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國保綁架 被毆打酷刑
二零一六年大約五、六月份,淶源縣法輪功學員王麗霞、郭玉田去鄉下入戶講真相、發資料、勸三退,被不明真相的村民舉報。一會開來一輛警車,三個警察把王麗霞、郭玉田綁架上警車。路上一年輕警察錄像,王麗霞不讓他錄,給他們講法輪大法的美好與大法洪傳世界等事實。
王麗霞、郭玉田被綁架到淶源縣烏龍溝派出所,後倆人被送到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李姓警察讓王麗霞拿出手機,見沒有卡,就打了王麗霞兩個耳光,然後強行給她戴手銬,帶到審訊室。
王麗霞被張芳用腳踹進鐵椅子裏非法審問,張芳讓把手銬打開,與一女警強迫王麗霞在單子上簽字。簽後王麗霞才看到中間有一條是誣蔑大法的,就在那條下面寫了:法輪大法好。
後來張芳說:「抽血,讓她按黑手印。」王麗霞說:「不按。你這又不是醫院,我又沒病,憑甚麼抽我的血?你們知道這是為活摘器官的嗎?你們給自己積點德吧,否則會有報應的。」李姓的警察馬上把東西收起,一邊向外走一邊說:「我讓特警給你抽。」王麗霞說:「那也是你在犯罪。」
下午兩點多,放王麗霞和郭玉田回家。郭玉田沒簽任何字。
遭國保綁架 遭非法拘留
王麗霞在河北省保定市淶源縣交通局養護中心工作,二零一九年八月,該辦理退休,但至今沒辦退休手續。
二零一九年五月一日,王麗霞和另外兩名法輪功學員上街講真相,被一個不明真相的中學生打電話舉報。王麗霞被張芳和一名女警察綁架到國保大隊,被帶到審訊室。王麗霞不配合她們,給她們講真相,告訴她們:國家新聞出版署署長柳斌傑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簽署《新聞出版總署令第五十號令》廢止了對法輪功書籍的出版禁令。因此,擁有法輪功書籍都是合法的;憲法規定公民信仰自由、言論自由,所以修煉法輪功和講大法真相都是合法的;大法洪傳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
她們讓王麗霞在審訊稿上簽字,王麗霞拒簽,並把誣蔑法輪大法的那條用筆劃掉。王麗霞說:「法輪功是正法。」張芳沒吱聲,過會兒說:「看包裏有沒有真相幣。」張芳打開王麗霞的手機說:「手機卡又扔了,不簽字送拘留所。」把王麗霞帶到中醫院體檢身體。強行抽血、拍片、做心電圖。
去拘留所的路上,王麗霞又給三個警察講三退保平安以及善惡有報。其中一男警說:「你說的這些我都聽說過,知道。」
在拘留所期間,王麗霞絕食反迫害。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一日,讓家裏人接回了王麗霞。
遭淶源縣政法委人員騷擾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日下午四點三十分,王麗霞看手機,有單位隊長孫勇飛的來電未接,就打回去,隊長說:「明天去局法制科填表簽個字。」法輪功學員知道是讓簽「不煉法輪功的保證書」,就告訴他說:「明天看護著病人,沒時間去,不會簽的。」他說:「與工資掛鉤,不然,辦不了退休手續。」
王麗霞電話中說:「簽了,會害了你們,為你們生命平安,不能簽。」後來隊長孫勇飛又催了幾次,說:「你找時間去吧,不去後果自負,」並說單位讓三個人找她談,辦公室的一位職工發短信給王麗霞,說:「你趕緊簽了得了,你是有單位的人,要顧全大局。」王麗霞沒回他的短信,給孫勇飛回短信告訴他「不會簽的,不能害了你們。」
七月十二號上午,王麗霞給孫勇飛打電話說:「星期一上午去局裏,但字堅決不簽,告訴他們,為了他們平安,不能簽。」
下午三點多,接到隊長孫勇飛電話說:「局裏法制科不讓去了,以後再說。」解釋說是養護中心主任魏民讓通知的。星期一上午,王麗霞給魏主任發了個信息,說「簽了,就害了你們。退休手續辦不辦,你們看著辦吧,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是天理,你們的選擇也是給自己開創未來。」主任沒回短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