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1:1~7月雲南法輪功學員遭中共迫害人次統計 |
1~7月中共雲南當局非法判刑雲南法輪功學員4人,庭審11場,非法庭審16人,騷擾11人次。
中共對老年法輪功學員同樣施以迫害,在被綁架的40人次中,65歲老年法輪功學員佔13人次,年齡最大的是81歲的高瓊仙老人,74歲的童先珍老人被綁架了三次。被騷擾的11人次中,65歲以上的老年法輪功學員有6人次,年齡最大的是80歲的韓俊毅老人。
圖2:1~7月雲南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騷擾人次統計 |
2020年1~7月,中共綁架雲南法輪功學員40人次。其中,三月份綁架人數最多為13人次,其次是四月和五月,都是11人次。
2020年1~7月,中共騷擾雲南法輪功學員11人次,平均每月至少有一至兩名法輪功學員遭到騷擾。但經其它途徑證實,在四、五月、七月,僅昆明市就有多位法輪功學員遭到騷擾,有的是一個片區的所有法輪功學員均遭到騷擾。
一、綁架40人次
據明慧網信息統計,今年1~7月雲南省法輪功學員共有40人次遭中共綁架,其中17人已經回家。被綁架最多的地區的是省會城市昆明,其次是紅河州。
圖3:1~7月雲南各地法輪功學員遭綁架人次統計 |
在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中,年齡最大的是81歲的高瓊仙老人,西山公安分局警察欲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楊德英,卻誤將高瓊仙老人抓捕,在明知抓錯人的情況下,仍一味行惡,對老人實施抄家綁架,圖謀送看守所關押,看守所因老人體檢不合格而拒收,高瓊仙老人才得以回到家中。
今年1~7月中共雲南公檢法敲詐勒索雲南法輪功學員現金29000元。其中,警察抄家、敲詐勒索27000元,法院罰金2000元。玉溪市李玲珍女士被警察從家中搶劫20000元現金,還被迫繳納罰金。
姓名 | 市 | 被綁架時間 | 被非法關押地 | 抄家 | 警察搶劫或罰金 | 65歲以上 | 更多 |
殷玲玉 | 楚雄市 | 2月16日 | 楚雄州看守所 | ||||
嚴玉瓊 | 昆明市 | 3月1日 | 昆明市看守所 | ||||
王明謙(夫) | 昆明市 | 3月3日 | 抄家 | ||||
劉玉梅(妻) | 昆明市 | 3月3日 | 抄家 | 取保候審 | |||
楊惠蘭 | 昆明市 | 3月14日 | 永昌派出所 | 抄家 | 79歲 | 當晚還去指認現場,已回家 | |
曹素珍 | 昆明市 | 3月14日 | 永昌派出所 | 抄家 | 78歲 | 當晚還去指認現場,已回家 | |
吳姓 | 昆明市 | 3月22日 | 抄家 | 與孔姓學員繫夫婦,家中只有還在讀書的兒子 | |||
孔姓 | 昆明市 | 3月22日 | 抄家 | ||||
高瓊仙 | 昆明市 | 3月23日 | 金家和派出所 | 抄家 | 罰金1000元 | 81歲 | 看守所拒收,兩天後3月25日晚回家 |
李玲珍 | 玉溪市 | 3月23日 | 抄家 | 抄家搶劫2萬元現金,並繳納保證金 | 已回家 | ||
吳朝坤 | 昆明市 | 3月26日 | 東川木樹朗拘留所 | 抄家 | 行政拘留15日後回家 | ||
吳朝仟 | 昆明市 | 3月27日 | 東川木樹朗拘留所 | 行政拘留8天後回家 | |||
童先珍 | 昆明市 | 3月24日 | 海源派出所 | 抄家 | 74歲 | 第二日25日凌晨回家 | |
3月30日 | 海源派出所 | 到醫院體檢,當晚12點多回家 | |||||
4月1日 | 海源派出所 | 3000元保證金 | 送市看拒收,罰保證金,取保候審一年 | ||||
晉愛澤 | 昆明市 | 4月8日 | 普吉派出所 | 抄家 | 70歲 | 在派出所暈倒後第二天送回家 | |
楊能文 | 昆明市 | 4月15日 | 抄家 | 2000元保證金 | 取保候審回家 | ||
安順蓮 | 昆明市 | 4月15日 | 抄家 | 取保候審回家 | |||
祝瓊仙 | 昆明市 | 4月16日 | 大觀派出所 | 抄家 | 保證金1000元 | 凌晨3點半回家,第二日又去派出所辦取保候審 | |
趙醫生 | 紅河州 | 4月25日 | 蒙自看守所 | ||||
陳雲麗 | 紅河州 | 4月25日 | 蒙自看守所 | ||||
黃二囡 | 紅河州 | 4月25日 | 蒙自看守所 | ||||
袁三囡 | 紅河州 | 4月25日 | 蒙自看守所 | ||||
老囡 | 紅河州 | 4月25日 | 蒙自看守所 | ||||
畢朝清 | 玉溪市 | 4月28日 | 四街派出所 | 9.25抄家 | 70多歲 | 威脅恐嚇要去法院起訴 | |
邱安 | 昆明市 | 5月11日 | 小板橋派出所 | ||||
魯菊英 | 昆明市 | 5月12日 | 金沙派出所 | 抄家 | 80歲 | 第四次抄家,女兒擔保後取保候審回家 | |
楊淑仙 | 昆明市 | 5月13日 | 文林派出所 | 抄家 | 看守所拒收,回家 | ||
朱忠富 | 楚雄市 | 5月13日 | |||||
李衛萍 | 楚雄市 | 5月13日 | |||||
姓王 | 楚雄市 | 5月13日 | |||||
彭雲奎 | 文山市 | 5月13日 | 抄自家,女兒家 | 70多歲 | 當天放回家 | ||
任懷萍 | 文山市 | 5月13日 | 抄家 | 70多歲 | 當天放回家 | ||
趙隆平 | 昆明市 | 5月15日 | 昆明市看守所 | 抄家 | 6月15日已經批捕 | ||
郭春秀 | 玉溪市 | 5月19日 | 玉溪市紅塔區看守所 | 抄家 | |||
王春梅 | 紅河州 | 5月27日 | 紅河州看守所 | 抄家 | 6月10日被批捕 | ||
湯秋媛 | 昆明市 | 6月25日 | 昆明市看守所 | 抄家 | 7月31日被批捕 | ||
董雲仙 | 文山市 | 6月30日 | 文山市看守所 | 抄家 | 78歲 | ||
付瓊榮 | 文山市 | 6月30日 | 文山市看守所 | 抄家 | 68歲 | ||
張姓 | 昆明市 | 7月14日 | 安寧太平拘留所 | 抄家 | 行政拘留5天後回家 |
部份迫害事實:
◇74歲童先珍老人被三次綁架、監視居住、又被非法起訴
今年74歲的童先珍老人是雲南省墨江縣人,家住昆明市西城時代小區。2020年3月24日晚23時,三名昆明市五華區國保警察和四名海源派出所警察闖入童先珍家,要把她帶走,說是傳喚。童先珍的兒子讓他們出示相關文書,他們說沒有,兒子堅持沒有就不准把人帶走,他們只好回去拿。拿回來不知是甚麼文書,便強行抄家,並將童先珍老人綁架至海源派出所非法審訊,童先珍拒絕回答一切問話,25日早上5點多鐘被放回家。
3月30日下午14點,海源派出所兩警察又到她家將她再次綁架到醫院強行體檢,做了CT、X光、B超、血檢、尿檢等項檢查,至下午18:30回到派出所,晚上12點多才將她送回家。
4月1日中午1點,警察又強行將童先珍老人綁架到海源派出所指紋採樣及照像,童先珍堅決不配合,於晚8時將她送到昆明市看守所。當晚看守所拒收,派出所通知童先珍的女兒和兒子連夜去辦了取保候審手續,索取保證金三千元。取保候審時間從2020年4月2日起,期限一年。
4月24日至5月29日,童先珍老人被派出所及社區人員監控住宅36天,不分晝夜,每日24小時均有兩人在家門口把守監控,早晚各兩班(早班兩女的,晚班兩男的),就連外出買菜都近距離跟隨在童先珍的身旁。
6月中旬,五華區檢察院兩人來到童先珍家,送來一份《延長審查起訴期限通知書》(上書:「因案情複雜,延長審查起訴期限十五日,自2020年6月21日起至2020年7月5日」)。
7月3日,五華區法院的人員打來電話,告知童先珍要保持手機暢通,隨叫隨到。
7月21日,童先珍老人被五華區法院叫去,拿回了昆明市五華區檢察院對她的起訴書(五檢一部刑訴[2020]168號,發文日期為2020年7月2日)。起訴書中說她「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條之規定」、「當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還說在管制期間刑罰沒執行完又「犯罪」屬「數罪併罰」,「同時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九、七十一條之規定」,並羅列了此次非法抄家的所謂證據(法輪功書籍及資料等私人物品)。
針對起訴書中對她的誣陷,童先珍女士作了答辯:法輪功沒有組織,更不是邪教,也沒有破壞國家法律實施,修煉法輪功在中國一直是合法的,是受國家憲法保護的,之前對她誣判管制二年,以及現在對她的指控罪名都是莫須有的、不成立的,更不存在甚麼「數罪併罰」之說。
◇東川區吳朝坤姐弟三人遭拘留、抄家
昆明市東川區公安局、國保大隊、新村派出所一夥人,2020年3月26日闖入吳朝坤家中非法抄家,搶走了吳朝坤用以修煉的法輪大法書籍、MP3等物品,並將吳朝坤綁架到派出所。之後吳朝坤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她的大姐和弟弟去國保大隊詢問情況,也被綁架,姐姐吳朝會被非法抄家,弟弟吳朝千被拘留了八天。
而吳朝坤被綁架的原因竟然是他按「真善忍」做好人,退還一位老人的話費。
被非法抄家的頭一天有一個電話號碼交錯話費,交在了吳朝坤的手機號碼上,兩個號碼只相差一位數。交錯話費的這個手機機主又用另一個電話號碼撥打了吳朝坤的電話,吳朝坤接起電話,對方是一位老人,說他交錯話費了,交了50元話費在吳朝坤的手機號碼上。吳朝坤當即對老人說:「沒事,我馬上退還50元話費,交在你手機上。」老人一個勁說謝謝,吳朝坤說不用謝,並立即退還了老人50元話費。
過了一會兒,吳朝坤就用自己的手機發了兩條短信,一條發給交錯話費的那個號碼,一條是發給打來電話的這個號碼。短信的內容是一樣的:「你好,你交錯話費,我已經交在你電話上了,我不會要你的(話費)。我是修法輪功的,我們的師父教我們按真善忍做個好人,請你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學法輪功的人每個都是這樣,不會貪不是自己的一分錢,人人需要真善忍,世界需要真善忍,這樣中國的道德才會回升,人心才會變好!」
吳朝坤在派出所向警察說明事情經過,可是警察卻不將這些記錄在審訊筆錄上,還對吳朝坤說這些不能打在電腦上,反而一再追問吳朝坤家中的書和資料是從哪裏來的。最後警察叫吳朝坤在審訊筆錄上簽字,被吳朝坤拒絕,後來又對她說想寫甚麼就寫甚麼,吳朝坤就寫上「法輪功是正的、是好的」。警察拿給拖布卡派出所的所長,所長看後說這沒法破案,於是警察強行把吳朝坤拉去在他們的筆錄上按手印。最後吳朝坤被行政拘留了十五天。
二、騷擾11人次
據明慧網信息統計,今年1~7月雲南被騷擾的9位法輪功學員(其中兩位法輪功學員被兩次騷擾),在此前均遭受過中共非法勞教、判刑迫害。然而中共的迫害卻一直從勞教所、監獄延伸到法輪功學員刑滿回家後。
姓名 | 市 | 被騷擾時間 | 騷擾單位 | 65歲以上 | 單位或住址 | 更多 |
林海英(家) | 昆明市 | 1月16日 | 不知名警察18313968446 | 曙光小區 | 林海英已被綁架,並在關押中 | |
張良 | 昆明市 | 1月 | 黑林鋪派出所 | 68歲 | 昆明鋼鐵公司八街礦退休工人 | 老人租房遭警察斷水電、煤氣 強行退租 |
穆紹瓊 | 玉溪市 | 2月26日 | 鎮派出所、村長、居委會 | 65歲以上 | ||
3月20日 | 不知名警察13608717832 | |||||
韓俊毅 | 昆明市 | 4月23-26日 | 雲冶社區、普吉派出所 | 80歲 | 雲南冶煉廠的職工家屬 | 連續4天24小時在老人家對她監視居住 |
晉愛澤 | 昆明市 | 4月23-26日 | 普吉派出所 | 70歲 | 雲南機床廠四廠雲南省林機廠退休職工 | 一女守在單元門口,一女守在大門口 |
彭永年 | 昆明市 | 5月中旬 | 小壩派出所 | 67歲 | 昆明市旅遊服務公司退休職工 | |
朱玉蓮 | 昆明市 | 7月 | 菊花派出所,吳井司法所 | |||
李海豔 | 玉溪市 | 7月20日 | 通海縣石山嘴村委會 | 玉溪市通海縣石山嘴村 | 電話騷擾李的女兒 | |
7月20日之後 | 大觀派出所警察、通海縣「610」 | 打電話叫李的女兒去大觀派出所 |
◇玉溪市通海縣李海豔冤獄期間遭酷刑,出獄後被騷擾不斷
通海縣法輪功學員李海豔,今年62歲, 2017年6月16日在通海縣城東苑小區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通海縣公安局綁架,之後被非法關押,在玉溪市紅塔區看守所被非法關押期間遭到銬重鐐、背銬、不讓睡覺、強行抽血、打罵和欺凌,被迫害得全身浮腫,不能正常行走,出庭時都坐在輪椅上。之後通海縣法院以莫須有的罪名對李海豔非法判刑一年。李海豔被送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後,雙腳仍無法獨立行走,須有人攙扶,卻被獄警強行要求出監勞動,並故意不讓犯人攙扶,李海豔只得扶著牆走,無牆可扶時趴在地上爬。
2018年6月16日出獄當天,通海縣610與監獄勾結,開車到監獄門口企圖再次對她進行迫害,未得逞。李海豔回家後其家人一直遭到縣610人員的騷擾,今年通海縣不法人員甚至專門跑到昆明,夥同大觀派出所警察騷擾李海豔在昆明工作的女兒。
今年7月20日,李海豔女兒接到玉溪市通海縣河西鎮石山嘴村委會人員電話,詢問李海豔是否在家。女兒說母親在昆明打工。
隔了幾天,她女兒又接到昆明大觀派出所警察、通海縣「610」人員打來的好幾個電話,要她去派出所一趟。之後又騷擾到李海豔女兒所在醫院的護士長,護士長讓李海豔女兒還是去一趟派出所。
李海豔女兒來到派出所,通海縣610等部門人員一行六、七人已在派出所等她,這些人主要是想通過李海豔的女兒,了解李海豔的住所、電話及其它私人信息,已達到不斷騷擾監控迫害李海豔的罪惡目的。
三、非法庭審11場,庭審人數16人,非法判刑4人
2020年1~7月,中共病毒爆發期間,中共雲南的公檢法司系統人員繼續助紂為虐,執行中共迫害法輪功的滅絕政策,不斷製造冤案。中共操控公檢法對雲南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4人,其中,任惠萍、張亢母女均被非法判刑四年,雲南大學陳新文教授被非法判刑一年半,66歲的張鐘一女士被非法判刑一年七個月。
2020年1~7月中共雲南法庭非法庭審雲南法輪功學員11場,非法庭審人數16人。七月非法庭審人數最多,7位法輪功學員,4場非法庭審,有3場非法庭審都在昆明市西山區法院。其次是六月份庭審3場,4位法輪功學員,昆明市郭玲娜女士以原告身份起訴西山區公安分局違法行政拘留及抄家,今年6月16日,此案在西山區法院公開審理,律師為郭女士做了強有力的辯護。
圖四:2020年1~7月雲南法輪功學員遭庭審、判刑迫害人數統計 |
姓名 | 市 | 法院 | 辯護情況 | 審判時間 | 65歲以上 | 非法判刑 | 更多 |
文春福 | 昆明市 | 官渡區法院 | 援助律師辯護 | 1月9日 | 原告,起訴省社保局 | ||
張鐘一 | 昆明市 | 西山區法院 | 3月4日 | 66歲 | 一年七個月 | 視頻審理,不許家屬旁聽 | |
張菊香 | 昆明市 | 尋甸縣法院 | 5月1日 | ||||
許鳳仙 | 昆明市 | 尋甸縣法院 | 5月1日 | ||||
任惠萍 | 玉溪市 | 江川縣法院 | 6月9日 | 四年 | 視頻審理 | ||
張亢 | 玉溪市 | 江川縣法院 | 律師無罪辯護 | 6月9日 | 四年 | 視頻審理 | |
郭玲娜 | 昆明市 | 西山區法院 | 律師無罪辯護 | 6月16日14點 | 原告,起訴西山分局 | ||
韓震昆 | 昆明市 | 西雙版納勐臘縣法院 | 律師無罪辯護 | 6月20日9點 | 韓震昆在景洪市看守所通過視頻連線回答問題,未到法庭現場,其餘人員在法庭內開庭 | ||
何蓮春 | 紅河州 | 建水縣法院 | 律師無罪辯護 | 7月22日 | 2019年9月27日被綁架 | ||
武存仙 | 昆明市 | 西山區法院 | 7月23日15點 | 2020年4月被綁架 | |||
倪會仙 | 昆明市 | 西山區法院 | 7月23日15點 | 2020年4月被綁架 | |||
楊靖波 | 昆明市 | 西山區法院 | 7月23日15點 | 2019年7月被綁架 | |||
李加周 | 昆明市 | 西山區法院 | 7月23日15點 | 2019年7月被綁架 | |||
邰惠 | 昆明市 | 西山區法院 | 律師無罪辯護 | 7月 | 2019年9月3日在家學法被綁架 | ||
張水蘭 | 昆明市 | 西山區法院 | 7月30日 | 2019年8月19日被盤龍國保綁架 | |||
柴茂榮 | 昆明市 | 五華區法院 | 律師無罪辯護 | 8月6日 | 2019年3月被綁架 | ||
陳新文 | 昆明市 | 上半年 | 一年六個月 |
部份相關事實:
◇玉溪市任惠萍、張亢母女被非法判刑四年
雲南玉溪市法輪功學員張亢女士和母親任惠萍,被非法關押大半年,2020年6月9日被玉溪市江川縣法院非法視頻開庭,6月20日母女均被非法判決四年。
直到7月29日,張亢的辯護律師才接到法院的非法判決通知。
張亢,畢業於西南師範大學,2015年8月份,參加玉溪華寧教育系統考試合格,考取華寧縣的教師崗位,2015年9月,到華寧縣偏遠山區彝族苗族自治縣通紅甸鄉華寧第九中學擔任中學語文教師。張亢因為堅持信仰法輪功,不寫所謂的「三書」,華寧縣第九中學校領導,在華寧縣教育局不法人員的授意下, 2016年8月16日,以一年滿為藉口,解聘張亢老師。
張亢老師不服,遂向華寧縣的人事仲裁委員會提出了仲裁的要求,仲裁委員會立案了,不久後,卻通知張亢老師該案撤銷了,張亢趕到華寧人事勞動仲裁院領取撤銷通知,當場發現有華寧國安便衣特務在錄她的像。
2019年10月23日任惠萍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綁架到紅塔分局。當天深夜十一點多,玉溪市紅塔分局國保大隊的朱家勇等八人,非法闖入法輪功學員任惠萍家,非法抄家,警察以打印機是張亢的為藉口,在凌晨一點多,強行綁架了張亢及搶走家裏的私人物品。
任惠萍、張亢母女倆被非法關押在紅塔區看守所。
張亢和母親被抓走後,家裏只剩年邁的父親,不但要獨自撫養張亢幼小的女兒,還要照看張亢高齡的爺爺奶奶,生活苦不堪言。
◇郭玲娜女士起訴西山區公安分局違法行政拘留
法輪功學員郭玲娜起訴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違法拘留一案6月16日在昆明市西山區法院開庭,代理律師依法逐一指出相關警察的違法事實,「望法庭公正裁判,大膽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請公安警察引以為戒,公正對待法輪功信仰者,別再隨意侵害原告的正當權利」。庭審兩個多小時,法庭未當庭判決。
因為信仰和修煉法輪功,郭玲娜女士長期受到公安、社區等各級各類部門的違法監控跟蹤和騷擾,也曾被非法抓捕判刑。2019年9月22日上午,郭玲娜開門出去倒垃圾,遭遇蹲守在樓道的不明便衣竄出堵門,隨即電話叫來另外三人然後衝進屋內將郭玲娜按倒並強行拿走法輪功書籍物品。郭玲娜被昆明公安西山分局拘留15天釋放。在法定起訴的最後期限,郭玲娜委託黎雄兵律師向西山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判決確認拘留和查抄大法物品違法並判令公安局向郭玲娜賠禮道歉和賠償損失。
代理律師認為,公安局對郭玲娜行政拘留的整個過程,警察主體資格不符合法定要求、進入住宅檢查的強制措施程序違法、未能有效送達行政拘留文書,而且行政拘留處罰本身適用法律錯誤,當確認公安違法判令給予賠償和道歉。
代理律師在法庭上說:「這個起訴的過程來之不易,希望法庭公正、透明、大膽、嚴格依法、不偏不倚的作出判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尊嚴,也維護國家法律的正確實施。」
同時,他也向法庭發表了自己的意見。律師說,本案的根源還是因為歧視。郭玲娜一向遵紀守法,真誠善良,勤勞正直,深受家人親鄰好友的尊重與好評。但就因為其信仰修煉法輪功,長期受到包括被告單位公安局在內的各級各類部門長期濫用職權以維穩名義實施違法監控和騷擾,限制原告的正常起居和生活出行,甚至還曾被抓捕判刑。也正是因為被告對修煉者的身份歧視,屢次上門甚至強行進入住宅進行所謂檢查,隨意強行拿走私人物品,進而實施行政拘留處罰。但幾乎每一次行政執法,要麼就是「上級命令」,要麼就是越權濫權,要麼就是事後倒簽補辦手續,但仍然漏洞百出程序嚴重違法。就本案,當天從家中帶離郭玲娜的時候,屋內正在烹飪飯菜,電飯煲也正通電工作中。郭玲娜提出請求稍等幾分鐘以便關閉切斷電飯煲電源冷藏收拾桌上的菜品,但均遭被告無禮粗暴拒絕。直至15天拘留期滿郭玲娜釋放回到家中,發現電飯煲、飯菜等物品均毀損變質腐爛,還險些釀成電源火災事故。
郭玲娜女士在最後也向法庭說:自己按照大法的要求修煉,做一個向真善忍越來越靠近的好人,內心沒有敵人,起訴警察是不想讓警察因為迫害大法信仰者在將來遭受不測,尤其是在當前瘟疫橫行,全世界都束手無策的情況下,希望警察們能善待大法弟子,在天災人禍和疫情中得到神的護佑,有一個平安的未來。
結語:
根據明慧網2020年8月9日的報導,今年已經八十歲的昆明老太魯菊英,五月份,被警察以到家查電為由,闖入家中,實施入室搶奪,之後,將魯老太太帶到派出所審訊、照像,最後一紙文書對老太太取保候審。對此,魯老太太已向全國、省、市、區各級檢察院、法院申訴。
在申訴的最後,魯菊英老人說:「從古至今,迫害修佛的人,其惡報是人所無法承受的,在歷史上有過許多這樣的教訓,在現實中,因迫害法輪功而遭惡報的更是比比皆是,數不勝數,有的甚至殃及家人,連累家人替其承受惡報。我不願看到這樣的惡報發生,我希望每一個人都能有一個美好的未來,因此,我希望所有看到這份申訴的人都能認真看一看,靜心想一想,我申訴中說的每一句話,都是我這個八十歲的老太太發自肺腑的真言。」
魯老太太的話也是所有法輪功學員的肺腑之言,希望所有能看到、聽到、得到法輪功學員傳遞真相的人,都能珍惜這千載難逢的機緣,珍惜大法真相,善待大法弟子,平安渡過劫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