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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人列榜 難逃追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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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三日】值此中共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二十一年之際,美國、加拿大、英國、澳大利亞及新西蘭五國的法輪功學員於二零二零年七月中旬將又一批迫害法輪功的責任人名單遞交給本國政府,要求依法對惡人實施拒發簽證與凍結資產的制裁。這次提交的迫害責任人涉及各個地區、各個行業與各個級別,名單上有中央一級的趙樂際、王茂林、孟建柱,現任和歷任的各級「六一零辦公室」頭目,市委書記、紀委書記,公安廳長、公安局長、國保大隊警察,法院庭長、法官,監獄管理局和監獄的負責人等等。

二零一九年五月明慧網《通告》發表後,迄今「惡人榜」上已達十多萬人。美國政府表示,只要有受迫害事實就可提交惡人名單,即便惡人或家屬已經入境美國,也可吊銷簽證、將惡人和家屬遞解出境,以防堵他們妄圖通往「避罪天堂」的大門。

根據美國國務院官員對相關制裁法律的解釋,只要有嚴重侵犯宗教自由的行為,不必多次,只需一次即可實施制裁。官員表示,明慧網是可靠的信息來源。美國國務院新近發布的二零一九年度《國際宗教自由報告》中列舉的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案例幾乎全部引自明慧網。明慧網與法輪功學員所提供的材料廣泛得到各國政府人員的認可。

對於迫害人權者予以制裁,是民主國家的共同趨向。美國國務院官員曾透露,有28個國家已經制定或準備制定類似於美國的《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對人權迫害者拒發簽證、凍結資產。官員更明確告知,近年有多人因迫害人權被拒發簽證,皆因參與迫害法輪功。

美國總統川普在今年六月初簽署了促進宗教自由的行政令,明確指出,「世界上所有人的宗教自由是美國外交政策的重點之一,美國將尊重並積極促進這一自由」。美國國務卿蓬佩奧在六月份發布二零一九年度《國際宗教自由報告》時,也批評中共迫害包括法輪功學員在內的信仰人士。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與江氏集團全面迫害法輪功,實行「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搞垮、名譽上搞臭」的滅絕政策,在其縱容、包庇下,更施以「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殘酷手段。迄今至少有四千五百多名修煉者被迫害致死,難以計數的法輪功學員在勞教所與監獄中遭受各種酷刑折磨,甚至被活體摘取器官、遭販賣牟利並焚屍滅跡。

迫害「真、善、忍」修煉者的惡首及爪牙淪為法輪功在全世界起訴的對像。從二零零二年以來,江澤民及羅幹、周永康、薄熙來、夏德仁、趙致真、黃華華等六十名嚴重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官員,在全球五大洲三十多個國家及地區遭到刑事控告其觸犯「反人類罪」、「酷刑罪」、「群體滅絕罪」。

法輪功學員理性平和、堅毅不怠的反迫害歷程,引領著世人的覺醒與支持。古雲:「德不孤,必有鄰」。「全球聲援中國民眾控告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刑事舉報聯署活動」,各國人士採取了實際的行動制止中共迫害法輪功。從二零一五年七月到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五日,全球37個國家超過365萬民眾聯署刑事舉報,向中共最高檢、最高法院,舉報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反人類罪行,要求法辦元凶江澤民,傳達了主流民意的真實心聲,制止迫害成為全人類的一致願望。

截至今年七月十八日,來自歐洲、北美、中東、亞太和拉丁美洲的30個國家606位立法者,包括前任和現任部長、參議員、前任和現任國會議員與州議員,共同簽署了一份聯合聲明,表達了對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持續遭受中共迫害的深切關注,讚揚法輪功學員二十一年來堅持和平理性、反抗中共暴政的精神,譴責中共侵犯人權,要求中共立即停止迫害。

七月二十日,美國國務卿蓬佩奧發表聲明,要求中共立即停止對法輪功學員的虐待,對法輪功學員二十一年的迫害已經太長太久,必須停止。美國國會參眾兩院的28位議員也致信聲援法輪功學員,譴責中共侵犯人權的惡劣行徑,要求停止迫害法輪功。

《通告》與「明慧網惡人榜」公布後,將惡徒的個人信息和惡行等記錄在案,確實能震懾行惡者。美國及其它西方國家「制裁惡人」的行動已在中國引起很大反響,有效威嚇很多迫害法輪功的惡人。奉勸所有榜上的惡人勿存僥倖心理,凡作惡者,早晚都將出現在這些民主國家的制裁名單上。中國大陸所有相關人員應引以為戒,對迫害政策不予配合、執行,不要堵死自己和家人日後赴西方國家定居、學習、旅遊或經商之路。

一朝行惡,註定終生難逃法網。去年十月十七日,德國漢堡法庭審理了一樁納粹警衛的案子,93歲的老翁布魯諾﹒約翰內斯﹒D.(Bruno Johannes D.)被指控在五千多起謀殺案中扮演了幫兇的角色。因為他18歲時在司徒特霍夫(Stutthof)納粹集中營擔任警衛,是「殺人機器上的小齒輪」。

一個年近百歲的老人,必須為他七十多年前所犯下的罪行鋃鐺入獄,並非罕例;犯行已逾半世紀,仍須受審判刑,也非德國獨有。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六日,瑞典斯德哥爾摩地方法院(Stockholm District Court)以曾參與一九九四年盧旺達種族大屠殺為由,將原籍盧旺達的六十一歲瑞典公民貝林金蒂(Claver Berinkindi)判處終生監禁,罪名包括種族滅絕,及在盧旺達進行謀殺、謀殺未遂與綁架等國際法的嚴重罪行。這是瑞典第二度以這起大屠殺的罪行判刑,瑞典法院曾在二零一三年依涉及盧旺達種族滅絕案,判處另一名男子終生監禁。

尊重生命與維護人權是普世原則。儘管許多人權之士認為,這些判決太輕、太遲。但這些「殺人機器上的小齒輪」被判刑,卻給世人指引著同一結論:迫害法輪功,一輩子也逃不掉。江澤民與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千古冤案,迫害之嚴酷慘烈,猶甚於盧旺達種族屠殺及納粹集中營等案,更難逃法律制裁。

為中共賣命,就如同為虎作倀者,一概沒有好下場。迫害走入末路,其實有跡可循,江氏集團已瀕臨覆滅:以周永康、徐才厚、薄熙來、郭伯雄、李東生與孫力軍為首的一大批替江澤民瘋狂迫害法輪功的劊子手被以貪腐的名義法辦,或死或抓,紛紛遭惡報鋃鐺入獄,也預告了隨從附和之徒的可悲下場。

俗云:「狡兔死,走狗烹」,被中共利用完後,自己仍要承擔苦果,「往者已矣,來者可追;亡羊補牢,猶未晚也」。那些仍在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中共公檢法各級人員,應該趕快停止迫害,保護法輪功學員,收集其他人的犯罪證據,才能懺悔贖罪、將功補過,以免他日伏法,再多悔恨也無益。機緣稍縱即逝,切莫蹉跎貽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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