433─2751850
延邊州委政法委副書記、州綜治辦主任金秀山0433─2519522 13704435816
延邊州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樸春傑0433-2536867 18686330234
副書記趙洪剛0433-2551 829 13804480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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