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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最高法院院長周強的迫害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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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一月九日】周強(Zhou,Qiang),男,漢族,1960年4月生,湖北黃梅人,現任中共最高法院院長、黨組書記、審判委員會委員,首席大法官。周強是中共中央政法委成員,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專職機構「610辦公室」領導小組的重要成員,從其任職中共共青團第一書記、湖南省長、省委書記到中共最高法院院長至今,竭力推動和參與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的犯罪政策和犯罪行為,直接指揮、操縱共青團系統、法院系統對法輪功及社會無辜民眾的迫害,煽動對法輪功群體的仇恨。

舉報周強的資料已被遞交29國政府,要求對周強及其家屬依法予以制裁,包括拒發簽證 、凍結資產。

一、周強個人簡歷

1998年-2006年 中共青年團中央書記處第一書記
2006年-2006年 中共湖南省委副書記、代省長,共青團中央書記處第一書記
2006年-2007年 中共湖南省委副書記、代省長
2007年-2010年 中共湖南省委副書記、省長
2010年-2010年 中共湖南省委書記
2010年-2013年 中共湖南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
2013年- 最高法院院長、黨組書記、審判委員會委員

周強是中共第十六屆、十七屆、十八屆、十九屆中央委員,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

二、主要犯罪事實

1999年至2006年,周強任共青團中央第一書記期間參與迫害的主要事實

中共青年團(共青團)是中共邪黨領導的青年組織,有300萬個基層組織、6000多萬團員。1999年7月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以來,為了利用共青團的龐大組織對青少年灌輸謊言和仇恨宣傳,通過煽動不明真相的青少年學生參與反法輪功的運動,達到其消除法輪功信仰的目的,從中央到地方直至基層下達文件層層部署無孔不入。

1999年7月20日開始迫害法輪功後,共青團中央(團中央)緊跟著連續發出《關於共青團員不准修煉「法輪大法」的通知》、《關於認真貫徹中央文件精神,在全團深入開展學習教育活動的通知》以開展及部署全團污衊法輪功,煽動對法輪功的仇恨,逼迫人人表態。

7月24日,周強在共青團中央舉行認清「法輪功」的座談會上,表示堅決擁護和執行中共中央的「決策」,保持高度一致;9月10日,周強在2000年中國青年報、中國青年雜誌宣傳發行工作電視電話會上的講話中公然詆毀李洪志先生和法輪功,進一步煽動對法輪功群體的仇恨。

2001年1月31日下午,團中央召開會議,全面部署「全國青年文明社區反邪教行動」。2月1日下午,團中央以密碼電報形式,向全國各省級團委下發《「全國青年文明社區反邪教行動」方案》,要求各級團組織對迫害法輪功的事情要高度重視,精心部署,狠抓落實。

2001年1月31日共青團中央、全國青聯在京召集各界青年座談,利用1月23日天安門廣場的自焚事件污衊法輪功,煽動對法輪功的仇恨。共青團中央書記處第一書記周強在會上講話。他強調各級團組織要充份認識同「法輪功」鬥爭的長期性、尖銳性和複雜性,為這場迫害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從2001年2月7日開始,北京市展開一系列污衊法輪功的「校園拒絕邪教活動」。共青團北京市委編輯出版青少年污衊法輪功讀本。在開學第一天,全市近2000名法制校長,以團市委、市未委會編輯的《北京市法制校長宣講手冊之一 認識「法輪功」》一書為教材,給全市中小學生上了仇恨「法輪功」的第一課。

2001年2月6日,在團中央的號召下,全國800萬青少年在全國100個大中城市的近千個社區,開展反「法輪功」宣傳活動,顛倒黑白,編造謊言,製造仇恨毒害青少年。團中央書記處第一書記周強等相關人員參加青年「文明」社區反法輪功行動啟動儀式。

2002年3月1日周強在2002年全國共青團宣傳工作會議上講話中表示,團員青年反「法輪功」鬥爭取得了新的勝利,「崇尚科學,倡導文明,拒絕邪教」在青少年中形成風氣。

2003年7月周強在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第十五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在總結共青團工作的新發展和基本經驗中包括了「組織青少年與『法輪功』作鬥爭」。

2007年至2013年,周強任湖南省省長、省委書記期間主要迫害事實:

周強於2007年2月至2012年分別任湖南省省長、省委書記期間,繼續推行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政策,湖南省政法委、「610辦公室」、公安局對法輪功學員肆意綁架,非法勞教、判刑,導致湖南省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人數居全國前10位之內。據不完全統計,在此期間,至少有38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眾多法輪功學員因不放棄信仰被長期非法關押、酷刑迫害、高額勒索等。周強應負不可推卸的責任。

法輪功學員許興國,於2007年2月28日講法輪功真相,被公安局「610」國保警察綁架到公安局。在公安局的辦公室,610的頭目叫來一私人診所的醫生,強行在許興國的腦門處注射了一劑不明藥物,致使許興國流淚、流鼻涕,人也昏昏迷迷,喪失記憶。許興國被放回家時,十分虛弱,四肢無力,頭昏眼花,經常無故跌倒在地,不久於2007年11月14日含冤離世。

法輪功學員郭會生和妻子李菊梅,於2009年7月因給藍山縣公安局長席小剛寫勸善信,要求釋放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肖四蘭,卻被席小剛上報湖南省「610辦公室」。在省「610辦公室」的指使下,嘉禾縣國保大隊警察於8月6日晚將郭會生夫婦綁架,非法抄家,搶走貴重物品及現金幾十萬元。國保大隊教導員胡永輝等4人將郭會生反綁雙手摁在地上毆打,郭會生滿頭滿臉都是血。非法審訊時,郭會生頭半掩著,垂下來的衣服上都是血跡,被4、5人抬進抬出。10月12日,郭會生被迫害致死,年僅52歲。妻子李菊梅被關押在看守所4個多月後,被迫害致下身大出血昏厥,被取保候審。2010年3月,肖四蘭被非法判刑3年。

法輪功學員蔣美蘭,女,65歲,於2012年9月7日在家中被 「610」人員指使的國保大隊唐崇盛、楊海波、李芳等5人綁架至「長沙撈刀河洗腦班」迫害。9月30日,蔣美蘭的兒子趕往長沙撈刀河洗腦班去接人時,蔣美蘭生命垂危,意識模糊,經過醫院檢查,蔣美蘭遍體鱗傷,都是用電棍電的,整個嘴全是爛的,五臟六腑也是爛的,下身流著血,經搶救無效,於10月2日夜裏含冤離世。

從2013年3月至今,周強任最高法院院長期間迫害事實:

1999年7月20日以原中共黨魁江澤民為首的犯罪集團利用整個國家機器,包括操控公、檢、法、司等系統對法輪功學員實施群體滅絕性迫害。

中共最高法院竭力追隨江澤民,對法輪功修煉群體實施非法抓捕,無罪判刑,執法犯法,制定相關法律「決定」等,給這場群體滅絕犯罪冠以法制的偽裝。20年來,中共為了迫害法輪功,不斷的破壞中共自己制定的法律和司法程序。

周強任最高法院院長後,繼續推動中共江澤民的迫害政策,操控、指揮下轄法院冤判法輪功學員,對上訴的法輪功學員案件一律駁回維持原判,致使眾多的法輪功學員遭受冤獄,甚至被迫害致死。

2015年5月1日,中國最高法院宣布「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後,中國大陸的法輪功學員紛紛向中國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依法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簡稱「訴江」)。中共最高法院違規操作,擅自將數萬件法輪功學員及家屬控告江澤民的訴狀返回各地,導致大量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騷擾,有的被非法判刑甚至被迫害致死。據明慧網信息統計:2015年因訴江遭迫害的至少有7056人次,2016年至少2547人次是因為實名控告江澤民而遭到的迫害,其中訴江遭迫害致死的有甘肅省王根發、山東吳元清、河北劉翠榮、湖北張年節、遼寧代鳳珍、河南王秀蘭、甘肅焦桂英等7人,有167名依法控告江澤民的法輪功學員遭中共報復性迫害被非法判刑,年齡最長者81歲。遼寧省法輪功學員劉殿元老人(79歲)因依法控告江澤民,被重判11年。因訴江被騷擾1459人次,綁架349人次,拘留427人次,刑拘312人次。

2017年1月14日,周強在全國高級法院院長會議講話中誹謗法輪功,聲稱要加大力度迫害法輪功。山西的法輪功學員張樹勇等人看到此則新聞,依法要求中央電視台公開該則新聞報導內容依據的相關文件,並公開與此相關的錄音錄像及責任人名單。

2017年1月25日,中共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又出台最新司法解釋。其中含有影射針對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內容。眾所周知,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兩高」作為審判機關和法律監督機關,只有執法權,而沒有立法權和法律解釋權。解釋立法已超越權限。而中共現任最高法院院長周強在全國最高法院院長會議上公開發聲,公然違背憲法,公開叫囂和法輪功做鬥爭,並明確以文件下發傳達到基層,並在全國範圍內造成負面影響,給各級司法機關施加壓力,企圖引導各級政法系統人員繼續參與迫害,為繼續維持迫害編造所謂的法律依據,致使全國範圍內更多的法輪功學員遭受無理迫害。

據不完全統計,在周強任職期間,超過6489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其中:2013年796人;2014年633人,刑期最長的13年,年齡最高者83歲; 2015年878人; 2016年1294人; 2017年974人; 2018年933人,其中99名65歲以上老年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942場,法庭非法處罰金2,463,000元。2019年789人,有309名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同時被處罰金3,731,000元; 2020年1至7月192人。

據不完全統計,從2013年7月至2020年6月,因中共各級法院非法判刑,非法關押在監獄被迫害致死的有199名法輪功學員。周強作為中共最高法院院長,應該對法院系統發生的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酷刑、致死、致殘等嚴重罪行負主要責任。

以下是部份重點迫害案例:

2013年3月29日晚,在黑龍江省公安廳長孫永波的指揮下,黑龍江省公安廳、哈爾濱市和依蘭縣、方正縣、通河縣出動大量警力非法抓捕當地法輪功學員。據不完全統計,當晚共有61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抄家、綁架、審訊、拘留 迫害。其中14人被非法判刑,63歲的老年婦女費淑芹被非法判刑14年。

2014年2月25日晚,河北省高級工程師,法輪功學員董漢傑,男,60歲,再次被涿州市國保大隊楊玉剛帶領北京國安人員綁架,被非法關押在涿州看守所。經過兩次非法庭審後,於2015年2月11日被涿州市法院非法判刑5年,非法關押在冀東監獄,董漢傑於2015年10月10日在河北省冀東監獄被迫害致死。

2016年4月11日,安徽省亳州市610辦公室指使法院秘密對2013年9月綁架的14位法輪功學員白傑、付明義、李冬梅、王守略、朱少軍、李海峰、崔勇、王俊芝、唐家玲、趙素蘭、張素美、蔣月華、賈紅娟、朱鳳敏非法判刑,刑期3到10年不等。其中,白傑被非法判刑10年,已於2017年4月14日在宿州市監獄被迫害致死。李冬梅在看守所裏被迫害得生活不能自理;朱鳳敏被迫害得雙目失明。

2017年12月14日,黑龍江省哈爾濱市石香雲、朱鳳英等12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其中:石香雲被非法判刑8年,朱鳳英被非法判刑7年6個月,趙熙茹7年,魏續旺5年6個月,賈豔玲5年,包義5年,劉君5年,任秀英4年6個月,孔慶豔4年,吳樨3年,張樹霞3年,楊騏驥1年6個月,共處罰金38萬元。法輪功學員石香雲、魏續旺、朱鳳英、趙熙茹、包義、劉君都是60多歲的老人,任秀英、楊騏驥均年過70歲。

2018年8月27日,76歲的法輪功女學員宋兆恆和劉淑岩,被國保警察綁架,當晚被非法關押到看守所。2018年11月16日,宋兆恆、劉淑岩遭非法庭審。2019年1月14日,宋兆恆被非法提審,當天被迫害致死。提審期間,法官軟硬兼施,利用她女兒逼迫她「轉化」。法官威脅不「轉化」就判你九年。宋兆恆回到監室後,當天離世。

2017年7月4日晚8點多,鞍山市法輪功學員王殿國與妻子於寶芳、兒子王宇在家中,被一群身份不明的人用鐵錘子砸鎖、鐵钎子撬門,入室綁架、搶劫,僅13天,妻子於寶芳於2017年7月17日在鞍山市女子看守所被迫害致死。王殿國一直被非法關押,2018年4月24日遭非法庭審,被非法判刑4年。2018年6月王殿國被投入大連市監獄,2020年6月16日下午4點被迫害致死。

2019年四川省法輪功學員袁學芬、文舉平因揭下污衊法輪功的海報被非法抓捕,分別被判刑2年和8年。

欒凝,男,今年60歲,原寧夏勞動人事廳教育中心副主任。欒凝在銀川市郵電大樓郵寄真相勸善信後被綁架。在寧夏政法委、610的操控下,寧夏銀川市中級法院在2020年4月16日下達判決書,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將欒凝判刑10年,並勒索罰金100,000元。這是欒凝第3次被非法判刑。

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是群體滅絕罪,周強作為最高法院的負責人,在當今超過二十萬法輪功學員及家屬真名控告江澤民的情況下,明知天大的冤情,卻置良心與道義於不顧,無視中共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學員活體摘取器官的罪惡、無視被迫害致死的生命、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以及受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訴狀和忠告,執意追隨江澤民犯罪集團參與迫害,蔑視生命,越權釋法,包庇罪犯,犯有群體滅絕罪,必將受到歷史與上天的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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