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裁迫害人權的惡棍,目前已是各民主國家的高度共識。繼美國2016年通過《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之後,加拿大、英國以及歐盟多國現在都有類似法律可循,澳大利亞和日本也在積極準備立法。法輪功學員每年整理幾批惡人名單,送交民主國家的政府,要求對其實施制裁,包括禁止入境和凍結財產。所有計入明慧網《惡人榜》的人,都會隨時或已經列入提交名單。
一、張豔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部份案例事實簡述
張豔經常以有人舉報或以中共所謂的「維穩」為藉口,隨便闖入法輪功學員家中進行威脅、恐嚇,騙取本人身份證,限制法輪功學員的人身自由、非法抄家(非法抄家還包括勒索和非法搜查)、綁架等迫害。
實例一:二零一零年法輪功學員孫富琴被非法抄家,王維華、王春梅、李連書被綁架
赤城縣法輪功學員孫富琴,是赤城縣第三小學的一名教師。二零一零年十月十四日晚上八點左右,警察張豔和四、五個人,敲開了法輪功學員孫富琴家的門,聲稱是公安局的(但沒有著裝,也沒有出示任何證件),說有人舉報她家賭博。她們當時都沒有反應過來,國保大隊張豔和一個男子到臥室看到法輪功學員李連書在電腦上打字,張燕抓起李連書寫的自己修煉法輪大法後身心受益的心得體會就給揉成了一團。男的(不知道叫甚麼)把電腦一合(筆記本)就開始照像。這時孫富琴她們才反應過來,他們根本不是抓賭而是非法抄家來了。他們這夥人見牆上貼的福字、年曆就往下扯,見東西就搬就拿,國保大隊長張永新說:「你們被舉報了,沒辦法。」孫富琴反問國保大隊長張永新,既然被舉報就說明違法了,「我修煉法輪功違犯了哪條法律了?」國保大隊長張永新說:「我就是法律。」上前就要給法輪功學員孫富琴戴手銬,被兒子給攔住。孫富琴又說:「這是我個人的私人財產,你們憑甚麼搬我家東西?」這時,張燕上前就給她戴手銬,還說:「想戴背銬嗎?」被她兒子又給攔住了。張燕並得意洋洋的說:「等會兒我給你做審問筆錄的時候會告訴你犯了甚麼法律。」他們搬東西、翻東西忙個不停,連門上貼的對聯都給撕了下來。
孫富琴的母親當時七十七歲了,有病了來她家住,剛好了沒幾天,嚇得病又犯了。孫富琴和李連書都被弄在客廳沙發上不讓動。她們問張燕叫甚麼名字,她說:我不告訴你。孫富琴的丈夫說:你們既然堂堂正正,為甚麼不敢報姓名。張豔幸災樂禍的說:我就是你們說的「惡人」。家被抄的一片狼藉。指導修煉的大法書、師父法像、兩個MP3、兩台電腦(其中一個是孫富琴弟弟給他兒子從外地帶回來的)都被抄走了。
當時在場的有法輪功學員王維華,去看孫富琴的母親,還有法輪功學員李連書一起被綁架。李連書被送到張家口看守所守非法關押,聽說她倆都被銬在老虎凳上。一起被帶走的還有孫富琴的丈夫和兒子(都是未修煉大法),也遭到非法審問扣押。王春梅去孫富琴家串門,剛走到六樓就被早已等候在門外的國保大隊長張永新發現,當場綁架。王春梅正要問為甚麼抓她,還沒等張嘴就把她的嘴給捂住。不讓出聲,怕別人聽到。他們把王春梅弄到樓下車裏用手銬銬在車上。張永新上樓敲開孫富琴家門,張豔一夥抄家時,孫富琴藉機離開了家。王維華家也被抄了,搶走好幾本大法書。
迫害實例二:二零一一年,孫富琴被非法判刑四年
在二零一一年七月二日十一點左右,法輪功學員孫富琴她回家到樓下時,遭到赤城縣公安局蹲候在那裏的多個警察綁架,當時以張豔為首,還有司機辛樹軍,兩個人把她抓住往車上帶,她不配合躺在地上,她們就給她戴上手銬,拽著手銬往車裏拖,致使手銬銬在肉裏很深,到現在還有痕跡。
酷刑演示:老虎凳 |
到了公安局,警察強行把孫富琴銬在老虎凳上,他們吃完中午飯又強行把她拖上車,往張家口市看守所送。路上她說:迫害好人要遭報應的,善惡有報是天理。國保大隊長張永新揮手打了她三個大耳光,後背打了一巴掌,還滿嘴髒話。當時她的嘴被打出了血,被打腫,好幾天嘴還在流血水。因她不配合他們給她體檢,他們就拖、拉、拽、扔,把她一雙新襪子拉爛,褲子拉破,身上好多處受了傷(到現在傷痕還在),上身幾乎露在外面,褲子幾乎快拉掉,張永新還辱罵她不知羞恥。體檢完,又拖著她往號裏送,後來又指使犯人抬著她扔到號裏,身上和兩個胳膊弄的青一塊,紫一塊,好長時間才消退。
孫富琴被非法關押在張家口市看守所,後又被赤城縣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半。
迫害實例三:眾多法輪功學員遭上門騷擾
從二零一八年七月份,赤城縣出現警察大面積騷擾法輪功學員事件。據不完全統計全縣已有150多人遭騷擾。具體行為是:上門敲門的人大多數不穿警服、沒有警號、全部沒有出示工作證件或身份證件,更沒有公安機關的事件「告知書」。口稱我是「警察」,然後強行入室、強行拍照(法輪功學員肖像和室內情況)、追問學員是否還修煉等等。有的遭到拒絕或甚麼原因沒達到目的還要二次敲門。有的警察沒找到法輪功學員就去矇騙家屬,要求家屬把自家的院落、大門、室內情況、法輪功學員本人的照片拍好交給他。還有的警察完全用欺騙的手段冒充不同的部門、編造不同的事件騙法輪功學員開門、拍照。150多名法輪功學員遭上門騷擾,張豔也沒有拉下,也參與其中作惡。
迫害實例四:法輪功學員懷殿英被綁架
赤城縣法輪功學員懷殿英被不明真相的人告發,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五日上午十點左右,國保大隊警察張豔夥同便衣警察到懷殿英家非法抄家。張豔翻箱倒櫃亂翻,把家裏所有地方都翻了個遍,強行收走了台式電腦、打印機、大法書籍等。後又把懷殿英綁架到城關派出所,張豔夥同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又把她送到張家口市拘留所關押迫害。
迫害實例五:劉淑娟等五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迫害
二零二零年四月十日、十四日兩天,赤城縣法輪功學員劉淑娟、吳月蘭、韓秀梅、李桂梅、栗樹豔等五人遭到綁架後,在當地關押審訊,現已證實分別對她們進行了抄家。
直接參與迫害的有國保大隊長張永新、副隊長張錦銘、副隊長李偉、警察李震乾、警察張豔(女),女警張豔更兇,還動手打人。
現在劉淑娟、吳月蘭兩人被放回家,其餘三人被非法刑拘,關押到張家口市看守所關押迫害。
二、張豔的個人信息
中文姓名:張豔
中文姓名拼音:zhang yan
性別:女
出生日期:1983年 6月 日
出生地:張家口市赤城縣
工作單位名稱:張家口市赤城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
職務:警察
中國大陸的家庭住址(省、市、縣):河北省張家口市赤城縣
迫害者海外資產情況:不詳
手機:13785345444、18532270036。
張豔 |
親屬姓名:孫漢盛
親屬性別:男
親屬關係:是迫害人的丈夫
工作單位(或學校名稱):不詳
親屬姓名:孫子建
親屬護照姓名(英文拼寫):不詳
親屬性別:男
親屬關係:是迫害人的:長子
親屬
親屬姓名:孫子豪
親屬護照姓名(英文拼寫):不詳
親屬性別:男
親屬關係:是迫害人的:次子
工作單位(或學校名稱):不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