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雲南昆明市嵩明縣迫害法輪功的官員遭惡報案例:
1、昆明市嵩明縣中共書記楊相來遭惡報累及家人
據2020年12月25日雲南省消息,昆明市嵩明縣中共書記兼嵩明楊林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楊相來,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逮捕。其兒子、兒媳先後被抓捕。
楊相來,男,漢族,1964年8月生,湖南邵陽人,2007年8月任昆明市西山區副區長;2009年11月任昆明市富民縣委副書記、副縣長、代縣長、縣長、縣委書記;2013年8月任昆明市嵩明縣委書記兼嵩明楊林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書記。
2016年5月,楊相來任昆明市嵩明縣委書記後,為升官發財,把迫害法輪功作為政治上向上爬的捷徑,操控全縣公檢法系統(各基層單位,甚至門衛、村婦女主任都成了其專門迫害法輪功的工具)對全縣法輪功學員進行跟蹤、盯梢、上電話監聽、大肆綁架、抄家、監控、剝奪人身自由;不放棄修煉的法輪功學員遭到國保警察與單位、社區、村委會的非法監控看守。
2019年3月,嵩明縣政法委書主王家凌,縣公安局長楊紹聰,縣國保大隊長李金福,縣政法委副書記(前610主任)李文友,從3月開始對全縣法輪功學員進行跟蹤、盯梢、上電話監聽,僅2019年5月到8月嵩明就有七名法輪功學員及一名法輪功學員的同事(黃豔紅)遭綁架:董明仙、許風仙、裴豔鈁、吳桂仙、張菊香、蘇麗芳及母親、八人被綁架,七人被冤判。
2、昆明市嵩明縣政法委書記李正德遭惡報
原嵩明縣政法委書記、常務副縣長李正德,因為嚴重違紀問題,2017年12月被立案審查。2009年-2017年,李正德在任嵩明縣楊林鎮黨委書記、嵩明縣常務副縣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項目等方面謀取利益,收受他人所送現金89萬元,其行為已嚴重違反國家刑法規定,構成受賄罪。
李正德曾任嵩明縣原四營派出所副所長、所長,楊林鎮黨委書記;嵩明縣政法委書記、副縣長;2018年5月22日,原嵩明縣政法委書記、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李正德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受賄89萬元,因退出贓款89萬元,未被判刑。2020年9月查出腦梗,在家養著,行動遲緩!
李正德任職期間,把迫害法輪功學員王正禮、畢金梅、王菊珍、李曉玲的案子,作為全縣黨員幹部警示教育的反面教材,毒害眾生。
3、昆明市嵩明縣城市管理局副局長諸朝衛再遭惡報
2020年3月27日,雲南省昆明市嵩明縣法院依法受理嵩明縣監察委移送的諸朝衛等濫用職權案。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諸朝衛,曾任上禾村委會主任兼邪黨書記,嵩明縣嵩陽街道綜治辦主任,嵩陽街道辦事處副主任職務;縣城市管理局副局長。2012年3月4日晚,他夥同村委會主任趙理誣陷法輪功學員張桂芳,3月5日,張桂芳直接被劫持至昆明市看守所,遭邪黨一年半的冤獄迫害。
諸朝衛在任嵩陽街道綜治辦主任期間,多次帶人騷擾嵩陽鎮的法輪功學員。繼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三日明慧網惡報案例後,詳見《雲南省昆明市嵩明縣嵩陽鎮綜治辦主任諸朝衛遭惡報 殃及家人》,今年又一次遭惡報。
4、昆明市公安局五華分局黨委書記、局長塗力軍遭惡報
塗力軍,男,漢族,1972年5月生,曾經任昆明市公安局盤龍分局副局長;嵩明縣政府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昆明市五華區政府副區長、昆明市公安局五華分局黨委書記、局長。2019年2月,塗力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鋃鐺入獄。
塗力軍這樣一個中共邪黨公安局長、縣長、區長、邪黨書記,充當為禍害一方的殺人、強姦、犯罪集團孫小果案,黑社會組織的幫兇和保護傘,他一方面為黑惡勢力行兇、作惡撐要,為殺人害命的犯罪分子開脫;一方面緊跟江澤民流氓集團瘋狂打壓迫害法輪功,把迫害善良當作撈取政治資本的階梯。塗力軍在嵩明任公安局長期間,法輪功學員張桂芳、許鳳芳、許鳳梅、王正禮、王菊珍、畢金梅、李曉玲等遭到嚴重迫害(見明慧網報導)。
塗力軍這樣為禍一方的邪黨公安局長,鋃鐺入獄,也是罪有應得,應了那句善惡到頭終有報的天理。
神目如電,真實不虛。希望那些還在參與或正在把迫害當「工作」的人引以為戒,為自己也給兒孫留條後路。眼前的惡報才開始,迫害法輪功不僅要受到全球追逃,更逃不脫歷史和天理的最終審判。神佛看人心,醒醒吧!人不能為了眼前的蠅頭小利丟掉自己的良知和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