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上海小學教師周美娟遭冤獄一年半 被非法開除公職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上海報導)上海市嘉定區安亭鎮安亭小學教師周美娟,因修煉法輪功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被綁架,遭冤獄迫害一年半,並被非法開除公職。

周美娟女士,今年49歲。她於一九九六年生兒子時因為受了風寒,怕風、怕冷,身體非常差,多方醫治無效後,修煉了法輪功,按「真善忍」做好人,提高自己的心性,再加上五套功法,周美娟老師的身體漸漸康復,不藥而癒。

但是,一九九九七月二十日江澤民瘋狂發動了對法輪功的迫害後,周老師被多次非法關入洗腦班強制轉化,另外先後被非法拘留三次,身心遭受很大的創傷。周美娟被迫離開任教崗位,轉為後勤等工作,可不管怎樣不公正對待,周美娟始終記住自己是個修煉人,是以修真、善、忍為標準的,工作任勞任怨,勤勤懇懇。

周美娟二零一七年七月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被非法關押一個月,後轉十五日行政拘留,被無罪釋放回家。安亭小學領導認為周美娟不放棄法輪功信仰,以被拘留為由,無端扣除了周美娟上半年的考核獎勵性績效工資七千元,並一直逼迫周美娟寫悔過書、保證書

為了給自己討個說法,為了自己的權益能得到應有的保障,周美娟向嘉定區政府提起了行政覆議,在多次找她的領導溝通未果後,不得已向嘉定區教育局、嘉定區婦聯等部門寫信申訴,申訴自己遭受的無辜罪名和處罰;向嘉定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要求校方歸還剋扣的工資。

二零一七年底,學校校長要求周美娟在嘉定區事業單位年度考核登記表內,就二零一七年被拘留一事寫一份悔過書,否則年度考核就不合格(按事業單位規定,二次考核不合格,就可以開除公職)。周美娟只能在登記表中訴說自己的遭遇和表明自己修煉的法輪功不是×教,是被政府錯用法律而被迫害的事實。不想反被學校校長蔣明珠舉報。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周美娟在安亭小學被嘉定國保綁架帶走,當時參與綁架的有嘉定分局國保張巍、樊棟良,社區警察時彪等。嘉定分局國保指控周美娟在學校年度總結報告裏寫了反映法輪功的問題,並在去年下半年向嘉定區教育局局長、德語科科長、工會主席、婦聯寫過四封信。

周美娟被非法關押在上海市嘉定區看守所一年一個月,二零一九年二月一日被上海市靜安區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半。

現在,周美娟老師出冤獄後,被嘉定區教育局開除了公職。而且她出入自己居住的小區,多次發現有人跟蹤盯梢監視。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