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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八名法輪功學員被開庭 律師做無罪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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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八月六日】(明慧網通訊員寧夏報導)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七、二十八日上午,歷時一天半,寧夏永寧縣八名法輪功學員──納琴、肖燕芝、姜春梅、王秀花、朱海燕、陳波、孫芳惠、孫芳紅,被銀川市西夏區法院非法開庭。八位律師在庭上為法輪功學員辯護,律師們闡述修煉法輪功無罪,當事人無罪,應無罪釋放當事人。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九日,永寧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刑警大隊及各派出所等參與了統一行動,到全縣法輪功學員的私人住宅或工作單位,綁架了14名法輪功學員,並非法抄家,其中包括上述的八名法輪功學員,還有64歲的謝南方,以及85歲的法輪功學員任春田和80歲的陳淑惠夫婦。

在永寧縣公安局移送案捲到銀川市西夏區檢察院審查起訴期間,謝南方於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八日在銀川市看守所被迫害致死,任春田被取保候審後遭騷擾,於二零二零年六月二日含冤離世。

永寧縣納琴、孫芳紅、孫方惠、姜春梅、陳波、朱海燕、肖豔芝、王秀花八人,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一日被構陷到銀川市西夏區法院,主審法官是西夏區法院的虎櫃蘭。

警察野蠻綁架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九日中午十一時,陳波一人在家,七個便衣沒有出示警察證就綁架了他。在陳波高壓240毫米汞柱、看守所拒收時,辦案警察對陳波強行灌服降壓藥,將他送進看守所,一週後,才叫他兒子簽字。

警察到謝南方家敲門,見沒有人開門,就叫開鎖店人員將門打開,進屋後,發現家中無人,就在樓下蹲坑,下午兩點多,謝南方和妻子回家,在樓道被綁架並非法抄家。

警察強行進入當時84歲的任春田和79歲的陳淑惠夫妻家時,當時家中有從外地專程來寧看望老倆口的客人(不是法輪功學員),也被一起帶到公安局審問,任春田、陳淑惠被非法抄家後取保候審。在各種騷擾和精神迫害下,任春田老人含冤離世。

南永生(殘疾)在永寧縣民政局工作,正在單位上班時被綁架,警察並翻抄了他的辦公室及住宅,後取保候審。

姜濤在小區物業上班時被綁架,被非法關押三十天,後取保候審;朱海燕(姜濤妻子)在永寧縣城建局上班時,被綁架並抄家。

同時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還有納琴、姜春梅、孫芳紅、孫芳惠、肖燕芝、王秀花、馬曉鳳。

此次永寧縣公安局針對法輪功學員的統一迫害行動,共綁架14人,一人當天回家,四人取保候審,九人在十月二十五日被西夏區檢察院非法批捕。

公安、檢察院構陷

永寧縣公安局終結偵察後於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一日將九人以莫須有的「涉嫌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移送銀川市西夏區檢察院審查起訴,公訴人是西夏區檢察院第二監察部主任王靜,檢察官助理楊正科。

西夏區檢察院於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二日、四月二日先後兩次退偵,永寧縣公安局兩次補查後,分別於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日、四月二十四日又兩次重報西夏區檢察院。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一日,銀川市西夏區檢察院以「組織、利用會道門、×教組織、利用迷信破壞法律實施罪」,對納琴、孫芳紅、孫方惠、姜春梅、陳波、朱海燕、肖豔芝、王秀花八位法輪功學員向銀川市西夏區法院提起公訴。

法院非法庭審 律師做無罪辯護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七至二十八日上午,歷時一天半,寧夏永寧縣八位法輪功學員──納琴、肖燕芝、姜春梅、王秀花、朱海燕、陳波、孫芳惠、孫芳紅,被銀川市西夏區法院非法開庭。

其中兩位律師依據明文法律、法規向法庭闡述了修煉法輪功無罪,傳播法輪功合法,他的當事人無罪,應無罪釋放當事人。六位法律援助律師認同兩名律師的辯護意見,並提出這不是集體犯罪,是一個個的獨立案件,檢察院建議量刑太重。

歷時一天半的法庭調查、舉證質證、辯論,法庭沒有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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