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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劉金萍親屬起訴「公安機關不作為案」將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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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十月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佳木斯市郊區公安分局對法輪功學員劉金萍的家屬提出的「親友會見申請」,長時間不做任何答覆、不履行法定職責。劉金萍家屬向郊區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起訴公安機關「不作為」的違法行為,郊區法院立案後通知劉金萍家屬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五日開庭審理行政訴訟案。

劉金萍女士,一九八一年出生,家住佳木斯市郊區林苑小鎮,二零零零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脾氣變好了,也更能為別人著想。因她修煉後身心變化很大,即使是在中共瘋狂迫害法輪功的紅色恐怖下依然堅定的修煉。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四日,劉金萍與另外三名法輪功學員在劉金萍家一起學習法輪大法的主要著作《轉法輪》,被佳木斯市郊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郊區分局下屬友誼路派出所、長虹派出所等多個派出所的警察綁架、抄家。

劉金萍被非法關押在佳木斯市看守所。家屬為她聘請了律師,會見了她,得知她遭刑訊逼供。在長青派出所(這裏是郊區分局的所謂辦案區),劉金萍遭刑訊逼供,有個高個寬臉的警察打她,下手非常狠。劉金萍說,非法訊問她的人叫顧松海。警察逼迫劉金萍承認在她家中抄走七十本資料,逼迫她承認家裏壞的打印機是好使的,還逼迫她承認發了真相資料等,並且恐嚇她要判刑十年。因劉金萍拒絕簽字,警察對她暴力毆打了兩次,掰她胳膊,拽她頭髮撞牆。

中共酷刑示意圖:毒打
中共酷刑示意圖:毒打

劉金萍的家屬要求會見,得不到答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在羈押期間,經辦案機關同意,並經公安機關批准,可以與近親屬通信、會見。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三日,劉金萍家屬去郊區分局遞交申請書被拒後,家屬向郊區分局的領導郵寄了會見申請書。通過網絡查詢並拍照了公安分局「已簽收」的信息後,家屬於七月二十三日到郊區分局詢問關於會見申請的答覆。國保大隊長吳彬對家屬說「會見」是看守所的事,推諉這事和公安機關沒關係等。

郊區公安分局一直沒有給家屬書面答覆。按照相關法律,家屬有權提出會見被羈押人申請,被告機關未在法定時間內做出明確答覆,構成不作為。八月三日,家屬去郊區法院起訴郊區公安分局「不作為」。立案庭的負責人看了起訴狀後,欺騙家屬說中國沒有「看守所條例」這個法律,偽善的勸告家屬「民告官」不會勝訴、從未有家屬可以會見的先例等等,讓家屬放棄起訴。

家屬通過了解法律知識後得知,現在立案登記制,只要符合條件就得立案,至於親屬是否有權利會見那是法院開庭審理才能解決的事,跟立案庭沒有關係。八月十三日,家屬再次前往郊區法院申請立案。其間法院人員取笑家屬遞交的材料不專業,問家屬請的律師是不是騙子,家屬不為所動,按法院提供的模板格式重新遞交了訴訟材料。家屬對法院負責立案的工作人員說,上次接待我的那個人要是再騙我,我就在「人民法院工作人員違紀舉報中心網站」上舉報他,告他兩次就得下崗(失業)。十月九日,劉金萍家屬到郊區法院接收了開庭的傳票,傳票顯示十一月五日上午九點在郊區法院開庭審理,審判員李啟嘉、書記員張可。

九月二十三日,劉金萍的律師到向陽區檢察院閱捲得知,構陷劉金萍的所謂案子已經從檢察院退回公安機關進行所謂的「補充偵查」。二十四日上午,劉金萍父母與律師一起到偵辦單位佳木斯郊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溝通案件情況。劉金萍父親問國保大隊長吳彬其女兒被打的事調查的怎麼樣了,這是刑訊逼供應該接受法律調查,女兒不能被打了就完事了,要有個說法。吳彬稱,老宋你來了多次,案件已經到法院了,罪與不罪我們說了不算。你反映辦案人員的工作問題可以到紀委。至於你閨女案件的事,他不幹也會有姓張、姓李的幹,這是職責,我們是依法辦案。吳彬還當面指責了劉金萍的母親帶女兒入(錯)道。律師對吳彬的話予以糾正,表明他說的不對。

目前律師已經到檢察院複製卷宗,案件並沒有到法院。該案現在已退回公安偵查。六月份已經會見過劉金萍,該案確實存在辦案人員暴力取證的違法問題,理應追究。

劉金萍家屬和律師多次去郊區公安分局遞交要求「不起訴、撤案」和申請「取保候審」等的法律文書,由於郊區分局相關人員拒絕接收,家屬和律師給公安分局、檢察院的相關責任人郵寄了申請書。

關於劉金萍所遭受的迫害情況,見明慧網文章《黑龍江省佳木斯市劉金萍等被監控、綁架》《遭暴力逼供 黑龍江佳木斯劉金萍被構陷到檢察院》

相關的單位與個人信息:

佳木斯郊區法院
區號:0454

黨組
付連通 6509777
夏懷忠 6311000
顧岩峰 6310111
張紹峰 6315222
徐智雷 2668617
韓學義 2668513

綜合審判庭
李啟嘉 2668605
張可 2668617
曲慧敏 2668613
於瑩瑩 2668613
朱洪昌 2668605
楊丹寧 2668615
李軼男 2668615

佳西法庭
董磊 2668709
王蔓麗 2668706
周中心 2668708
孫晶 2668702
董雨朦 2668702
邢志軍 2665987
岳晟 2665987
鞠涵 2665987

執行局 (附手機號)
許晟愷 18045459496、2668419
崔京虎 13339444788、2668401
姚佳明 18644015178、2668418
孟慶豐 18045459491、2668403
劉小龍 13149666578、2668422
劉英群 15663023053、2668401
張建成 18045459489、2668417
夏天 18845459487、2668118
趙今侖 15946557777、2668419
王岩 15764549888、2668403
劉志航 18546427123、2668422
高岩東 13258602079、2668415

佳木斯市郊區公安分局:
地址:友誼路39號,郵編154000
閆強 局長 18145402660
安鳳君 副局長 13803656789
范建偉 副局長 13836661000
李愛國 副局長 18724232222(負責法輪功案件的審批)
繆嚴春 副局長 15945449888
欒海濤 副局長 13359557111

郊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
吳彬13946472555(大隊長)(迫害法輪功學員手段卑鄙、下流,打人非常狠)
於海洋18945601698(副大隊長)
任吾馳13555584835
李洪剛13945423333
王文靜15145474567 女 054249警號
李豔春18945603562
李強18945601989、13359500109 18104540277
李岩13303680600、13555588001
吳闖
張佳13504547859
隋雲15244795999、18645451302
李岩13555588001、18645451328
劉顯峰 8869696、15246463158、18645451303
范建偉 8575700、13304541888、18645451304、13836661000
閆力學 8596507、13903684466、18645451305
關福才 8583549、6112216、15804542229、18645451599
張佳慧 13903668530、18645451530
李文琦 13945477551、18645451326
孫健傑 13845454501、18645451456
廉景福 13069936200、18645451462
張彤華 13303689858、18645451558
劉彥海 13339444833、18645451736
於曉軍 13945463678、18645451727
劉三元 13845418278、18645451323
郭春海 13945480799、18645451731
李鐵軍 13836651623、18645451450
廖賢輝 13836651008、18645451359
李寶華 13945479205、18645451532
李寶娟 13812686999、18645451449
李俊傑 13803653335、18645451374
李曉明 15904547333、18645451726
嚴善海 13803668659、18645451732
劉振強 13945486355、18645451730
李勝哲 8698055、13704548300、18645451324
曲航程 18645489333、18645451312
閆明軍 18645451334
曲學文 8574959、15246464700、18645451737
鄭偉東 13945467650、18645451321
季文8220795、18745479755、18645451325
劉文13846137666、18645451315
郭威 15946986666、18645451317
安鳳君13803656789
刑警隊:王景明 15964516768

佳木斯市郊區政法委:
電話:0454-8560913

佳木斯市向陽區檢察院
地址:佳木斯市勝利路 大學游泳館西側
郵編:154000
畢宏書 檢察長 手機13845430666
陳 斌 副檢察長 手機:13846163632
孟力群 副檢察長 手機:13945484777
黃福成, 副檢察長 手機:18245411999
鄧哲 副檢察長(市院掛職幹部)
李利鋒 公訴科科長,手機:13846169281、18697098055(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主要責任人)
張宏偉 檢察員
姜茗川 13039639889
其他黨組成員:
胡玥 手機 18324647777
李蘊宏 手機 13039607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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