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公檢法營救同修 大法弟子唱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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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日】我們地區參與營救同修的同修忙不過來了,讓我們學法小組分擔一些。於是針對此事,疫情期間,我們除各自在學法在做救人的事情外,整體也在配合做事。

經過律師們多次為大法弟子辯護,看公義論壇上的營救同修的文章,我們學到了很多,基本知道了該怎麼為同修辯護。所有法輪功被迫害案無外乎就是一個罪名「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公義論壇做了非常專業到位的指導。

在請律師的問題上,我們真的依賴律師的話,邪黨打壓律師就很厲害,找律師也相對難一些,也要花很多錢。而且一旦請了律師,親屬或大法弟子就插不上手了,公、檢、法人員會說「找律師去」,背地裏又給律師施壓,律師被打、被抓、被吊銷執照的都有。

其實,有條件的親友都可為當事人辯護,一般可有兩個辯護人。如果兩個都是親友,也可請一個律師,另一個由親友辯護,還可以兩個都請律師。在一個同修被綁架案中,一個同修對另一個同修說,如果我能去,我都願意作為朋友去為同修辯護。沒想到過了不久,那個被抓同修的姐姐說,她去了檢察院,檢察院的工作人員告訴她:親友可以為當事人辯護。我們明白了,是師父通過他的嘴告訴我們的,作為朋友是可以為當事人辯護的。

這也需要我們去爭取權益,影響公、檢、法的人員,不然有的公檢法人員會認為規定不讓親友辯護,或因怕心而抵觸。例如,當我們為營救一同修找派出所,承辦警察就說:讓當事人的親屬來。我們跟所長說,親友可以為親人代理嗎?所長說不能吧。我們說,你去了解了解,我們也去找找。事實上,已有這樣做的了,給他舉了例子。因為我們平和的帶有請教的語氣,他也挺客氣,問我姓甚麼?稱我某姐。

我跟所長說,國家新聞出版署50號令和公通字[2000] 39號文件宣布《轉法輪》等書籍解禁,合法出版、擁有,不能作為有罪證據;法輪功不是邪教,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和公安部認定的邪教中沒有法輪功,為了繼續抓人,所以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就發文(司法解釋中第15條)由上級公安機關自己認定證據。兩高的司法解釋,是兩高踢皮球、棄權,把皮球踢給了公安。打官司就是打證據,檢察院一次退偵、兩次退偵、有的三次。沒有證據,又不想放人,就造假,有個大法弟子當庭控告警方提供的80%都是假的證據。所長當即說:不,退三次,我們就不交了,不再補充了。我說,下次再去給他送文件(因先前送的,他說沒收到)。

遇見另外一副所長接待,我想換了一個所長是讓我講真相,多救一個人,他聽我說文件想證明的內容,就警覺起來,問我:你叫甚麼名?我發了一念:我就是救你來的,他口氣一下就緩和下來了。轉給所長的文件,他全收下了。

另外兩同修為另一被非法關押的同修找承辦警察,講明當事人是修真善忍的好人,你判了他,他也是無罪的,判無罪的人有罪,使無辜的人受到刑事的追究,打官司打的是證據,你們搜集的假證,你說誰有罪了呢?他連連說,我明白你們的意思。

師父無時無刻不在我們身邊,看護著我們,看著我們修煉。我想起有一次,一個同修來找我辦一件事,我說小弟能來就好了,她說通知不到。話音未落,有人敲門,門一開正是小弟,同修說一看到他,就知道是師父安排的。

疫情中,一個同修為在看守所的另一個同修看檢方退偵沒有,推電瓶車出門,推不動車,車像被剎住推不動,同修開頭沒悟到,還在推、動動停停,她就說,師父我去幹正事,怎麼走不了,這是不讓我去?那就不去了,回家開門,一看見口罩,哦,原來是沒戴口罩啊,馬上戴上,出門騎車就暢通無阻了。因為那時不戴口罩,辦不了事。師父為我們考慮的多細緻,多周到啊,連忘記戴口罩都要提醒我們,可謂無微不至啊!有這樣的師父,我們有甚麼理由不精進呢?

同修們把明慧網發表的文章《信自己還是信師父》《仁者之勇》下載下來,拿給沒看到的同修交流,及《常念法輪大法好,為何能治癒瘟疫?》複印給同修和常人看,文章引經據典,談古論今話瘟疫,透徹的講明:常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我們的身體心生《黃帝內經》中所說的「正氣」,即正氣內存、邪不可干的內涵。發給常人親朋好友,發在常人網上、微信上,也沒有人對此說「不」的。

「怕心」沒了或者說少了,現在有的當事人不請律師,親友就上,於是出現了姐姐為妹妹辯護,妹妹願為姐姐辯護,母親為女兒辯護的局面。而且親友在公、檢、法各個環節都參與,主動權大多了。我主動去找另外那個準備為親人辯護的親屬,告訴他,我們該怎麼做,一起交流。正念強了,不用別人誰說,這位親屬就去找派出所、國保、檢察院、法官,要求釋放親屬,這是律師不方便做的。

現在律師為大法弟子辯護,親友為當事人辯護,在公、檢、法的各環節進行著。公、檢、法人員有的躲著不見,是不合法的,他們有責任了解當事人有罪無罪的全部事實。如過分,因其不作為,可以請其迴避,請求派敢於擔當的公務員辦事,伸張自己的權利。

中國國內沒有法輪功輔導員、協調人,人人都是協調人,已形成習慣,如有個同修妹妹被抓進看守所,找了幾個律師不適合,有的接了後,又退了,我們學法小組一個同修說:大法弟子唱主角,條件也成熟了,師父要的我們就做,無條件的配合你。她現在積極主動,救人、營救親人,走到哪一步,該幹甚麼,在公、檢、法各環節提出合理的請求等。

至於營救同修中提交甚麼申請、請求,也是講真相的過程。公義論壇等網上下載模板,不但自己家需要,也主動給需要的同修送去,互相交流怎麼做,有的同修利用疫情中在家的時間,為當事人親友上庭辯護,準備了「法律意見書」、辯護詞,雖然還沒有走到那一步,否定它不要往下走,但做好準備,已被非法判刑的,包括正在執行和已執行完出來的,仍可以寫申訴狀,不服判決,繼續證實法,救更多的人,讓更多的人明白真相,親人自己聯繫同修參與意見,給予幫助,或親友直接聯繫公、檢、法主動去做。

疫情期間,助師正法的事也都是師父加持在做,只要我們有願望,師父就給我們安排好了,我們不過動動手動動嘴。同時我們也看到自己沒同化真善忍的不好的人心,修去不同程度的怕心、歡喜心、惰性等等各種執著心,我們知道不是口頭上講信師信法,而是主元神(主意識)、內心深處百分之百信師信法,加緊修煉,做好三件事,圓滿隨師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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