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2017~019年廣東省茂名市法輪功學員遭迫害人次統計 |
茂名市區 | 高州 | 化州 | 電白 | 總計 | |
被迫害離世 | 2 | 2 | |||
被非法判刑、庭審 | 5 | 3 | 8 | ||
被綁架、關押 | 3 | 2 | 2 | 7 | 14 |
被非法抄家、騷擾 | 11 | 15 | 16 | 42 |
一、因迫害離世的部份法輪功學員
高州市法輪功學員吳祖強,男,一九四九年二月十六日生,廣東省高州市勝利農場退休職工。他工作勤懇,技術優秀,原住勝利農場大井分場一隊時,曾在橡膠工人技術比賽中得過第二名,是一個讓領導信任、讓百姓讚許的好人。
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五日下午,多個警察在茂名高州市街上將吳祖強綁架,他們的電腦、打印機、摩托車和大法資料及現金二萬六千多元被搶走。其後,被非法關押在茂名市河西所謂的「法制教育學校」(即洗腦班)、高州市看守所。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高州市法院對當時已六十多歲的吳祖強非法開庭。同年七月二十八日,高州市法院宣布對吳祖強非法判刑八年。吳祖強向茂名市中級法院提出上訴,茂名市中級法院不開庭,於二零一一年九月五日非法維持原判。
被非法判刑後,吳祖強身心備受嚴重摧殘折磨,原本一直健康的身體,出現高血壓症狀,精神上更是遭受巨大壓力。在陽江監獄,吳祖強被所謂「轉化」迫害,其強制手段包括:剝奪睡眠,強迫看洗腦光碟、誣蔑法輪功書籍等。
二零一八年,吳祖強出獄後,身體損傷很大,於二零一九年七月含冤離世。
同樣是高州市退休工人的法輪功學員邱以蘇,長期遭到高州市六一零及居委會人員恐嚇、跟蹤。這些人還到東莞市騷擾邱以蘇的兒子,甚至兒子帶她到北京旅遊,都遭到高州當地派出所及居委會致電恐嚇,勒令立即回高州,不准在北京逗留。旅途中托運的行李箱發現遭人暗中撬開非法檢查。
由於長期遭受中共高壓迫害,及家人不理解的高度精神壓力,邱以蘇於二零一七年九月十日不幸離世。
二、被非法判刑、庭審的部份法輪功學員
1.賢妻良母被冤判
五十六歲的茂名市區法輪功學員曹君藝女士,於二零一八年一月十六日被茂名市茂南區法院非法判刑兩年、勒索罰款三千元。曹君藝女士不服判決,堅決上訴。四月十日,曹君藝的律師向茂名市中級法院遞交了《依法改判法輪功學員曹君藝無罪、立即釋放當事人之律師意見書》和《就法輪功學員曹君藝、朱石雄被非法製造冤獄與茂名中級法院二審交涉備忘錄》。
曹君藝女士 |
曹君藝的丈夫說:「曹君藝是個很好的人,她真誠、善良,是一個賢妻良母。她又勤勞,又勤儉節約,從來不講一句假話。她身體很壯實,近二十年她沒有看過病,吃過藥,一天有使不完的勁,被抓去坐牢,冤啊!」
二零一七年七月六日下午三點過,曹君藝女士在茂名市區某街道銷毀誹謗法輪大法的一幅宣傳畫時遭居委會人員舉報,曹君藝被茂名市站前路派出所綁架,被非法關押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
曹君藝被非法關押期間,家屬多次遭到茂南區六一零、國保、村居委、茂南區居委、站前路派出所警察等人騷擾、上門威脅恐嚇等等,給其家人精神上造成很大的壓力。
為了阻止曹君藝丈夫為其聘請正義律師,茂南區六一零採取手機監控、樓下便衣蹲坑等各種手斷,甚至直接切斷曹君藝丈夫的手機通話,嚴重影響曹的丈夫與外界聯繫。為此曹君藝的丈夫找到茂名市移動通訊公司董事長,揭露執法部門的違法行為,並誠懇的和董事長交流了十幾分鐘,將事實真相告訴了董事長。從此以後,曹君藝丈夫的手機通話再也沒有被無故切斷。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一日上午九點半,茂名市茂南區法院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內對法輪功學員曹君藝進行非法庭審。當日看守所門前,戒備森嚴,到處是便衣警察。看守所門前的馬路被交警封了三分之一,接見全部停止。看守所裏面停了十幾輛車,警車、法院和檢察院的車、特警車、便車等。法庭門口站了一排十幾個左右、全副武裝(帶有槍、電棍、頭盔等)的特警。
法庭裏有二十個旁聽座位,除了四個家屬,其餘的座位全部被茂名六一零安排的居委、國保人員佔據。
法庭上,兩位維權律師把公訴人構陷曹君藝的所謂證據一一推翻,令全場公檢法人員啞口無言。
儘管事實清楚,律師的辯護無懈可擊,茂南區法院依然非法判決曹君藝二年有期徒刑,並罰三千元。
曹君藝與家屬均不服判決,委託兩位律師向茂名市中級法院遞交了曹君藝的上訴材料。並向茂名市中級法院院長及涉案法官遞交了一份信,信中提到一審公檢法在沒有事實、沒有證據、沒有法律依據的情況下對曹君藝女士定罪,要求二審法官本著對法律負責、對領導負責也是對一審法律同仁負責依法糾正如此明顯的錯案,立即無罪釋放曹君藝女士。
在家屬和法輪功學員陪同律師去茂名市中級法院、去看守所、去吃飯等過程中,遭到茂名市六一零人員、便衣跟蹤,對學員進行監視、偷拍和錄像。
遺憾的是,茂名市中級法院罔顧律師的真誠勸告,不以法律為準繩、不以事實為依據,於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維持原判,製造出一起人間冤案。
2.構陷好人入冤獄
朱石雄,男,五十五歲左右,自幼承習中醫,多年來醫治了不少病患,還挽救了一些危重病人。儘管朱家是祖傳中醫世家,但卻依然治不好他自己的頑疾。一九九八年經過朋友介紹修煉法輪功。修煉後,他脾氣變好,待人善良,小時候得的足骨頭壞死的後遺症奇蹟般消失。
朱石雄年輕時刻苦自學掌握了一套熟練的家電維修技術。他收費不貴,待人和善,遇到貧窮的人家維修都不收維修費,方圓幾十公里的人都來找他維修電器。維修家電的同時,還給不少人免費診病開方,傳授養生之道。所以他的維修生意特別好,是當地公認的好人。
朱石雄 |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九日,茂名市法輪功學員、退休人員梁遠勝在家被幾十名公安警察、刑警、特警非法從家裏強行抓走,並非法抄家。第二天,梁妻找到朱石雄,請他一起去找茂名官渡派出所要人。朱石雄二話沒說,馬上與梁妻到官渡派出所詢問情況,要求派出所出示抓捕梁遠勝的法律依據,並指出抓人公安的種種違法行為。
朱石雄離開派出所剛剛回到自己的店鋪,立即被等候在那裏的茂名市六一零、茂南區六一零、茂南區公安局、站前路派出所、居委會等十幾人綁架,並非法抄家,後被送入茂名市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一日下午,茂南區法院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內非法庭審朱石雄。公訴人構陷朱石雄擁有五百份法輪功資料,還編造朱石雄是茂名地區法輪功組織的負責人。這些非法指控遭到朱石雄的當庭駁斥。朱石雄的律師以現行法律為準繩,以事實為依據,把公訴人構陷朱石雄的所謂「證據」全部推翻,並指出公安在所謂辦案過程中的種種違法行為。律師要求法庭能本著良知和道德,本著對法律負責、對社會負責的精神,無罪釋放朱石雄,還他一個清白。
二零一八年二月六日,茂南區法院在毫無證據的情況下,依然對朱石雄非法判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二千元。朱石雄不服判決,隨後上訴。七月二十三日,茂名市中級法院維持原判。朱石雄不服要求申訴,但申訴過程遭到重重阻撓。十二月二十一日,朱石雄的申訴被無理駁回。十二月二十四日,刑期僅剩不到三個月的朱石雄依然被送往廣東省四會監獄繼續迫害。
3.老兵陷囹圄
梁遠勝,男,六十一歲,曾參加中共「對越戰爭」,任連副指導員。一九八七年轉業,在茂名市製藥廠勞資科工作,退休幹部。二零零六年,梁遠勝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修煉不到半年,戒掉了幾十年的抽煙、喝酒的習慣,曾患有痔瘡、胃病等病全好了。修煉後的梁遠勝樂於助人,當地人稱讚「一家都是好人」。
梁遠勝 |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九日下午,梁遠勝出門準備回鄉下時,被早已圍守在大院門口的茂南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官渡派出所的刑警特警(全副武裝)、新湖居委會幾十人堵住,二百米長的巷子布滿公安車、特警車等。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將梁遠勝強行劫持回家中,非法抄家。整個過程既沒有出示拘捕證、也沒有出示搜查證,事後連查抄清單都沒有。後被綁架至茂名市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
非法關押期間,梁遠勝的所謂「案子」,被茂南區檢察院兩次退回官渡派出所補充偵查,檢察院、公安局都不放人。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九日,茂南區法院在市第一看守所內對梁遠勝非法開庭。庭上為梁遠勝辯護的兩位律師擺事實講法律,把公訴人構陷的「證據」全部推翻,並悉數公檢法種種違法之處。期間,審判長阻止律師做無罪辯護時,法庭內兩次停電。
七月二十三日,冒天下之大不韙的茂南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梁遠勝非法判刑一年九個月。梁遠勝不服判決依法上訴,被茂名市中院維持冤判,梁遠勝繼續申訴,申訴過程同樣遭到刁難和阻撓。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梁遠勝被茂名六一零秘密送廣東省四會監獄迫害。當時,剩下的刑期不到半年。
4.一家三口遭報復
家住茂名市電白區的林桐老人八十六歲,老伴去世了,他患有肺氣腫、骨病、高血壓等各種疾病,並且眼睛視力模糊,生活不能自理。他由兩個孝順的女兒林麗珍和林燕梅,以及外孫吳朝棋(林麗珍之子),在家裏照顧他的飲食和生活。
林麗珍、林燕梅和吳朝棋均修煉法輪大法,信仰真、善、忍,在社會上、家庭中都是善良的好人。尤其小女兒林燕梅,在修煉法輪功之前,患有甲亢、慢性腸胃炎、慢性腎炎等,修煉法輪功後,所有的病不治而癒,二十多年都沒有吃一顆藥。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後,她因為堅持修大法、做好人,被綁架八次,非法勞教二次,時間長達六年,遭受各種酷刑折磨。因她的丈夫無法承受中共的迫害與她離婚,離異後的林燕梅長期住在父親家裏,照顧父親,既是一個孝順的女兒,又是一個好母親。外孫吳朝棋是一個難得的好青年。無論他在哪裏打工,他都兢兢業業、認真負責的工作,深受老闆的信任。尤其是面對金錢的誘惑,他從不要回扣,從不給公司造成任何經濟損失,從不拿公司的一分錢。林麗珍、林燕梅和吳朝棋三人因講法輪功真相多次遭迫害。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中午,茂名市電白區六一零頭目陳昌興、電白區水東鎮國保大隊隊長陸尚輝帶領電白區電城鎮防暴特警大隊等二十幾人到電白區水東鎮法輪功學員林燕梅家,叫不開門後,陸尚輝強行撬開鐵門入屋進行抄家綁架。入室後便四處翻找法輪大法資料,錢物,搶走了兩台電腦、六個打印機、大法書籍、真相資料、真相幣、錢物等,還把門口兩個真相對聯搶去(後其父林桐搶回來)。在抄家過程中,林燕梅的老父親林桐(八十五歲)見他們如土匪搶劫一樣,便去阻止,他們把老人兩手臂都掐出血跡。陸尚輝還踹開老人的房門,把老人僅有的一點養老積蓄搶走,還強行綁架林燕梅和正下班回來吃飯的外孫吳朝琪。林麗珍得知妹妹和兒子被綁架,趕緊給妹妹林燕梅聯繫了律師。可是,在第三天,八月三十一日晚上八點,林麗珍照常去給父親做飯,剛吃完飯,收拾完,十幾個便衣再次砸爛林桐老人家的門鎖,闖入家中,強行綁架了林麗珍。
林麗珍 | 林燕梅 | 吳朝棋 |
林麗珍、林燕梅、吳朝棋一家三人被非法抓捕後,其親屬聘請律師多次與檢察院交涉,要求撤訴和無罪釋放三人。而茂名六一零把此案當作所謂「大案」、「要案」,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日,由電白區檢察院轉到茂名市檢察院,再轉到茂南區檢察院。二零一九年一月十日,由茂南區檢察院把構陷林麗珍一家三口的所謂「案子」遞交到茂名市茂南區法院。
二零一九年七月五日,茂名市茂南區法院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對非法關押十個月之久的法輪功學員林麗珍一家三人非法庭審。庭上,為三人辯護的五位律師以法律為準繩,以事實為依據,為林麗珍、林燕梅、吳朝棋三人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認為執法機關所謂證據都是在構陷當事人,要求當庭無罪釋放三位法輪功學員,並給予三位法輪功學員國家賠償。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三日,茂名市茂南區法院罔顧事實非法宣判:林麗珍被判刑五年,罰金一萬:吳朝棋被判刑五年,罰金一萬;林燕梅被判刑四年六個月,罰金八千。三位當事人當庭表示不服判決,要上訴。家屬聘請律師繼續維權。
然而,茂名市中院法官通過欺騙、躲避等方式令律師無法順利行使上訴權利。最後茂名市中院無視當事人和律師合法要求,違法做出不開庭裁定維持原判。
關於林麗珍與兒子吳朝棋、妹妹林燕梅遭受的迫害情況,請見明慧網相關文章《給父親做飯被抓 律師要求無罪釋放》、《廣東青年去外公家吃飯被抓捕 家屬請律師維權》、《兩女兒與外孫被警察綁架 八十五歲老人以淚洗面》、《廣東林燕梅被迫害致高血壓 聘請的律師被抓》、《茂名三人面臨非法開庭 法院拒絕律師辯護》、《給父親做飯母子被判刑五年 律師強烈要求二審開庭》、《預先裁決 廣東茂名市中級法院赤裸裸的違法》。
5.古稀老太亦被入獄
法輪功學員陳樂安,是一個七十四歲的老太太,身體很健康,她常住在兒子家裏。一家四世同堂十幾人,陳樂安擔負著為一家十幾口人做飯和家務。媳婦住院,陳樂安主動去醫院照顧。
二零一八年初,陳阿姨因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綁架到派出所,當天被放回家。
二零一七年八月底陳阿姨再次被公安綁架,二零一八年被判刑兩年,處罰金三千元。她被送往廣東省女子監獄繼續迫害。
6.家庭主婦被迫害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九日下午,五十八歲善良婦女、法輪功學員周其雪,在家被茂名市六一零綁架並抄家,非法關押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後被茂南區檢察院非法起訴。二零一八年七月三日,茂名市茂南區法院非法判處周其雪十個月徒刑。
周其雪的丈夫長期被中共洗腦,中毒很深,一直以來對周其雪嚴密看管,經常對周其雪非打即罵,給周其雪的心身造成很大的傷害。
三、被綁架關押的部份法輪功學員
1.陳炳貴 廣東省茂名市公共汽車公司一名公交車司機,有著穩定的工作,穩定的收入,用善心善行服務好茂名市民的安全出行。家中妻子帶著三個天真可愛的孩子:大男孩七歲,剛上小學一年級,小男孩六歲,上幼兒園,小女兒才兩歲。
二零一九年十月七日重陽節晚上,陳炳貴正與家人一起過節吃飯。廉江市公安局警察夥同茂名市茂南區公安分局警察、國保、六一零人員攜帶當地袂花鎮派出所人員共二十多人闖入陳炳貴家中,聲稱監控拍到他幾天前曾開摩托車到廉江市發資料。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沒有搜查證的情況下,非法入室抄家。後將陳炳貴綁架至廉江城北派出所刑訊逼供。陳炳貴對警察的惡言惡行堅決不予配合。期間,惡警還以釋放陳炳貴之名誘騙其父在刑事拘留證上簽名。被非法刑拘三十七天後,因證據不足,陳炳貴被廉江市檢察院釋放。
被釋放後第二天,陳炳貴回公交公司報到,卻被告知已被公司強行辭退。原來是公安部門逼迫公交車公司辭退了陳炳貴。城北派出所還非法扣留了陳炳貴的摩托車,錢包內的駕駛證、從業資格證、公交公司員工證、工資卡、銀行卡、社保卡,至今不予歸還。
2.梁少琳 於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五日與妹妹一起準備乘火車到廣州。實名制人臉識別驗票後,行李也已過了安檢。然而,鐵路公安茂名站派出所的警察又多設了一道關卡,逐個查看身份證。當警察看到梁少琳的身份證時,立刻把她叫進站內的警察辦公室非法搜查隨身行李,扣押了法輪功相關物品一批,並對她非法處以行政拘留十五天。不僅非法抄了她在茂名的家,又派人到廣州抄了她在廣州的住所,非法扣押了一批大法經書和個人物品。
3.陶永紅 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日上午十點左右,陶永紅路過茂名市高鐵火車站,在凳子上坐了一會兒,走時忘了拿皮包。十幾分鐘後她發現錢包丟了。在她返回尋找皮包時,火車站的義務值勤人員上前問陶永紅是否丟了皮包,在確認陶永紅是失主後,帶陶永紅去火車站辦公室。一到辦公室,他們就追問皮包的六個真相護身符是哪來的?陶永紅不予回答,他們叫來車站派出所所長審問陶永紅。在被審問都過程中,陶永紅不斷指出所長等等一系列違法行為。最後拒絕在所長偽造的筆錄上簽字。隨後將陶永紅綁架回家並非法抄家。陶永紅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
4.吳有清 女,原高州市農村信用合作社公職人員,現年五十歲左右,因堅持信仰法輪功,曾被非法勞教、判刑迫害。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九日下午四點多,她駕駛小車去市人民醫院接她二哥(在醫院打完點滴)回家被輔警攔截,然後國保人員強行非法搜查她的小車,隨身物品如手機等被奪走。隨後警察將她劫持到家中搜查,搜走了三本明慧期刊。吳有清的電動摩托車被國保大隊人員丟棄在其樓下。在拘留所,吳有清絕食反迫害。九月二十一日晚上,吳有清家屬到高州市北關派出所打聽到吳有清已被轉送到石鼓鎮高州市拘留所。二十二日上午,其家屬到石鼓鎮高州市拘留所會見了吳有清,拘留所告知家屬非法拘留期為十天。
5.張光余 茂名市好健康開發區專家門診部員工,在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下午,由於工作需要出差去湛江,在乘高鐵入口檢查身份證時,在包裏帶有真相護身符兩張、宣傳單一張,被警察傳喚到茂名站派出所。隨後,警察到張光余工作單位非法抄查,晚上十點二十四分,茂名站茂東派出所四個警察和高州兩個警察到家裏非法抄家,抄走了所有大法書籍。張光余被非法行政拘留十天,並處罰款九百元。
6.陳秀 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五日晚上,法輪功學員陳秀粘貼「法輪功在中國完全合法,法輪功書籍出版禁令已廢除」等真相資料時,遭遇舉報,被原六一零科長曾玉泉綁架到化州河西派出所。隨後曾玉泉帶上兩名六十多歲的閒雜人員(化州的所謂維穩就是利用這些社會閒雜人員蹲坑盯梢,惡意舉報法輪功學員)和四名警察,闖入陳秀家裏抄家。抄家時名叫馮學輝的副所長和一個不知名的警察手持槍支,其中一人守門口。當陳秀家人問有無搜查證時,曾玉泉就只出示工作證並說特殊情況特殊處理,然後搶走了法輪大法書籍多本和一幅大法師父的法像及吉祥寶寶掛曆和一些精美的修煉圖冊及光碟。當晚陳秀被放回。
7.潘培德 男,一九五六年生,現年六十三歲,退休工人,是當地公認的好人。二零一九年九月十六號下午四點左右,潘培德在電白水東家裏,警察敲門以送快遞騙開了門,八個警察衝進家裏,把潘培德控制住,非法抄家。警察搶劫走了幾十本大法書,一百來張法輪功資料等。下午六點左右,警察把潘培德劫持到老家米糧村非法抄家,搶劫走了舊的掛曆、日曆、師父法像,然後把潘培德抓到茂名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公安分局審問。後潘培德被劫持到茂名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關押至今。
8.黃英蓮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中午十二時,茂名市電白區大衙派出所副所長吳波帶著四名警察到大衙鎮法輪功學員廖玉英家上門騷擾。適逢法輪功學員黃英蓮來到廖玉英家,質問警察:為甚麼要拆別人家對聯?中央規定的十四種邪教中沒有法輪功。警察就來搶黃英蓮電動車的鑰匙,要求黃英蓮出示電動車的手續證件,緊接著警察還手持錄像設備對著黃英蓮拍照錄像。這時,黃英蓮大聲說:你不可以拍照,你們隨便拍照是侵犯人權。警察在黃英蓮的電動車後尾箱翻出一些法輪功真相資料,馬上不由分說就把黃英蓮綁架到大衙派出所非法審訊,企圖要加以迫害。黃英蓮不配合審訊,堅持給警察們講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講法輪功是正法的依據、迫害法輪功學員是違法的。當天下午四時五十分左右,黃英蓮走出大衙派出所,安全回到家中。
9.王明娟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九日中午,茂名市、化州市六一零、國安、國保、及化州國營新時代農場派出所警察闖入法輪功學員王明娟家中,非法抄家搶走大法書籍及真相資料一大批。並將王明娟綁架。
10.甘惠玲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上午,茂名市電白區水東鎮國保大隊隊長陸尚輝帶頭,和茂名市海濱新區電城鎮防暴特警大隊二十幾人,到電白區水東鎮法輪功學員甘惠玲家抄家,並綁架了甘惠玲。
11.凌秀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六日,茂名市電白區坡心鎮法輪功學員凌秀從廣州坐火車回茂名老家,她在火車上講法輪功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凌秀被乘警綁架。火車到達茂名站後,乘警把凌秀交給茂名火車站派出所,警察打電話給電白區國保大隊接人。凌秀被電白區國保大隊刑事拘留,被非法關押在茂名第一看守所。凌秀因身體不適,被保釋出來。
12.麥偉蓮、黃英蓮、崔芬 二零一九年六月九日上午十點多的時候,茂名市電白區六一零頭目陣昌興帶人闖進電白區大衙墟麥偉蓮、黃英蓮、崔芬三人家中非法抄家,搶走了十多本大法書籍,綁架了三位法輪功學員。
三、被非法抄家或騷擾部份案例
1.賴秀凌 二零一九年五月十四日上午大約九點多,茂名市石撻居委會許亞秋副主任電話以領光榮證為名,騙法輪功學員賴秀凌的丈夫到石撻居委會,主管迫害法輪功的梁亞妹副主任叫他幫賴秀凌簽名不煉法輪功了。在壓力下,他簽了名。他回到家中後,心情很低落,壓力很大,晚上睡不好,多次起夜,血糖飆升到二十幾。 後來他讓賴秀凌陪他到高州醫院看病。看病回來的第二天,茂名市石撻居委會又打電話給賴秀凌的丈夫,叫他到居委會簽名,揚言賴秀凌甚麼時候不煉功了,甚麼時候就不再找他了。這次賴秀凌的丈夫把電話掛了。他心裏很明白,妻子自從煉了法輪功,身體健康,人也很善良,一對兒女不在身邊全靠賴秀凌照顧。賴秀凌的丈夫很自豪的對同學們說,是因為我有一位很善良的好妻子,是我妻子的功勞。可是,妻子這樣的好人,居委多次騷擾,搞得他一家不得安寧,不知何時是盡頭?
2.李坤 二零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下午兩點左右,兩名身穿警服的人到李坤家叫門,見李坤不開門,就動手撬門。在李坤的嚴厲制止下,他們才肯停手。李坤把《新聞出版總署廢除對法輪功書籍的出版禁令》的文件和他們當時的行為違反的法律給他們看,他們看了文件後問了很多問題,又說不知此文件,要帶回去查查電腦,還說要打電話請示領導,就離開了。不過門外及路上布了很多便衣,接著,坡心鎮政府及派出所的人也被叫來了,李坤看到情況危急,就從另一門離家出走。後來聽說茂名市公安局出動大批警察及武警,抄了李坤的家,劫走了李坤家的一輛電車及一批法輪功書籍等私人物品。導致李坤流離失所、有家不能歸到現在。
3.廖玉英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中午十二時,茂名市電白區大衙派出所副所長吳波帶著四名警察到大衙鎮法輪功學員廖玉英家敲門騷擾,十多分鐘後見沒人開門,警察們便拿來梯子在拆廖玉英家門口的大法對聯,非法拆下後便肆意撕爛,這時廖玉英出來阻止也不停止。圍觀了許多民眾,周圍鄰居紛紛出來指責一群警察欺負一個老太太。一個鄰居對警察說:你們為甚麼又來找她麻煩,她是我們這裏最好的人。還有的說:人家家貼對聯也沒有犯你甚麼呀!
4.周達瓊 二零一七年七至九月有自稱社區或居委會人員多次上門騷擾周達瓊,並向親屬索要電話,遭親屬拒絕。九月一天上午大約十點,她丈夫外出剛回到門口,高州市北關派出所三名警察開著警車又到周達瓊新住處(當時周達瓊外出未回),二名警察跟入屋問周達瓊是否在家,並說十九大將至,不要上京上訪。二十二日下午,三名居委會人員又上門騷擾,叫周達瓊住在二樓八十多歲的婆婆開門,當時周達瓊在樓上聽見叫門往下望的時候,發現其中一人拿著手機對著樓上非法拍照,周達瓊當時想到這些人被中共邪黨利用來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對佛法犯罪太可憐,為了不給他們犯罪的機會,就叫屋主去告訴他們,周達瓊不會配合他們助紂為虐的,讓他們快走,誰知屋主把門剛打開,三人便衝進屋,其中一人未經允許強行上樓,周達瓊見那人手裏拿著手機藏在身後,立即嚴厲指出非法偷拍照、錄像等都是違法行為,如果有話要說就把手機拿到樓下再講,那人卻說不拍,周達瓊對那人說:「中共迫害我十八年,已經歷了九死一生,身邊的親人被中共造假的謊言毒害而抵觸佛法遭報離世,現在不會再相信共產邪黨人員講一套做一套的欺騙伎倆。」那人轉身下樓,還是偷拍照後才匆匆離去。
5.李建英 二零一八年三月十日早上,高州市法輪功學員李建英家門口有兩個三十多歲、身份不明的女人拿著照相機對著李建英家的東門、南門口拍照。三月十一日早上九點多,高州市南新居委會馮亦標又來監視李建英,在李建英家樓下問民眾:有沒有見李建英?平時李建英幹甚麼?甚麼時候出門?甚麼時候回家?當聽到民眾說:李建英在家。馮亦標說:那就放心了。說完後,就走到李建英家東門敲了兩下子,當著來往的人和賣菜的人及民眾,對著李建英家的東門和南門不停的照相。
只要在中共敏感日子,法輪功學員李建英都受到高州市六一零、南關派出所、南新居委會等人員不同程度的騷擾和監視,直接影響到李建英及其家人的正常生活,給李建英及家人精神上帶來極大的傷害。
6.黃惠芳 二零一七年九月六日,南關派出所指使三名警察開著警車上門騷擾,黃惠芳立即把門關上,然後衝上二樓陽台對著警察問來幹甚麼。警察問黃惠芳是否還煉法輪功,黃惠芳回答說煉,並讓警察記住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警察又向她要電話。黃惠芳嚴肅地予以拒絕。另一個警察拿手機對黃惠芳非法拍照,黃惠芳指出其違法。十月十日下午,又有二名警察上門騷擾,問黃惠芳是否還煉功。另一個警察又非法拍照。
二零一七年至二零一九年,茂名市有關部門借「敲門行動」及其它藉口,不斷騷擾法輪功學員,被騷擾的法輪功學員包括:羅基、陳玉萍、梁廣珍、羅小珠、黃柱峰、吳瑞英、林育、吳翠蘭、陶永紅、丁家喜、何衛鋒、劉玲、姚精勤、劉龍騰、袁傑敏、劉潔群、麥秀、袁潔玲、周蘭芳(已被迫害致精神失常)、凌少梅、劉惠榮、梁雪文、謝梅娟、梁秋媛、蘇偉權、楊關祥、羅漢娟、黎珮文、關少容、吳慶娟、楊亞蘭、鐘華萍、邱娟、劉家蘭、譚亞鵬、劉付可等。
五、善惡必報,蒼天有眼
以下是部份遭惡報的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官員。
1.梁起原茂名市茂南區副區長,茂南區公安分局局長。曾任茂南區副局長、政委、高州市副市長、高州市公安局局長,茂南區副區長、市公安局茂南區分局局長。在職期間為茂南區迫害法輪功重要參與者。二零一七年九月,因嚴重違紀給予開除黨籍和開除公職處分。
2.吳穆繼原茂名市電白區委常委、區政法委書記、區政府黨組副書記。曾任茂名市電白縣坡心鎮鎮長、副書記。在任期間積極組織對當地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打壓,犯下屢屢罪行。二零一九年四月,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立案審查。
3.張雲 原茂名市高州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曾任茂名市信宜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在職期間為信宜市迫害法輪功主要責任人。二零一九年十一月,涉嫌受賄罪被檢察機關逮捕。
六、結語
以江澤民為代表的中共犯罪集團發起的這場針對法輪功修煉群體史無前例的迫害已經持續了二十一年之久,在法輪功修煉者不畏生死持續講真相的努力下,越來越多的善良世人開始認清中共犯罪集團的邪惡本質,退出中共黨團隊組織。時至今日,已有三億六千多萬人聲明退出了中共邪教組織,全世界形成了圍剿中共邪黨的大勢,天滅中共在即。天理昭昭,善惡有報。那些依舊執迷不悟的迫害參與者們,希望你們早日醒悟,早日回頭,不要錯過大法修煉者的慈悲救度,給自己生命的久遠一個美好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