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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向陽區法院違規操作 對劉麗傑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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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十月十二日上午九點半,佳木斯市向陽區法院在非法拒絕辯護律師因與其它案件開庭時間有衝突提出延期開庭申請,又非法阻擋親友辯護人參與辯護後,執意按事先密謀好的非法程序強行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劉麗傑。

國保誘騙劫持劉麗傑去法庭

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二日上午八點多,佳木斯市向陽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長門茂盛和建設派出所所長劉軍來到劉麗傑家,謊騙劉麗傑與他們一起去趟法院。劉麗傑讓他們與自己的上級或法院聯繫一下,要求在自己的辯護律師到庭的情況下,才能去法院。

此前的十一日晚,劉軍曾電話轉告法院將於次日非法開庭的通知,讓她屆時配合出庭。劉麗傑向其說明了因法院非法剝奪了自己的辯護權,要法院得遵守基本的程序要求,否則是不會出庭的。劉軍說,即便你的辯護律師沒來,你也可自行辯護。劉麗傑說自己不會這樣做的,如果到庭後配合邪惡將所有非法程序一一走完,致使公檢法聯合犯罪的事實既成,將來當你們在歷史大審判中被清算時,將會為你們感到遺憾。面對你們當前因參與迫害已走到懸崖絕壁的險境,自己真正是出於為你們考慮,才請來律師和親友辯護人,他們都是法律專業人士,給你們做些普法教育,提醒你們得明白些基本常理規矩,不要連基本程序硬件常識都不懂,稀裏糊塗的跟著犯罪。執法犯法,可是罪加一等。

劉軍特意說明,他昨晚已與宋濤聯繫過了,說明了劉麗傑提出的這些要求,宋濤說讓劉麗傑今天去,就是為了見面說清這些情況。門茂盛再三承諾,今天去過法院後,一定會將劉麗傑送回家的。僵持了一會兒,劉麗傑決定和丈夫一同去法院。

劉麗傑坐的是向陽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的警車,一路上給門茂盛、副隊長張成、兩個著裝女警和司機講了很多真相,並告訴他們善惡有報的天理。他們再三解釋,很多時候為了「工作」,也是沒辦法。劉麗傑說,你們如果以所謂的工作之名,幹出參與破壞法輪大法、迫害大法弟子的惡事,這是天理和法律所不能容的,也絕不能成為你們開脫的藉口,但你們如利用職務之便,善待大法、保護大法弟子,那是在給你們自己和家人積累福份。你們看看現在的天象變化,這場迫害還能維持多久,一定要把握好自己。

劉麗傑當庭揭露法院違法之處

到了法院,在走廊等候期間,宋濤帶來一個穿著律師袍的法援律師,告訴劉麗傑已給她指派了前進律師事務所的法援律師。劉麗傑說:「自己拒絕接受你們指派的法援律師,堅持要求自己聘請的律師做辯護人。」並指出宋濤拒絕律師的延期開庭申請的違法之處。宋濤無理狡辯道:「本地律師你不請,誰讓你請了那麼遠的外地律師,又來不了。」

又過了一會兒,有個女法警將劉麗傑引進第十審判庭。他們按照已經謀劃好的非法程序開始強推之前,根據劉麗傑的意見,只好讓強行指派來的法援律師退出。接著劉麗傑當庭揭露了法院在辯護律師沒到庭的情況下,卻強推非法程序,是在違法犯罪,而且是無效的非法審判,並一再提出抗議,要求休庭,聲明除非辯護人到庭,自己絕不做自我辯護等,他們也都記錄了下來。

在非法開庭期間,宋濤曾提到親友辯護人因為沒有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和直系親屬關係證明,而不能做辯護人時,劉麗傑指出,宋濤引用相關法條阻擋親友辯護人,是在濫用法條和私自擴大司法解釋,自己的親友辯護人在其它地區都能進庭依法做辯護,而在佳木斯為甚麼不能?難道佳木斯是無法之地嗎?!在場的人一聽,都面面相覷,宋濤不敢應對,只好匆匆說:進行下一項。

但非法程序依然強推,劉麗傑全程在被問話時均沉默不語,不斷提出抗議或揭露他們的違法犯罪之處。向陽區檢察院的所謂公訴人李利鋒最後語無倫次,聲音都有些顫抖了,宋濤宣布休庭。非法審判席上,都是宋濤一個人在說,所謂的辦案法官紀忠和另一個所謂陪審員一言不發。

法院如臨大敵

非法開庭期間,動用了佳木斯市各級公安部門的警察,還有社區人員等,現場大約有一百多人。向陽區法院關閉了院外大門,停止一切正常活動,樓內的很多進出通道也被封閉,法院內外布滿了警察和便衣。佳木斯市局反×教支隊姜松柏、梁華偉、王忠杉等人;向陽公安分局及下屬派出所和其它分局警察,都傾巢出動。姜松柏、梁華偉等人一直在法院院內。幾台大型福特特警車、特勤巡邏警車、帶有公安標誌的各類警車、私家車布控在法院內外,大量便衣包括法警,守候在路邊。便衣和警察盯著每一位過往行人,在法院大門外還綁架了一位拍照的人。

阻止律師到庭辯護 強行推進違法程序

由於法院急速推進所謂的法律程序,隨著劉麗傑的親友辯護人和律師陸續介入,法院在被指出不符合法定時間的情況下,被迫變更了第一次預定於九月二十四日的非法開庭,第二次預定於九月二十八日非法開庭。劉麗傑的辯護律師於九月三十日接到刑庭書記員解爽的第三次預定的非法開庭通知時,律師說明十月十二日這個開庭時間與自己代理的另一案件的開庭時間有衝突,而另一個開庭通知是先行送達的,因為依法要求延期開庭。可解爽根本不聽,堅持要接著給律師郵寄書面通知,並讓律師自己與法官溝通此事。律師當天就給宋濤快遞了書面延期申請,經查詢得知,郵件已於十月三日投至法院,但被宋濤拒收,顯示「未妥投」。律師又與宋濤短信溝通了要求延期開庭的事由,宋濤堅持讓律師推掉另一個庭趕過來,或讓當事人另行聘請律師或申請法律援助。宋濤這種毫無法律意識的無理表現,是否有法外因素在為其撐腰?!

劉麗傑的親友辯護人在開庭之前已趕到法院,與宋濤當面溝通要求進庭辯護,但是宋濤仍非法要求親友辯護人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和直系親屬關係證明來阻止親友辯護人進庭。隨後,親友辯護人到向陽區檢察院控告了法院宋濤的違法行為。

偽造當事人筆錄 法官宋濤故意隱瞞應告知的權利

由在向陽區檢察院已提前做好的所謂筆錄中,就替劉麗傑在所謂的筆錄上回答了「不需要請律師」,被劉麗傑發現後予以糾正。而九月十三日當天,在將所謂的案卷匆匆非法移交到向陽區法院,宋濤故意沒將權利告知書給劉麗傑出示,因為其中就有當事人可以聘請律師的權利告知事項。

在此之前的九月六日,當劉軍在建設派出所將向陽區檢察院的非法監視居住通知和權利告知書給劉麗傑看,劉麗傑在看過權利告知書中有請律師這一項時,只是隨口說了一句「可以請律師啊」,由此引發了邪惡的警覺,本地公檢法在幕後黑手們的指使操控之下,開始合謀加速推動非法程序。

黑龍江省政法委、六一零、公安廳;佳木斯市政法委、六一零、公安局;向陽公安分局、向陽區檢察院、向陽區法院等部門所有欲將劉麗傑的所謂案件炒成所謂大案、要案,並把她作為所謂的「頭兒」欲加重迫害,它們是阻礙眾生得救的策劃、指揮及參與者。向陽公安分局安排各大隊、法制科和下屬各派出所輪流來劉麗傑家24小時監視蹲守,是擔心非法開庭前她走脫了或屆時拒絕出庭。

在一個正常的社會,法庭存在的價值和意義,是在將所有真相揭示出來後,通過控辯雙方的依法論證,來主持正義和公道的地方 。但當前法院這種惡意設阻,不僅僅是侵害了劉麗傑、親友辯護人和律師的權益,顛倒了是非善惡,敗壞了社會道德,使中國的法制越發黑暗,而且是在不斷累加迫害參與者們的罪業和惡果,他們將更加難以解脫和償還。

以下是被阻擋在庭外的親友辯護人,已聯名發出公開辯護詞。

附:劉麗傑案親友辯護人聯合辯護詞

我們是劉麗傑案的親友辯護人,經過多方管道的了解,我們得知:承辦案件的警方僅獲取被告人持有部份法輪功宣傳品的事實。

刑法第三百條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罪屬於擾亂社會秩序的章節,該類罪名在法理學上全部屬於結果犯。社會秩序被損害的法定後果是該類犯罪成立的必要條件,而且被損害的後果是可量化的,不是靠推測,推理和假想。

因此,該類犯罪是結果犯,不是行為犯,更不是狀態犯。

但是兩高的司法解釋把該罪用傳播宣傳品的數量作為定罪量刑的充份條件,實際上把結果犯當成行為犯,根本上違反了刑事法律規定,是典型的破壞法律實施。
佳木斯警方進一步把持有法輪功宣傳品作為犯罪行為進行打擊,是進一步突破法律的下限,構成典型的濫權和越權。持有是一種狀態,既不是行為,又不是結果。中國的刑事法律體系中持有型犯罪僅包括非法持有槍支彈藥,非法持有毒品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三類犯罪。根本沒有非法持有法輪功宣傳品罪。

基於以上的事實和理由,特別請求法庭將案件退回檢察院,或者直接宣告被告人無罪。

親友辯護人:王宇
親友辯護人:謝燕益
親友辯護人法律指導:王全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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