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來「調查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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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一日】這幾天住在女兒家,聽到門鈴我以為是兩個外孫回家了。打開單元門一看,原來是身穿警服,肩上扛著閃紅燈的記錄儀的兩個警察。

一個警察說:我們是××派出所的,有一個調查表,需要你簽個字。我問他:甚麼調查表啊?他不情願的給我看他手裏的「大起底調查表」,表格中寫著我的名字,身份證號碼,讓我配合一下簽個字。我問他們起底啥啊?答:就是問你還煉不煉法輪功。我告訴他們法輪功教我「真善忍」,我按照「真善忍」修煉,身體健康,二十多年沒有過病,你們也是老百姓,你們不希望自己和你們的家人身體健康嗎?九九年七二零之前上至中央領導,下至不識字的普通老百姓一億多人在「真善忍」大法中受益,我就是其中的一個。

他們說是政府不讓煉了,你配合一下,我說:我年輕的時候就曾經聽從過政府的,跟著政府打倒過「劉少奇」;聽政府的,還跟著打倒過「地富反壞右」,我現在不參與「政治」。其中一個警察說:給你照個相,我們回去好交代。我說:不用給我照相,因為你們那都有。我應該給你照個相。我接著說:二十幾年以前一位聖人就講過:「天下太平民之所願,此時若法令滋彰以求安定,則反而成拙。如解此憂,則必修德於天下方可治本,臣若不私而國不腐,民若以修身養德為重,政、民自束其心,則舉國安定,民心所向,江山穩固,而外患自懼之,天下太平也,此為聖人之所為。」[1]倆人都靜靜的聽著,頻頻的點頭。我還告訴他們:二十一年了,就因為我們告訴人們法輪功好,我們在大法中受益了,就被送進派出所、勞教所,監獄。有很多警察當了解到法輪功真相的時候,都在保護大法弟子不被傷害,我希望你們也能了解真相,做一個好警察。當他們進電梯下樓時我再一次說:希望你們倆能了解真相,祝你們平安!

回到房間看到鏡子中的我,紅光滿面,顯得很年輕。我心裏充滿感恩,感恩師父的加持,感恩師父讓我當了一次證實大法的主角。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修內而安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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