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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大邑縣王小松遭迫害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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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7月20日】王小松,男、50來歲,住大邑縣北街小字內,原繫教委小車司機,因堅持信仰屢遭迫害。

王小松96年初得法,是大邑縣第一個先得法者,在修煉中身心得到徹底改觀,家庭環境也轉好了。帶領一批人走上法輪功的修煉道路。就連當時的副縣長都進入了修煉法輪功行例。

99年7月22日晚,公安局通知當時所掌握的名冊中的部份人到公安大樓開會,會中要大家表態放棄煉法輪功,王小松最後表示說「堅修大法心不動 提高層次是根本 考驗面前見真性 功成圓滿佛道神」,以師父的經文回答了他對大法堅信的態度,使得公安部門大為不滿。

為證實大法,為師父討個公道,99年9月先後兩次帶領同修上北京和平請願,11月29日在成都被大邑公安局邪惡遊安軍、嚴波、劉學梅等非法劫持回大邑關押在大邑看守所,2000年元月12日與刑事罪犯同等,被押送遊街示眾。在關押期間,當時的公安局長吳濤曾對王小松說你只要說聲不煉了就放你出去。而王小松始終不說「不煉」二學,使吳濤以此記恨在心。當年10月對王小松非法判刑三年,送德陽監獄進一步迫害。2002年11月底期滿未轉化被押回大邑後,610辦公室指使單位安排人員監管,出街都限制時間。2005年4月23日晚以未按時返回為由綁架送新津洗腦班洗腦折磨9個月,在洗腦班期間單位指派二人陪教,在洗腦班裏管教用盡各種折磨手段迫害,經過9個月的漫長時間都未得收穫,最後逼迫寫轉化保證,不寫就用筆戳手,他們都不得逞,在無可奈何的情況下,只好單位接回繼續監控。

2006年4月22日晚惡人以王小松給了某人一個護身符為藉口進行非法抄家後將人綁架到拘留所拘留15天。王小松回單位仍然實行監控,這樣長期限制人身自由。

請同修知情後發正念清除對王小松的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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