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養母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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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八月三十日】九十年代初,中共邪黨搞計劃生育,因為我是二胎,出生後就成了我大姑媽的兒子。我的大姑媽收養我時,她已經四十一歲。大姑媽因患有多種疾病而沒有成家。她還有心臟病、頸椎骨質增生、腰椎盤突出、神經衰弱、淋巴結核、內外痔瘡、胃病、膽病、尿道結石、脾臟腫大、眩暈症、喉炎、聲音嘶啞得說不出話等。

大姑媽不僅身體上承受著巨大的痛苦,精神上也備受煎熬,經濟也十分拮据,活的生不如死。奶奶對她的身體狀況十分擔憂。奶奶和我生父商量,想用我來拴住她。因為她是一個很有責任感的人,一來可以解決我的戶口問題,二來讓她以後也不至於孤身一人。

我的到來,並沒有給養母帶來多大的歡樂。一下子添了兩個人,七十多歲的奶奶和四十天的我。我先天不足,後天營養跟不上,體質弱,所以經常發高燒、生病等,養母經常半夜抱著我去醫院看急診;奶奶年齡大,耳朵又聾,身體也不太好;養母她自己身體不好,還要上班。撫養我,對養母來說,無論是經濟上還是體力上她都在透支,所以她的脾氣特別壞。

養母與大法的緣份

一九九六年,養母的同事向她介紹了法輪大法。她了解到法輪功是修煉「真善忍」的性命雙修的高德大法後,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不知不覺中,她所有病都好了,能吃能睡了,體重一下增加了十來斤。二十幾年來,養母沒再去過醫院,沒吃過藥。最可喜的是,她的脾氣也變了,心情愉悅了,愁著的眉頭鬆開了,苦著的臉上有了笑容。對我態度也和藹了,也有耐心和愛心了。

早上,她把我安頓好後去煉功;回家後播放師父的講法錄音;晚上去學法,有時星期天也帶我去。「真善忍」三個字漸漸的植入了我們的心田。不知不覺中,我也不用上醫院打針吃藥了,那段時間是我們一家三口最快樂、最幸福的時光。

我小時候長的比較瘦小。記的我上小學一年級的一天,放學了,院子裏的好幾個小朋友一塊打籃球,我和一個大我三歲,比我壯實很多的哥哥發生了矛盾,他兇狠的對我拳打腳踢,我被他打的趴在地上起不來了,然後他就把我拖到了我住的單元門口,揚長而去。

好心的小朋友按了我家的門鈴,告訴我養母說:「你兒子被人打了。」養母下樓看到我趴在地上哭,就把我抱回了家。給我洗澡時發現我滿身是傷,就問我是怎麼回事?我就告訴了我被那個哥哥拳打腳踢的經過。養母說:一定是你討了人家的厭,以後再不要與別人爭執、打架。要按「真善忍」做好人,要做到像師父說的:「打不還手,罵不還口。」[1]

還記的我八歲時,有一天放學後,我在銀行大廳裏玩耍,撿到了一張一百元的鈔票。對於平時一個星期只有五毛錢的我來說,這一張百元大鈔真是個好大的數字,我可以買到好多做夢都想買的玩具、零食。但我沒有這樣做,我把它交給了銀行的工作人員。

養母被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澤民發動了對法輪功的血腥鎮壓。從此,我們家和千千萬萬大法弟子的家庭一樣,遭受了殘酷的迫害。

養母被綁架時,我才十三歲。那天放學後,我正在操場上打籃球,突然聽到有人大聲的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隨著喊聲,我看到幾個高大的男人扭著我養母的胳膊,把她往一輛黑車子裏塞。我飛快跑到黑車子邊,只見她穿著睡棉衣、睡棉褲,雙手被電飯煲插線捆在背後。我急切的問道:「媽媽,這是怎麼啦?!」那幾個高大的男人知道了我是她兒子,不由分說,把我也塞進了那輛黑車裏。

國保警察把養母刑訊逼供三天三夜後,非法關在了看守所。看她不屈服,就想構陷她,到養母的單位去施壓。養母單位的領導、同事都替她說情。都說養母在單位是如何如何的好;還是一位孝女,贍養母親;在社會上是好人,遵紀守法,樂於助人;有個別的同事還指責那個帶路的同事,為甚麼不給養母通風報信,讓她走脫?為甚麼還助紂為虐?再後來,就連抓她的國保支隊長都說:「你在單位的口碑很好啊!」養母說:「這都是因為法輪大法好,大法師父教導的好!」二十幾天後,養母由單位出錢擔保回了家。

我知道養母無論如何也不會放棄她的信仰的。我就想:現在大法書籍翻譯成三十多種文字,全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都有人修煉法輪功,那我就出國讀研吧,留在國外後,再把養母接到國外去修煉。當我正在省城參加培訓時,養母第二次被綁架了。

我聽到這個消息時,是我到省城兩個月後,養母已經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一個多月了。我不顧一切的放棄了培訓、考試,回到了家。看著空蕩蕩的、滿目灰塵的家,我不知道要怎樣去營救我的養母,她的單位壓力太大了,說要除她的名。親朋好友也沒有人幫忙。我就鼓起了勇氣,一個人到公安局去找國保警察,他們敷衍我,把我當皮球踢,沒有一句真話。我要求見養母也遭到了拒絕,我又一次感到孤立無助。

一個多月後,養母回家了。回家後她怕我難受,不肯告訴我具體被迫害的情況。直到她訴江的狀子退回單位後,我才知道:她被非法關押期間,被送洗腦班強制洗腦;遭毒打、摑耳光;滿口牙齒打鬆,還打掉了一顆;戴手銬,被辱罵;不給飯吃,恐嚇;疑下毒等等。不到三個月的時間,體重下降了十斤,面容蒼老了十歲。

檢察院對養母下了非法起訴書,把我和她叫到檢察院問話。國保警察經常上門騷擾。同一時期,養母單位正在招子弟,見她不肯放棄修煉法輪功,故意避開她,還揚言要除名。遭多重迫害後,我毅然放棄學業,決定在家與她一同走出魔難。

心願

在被殘酷迫害的這二十年,我失去了學業、失去了好的工作、失去了房子、車子等東西,承受了同齡人不該承受的痛苦與不公。但我沒有抱怨、沒有懷恨、沒有消沉。

在這二十幾年中,我看到了法輪功學員用真誠、善良、寬容、忍讓、慈悲以至生命築起了人類道德的城牆,我為自己有一位修煉有素的母親而自豪!我為自己成為大法弟子的兒子而自豪!

看到養母修煉做好人,我也明白了做人的真正意義。我雖還沒有正式走入法輪大法的修煉,但我不後悔做了養母的兒子。我對母親說:「我的心願是:我希望早日結束這場對法輪大法的迫害;我希望廣大民眾能早一點了解真相,認同大法,遠離邪黨,為自己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悉尼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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