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明俊,女,今年八十多歲。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上午十一點左右,胡明俊老人把一份救人的法輪功真相冊子送給在一輛黑色轎車裏坐著的男士後,走出不遠,一男一女兩個警察迎面而來,抓住胡明俊老太太不由分說劫持到龍泉山路派出所。
在龍泉山路派出所,胡明俊被要求作筆錄。當天,在警察沒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非法抄走了她家的光碟、大法書等物品。
筆錄後,警察要求胡明俊在筆錄上簽字,胡明俊不願簽,派出所的警察就利用她沒文化、年齡大、丈夫病重需要儘快照顧等難處,採用模糊概念,誘導她,他們對她說:「胡大娘,你簽吧,簽了就沒事了,你就可以回家了。」結果,胡明俊老人就簽了字。誰知緊接著,經開區國保和龍泉山路派出所就以刑法三百條將她構陷到旌陽區檢察院。
在此期間,胡明俊聘她兒子作為她的辯護人,向檢察院以及相關部門遞交了無罪證據申請書、排出非法證據申請書和解除非法證據申請書等。由於過年時中共疫情傳播,沒有得到任何消息。
今年四月份,德陽市旌陽區法院通知胡明俊,要對她開庭,如她要請律師,他們可以給她請援助律師。她怕援助律師做有罪辯護,她自己請了成都的律師,在開庭前,最近,司法局已派人到她家來說服她,告訴她判「取保候審一年」,但必須要簽字,而且要接受監控,他們讓他兒子給她買個手機,以便於監控她,他兒子說:「我媽不會用手機。」
他們說,就給她戴個監控環。她兒子說:「那絕對不行。」他們又說:「如不簽字,就收監執行。」胡明俊和他兒子說:」那我們就往上告,」他們又說:「你們告,還是維持原判。」他們已經來他家三次了,胡明俊老人都不同意簽。胡明俊下決心不簽這個字。他們沒有達到目的。
請知情者補充參與迫害胡明俊老人的警察的電話號碼和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