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成都市大邑縣法輪功學員余紹萍被非法判刑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成都市大邑縣原北街小學教師、法輪功學員余紹萍,被非法關押一年多,於九月十一日在大邑縣法院被非法判刑四年,並勒索罰金5000元。北京律師進行有理有據無罪辯護,公訴人沒有進行反駁。

六十歲的余紹萍女士是一位優秀的音樂教師,從小就體弱多病,十幾歲患齲齒大牙就掉了,後又患了急性肝炎,肝脹痛、胃脹痛,長期消化不良,拉肚子,整天頭昏、頭痛、頭暈、四肢無力,失眠、神經衰弱,內分泌紊亂等,活得苦不堪言。一九九六年三月修煉了法輪大法後,不長時間內所有病痛全部消失,真正體會到無病一身輕的美好。由於身體好了,精力充沛了,一九九九年五月她訓練的合唱隊參加成都市合唱比賽榮獲市一等獎,為大邑縣藝術教育爭得了很高的榮譽。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澤民團夥發動了對法輪功的迫害後,余紹萍一家人就沒有安寧之日,經常被騷擾、恐嚇、抄家、關押,夫妻倆被非法判刑,在監獄遭慘無人道的折磨;退休工資也被扣發(工齡四十多年)。二零零九年三月九號晚上,余紹萍正在商場買東西,國保大隊的警察遊安軍、劉雪梅等把她圍住,塞進小車,拉到派出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後,綁進臭名昭著的四川新津洗腦班,非法關押迫害三年多才放回。

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上午,余紹萍被大邑縣晉原鎮派出所警察張爽和國保大隊的警察在她家樓下的壩子裏劫持、非法抄家,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日被大邑縣法院非法判三年,於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綁進了成都女子監獄。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余紹萍出獄回來,二零一七年三月初遭晉原鎮派出所騷擾,要學校保安登記外出時間。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二日午後,大門保安不讓她外出,理由是國保大隊、政法委要來人,最後,保安請示校長同意,才讓她出門。

二零一九年五月十四日中午,余紹萍被大邑縣公安局晉原鎮派出所警察綁架,一行五、六個人,一進校門,就開始攝像,校長在門口接待,並指余紹萍的住房。

余紹萍被非法關押在郫縣看守所。於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一日在大邑縣法院被非法開庭,北京律師進行有理有據無罪辯護,公訴人沒有進行反駁。但余紹萍還是被非法判刑四年,並被勒索罰金5000元。

余紹萍的丈夫由於修煉法輪功,長期被江澤民一夥迫害,兩次被非法判刑,在監獄被獄警打昏死,強迫轉化,身心遭受慘無人道的折磨、摧殘與傷害;後又被關進洗腦班折磨,患了高血壓,於二零一五年七月二日出現腦血栓,左手左腳不能動,生活不能自理。

案件承辦法官劉昊(副庭長)18180651550,2888222402
刑庭內勤2888208397。
大邑縣法院其它電話:
院長:余濤13980864366
副院長:王世偉13980881558,
刑事法庭:
庭長李建新18980029229
前庭長劉文傑13679050909
前副庭長劉曉南13541335556
立案庭:
副庭長張秀萍13684369196
安仁庭:
庭長唐鑫18011519390
副庭長陳莉13678171358
民事一庭:
庭長付成俊13880271227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