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客人送走後,我回我屋裏,越想越不是滋味兒。怎麼話都不讓說呀?當時就想出去問他個究竟,到底我錯在哪兒了?突然腦子閃過一念:我是修煉人不能和他一般見識,算了。不一會又翻出來,還是忍不住,還想爭個誰是誰非,一想都在火頭上,問不好兩人就得吵起來,第二次我又壓下去了。然後,就冷落他,晚上做好飯,雖然都端上來了,也沒主動叫他吃飯。心想如果他要不賠禮道歉,我就不再理他。
直到晚上學法時,看到師父講的:「有人說:走在馬路上,誰踢我一腳,也沒人認識我,這我能做到忍。我說這還不夠,將來說不定就在你最怕丟面子的人面前,叫人給你兩個嘴巴子,讓你丟了醜了,你怎麼去對待這個問題,看你能不能忍。你能忍的住,但心裏放不下,這也不行。」[1]「在遇到矛盾時,可能就會表現在人與人之間心性魔煉當中,你能忍的住,你的業力也消了,你的心性也提高上來了,你的功也長上去了,它們就熔合在一起了。」[1]「在社會上,在家庭中都會出現。走在街上,或者是在其它社會環境當中,也可能遇到麻煩事。在常人中放不下的心,都得讓你放下。所有的執著心,只要你有,就得在各種環境中把它磨掉。讓你摔跟頭,從中悟道,就是這樣修煉過來的。」[1]
學完師父的講法,心情豁然開朗。我悟到:在這件小事上,雖然我忍了,但心裏沒放下,這也不行,還是自己錯了。師父為去自己還沒有去掉的各種執著心,在家庭環境中,用這種辦法來魔煉自己的心性,逐漸的使自己的心性能夠昇華上來,從而使黑色物質轉化成白色物質,轉化成德,最後達到層次的提高,功成圓滿。可是自己卻為這點小事過不去,還痛苦的不行,還憤憤不平,實在慚愧。
今後我要多學法、背法,不斷用大法來約束自己,衡量自己。一思一念都在法上修。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