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警察非法搜查、製造偽證 律師要求立案查處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福建報導)福州市法輪功學員林閨臣七月十二日,被晉安區茶園派出所警察綁架。警察非法搜查,事後補拍搜查照片,誘騙家屬補簽搜查證和搜查清單,並據此提交了批捕申請。晉安區檢察院不顧事實和律師意見,非法批捕林閨臣。八月二十一日,律師提交《逮捕合法性審查法律意見書》,要求晉安區檢察院撤銷逮捕決定,並對茶園派出所非法搜查、製造偽證的違法甚至犯罪嫌疑問題立案查處。

林閨臣今年六十歲,修煉法輪功有二十多年了。修煉前她曾患有比較嚴重的抑鬱症,自己和家人都非常痛苦。煉功之後,抑鬱症很快就好了,這二十多年來再沒有吃過一粒藥,家人都覺得很神奇。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二日林閨臣被晉安區茶園派出所警察綁架。上午警察到她家裏抄家,抄走了一些法輪功書籍及期刊;當天下午,警察帶著幾箱書等到了林閨臣家裏補拍搜查照片。第二天,警察張權貴誤導林閨臣的家人,讓其以為簽字後林閨臣就可以回家,誘騙家人在搜查證和搜查清單上簽了字。

八月十二日,林閨臣家人委託的律師到晉安區檢察院提交了書面文件和意見,提出包括「搜查非法,未出示搜查證,事後補拍照片,補簽搜查證、搜查清單」的三點不應批捕的主要理由。

八月十四日,林閨臣被非法批捕。茶園派出所試圖讓她家人在重新製作的搜查清單上簽字,並聲稱是檢察院要求這麼做的,遭到拒絕。

八月二十一日,律師向晉安區檢察院提交《逮捕合法性審查法律意見書》,律師說:「我國目前沒有正式的規範性法律文件將『法輪功』定性為×教組織;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早在2011年就已經解除了對『法輪功』出版物的出版發行禁令。茶園派出所給予林閨臣立案偵查,刑事拘留後報請批捕,缺乏法律依據、違法法定程序,屬於濫用職權的違法行為,應予糾正。」

律師說:「茶園派出所違法搜查並編造證據,引誘、欺騙當事人家屬簽字,製作偽證的方法獲取的證據為非法證據,應予排除。」

律師要求檢察院對批准逮捕林閨臣進行合法性審查,依法撤銷批准逮捕決定並做好善後工作;同時,對茶園派出所非法搜查、編造證據和製作偽證的違法甚至犯罪嫌疑問題立案查處,或發出檢察建議提請有管轄權的監察委員會立案監察,依法追究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法紀責任甚至刑事責任,正確履行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的職責。

區號:0591
福州市晉安區檢察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晉安區遠洋路59 郵編:350011 電話:88372282
檢察長:陳喆
副檢察長:遊曉敏 陳霖
負責批捕的第一檢察部 沈英華 電話:88372269
案管科電話:88372321

福州市茶園派出所 地址:茶園街道華林路斗門一弄 郵編:350001
直接參與的派出所警察:張貴全:13960828893 嚴朝輝:18205922472
林成輝:13051112991
所長:張革新
指導員:林斯欽 手機:13950305251
副所長:林勇 手機:13705081823 楊啟輝 施文渠
報警值班電話:87578983 87594745
監督電話:88538032 87956110
其他電話:87518983 87581072 87718086 87593814 87516893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