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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濟南市610洗腦班主任畢思良罪惡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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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九月七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山東省濟南市洗腦班,對外謊稱「濟南市法制培訓中心」。「法制培訓中心」本來的職責是負責對勞教、監管等警察的內部培訓,後來成為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黑監獄。十幾年來,用暴力洗腦手段迫害了濟南地區上千名法輪功學員。

這個黑監獄一直是濟南市政法委、專門迫害法輪功的610組織賣力執行江澤民的迫害政策,操控公檢法及各級機構,暴力洗腦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黑窩。這裏可以沒有任何正當理由而無限期剝奪法輪功學員的人身自由,以顛倒黑白的洗腦混淆是非,用暴力毆打殘害人的身心,以工作、家庭、子女的前途等等為脅迫籌碼,不但要法輪功學員繳納高昂的洗腦費,還要其家庭承擔所有說教者、打手、陪教等等人吃喝享樂的開支,利用親人的眼淚及被挑唆起的憤恨和失去家庭、工作的壓力等等種類繁多的卑鄙手段,目的只有一個,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真善忍。

畢思良是濟南市610洗腦班的主任。畢思良原繫公安幹部,負責治安。後來患重病,連續兩年臥床不起,開始學佛教。恢復健康後,離開原工作崗位,曾任濟南市反×教支隊調研員(註﹕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後到「濟南市法制培訓中心」(南市610洗腦班)工作。

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明慧網發布《通告》,美國政府將嚴格審核赴美簽證,對迫害人權及宗教的人、迫害法輪功的人,拒發簽證,拒絕入境。據評論,國際社會已從對中共停止迫害法輪功的呼籲,走向實質性的具體拒簽行動。山東省濟南市610洗腦班主任畢思良被舉報。所有計入明慧網《惡人榜》的人,都會隨時或已經列入提交名單。

一、迫害法輪功事實簡述

(一)濟南610洗腦班不擇手段的迫害法輪功學員

畢思良一夥人對法輪功學員非法拘禁、剝奪人身自由中,針對不同狀態的法輪功學員不斷的變換嘴臉,或高壓恐嚇、精神傷害,或陰險偽善的拉攏欺騙,採用種種卑鄙手段摧毀法輪功學員的意志,迫使法輪功學員「轉化」。

1、肆意非法拘禁,剝奪人身自由:濟南市610洗腦班強行關押非法剝奪法輪功學員的人身自由,沒有經過任何法律程序,沒有任何正當理由,而且是肆意的延長非法關押時間,一關就要一個月、兩個月、三個月的。

前幾年強迫單位和法輪功學員家人拿錢養著洗腦班警察和工作人員的吃住,非法關押甚至都有半年、一年的。如濟南鋼鐵集團總公司女法輪功學員張偉,曾被非法關押在洗腦班長達一年。

在這裏,他們把劫持來的男、女法輪功學員分開樓層強行關押,由警察和社區居委會、單位派的「轉化」人員輪班看管,不許互相說話交流,不許下樓,晚上鎖上房門,像看守犯人一樣看管。

2、高壓恐嚇,精神恐懼折磨:不論是個別談話還是集體洗腦,有的唱白臉,有的唱黑臉,一會兒惡狠狠的高聲訓斥、呵斥,一會兒又用哄騙的手段,催逼趕快寫「三書」、「五書」,(不修煉法輪大法的保證書、「轉化」書、決裂書、悔過書、揭批書,),恐嚇說不寫的就要嚴辦,送勞教、判刑,「轉化」了就可以回家,假惺惺的說他們這都是為法輪功學員好。他們把這作為逼迫法輪功學員「轉化」信仰、背叛師父和大法的精神魔咒。

為了達到他們儘快「轉化」法輪功學員的目的,畢思良還經常狂妄的隨口胡吹,威脅恐嚇法輪功學員,說:你看,范某某四姐妹的案子(二零零四年曾被邪惡迫害)就是我辦的,不「轉化」,就把她們勞教的勞教,判刑的判刑;你看劉某某(被非法判刑七年,今年已回家)不聽話,不「轉化」,我就把他送到監獄去了。顯示他的權力多麼大,用精神恐懼來折磨法輪功學員,逼迫「轉化」。

3、強迫法輪功學員看誣蔑法輪功的電視錄像及誣蔑資料,強制灌輸各種誣陷法輪功的誣蔑抹黑謊言宣傳,還有邪悟者的錄像、資料。並逼迫看後寫所謂的體會,不寫就要受到圍攻、訓斥與恐嚇。以顛倒黑白的洗腦說教混淆是非,欺騙有些學法不深的法輪功學員。

4、強行灌輸佛學、佛經理論,粗暴干涉信仰自由:誣蔑抹黑大法和師父的洗腦往往遭到法輪功學員的抵制和反感。在壞神邪靈的操控下,畢思良一夥惡人則經常變換手法,打著佛學、佛教的幌子,強行灌輸佛經、佛學理論,製造思想混亂來進行洗腦迫害。逼迫學員聽他講他知道的佛經怎麼好;或者是逼著看哪個所謂佛教大師的錄像,或者是看佛教和其它氣功的資料,強制看完後,再逼迫寫體會。

5、利用家人親情糾纏,製造精神痛苦:他們把法輪功學員的家人、子女叫來「談話」, 使勁嚇唬一番,說不「轉化」就要送勞教、判刑,甚至株連家人、子女的工作、前程等等。致使一些家人、子女對著煉法輪功的親人連哭帶鬧,甚至打罵,逼迫寫「轉化」書、悔過書,好快回家。不明真相的家人由於懼怕強權的淫威反而怨恨法輪功學員不聽話,怨恨法輪功給他們帶來麻煩;對家人能配合他們的,就特意讓家人與法輪功學員一起住,利用家人軟纏硬磨,瓦解修煉人的意志。

也有一些家人、子女害怕家人受罪,就趕緊回家籌錢,到處找關係、託人情,請六一零和洗腦班的人吃飯、送禮物,各方打點。高新區一位法輪功學員家人前前後後花了十幾萬,市中區一位法輪功學員的家人花了十九萬元的代價,才換到了不判刑、「轉化」了回家,知道此事的親朋氣憤的說,這和過去土匪綁票拿贖金有甚麼兩樣啊?!

6、人格侮辱,精神摧殘:畢思良等惡人對法輪功學員強制洗腦的手段,非常奸猾狡詐。他們抓住善良、單純的法輪功學員的心理,使用侮辱性的語言,刺激他們心理,實行精神摧殘折磨。對於保持沉默的,就惡毒的諷刺挖苦,你不回答我們問話,一點禮貌都沒有,你還修真善忍呢,修的甚麼真善忍啊!或者說:你看他不說話,他(她)心裏亂著呢,她在想我這老臉往哪放啊。對敢於據理力爭的就侮辱說:看你臉色這麼不好,你精神已經混亂了,看你都到了精神病邊緣了!你看某某某都練的精神病了,你再不「轉化」,就把你送到精神病院去;姓胡的表面上和善,平和的說話,但是一旦「轉化」不了,也開始辱罵:死老太婆,這麼頑固!

歷下區一位六十多歲的老同修,與前些日子明慧曝光的被洗腦迫害的楊姓年輕同修的情況很相似,開始還挺堅持的,畢思良就指使洗腦班惡人、社區、單位人員及其家人,每天五六個、七八個人輪班的圍攻她,軟硬兼施的恐嚇與精神折磨,直到把她「轉化」了才死心。

對年輕一點的,就利用開除工作、挑撥讓家人離婚進行恐嚇。還舉例子說某某人因煉法輪功家庭破裂了,嚇唬法輪功學員再煉就會影響工作、家庭,婚姻等。他們還顛倒是非,誣蔑說法輪功學員自私,不「轉化」給家人造成了痛苦。明明是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造成的,反過來卻推到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身上,等等。使法輪功學員的人格、自尊受到嚴重傷害,內心十分痛苦。

7、對「轉化」不了的法輪功學員,陰險偽善的欺騙拉攏:畢思良對「轉化」不了的法輪功學員,馬上換上另一副嘴臉,偽善的與法輪功學員「推心置腹」交談,或「和藹可親」的稱兄道弟,說:你看,你不「轉化」,我也不逼你,我尊重你,我真的是為你好,我有這個權利把你送到監獄去,一句話就能送去,你看劉某某不「轉化」,我就把他送到監獄去了。但我不這樣對待你,咱們交個朋友,你回家練你的功,但是你得答應我,不能再發資料。畢思良利用了法輪功學員的善良,其言辭帶有很強的欺騙性,對正法法理不清的學員就容易被其矇騙,從而放棄了助師正法、救度眾生的使命。

8、為了徹底摧毀法輪功學員的修煉信心,逼迫揭發其他法輪功學員:法輪功學員被逼著寫了「轉化」書等五書後,還不放過,還讓法輪功學員必須得揭發幾個(一般至少四個)認識的法輪功學員,來證明自己是真的「轉化」了,不是假的,否則還是不讓回家。有的法輪功學員是因為有怕心才違心「轉化」的,被逼的沒辦法,又急於想擺脫邪惡控制,就違心的把自己認識的同修出賣給了邪惡壞人,給同修的修煉環境造成一些干擾。

9、為了鞏固邪惡的「轉化」效果,對回家的學員實行長期控制:為了顯擺他的「政績」、「本事」,畢思良對已被他「轉化」了回家的學員實行長期控制,以維持這些人對他的恐懼。手段是,隔三差五、逢年過節都要給這些法輪功學員打電話、發短信「問候」;或者是打電話叫了去「談心」;或者是隨時叫幾個去洗腦班當幫教;還常常進行「家訪」(當然家訪會帶回法輪功學員家人「送」他們的禮物)。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五,畢思良還召回前幾年被他「轉化」了的法輪功學員開了座談會,他濫用職權,打著濟南市公安局的名義打電話給單位和其家人,要求由單位領導或家人陪同法輪功學員前往。

(二)濟南市610洗腦班瘋狂劫持、脅迫法輪功學員

畢思良等人和拘留所、看守所、監獄密切聯繫,經常從拘留所被非法關押的、或已經被非法判刑關押到期,應該釋放回家的一部份法輪功學員中,直接從關押地劫持到洗腦班裏去。如法輪功學員劉傳祥、苗培華等,幾年冤獄遭受非人折磨,到期了卻不能回家與親人團聚,還被畢思良等惡人劫持到洗腦班迫害!

◆二零一二年八月七日,濟南法輪功學員李凡麗帶著其八歲的女兒從濟南東站準備乘火車回老家,被610警察搜查並綁架至泉城路派出所。610警察又到李凡麗家,利用暴力將李凡麗的丈夫、律師陳廣昌帶到派出所。李凡麗僅僅八歲的女兒陳清悅被迫目睹警察非法審訊其父母、警察威脅恐嚇其母親等,造成心理壓力,顯露出被驚嚇後的恐懼症症狀。為此,李凡麗向歷下區公安分局多次反映,要求對孩子道歉、平復孩子心靈的傷害,但是一直沒有得到回應。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六日、七日,李凡麗以自己和女兒的名義,分別提出了行政訴訟,起訴於歷下區法院。濟南610為了逼迫李凡麗撤訴,並將其 丈夫綁架到洗腦班。李凡麗的丈夫陳廣昌是執業律師,是家中唯一的經濟來源。濟南洗腦班剝奪陳廣昌人身自由,但沒有出具任何法律手續。洗腦班的畢思良拐彎抹角的威脅陳廣昌撤訴,否則就走不出洗腦班。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日下午,天橋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長黃健帶領大橋鎮派出所、堤口路派出所等十多個警察暴力綁架了馮志宏、楊峰母子。七月四日凌晨一點多,在大橋鎮派出所和堤口路派出所關押審訊期間,大橋鎮派出所和堤口路派出所警察夥同濟南市610洗腦班惡警毛木林,採用偽善誘騙方式逼迫馮志宏放棄真、善、忍信仰。後來馮志宏被送到仲宮鎮濟南看守所非法關押。堤口路派出所所長楊楠又與濟南市610洗腦班頭目畢思良,用誘騙形式引誘馮志宏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後被馮志宏老人識破。

◆二零一六年四月八、九日,歷城區稅務局工作人員楊貴娥因實名控告江澤民,正在上班時,被歷城區610脅迫單位領導逼她寫檢查,不檢查就要開除公職。藉口是楊貴娥依法實名起訴江澤民。十八日下午,濟南市610洗腦班頭子畢思良又來談話,逼迫她轉化。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九日下午,楊貴娥被騙到歷城區彩石鄉桃花生態園。惡人把楊貴娥的丈夫(在派出所工作)、母親、姐姐、及後來哥哥也叫來,沒收了楊貴娥的錢包、鑰匙,日夜讓家人看住她不許跑出去。由濟南市洗腦班頭子畢思良和姓毛的兩個惡人主持,及稅務局副局長馬悅凌一起恐嚇她家人,說她不放棄真善忍信仰就開除她公職。畢思良每天逼她聽他講那些污衊大法的歪理邪說,姓毛的大聲訓斥。讓她一家人一起看造謠誣蔑的天安門自焚騙局的光盤。家人在畢思良的恐嚇洗腦下,著急害怕,激動不理智,大哭大鬧,丈夫也又打又罵。畢思良還把他老婆也帶去,讓他老婆也說教一番,說楊貴娥給公安家屬丟臉之類侮辱的話。七天後,身無分文的楊貴娥設法逃出了拘禁地。第二天,這夥人又來到她家中,不轉化就不讓她上班。畢思良還帶了已經轉化了的某人幫他洗腦。丈夫把家門、屋門全鎖上限制她自由,並以離婚相威脅。在生態園一個星期中,每天由楊貴娥家出錢,包這夥人吃住,一天二千元住宿費,中午、晚上一餐大約得二百多元,前後共花費一萬多元。

畢思良等人為了一己私利,不擇手段的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犯下了侵犯人權、迫害佛法的大罪。如不悔改,等待他們的必定是無法嘗盡的報應。

二、畢思良個人信息:

畢思良,BI,Siliang
出生日期:1962年9月23日
出生地:山東省濟陽縣緯二路12號
工作單位名稱:濟南市「法制培訓中心」
職務:「濟南市法制培訓中心」主任
電話:15505311113 0531-85081308(辦公電話)
家庭住址:山東省濟南市市中區英雄山路201號3號樓3單元601號

'畢思良'
畢思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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