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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不予起訴 錦州劉愛君被構陷案已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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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九月三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二零二零年五月十日,遼寧省錦州市法輪功學員劉愛君被綁架,後被構陷到檢察院,劉愛君始終堅持信仰,拒絕放棄。八月中旬,凌海市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隨後,公安撤案。

劉愛君,女,現年63歲,一九九五年,她的丈夫在一次工傷事故中雙目失明,食道切除,後來精神也不太正常了。沉重的負擔使劉愛君精神到了崩潰的邊緣,後來,她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才使她恢復了良好的身心狀態,從而能夠悉心照料丈夫,操持家務,一家人和和樂樂。劉愛君樸實、善良,對誰都好,在街坊鄰居中,她的口碑非常好。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日上午,劉愛君在錦州太和區湯河子大集講法輪功真相時,遭錦州市太和分局國保大隊蹲坑的便衣警察手機拍照、跟蹤,其後劉愛君被綁架到錦州女兒河派出所。國保大隊警察在該派出所的協同下,搶走劉愛君隨身攜帶的鑰匙,在沒有其他人在場的情況下,強行入室非法抄家,搶走大法書籍等私人物品。

當日傍晚,劉愛君以取保候審一年的方式回到家中。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三日,錦州市太和區檢察院把劉愛君叫去,欲對她非法起訴。

但是七月三十日,凌海市檢察院電話告知劉愛君去凌海市檢察院一趟。原來,自二零二零年七月末、八月份初起,錦州地區法輪功學員被構陷案到了檢察院和法院階段,全部交由錦州市所轄的凌海市(縣級市)統一處理。

八月三日上午,劉愛君見到了凌海檢察院檢察官周揚等倆人,他們勸說劉愛君寫「不修煉的保證書」,稱如果說不煉了就放人,否則就把案子遞到法院,並恐嚇說得判三年以下的刑期,並表示他們也沒辦法。隨同一起前往的劉愛君的孩子當時給劉愛君很大的壓力,但劉愛君選擇了堅持信仰,拒絕放棄。

八月十二日,凌海市檢察院決定不予起訴,將該案退回到了錦州市女兒河派出所。

八月二十一日,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撤案。

但是,錦州女兒河派出所片警田夢原聲稱還要非法行政拘留劉愛君,故撤案後,撤案通知書和解除取保通知書一直不給家屬。

八月二十六日,錦州女兒河派出所決定不拘留劉愛君。

至此,劉愛君被構陷一案,最終以檢察院不起訴、公安撤案劃上了句號。

這裏值得一提的是,這三個多月的時間,給劉愛君的全家帶來了巨大的壓力和痛苦,尤其是她的丈夫,寢食難安,有一點風吹草動就心驚,坐臥不寧。親朋鄰里也是憤懣、不平,甚至有鄰居找到派出所,說如果你們把劉愛君關起來,我就把她老頭(老伴)弄來。

這麼多年來,法輪功學員大善大忍的胸懷已經感召越來越多的世人。凌海市檢察院不起訴、錦州市太和分局撤案是明智之舉。

希望公檢法人員能夠始終秉持法律的公義,為老百姓撐起一片天,造福一方,就是給自己和家人積福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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