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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法輪功學員孫玉英、李淑萍被枉判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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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七月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吉林市法輪功學員孫玉英、李淑萍被非法關押構陷一年多,二零二零年六月中旬被非法庭審,均被非法判刑三年。

今年66歲的法輪功學員孫玉英(二英),二零一九年五月十六日中午與法輪功學員李淑萍(60歲左右)在向世人講法輪功真相的過程中,被警察綁架。後家中被非法查抄,孫玉英被非法關押到吉林市看守所迫害。李淑萍遭綁架後被非法關在拘留所,幾天後又轉到看守所關押迫害。

七月間,孫玉英心臟病復發,身體多次出現不良反應,幾次被送醫院治療。為此,被取保候審,家屬交保釋金兩千元回到家中。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也就是二零二零年元旦的前一天,派出所警察打電話讓孫玉英去派出所一趟,孫玉英去後,警察將孫玉英送到吉林市船營區法院。法院李忠誠讓她簽「不煉法輪功保證書」,孫玉英在簽名處寫下了「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李忠誠非常惱怒,打電話將她家人找去恐嚇,讓交兩萬元錢。她家人無奈交了兩萬元錢。

可不到兩個月時間,二零二零年二月下旬,孫玉英家屬又接到吉李忠誠的電話,讓孫玉英到法院簽不煉法輪功的保證書(三書),簽一書減一年;簽兩書減兩年;三書都簽就不判刑了;要不簽「三書」就判五至七年,罰款五萬元,送吉林省以外監獄服刑。

二零二零年六月中旬,吉林市船營區法院對孫玉英、李淑萍非法庭審。因為疫情的關係,被非法關押在吉林市看守所的李淑萍本人沒有到達吉林市船營區法院,而是通過視頻方式開庭。孫玉英本人去了吉林市船營區法院非法庭審現場。孫玉英、李淑萍均被非法判刑三年。孫玉英、李淑萍都不承認有罪。

吉林市船營區法院 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船營區解放西路 郵編:132012
電話:總機:0432─62404900
李忠誠:船營區法院法輪功學員冤案辦案人0432-62404965;手機:13704316606
吉林市船營區法院院長:張福洪:電話 13904443318
吉林市船營區法院副院長:蒲海東:電話:1384423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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