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敏、穆蓬娟、穆霞、穆麗芳和姜健美對譙城區法院的一審判決不服,上訴到中級法院,被中院非法維持冤判,於五月八日被送到合肥女子監獄繼續迫害。
他們五人在被送走前,看守所以疫情為由(其實亳州市官方從未承認當地還有疫情存在),不准法輪功學員和他們家屬見面,只允許和家人通一次電話,而且一審、二審的開庭和判決書二級法院也不送達到家屬,是嚴重的違犯法律規定的行為。
關於五名法輪功學員遭綁架和違法開庭的詳細情況,請見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四日《安徽省亳州市五名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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