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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七十二歲老人李世霞多次遭中共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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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七月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我叫李世霞,今年七十二歲,家住昆明市新草房北村3號。我從小就莫名的胃疼,查不出原因,臉色很黃,被別人誤認為是肝炎。每次胃疼,疼的在床上打滾。一九九七年底,我聽說修煉法輪功祛病健身有奇效,就走入了法輪功修煉。通過學法煉功、修心性,我胃疼的毛病很快就徹底好了,家庭關係也十分融洽。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以來,由於我堅持修煉法輪功,長期受到公安、村委會的監控。我五次被綁架孫寶軍、抄家,被非法判刑兩年緩刑三年,中途又將我強行綁架關進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受盡折磨。

一、去省委上訪被綁架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黨開始迫害法輪功後,昆明東站派出所的警察楊世龍就將我們法輪功學員叫去強迫交書,表態不修煉法輪功。我沒有同意,楊世龍就追到我家,我告訴他我的身體是煉法輪功煉好的,堅決不交書。

二零零零年四月四日一早,我到雲南省省委上訪,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要求還法輪功、還大法師父清白。省委信訪處接待人員讓我們進到信訪室,當時大概去了近百人,信訪室只進去了六十四位法輪功學員,其他的人在門外等待。信訪處接待人員說:法輪功的問題要等領導接待。過了大約二十分鐘,來了一夥公安警察說:法輪功上訪,換一個地方,說著就強迫全部上訪的法輪功學員分別上了一輛警車和一輛公交車,將我們拉到了昆明市五華區公安局,分別被關押在車庫內,並且被拍照、審訊。

之後我們又分別由各個轄區派出所劫走。我被劫持到菊花村派出所,被非法審問、按手印後,當天回家了。其他的法輪功學員都被關押進看守所和拘留所,從事民族、宗教文化研究的老教授佘仁澍、周炯、王樹蘭、龍華鮮四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了勞教。

二、向世人講法輪功真相,被多次綁架孫寶軍、抄家

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我和法輪功學員鄧桂英(昆明市化工原料公司的退休職工)一起到昆明晉寧城向世人贈送神韻光碟、真相小冊子,被兩個保安綁架。上午十一點多,來了一輛公安的車,將我們帶到晉城公安局,兩個警察守著我們,把我們包裏的真相小冊子、護身符、《九評共產黨》、《全球公審江澤民》的資料全擺在桌上。我和鄧桂英就對進來的一批一批的警察說:「快看看這些資料,我們就是來做這事的!」警察看完了就悄悄的走了,甚麼也沒說。等到當天下午四點多,警察給我們買了盒飯,對我們說:「你們回家吧!」我們倆就回家了,真相小冊子就留給警察們看了。

二零一四年十月,我們在昆明官渡區大衝村講真相時遭人惡告,被綁架到水海子派出所強行照像、登記,逼供兩個小時。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四日上午十點左右,我和其他五位法輪功學員到昆明晉寧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警察把我們綁架到晉寧派出所,接著帶到晉寧醫院,對我們進行搜身、照相、全身各部位檢查一遍。脫光衣服透視、B超,每人抽一管血等。隨後,又把我們帶到昆明市公安局,又重複一遍體檢,每人又被抽一管血,折騰到二十五日,又帶回公安局。

家屬來要人,七十歲以上的四名法輪功學員,每家被勒索罰金2000元後,以「取保候審」放回家。我和另一位法輪功學員因為不滿七十歲,就被非法關進了昆明市女子看守所。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我被昆明晉寧縣法院非法判刑兩年,緩刑三年。

三、我被劫持到省女二監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我被昆明市吳井路司法所一個叫黨悅的不法人員構陷。早上七時許,十多個警察和司法所的不法人員闖進我家,一進家甚麼都沒有說,就反扭著我的手,將我按倒在地上,說要把我收監。四個人就把我抬到警車上,先拉到醫院做體檢,然後將我拉到看守所辦入監手續。因為我不配合簽字,警察就威脅我說:「到監獄好好叫人收拾你,讓你嘗嘗厲害。」

我被非法關押在女二監期間,受盡各種非人的折磨。每天有兩個包夾(一個叫宋靜、一個馬玉梅,都是販賣毒品的死緩犯人)看守著,她們總是逼我寫「三書」,我不寫,隨時都會被她們找茬侮辱、刁難。特別是有意不准我上衛生間,有一次我實在忍耐不住了,就說:「你們再這樣對待我,我就喊「法輪大法好」。「她們害怕將事情鬧大,行為才有所收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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