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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應城市公安局副政委左永安罪惡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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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北報導)左永安先後任湖北省應城市郎君派出所所長和城中派出所所長。二零一一年十一月至今,任湖北省應城市公安局副政委,在任職期間,參與迫害法輪功。

左永安(Zuo,Yongan),男,1966年出生,湖北省應城市長江埠辦事處左家灣人,電話:18995703000。妻子:劉朝暉(原應城市政保科科員)。

制裁迫害人權的惡棍,目前已是各民主國家的高度共識。繼美國2016年通過《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之後,加拿大、英國以及歐盟多國現在都有類似法律可循,澳大利亞和日本也在積極準備立法。法輪功學員每年整理幾批惡人名單,送交民主國家的政府,要求對其實施制裁,包括禁止入境和凍結財產。所有計入明慧網《惡人榜》的人,都會隨時或已經列入提交名單。

以下是曝光出來的湖北省應城市公安局副政委左永安參與的迫害事實簡述。

一、任郎君派出所所長時綁架、非法勞教法輪功學員萬超

二零零三年四月二日,郎君鎮派出所指導員劉名芳、應城市公安局何建設等人,以找萬超談話為由,將萬超從魯大小學的課堂上,綁架到郎君鎮派出所非法審訊,欺騙他只要承認發了法輪功真相傳單,就放他回學校。最終惡警以萬超發過傳單,將他劫持到應城市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半月後,又將他非法判一年半勞教。他被劫持到襄北勞教所及沙洋勞教所,但因身體檢查不合格這兩處均拒收。他又被非法關押到應城市第一看守所,直到四月二十八日才被釋放。

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七日中午十二時,萬超放假在家休息,魯大小學校長周華、郎君派出所指揮員劉名芳、副所長曹國超等人闖到他家,在沒有任何理由也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企圖對他進行綁架。他被逼無奈情急之下跳入自家旁的水塘走脫。劉名芳等人又夥同東馬坊派出所的警察將他的姑父非法抓走作為人質,威脅只有交出萬超才能放人。他的姑父被關押於應城市第二看守所半個月之久,每天吃的是僅撒了一點鹽的水煮飯菜,吃盡苦頭、受盡凌辱,看守所向家人訛了三百五十元錢方才放人回家。

迫害萬超的直接責任人:郎君派出所所長左永安、郎君魯大小學校長周華、郎君魯大小學副校長魯火發、應城市公安局政保大隊隊長聶麼山、應城市第一看守所所長湯竹清。

二、參與應城市奧運前的第一輪瘋狂大搜捕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日晚七時左右,應城市公安局邪黨副政委吳小垱、政委呂山華帶領公安局國保大隊、國安大隊、東馬坊「六一零」、東馬坊派出所、湖北雙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衛處等單位的三十多個惡人,開著十幾輛警車,氣勢洶洶的撲向東馬坊地區法輪功學員的家中。警察每三人一組,帶著開鎖匠,不管家中有人無人(因有的大法弟子已被綁架),惡人均命令開鎖匠開門,門開不了的就砸或撬門窗,像土匪一樣闖入家中非法抄家和綁架法輪功學員。

東馬坊地區十一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抄家:熊文志(曾用名熊文德,以下同)、熊繼偉、陳青枝、褚觀元、向洪新、張靜玉、詹利平、王俊平、黎國平、嚴三明、褚四春。

八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熊文志、杜足英、熊繼偉、褚觀元、向洪新、張靜玉、嚴三明、褚四春。其中杜足英被綁架到東馬坊派出所後正念闖出,熊文志在綁架的中途走脫,流離失所近兩年。其餘六人被綁架到應城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十多天,回家不久又都遭到非法勞教一年的迫害。

下面是張靜玉當時遭迫害的自述: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日傍晚,東馬坊派出所警察何忠平等人讓開鎖匠把我家的門打開。我在家裏把門把拉著,他們怎麼也打不開,後來他們像土匪一樣把我家的防盜柵欄撬壞,破門而入,先把我綁架到東馬坊派出所。然後非法抄了我的家,搶走了台式電腦二台,攝影包照象機一套,打印機一台,還有其它東西不太清楚。兒子回家發現我被綁架走了,家裏一片狼藉、亂七八糟,嚇得都不想活了。

七月三日下午和夜晚,我被警察綁架到應城市公安局後面的「蒙古包」裏秘密非法審訊。警察逼我說出參與傳遞資料的法輪功學員名單,遭我拒絕。參與非法審訊的有公安局副局長程俊傑、國保大隊聶麼山和何建設、公安局的左永安(做筆錄)、刑警大隊隊長楊震等。那天晚上我就在「蒙古包」凳子上坐了一夜。第二天(七月四日)我被劫持到應城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十天,關押期間我一直絕食抗議迫害,身體極度虛弱,七月十四日被釋放。

下面是熊文志當時遭迫害的自述:

二零零八年七月,應城市公安局左永安,還有兩個年輕警察(一個是東馬坊派出所的,另一個不知是哪的)帶著開鎖匠到我家翻箱倒櫃的搜了個遍,搶走私人物品若干。鬧騰近兩個小時後,門口圍滿了人,只有一名婦女說了一句正義的話:「你們不要把別人的胳膊扭斷了,人家回來還要上班的。」我被綁架到應城市公安局,二天後走脫,長時間有家不能回。

三、任公安局副政委時參與的迫害

據不完全統計,左永安在任應城市公安局副政委的七年多的時間裏,發生的迫害案例有二十五起;有二十一人次被綁架;詹利平等十三人次被非法拘留;熊繼偉、熊文志、汪剛強、黎國平四人被非法抄家;熊小德、舒應玲、周玉喜、李桂鳳、賈秀珍、黎國平六人被非法拘禁(不含拘留);張靜玉、汪剛強兩人被劫持到勞教所勞教未成;劉華豔、周豔華在應城火車站被利用身份證迫害;黃紀綱、田義祥被非法抄家;熊繼偉、熊文志、汪剛強被非法判刑;劉姣伢被騷擾。

構餡和冤判法輪功學員熊繼偉、熊文志、汪剛強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七日上午八點多鐘,應城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夥同孝感市公安局國保、漢川市公安局國保、雲夢縣公安局國保、應城市東馬坊派出所、應城市四里棚派出所等警察一行十多人,開著三輛警車,綁架了應城市東馬坊法輪功學員熊繼偉、熊文志、汪剛強、黎國平。

東馬坊派出所指導員蘇勇夥同漢川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副隊長余清波等人先闖入應城市雙環醫院,沒出示任何證件和理由,將正在上班的法輪功學員熊繼偉騙出醫院,將他強行塞進警車,綁架到東馬坊派出所,搶走他身上的鑰匙,然後直奔他家,在他家中沒人的情況下,將法輪大法書籍及其它私人物品劫走;

應城市東馬坊派出所的魯恆菲和東馬坊驛東社區的汪峰帶著雲夢縣國保大隊的陸紅洲和喻孟,闖入法輪功學員熊文志家將他綁架到東馬坊派出所並在他家照相。隨後,警察闖入法輪功學員汪剛強家,將其綁架,同時搶走他家裏的大法書籍及私人物品。

當天,東馬坊書記汪長征和治安主任熊五保帶領警察還闖到法輪功學員黎國平家,家中沒人,搶走他家裏的私人物品,然後直接闖入黎國平上班的地方將他綁架。

熊繼偉、黎國平被綁架到湖北省漢川市公安局辦案中心非法關押。在辦案中心,熊繼偉和黎國平遭到非法審訊,坐老虎凳長達二十多個小時,不允許熊繼偉上廁所。漢川市公安局姓龍的政委還惡狠狠的對熊繼偉說了兩遍:「就是要你生不如死。」

黎國平絕食抵制迫害,送到拘留所體檢不合格,於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八日下午被釋放。十一月八日晚上,熊繼偉被劫持到漢川拘留所非法關押,熊文志、汪剛強分別被劫持到雲夢縣拘留所和應城市拘留所非法關押。

他們三人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後又被秘密劫持到臭名昭著的湖北省法教班(板橋洗腦班)遭受洗腦迫害一個月,三個地方的國保警察利用欺騙、偽善、暴力的手段從三人口中套出所謂的迫害「證據」(做了哪些講真相的事),整理成誣陷材料,以達到冤判他們的目的。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三人同時又被轉至漢川、雲夢、應城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三日應城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陳恩宏將構陷三名法輪功學員的材料移送到應城市檢察院,應城市檢察院非法作出批捕決定,二零一八年五月四日,應城市檢察院公訴科將構陷熊繼偉、熊文志、汪剛強的案卷材料移交到湖北省安陸市檢察院公訴科,負責此案的是安陸市檢察院劉培建,劉培建把三人非法起訴到安陸市法院。

汪剛強、熊文志和熊繼偉在經歷了十個多月的非法關押後,於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九日在湖北省安陸市法院被非法庭審。實際是湖北省、孝感市、應城市的政法委和「六一零」操控公、檢、法部門,公、檢、法部門相互勾結,利用開庭走過場,合謀冤判三位法輪功學員。開庭當天,安陸市法院周圍被戒嚴、如臨大敵,周圍都是警察和便衣監視和盤查過往的行人。非法庭審人員有審判長楊耀龍、審判員毛翠娥、陪審員劉德榮、書記員王娟,公訴人是安陸檢察院公訴科劉培建、胡偉和葉先豐。在非法庭審過程中,面對公訴人的所謂「指控」,家屬聘請的律師有理有據地從法律角度將「指控」推翻,並對公訴人提出的證據的合法性、關聯性、真實性提出了質疑,公訴人無言以對。審判長楊耀龍還強行剝奪了熊繼偉家屬的辯護權。三人分別被非法庭審約兩小時,庭審當天沒有宣布結果。

三位法輪功學員修煉法輪功、向民眾講述真相沒有違反任何一條法律,應該無罪釋放,遺憾的是楊耀龍等人受到政法委和「六一零」的壓力,在證據不足、三位法輪功學員沒有違法的情況下,荒唐的用毫不相干的《刑法》三百條,對三位法輪功學員做出來冤判決定。熊繼偉被冤判四年半,並處罰金五千元;熊文志和汪剛強分別被冤判兩年、並處罰金三千元。他們三人後來都被劫持到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監獄繼續迫害。

熊繼偉不服判決,依法上訴到孝感市中級法院,可孝感中院仍置事實和法律於不顧,繼續濫用《刑法》三百條製造冤案,未經開庭審理,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五日作出維持一審判決的裁定,審判長是張立新,審判員是董琳、李菁,書記員是鐘惠麗。二零一八年四月十日,熊繼偉委託代理人向湖北省孝感市中級法院提起刑事申訴,已被立案。此案由法院審監庭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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