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包括:市政法委書記一人、市公安局二人、區公安分局三人、區法院二人、派出所所長一人、縣(莒南、蘭陵、臨沭)公安局三人、縣(莒南、蘭陵、蒙陰、沂水)法院四人、縣(臨沭)檢察院副檢察長一人。
這些落馬的政法系統官員中,很多人曾參與迫害法輪功。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已經持續20多年,人人被迫裹挾在這場迫害中,善惡自選,作惡者終究難逃善惡有報的天理。
一、「掃黑」中落馬的政法系統人員很多曾參與迫害法輪功
1、山東臨沂市政法委書記王行華遭報被查
據二零二一年九月八日山東消息,山東臨沂市中共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王行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已經被查。
據其公開的簡歷,王行華,男,漢族,一九六一年十一月生,山東莒南人,曾任中共莒南縣副縣長、蒼山縣副縣長,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任蒼山縣委副書記、縣長,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任臨沂市羅莊區委書記,二零一二年二月任中共臨沂市委常委、羅莊區委書記,二零一三年二月任臨沂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自二零一三年二月任臨沂市政法委書記以來,王行華是當地直接指揮迫害法輪功的推手、操縱者。他任職臨沂市政法委書記長達八年,對臨沂市法輪功學員犯下累累罪行。特別是二零一七年,中共在全國開展「掃黑行動」,而山東臨沂市制定了一個特別作案行動,取名叫「暴風行動」,在當地大肆作案,迫害無辜善良。這個所謂「暴風行動」由市政法委、610(江澤民一夥為迫害法輪功而專門成立的非法組織)策劃操控,由市公安國保統一施令指揮執行,調動大批警力作案,其主要目的是抓捕那些被長期監控的法輪功學員,破壞真相資料點。
「暴風行動」的作案範圍主要在蘭山區、羅莊區和沂南縣。此次邪惡的「暴風行動」,國保與特巡警、協警至少作案八次,造成了至少十八人被綁架抄家,兩人被迫害致死,多人被迫流離失所,多人被非法判刑,最高刑期是四年,非法罰金九萬元。
迫害案例一:邢西美、李長芳被迫害致死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七日,沂南縣岸堤鎮西沿路村法輪功學員邢西美,在集市上發放真相台曆時,被當地警察劫持到臨沂看守所,短短十幾天,邢西美就在十一月二十日被迫害致死。
沂南縣隋家店村李長芳,被綁架、非法關押在臨沂市看守所期間,因胃疼,逐漸往下疼,下身、大腿、腰部等部位大面積出現紅紫現象,被送進臨沂市人民醫院。二零一九年七月六日下午,在未確診的情況下手術,手術後再也沒有醒過,疑被摘取器官。
迫害案例二:綁架朱同貴、朱同朝兄弟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三日下午,蘭山區警察強行爬牆入室,綁架了在蘭山區租房住的郯城縣朱同貴、朱同朝兄弟二人,房中電腦現金等私人物品被搶劫一空。當晚,二人遭到警察非法審訊打罵,折磨二十多小時,二十四日下午,被非法押送至臨沂市看守所(河東區重溝)。
朱同貴後被取保,應該直接回家,但卻被國保劫持到臨沂市洗腦班迫害。朱同貴的家人與律師去臨沂市洗腦班看望他,被洗腦班頭子蘇偉擋在外面,不讓家人和律師探望。蘇偉表現很惡,威脅、扭打律師。朱同貴、朱同朝兄弟二人家中有年近九十歲高齡的母親,他們兄弟被綁架後,不能贍養老人,老人生活不能自理,非常困難。
2、臨沂市公安局蘭山分局原局長王行軍被逮捕
據二零二一年九月八日山東消息,臨沂市公安局蘭山分局原局長王行軍被逮捕。王行軍是王行華的弟弟。與王行華同日被捕。王行軍曾任臨沂市蘭山區公安局局長,後任臨沂市公安局中共黨委委員,對臨沂市蘭山區的法輪功學員的迫害負有一定的責任。
迫害案例:為掩蓋殺害法輪功學員李長芳的事實 警察蓄意陷害其丈夫及家人
二零二零年二月十六日深夜十二點,山東沂南縣隋家店村王西傑,突然聽到院子外有動靜,接著聽到有東西被扔進院子裏的聲音。因天較冷又是深夜,王西傑就沒有起床查看。第二天清晨王西傑發現院子裏被扔進了一包法輪大法期刊材料。
王西傑感到此事有些蹊蹺,就帶著資料到了臨沂一位熟人家裏。剛到不久,就被跟蹤的沂南縣公安局和依汶鎮派出所警察綁架。王西傑質問那些警察為甚麼要綁架他?依汶派出所所長劉偉明說:「你看你車上帶的那包資料。」王西傑說:「你們趕緊調監控(王西傑家院前有被安裝的攝像頭),看看哪些卑鄙的小人想陷害我。俺老婆剛被害死了,又來害我。你們趕緊調監控。」 劉偉明就不吱聲了。
王西傑後被劫持到沂南縣看守所,警察許諾只要他答應將李長芳的遺體火化了,政府立即把他和他的姐姐王西愛釋放回家,還可以得到一些賠償金。此時的王西傑才明白國保為甚麼綁架他和姐姐的邪惡意圖了。王西傑拒絕了惡徒的無理要求。
警察隨後找到王西傑的女兒,女兒不敢做主。王西傑的兒子從外地回家後,沂南縣警察立即對他威逼和施加壓力,孩子雖然很清楚這些警察綁架爸爸和姑姑的目的,畢竟涉世未深,最後處於對爸爸安危的擔心,無奈之下,違心的同意火化媽媽的屍體。而這一切王西傑都被蒙在鼓裏。王西傑妻子的遺體被火化後,王西傑被釋放回家,但王西愛卻被沂南公檢法非法判刑入獄。
李長芳為甚麼被害死?事還得從頭說起。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早上六點多鐘,沂南縣公安局和沂南縣依汶鎮派出所警員翻牆入室搶劫並再次綁架了李長芳。隨後李長芳被劫持到臨沂看守所非法關押,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被非法判刑兩年六個月、勒索罰金一萬元,上訴被駁回。
李長芳被非法關押在臨沂市看守所期間,出現胃疼症狀,逐漸往下疼,下身、大腿、腰部等部位大面積出現紅紫現象,二零一九年七月五日晚被送進臨沂市人民醫院。七月六日,在保守治療見效情況下,臨沂市看守所脅迫臨沂市人民醫院大夫威逼李長芳的家人同意做手術。手術後李長芳被送進重症監護室,再也沒有醒過來。
七月十二日,臨沂蘭山區東關派出所與臨沂看守所,趁李長芳家屬不在,拔掉正在臨沂人民醫院重症監護室搶救的李長芳身體上的各種儀器管子與呼吸機,隨後將李長芳的遺體搶走。
從報導出的臨沂看守所、臨沂市檢察院、臨沂市人民醫院、臨沂市東關派出所等人員的不合常理的表現,李長芳疑被活摘了腎臟器官。
面對質疑,當局如果證明沒有實施這種罪惡,不需要做甚麼,只要歸還李長芳的遺體給家人查看,就可解決。但當局的反應是迅速綁架了王西傑和王西愛作為人質,要挾王西傑的一雙兒女在火化書上簽字,強行將李長芳遺體火化。銷毀了他們全家人為親人伸冤的直接證據。
3、山東省臨沂市蘭山區法院院長陳思賢被查
據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一日山東消息,山東臨沂市蘭山區法院中共黨組書記、院長陳思賢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陳思賢,男,漢族,一九七零年八月出生,山東省臨沂市平邑縣人,曾任臨沂市中級法院審判員,審判監督庭副庭長,正科級審判員等職;二零零八年五月任臨沂市中級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二零一二年二月任臨沂市蒼山縣(現叫「蘭陵縣」)法院院長;二零一七年一月任臨沂市羅莊區法院院長,中共黨組書記;二零二零年五月任臨沂市蘭山區法院院長,黨組書記。
陳思賢對其任職期間,枉判當地法輪功學員的案例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蘭山區是臨沂市委、市政府所在地,按屬地管轄原則,臨沂市發生在蘭山區轄區內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案件,全部由蘭山區公安分局和蘭山區法院主管。因此,蘭山區公安分局綁架、蘭山法院枉判的法輪功學員人數,列各縣區之首,尤其是流離失所的法輪功學員,大多都是由蘭山區公安綁架、蘭山區法院枉判。
迫害案例一、杜以和被非法判刑四年,現仍在監獄遭非法關押迫害
杜以和,蘇村鎮東菜園村人,五十九歲。修煉法輪大法後,家庭和睦。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惡黨迫害法輪功後,杜以和作為一個身心受益者,進京為法輪大法說句公道話。後被非法拘留,在派出所,被所長用繩子勒昏,並被毆打。二零零一年二月,杜以和又被強行帶進「轉化班」遭酷刑洗腦。
二零一八年,當地派出所限制杜以和外出打工,後又劫持了他。沂南縣公檢法執意構陷,杜以和被非法判刑四年,被劫入山東省監獄迫害。
迫害案例二、為遭迫害致死親人發聲,王西愛遭報復被劫入山東省女子監獄
王西愛,家住沂南縣依汶鎮隋家店村。修煉法輪功前,常年遭受疾病痛苦,經常和公婆鬧矛盾。一九九八年冬,她開始修煉法輪功,在很短的時間內,身體上的疾病好了,心情愉悅,對生活充滿了希望,從此和公婆的關係也好了。
王西愛有一個大家族,她和弟弟王西傑、弟媳李長芳,以及親家劉成吉、邢西美都修煉法輪大法。迫害中,邢西美和李長芳先後被中共迫害致死。悲憤中,王西愛和當地百姓只不過說了幾句公道話,卻遭到國保的報復迫害。
二零一八年至二零一九年期間,沂南縣國保曾經至少兩次集中警力,企圖非法抓捕王西愛,但都因為她不在家而落空。縣公安局國保和依汶鎮派出所集中騷擾和威脅王西愛的幾個姐弟們,也沒有查找到王西愛的下落。
二零二零年一月五日,根據村裏特務提供的信息,依汶鎮派出所所長劉偉明帶十幾個便衣警察,驅車到臨沂市北城區,撬門開鎖,將正在給兒子看孩子的王西愛暴力綁架。當日,將王西愛非法關押到臨沂市河東區看守所。
沂南縣公檢法非法羅列構陷證據,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五日,王西愛被非法秘密判刑三年六個月。十一月十一日,被劫持到山東省女子監獄迫害。
4、臨沂市蘭陵縣(原蒼山縣)公安局副局長潘雲峰落馬
潘雲峰曾任蘭陵縣(原蒼山縣)公安局局黨委委員、刑偵大隊長。2015年1月17日下午,山東臨沂市蘭陵縣(原蒼山縣)六名法輪功學員,被蘭陵鎮派出所綁架。六名法輪功學員分別是:吳淑娟(女,醫務人員,52歲)、劉文遠(蘭陵縣法院退休人員,近70歲)、徐啟先(農民,65歲)、李增樸(66歲)、孟斐(教師,52歲)、老顏(教師,56歲)。他們是在蘭陵鎮附近發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人惡告而遭蘭陵鎮派出所綁架的。潘雲峰參與此次綁架。
迫害案例:山東蘭陵縣退休法官劉文遠再陷冤獄
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七日,蘭陵縣退休法官劉文遠與當地五名法輪功學員,傳播法輪功真相,被蘭陵鎮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一年之久後,劉文遠被判冤獄一年半,五月六日,被劫持到山東省監獄迫害。其他法輪功學員也被非法判刑一年或一年半。
劉文遠先生,今年七十歲左右,是蘭陵縣(原蒼山縣)法院退休法官。退休前,劉文遠在縣法院任辦公室主任等職。一九九七年,劉文遠開始修煉法輪功,長期困擾他的疾病都好了,通過真心學習法輪大法法理,他明白了人生原來還有更美好的東西,人與人之間應該是友愛和善的關係,大法法理使他的人生觀、價值觀得到了徹底改變和昇華。
從此,他心懷慈悲,善待他人,多年來,他主動做了許多社會公益事情,許多有工作生活困難的人得到了他的無私幫助,許多親朋好友也得到了他的經濟等方面的周濟,周圍的人都很敬佩他,願意接觸他,所以劉文遠在當地的人緣很好。
這麼好的大法被抹黑,身心受益的劉文遠先生怎能坐得住,他想辦法要百姓知道法輪功和其被迫害的真相,而中共是不願讓百姓知道真相的,因此再遭非法判刑。
5、臨沂市臨沭縣檢察院副檢察長趙應柱落馬
任何一名公檢法人員,理當站在捍衛人民的立場,依法彰顯公理正義。然而,臨沂市臨沭縣檢察院副檢察長趙應柱屢屢枉判法輪功學員,知法違法,完全違背「依法治國」的精神。
迫害案例:張明花、王希貞被臨沭縣法院勒索五千元
張明花、王希貞兩位善良老人只因學煉法輪功祛病健身、做好人、與人分享大法的美好,從二零二零年的三月份以來,因遭不明大法真相的人的舉報,備受莒南縣城北派出所、檢察院、臨沭縣檢察院、法院以及受中共惡黨利用的本村部份幹部的不斷騷擾,多次被問詢、被欺騙按手印、被辦學習班,本人及家人被弄得不得安寧,最後被威脅交上巨額現金,否則就判刑,儘管兩位老人根本就沒有甚麼收入。
兩位老人被莒南縣公安局處以拘留七日處罰,被逼迫在「保證書」上簽名、按手印後回家。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一日,王希貞與張明花再次被莒南縣公安局處以拘留七日處罰。五月二十八日被莒南縣公安局取保候審。
二零二一年上半年,王希貞與張明花多次被叫到城北派出所問話。五月二十一日,兩位老人再被叫到城北派出所,被逼迫在一些材料上簽名、按手印。隨後二人被構陷到莒南縣檢察院。
六月二十四日,莒南縣檢察院將二位老人起訴到臨沭縣檢察院,承辦檢察官李正時。七月一日,王希貞與張明花再次被莒南縣檢察院非法傳喚,非法訊問。二人被逼迫在一堆材料上簽名、按手印;並被威脅恫嚇說如果二人再煉法輪功就非法判刑。七月五日,二位老人被臨沭縣檢察院傳喚。檢察官李正時將二人非法起訴到臨沭縣法院。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一日,山東莒南縣十字路街道洪溝村70多歲的法輪功學員張明花被逼迫去了臨沭縣法院,莒南縣城北派出所、洪溝村書記等人利用威脅、欺騙、株連家人等手段策劃了整個過程。在臨沭縣法院,對張明花只是簡單的讀了一個甚麼文件,然後由張明花兒子交了五千元錢就算完事了。
此前的七月十二日,法輪功學員王希貞被傳去臨沭縣法院開庭,也只是由她女兒交了五千元錢就算結束。所謂的「開庭」是假,勒索錢財是目的。
最近除以上幾人外,還有以下人員落馬
臨沂市公安局副縣級偵查員:武傳華
臨沂市臨沭縣公安局副政委:侯俊嚴
臨沂市蘭山區法院副庭長:張曉寧
臨沂市蘭陵縣法院庭長:李正華
臨沂市公安局刑事偵查支隊副大隊長:程永學
臨沂市蘭山區公安分局紀委書記:劉秀偉
臨沂市蘭山區公安局李官派出所所長:鐘玉華
臨沂市羅莊區公安分局犯罪偵查大隊長:秦立生
臨沂市莒南縣公安局犯罪偵查大隊長:李彥軍
臨沂市莒南縣法院副庭長:趙西峰
臨沂市蒙陰縣法院執行局局長:於剛
臨沂市沂水縣法院團隊長:龐國防
二、法輪功學員家屬控告執法違法者
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七日,中共政法委系統、公安部開始所謂教育整頓,稱「刀刃向內」。其後,在中國大陸刊發最高法院動態的網站「最高辦案指南」,公布了「公檢法幹警專屬12項罪名」,並稱:「建立責任終身追究制,對造成冤假錯案之人追究終身責任」。
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開始,惡首江澤民操縱中共政府、公檢法司、政法委整個操作系統,對法輪功殘酷迫害。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過程中,被賦予法外權柄的部份公檢法司人員埋沒良知,「打死白打死,肉體滅絕,經濟上截斷」,「對法輪功不講法律」。現在法律又倒過來找上了門──中共對政法委系統搞「倒查20年」。
不管中共有甚麼冠冕堂皇的說法、搞甚麼運動,清醒的中國人早已摒棄中共。然而天道無私,善行惡行都將自己承擔後果,受害者有權討回公道,借助法律保護自己和家人,讓施暴者受到懲戒。二零二一年,臨沂市和莒南縣就有兩個法輪功學員家屬控告違法警察的案例,但程序進展緩慢。
1、山東省莒南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副隊長郭強因涉嫌多種罪被控告
二零二一年正月,山東省莒南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副隊長郭強被以涉嫌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偽證罪被受害人楊廣珍的家人刑事控告。
郭強從二零一四年至今,在積極追隨江氏流氓集團對修煉「真善忍」群體的滅絕迫害中,為所欲為,肆無忌憚的行邪作惡:非法入侵民宅、非法搜查、搶劫、綁架、關押、構陷法輪功學員。法輪功學員至少十九人次被國保大隊枉法構陷,至少十五人次被枉法判刑,近千人次被騷擾,上百人次被綁架拘留或辦洗腦班迫害。呂啟蘭、姚丙芳、劉懷鳳、劉希娥、孟凡相、王憲學等法輪功學員均遭騷擾、或拘留、或勞教或判刑出獄後被間接迫害致死。
郭強的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諸多法律條款,犯有酷刑罪,謀殺罪,法外殺人罪,非法逮捕與拘禁罪,濫用職權罪,徇私枉法罪,迫害罪,盜竊與破壞財產罪,反人類罪、群體滅絕罪等數罪。
莒南縣法輪功學員六十一歲退休女教師楊廣珍,於二零二零年四月份疫情期間遭莒南縣國保大隊、城西派出所不法警察綁架、搶劫大量私人財物,遭非法審問、關鐵籠、唾液檢測,於第二天被逼迫在取保候審書上簽字,釋放。
八月十一日,利用對楊廣珍及其妹妹楊廣娥的長期監控、跟蹤迫害,國保大隊、派出所大批不法警察,有預謀的非法抓捕了毛德君、楊廣娥及不修煉的親朋共八人,非法抓捕楊廣珍未得逞。
十月中下旬,郭強將楊廣珍構陷到莒南縣檢察院,莒南縣檢察院將案卷推給臨沭縣檢察院。
二零二一年一月份,楊廣珍家人向莒南縣檢察院提起對國保大隊副隊長郭強的刑事控告,要求依法追究被控告人郭強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偽證罪。
二零二一年三月中旬楊廣珍被臨沭縣檢察院劉豔構陷起訴到臨沭法院,法院將案卷退回檢察院。
目前,郭強在莒南縣檢察院被控告,是莒南縣第一個被控告的公安國保人員。但是,已經十個月過去了,仍未見立案的消息。
2、山東高西霞被非法關押80多天 家屬控告已立案
山東省臨沂市蘭山區法輪功學員高西霞,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六日被育才路派出所警察入室綁架。在沒有搜查證和拘留證的情況下派出所警察及國保人員強行撬鎖,把人帶走,並將家裏的銀行卡及現金翻走。
之後,家屬多次找到派出所講述真相,希望他們不要執法犯法,並希望儘快放人,均不被理睬,當被問及14種邪教為甚麼沒有法輪功?以及國務院的出版署50號令時,派出所辦案警察李強無法給出解釋,之後就一直躲閃。
家屬找到國保大隊,找了幾次之後,國保大隊也避而不見,之後他們相互推諉,並聲稱案件是由政法委開會所決定的,家屬找到蘭山區政法委,負責人韓其宏態度較兇,之後家屬再去的時候,他們就撥打110報警,以恐嚇家屬。
針對派出所及國保大隊的違法行為,家屬已經提起刑事控告,並向檢察院遞交了《撤銷批捕申請書》、《羈押必要性審查申請書》, 同時針對公安辦案人員的程序違法及扣押財物不予歸還,提起了行政控告,目前法院顯示已立案。過程中也有工作人員表示能理解家屬的心情,也有很多辦案人員並不清楚基本的法律法規。
結語
不管主動還是被動的參與了對法輪功的迫害,終將會受到法律的追查及天理報應。例如一九九九年六月十一日頒布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中規定「執行上級命令的,不追究人民警察的責任」,而到了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新頒布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中明確規定「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錯案,不受執法過錯責任人單位、職務、職級變動或者退休的影響,終身追究執法過錯責任」。
二十二年轉了一個圈,公檢法司人員也應該體會到了一個天理: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時候一到,一切都報。無論是執法者還是老百姓,靠任何高官或甚麼勢力都不是最終的保障,做事前選擇善惡才重要。拋棄邪惡,停止迫害,為自己和家人造福,才是明智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