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到家不一會兒,接到電話:讓我老伴去取礦泉水。當時他正在做飯,我說,那我去吧。穿好衣服剛要走,老伴說:你取回來晚上我給唐哥送過去。我聽後想:這水不是我家的?那我不去了。於是把衣服換下來,對老伴說:我今天騎車摔了,現在腿還疼呢,我不去了。
原本這腿並沒甚麼事,這句話剛說完,腿就開始疼,越來越疼,很快我就站不起來了。我把褲子脫下一看,膝蓋兩側都腫了,一會兒功夫疼的我幾乎忍受不了了。
這時我知道自己錯了,趕緊向內找:師父教導我們:「我還要告訴你們,其實你們以前的本性是建立在為我為私的基礎上的,你們今後做事就是要先想到別人,修成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正覺,所以你們今後做甚麼說甚麼也得為別人,以至為後人著想啊!」[1]反觀自己:是自己家的水就去取,不是自己家的就去不了,這不是明擺著的私心嗎?我真心向師父懺悔:「師父,弟子錯了!」
說來也真快,認識到了自己的問題,腿疼開始變輕,慢慢的消腫了。第二天早上就能下地做飯了,現在又能每天騎車去大街小巷救人了。
「修在自己,功在師父」[2]。通過這次摔跟頭,師父又幫我去掉了一些不好的物質。我體會到,修煉人一思一念都很重要,真想提高,就要紮紮實實的實修,師父說:「學法得法 比學比修 事事對照 做到是修」[3]。我會在法中不斷歸正自己,真正像個大法弟子的樣子,在助師正法的修煉路上,加倍做好三件事。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佛性無漏〉
[2]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3]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實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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