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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涇川縣近年因迫害法輪功遭惡報的部份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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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甘肅報導)自1999年7月20日中共江澤民團夥發動迫害法輪功以來,甘肅省涇川縣二十多年來,至少有6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8人被非法判刑,20以上人(次)被非法拘留(其中2人是家屬)。然而天網恢恢,善惡有報,近年來迫害法輪功的惡黨人員陸續遭到報應。

李全中,涇川縣原縣委書記,2016年遭報應落馬,被判刑十年。李在涇川縣任縣長、縣委書記期間,迫害法輪功學員多人。2008年李在縣委常委會上強勢堅持開除兩名科級幹部法輪功學員的公職、停發當時已72歲的法輪功學員薛培棟的退休金。2015年李又脅迫涇川縣法院對法輪功學員趙永生非法判刑(七年),說是殺雞給猴看……2015年法輪功學員康尚文、呂惠玲(因訴江)被非法拘留15天(拘留所)。李全忠於2017年以貪污腐敗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楊昌寧,涇川縣公安局原政委(後調任華亭縣公安局局長,靜寧縣公安局局長),2019年遭報應落馬。楊昌寧,涇川縣窯店鎮人,2009年以前在任涇川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所長及公安局政委期間,一邊和文物走私人員與販毒人員勾結撈錢,一邊積極迫害法輪功學員撈取政治資本。親自策劃、指示,參與迫害的法輪功學員至少有15人(次),並敲詐法輪功學員家屬錢財數萬元。2020年10月楊昌寧因保護黑社會勢力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半。

康惠年,涇川縣法院原刑事審判庭庭長、法院主管刑事審判工作的審委會委員。2020年12月4日康惠年遭惡報死亡。康惠年,涇川縣玉都鎮人,生於1964年,在涇川縣法院任刑事審判庭庭長和主管刑庭工作期間,先後冤判法輪功學員7人。其中:2008年12月冤判4人,薛培棟(當時已72歲),被冤判七年;高武成53歲,冤判三年六個月;李婉春54歲,冤判緩刑四年;王麗萍51歲,冤判緩刑四年。並詐取學員家屬錢財數萬元。2015年12月冤判趙永生七年。2020年5月主管刑庭工作期間又冤判李毛娃(70歲)三年六個月,譚秀花(61歲)六年六個月。康惠年在審判案件中,無論是對法輪功學員的冤判,還是對一般人的量刑都一貫主張「錘重些」。惡有惡報,善有善報,康惠年於2020年12月4日早晨送孩子上學途中被三輪電動車撞死。

王金亮,涇川縣農業局能源工作站原站長,任站長期間一直誹謗法輪功、迫害本單位法輪功學員呂惠玲,於2018年1月13日上午在本單位會議室開會期間突然倒在桌子下面,送醫搶救無效死亡,時年58歲。

白滿元,先後任涇川縣畜局局長和農業局局長,在任期間,積極參與迫害本單位法輪功學員,並多次在三百多人的大會上詆毀污衊法輪功,辱罵法輪功學員。2016年11月給本單位職工呂惠玲處分(理由是控告江澤民)。白滿元任農業局局長期間,有兩名職工跳樓自殺(其中一名是白滿元任畜牧局局長期間的會計),白滿元因貪污腐敗2017年5月被免去農業局局長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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