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2018~2019年遼寧丹東市法輪功學員遭中共迫害綜述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據不完全統計,二零一八年,丹東市四位法輪功學員遭受非法判刑;三位被非法刑事拘留;二位被非法行政拘留。二零一九年,五位法輪功學員有遭非法判刑;一位免予起訴;二位遭非法刑事拘留;五位遭非法行政拘留;六位遭綁架;七位遭騷擾;一位遭騷擾後離世。

丹東市公檢法人員對法輪功學員的直接經濟迫害的方式有:勒索罰金人民幣一萬三千元、取保人民幣七千元、抄家抄走現金人民幣四千元。非法抄家及非法判刑後停發退休金,因為在迫害期間,無法具體統計。多年的迫害給法輪功學員及家人帶來身體、精神、經濟等各方面的壓力都是無法用數字來計算的。

圖1:2018年~2019年丹東市法輪功學員遭迫害人數
圖1:2018年~2019年丹東市法輪功學員遭迫害人數

目錄
一、非法判刑
二、法輪功學員孫信田被免予起訴
三、非法刑事拘留
四、非法行政拘留
五、綁架
六、騷擾
七、迫害致死
八、經濟迫害
結語

一、非法判刑

二零一八年,丹東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判刑的有四人:趙雪景、孫立豪、呂金蘭、呂春蘭。

二零一九年,丹東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判刑的有六人:莫亞琴、張明、李全臣、邵長華、萬桂榮、孫維珍(保外)、免予起訴一人。

(一)二零一八年丹東市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1、丹東法輪功學員趙雪景、孫立豪遭非法判刑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二日晚,趙雪景與孫立豪在丹東市樂購商場附近張貼法輪功真相條幅時,被丹東市公安局國保警察綁架。

丹東市元寶區法院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二日誣判孫立豪三年,並勒索罰金三千元。誣判趙雪景三年零兩個月,並勒索罰金三千元。趙雪景不服非法判決依法上訴。丹東市中級法院在沒有公開審理的情況下,於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六日對趙雪景維持一審冤判。

趙雪景於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二日被非法送往遼寧省女子監獄,因檢查身體有嚴重高血壓等疾病,被監獄拒收。因所在社區不擔保趙雪景,於六月十九日被再次劫持到監獄。

趙雪景曾於二零零八年被非法判刑七年。在瀋陽女子監獄非法關押期間,趙雪景因堅持信仰遭受非人的折磨。

2、丹東法輪功學員呂金蘭、呂春蘭姐妹倆遭非法判刑三個月。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呂金蘭、呂春蘭姐妹倆(姐七十多歲,妹六十多歲)在交電話費時,給收銀員講法輪功遭迫害真相,被其誣告,被丹東花園派出所警察綁架。兩人家中的法輪大法書籍及師父法像等私人物品被警察非法抄走。

在派出所期間,呂金蘭向非法訊問的警察講真相,說:我們沒違法,你們說我們違法,哪條法律說法輪功違法你們找出來給我看看。警察沒話說。第二天早上,家人各交一千元辦取保派出所警察才放人。

倆姐妹為了要回大法書籍到派出所講真相,給所長孫志東看從網上下載的《新聞出版署第50號令》,告訴他們國家已在二零一一年廢止的對法輪功書籍出版禁令,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你們得把大法書歸還給我們,被警察謊言欺騙簽字,後來倆人被非法起訴到丹東市振興區檢察院,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九日,呂氏倆姐妹被非法收監。丹東市振興法院非法判刑三個月,並每人勒索罰金一千元,倆人於四月十七日回家。

(二)二零一九年丹東市法輪功學員遭受非法判刑

1、丹東市法輪功學員莫亞琴,女,現年七十三歲,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到丹東市五龍背派出所,善心的告訴警察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遭警察綁架和非法抄家。丹東市振安區法院在沒有通知家屬的情況下,於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日非法開庭,莫亞琴被秘密非法判刑一年。

2、丹東法輪功學員張明、李全臣被非法判刑

丹東法輪功學員張明,男,現年五十二歲,被非法判刑一年並罰金兩千元。丹東法輪功學員李全臣,男,現年四十七歲,被非法判刑三年,罰金五千元。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九日,張明與李全臣在丹東寬甸公路上,被交通巡警以查酒駕為由攔下,從車上搜到了法輪功真相資料,隨後被綁架。張明家中在無人情況下被抄,大量私人物品被掠走。李全臣經營的商店員工被訊問、恐嚇。在非法關押期間,寬甸國保警察王金海多次對他們進行非法審訊,威逼利誘,誘騙張明簽字。寬甸公安局、檢察院在二人沒有犯罪事實的情況下,七月十二日非法對他們實施批捕。

寬甸公安妄圖繼續羅織罪名,以調查房產普查戶口為由,直接問張明老父親是否煉法輪功,張明父親已經九十多歲,生活不能自理,言語不清,耳朵失聰。中共警察竟然連九十多歲的老人都不放過,令鄰里家屬憤慨。

張明、李全臣被非法關押在丹東寬甸看守所近九個月期間,張明一度出現身體血壓達二百多、低壓一百四十,心跳過速,生命出現了危險。李全臣被醫院檢查出嚴重肺結核。他們的家屬都多次要求放人,辦案人不予批准。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四日,李全臣被劫入瀋陽東陵監獄非法關押。因不放棄信仰,嚴管隊隊長指使犯人用酷刑折磨:上大掛、頭浸涼水、涼水哧鼻、剝奪睡眠、禁止大小便。直至不省人事,生命危急。

李全臣曾遭受的迫害,詳情請見明慧網文章《遼寧丹東市張明、李全臣被非法庭審》《被劫持一個月 丹東市張明、李全臣出現嚴重病症》《被劫持在盤錦監獄的法輪功學員遭迫害簡述》等。

3、丹東市法輪功學員邵長華遭非法判刑三年

丹東市法輪功學員邵長華,女,約五十八歲。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一日,邵長華被非法開庭,遭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七日下午,邵長華送朋友出門時,被早在外面蹲坑的丹東國保及丹東八道派出所多個警察闖入屋內綁架、搶劫。後家屬去問因由,派出所一警察回答說:「是因邵長華於一年前與趙雪景和孫立豪(已被非法判刑並劫持監獄迫害)粘真相條幅的案子有牽連。」

邵長華於一九九九年四月五日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她修煉前有多種疾病纏身,特別是嚴重的風濕病,走路、上班都很困難。修大法後用真、善、忍的標準歸正自己,提升自己的道德,善待他人,助人為樂,病痛不翼而飛了,走路一身輕,同事都說她像變了一個人似的。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輪功後,邵長華因堅持信仰曾於二零零四年、二零一零年遭受兩次冤獄迫害。詳情請看明慧網報導《九年冤獄 九年殘忍折磨》。

4、丹東法輪功學員萬桂榮被非法判兩年

丹東法輪功學員萬桂榮,女,六十二歲。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七日下午,萬桂榮女士在丹東勝利街附近發放法輪功被迫害真相資料時,被不明真相的一老頭死死抓住手臂不放,並撥打110.丹東市同興派出所出動多個警察將萬桂榮綁架,隨後到萬桂榮家非法抄家,搶劫走大法書籍、師父法像、真相資料等私人物品。抄家時丹東國保人員也在現場。

二零一九年中秋節前夕,萬桂榮的兒子思母心切,打電話給辦案人丹東同興派出所副所長劉志勇,詢問媽媽的案子甚麼情況。劉志勇說:萬桂榮的案子已交法院了,找誰也沒有用,一定得判了。還說:「國外讓煉那是國外,在中國就是違法」。這個案子已和我無關了,你不要再找我了。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四日上午,丹東市振安區法院對萬桂榮草草開庭,前後不到半小時。最後審判長問萬桂榮認不認罪,萬桂榮說:「煉法輪功不違法,我不認罪。」目前,萬桂榮上訴至丹東中級法院。

5、丹東市法輪功學員孫維珍被非法判刑六個月,取保、上訴

丹東市法輪功學員孫維珍,女,現年七十九歲,被非法判刑一年,已保外。因不服非法判刑,現已上訴至丹東市中級法院。

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五日,因有人舉報,孫維珍被兩個警察綁架到附近的纖維派出所,但證人沒有拿出任何所謂的犯罪證據。警察在她包內翻出有一份打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總署令第五十號》令。

丹東市纖維派出所警察為了構陷近八十歲的老人,竟不擇手段,荒唐、可笑的把國家正式文件作為罪證,把孫維珍老人起訴到丹東市振安區檢察院,丹東市振安區法院對孫維珍非法判刑一年。在看守所內老人因血壓太高以至昏倒,後被取保。孫維珍不服非法審判上訴到丹東市中級法院。

孫維珍老人在年輕時因身體不好,患有多種疾病求醫無效,常休病假,喪失勞動能力,經勞動局、醫院鑑定,無法正常工作而提前病退回家。孫維珍修煉法輪大法後,無病一身輕,給單位節省了藥費、給家庭減少了負擔,不僅不需要兒女照顧,還獨自照料臥床多年的老伴。

二、法輪功學員孫信田被免予起訴

丹東市法輪功學員孫信田,男,八十一歲。二零一九年四月十日,丹東市振安區檢察院做出對孫信田不起訴決定。

二零一八年五月,孫信田老人為了讓被中共及江氏集團製造謊言欺騙的丹東百姓明真相,知道法輪大法好,老人在一棟公安家屬住宅給住戶免費發放法輪大法的真相資料,遭一名退休警察惡告,被丹東市元寶區東尖頭派出所警察綁架、抄家。他的大法書籍及法輪功真相資料等私人物品被警察非法抄走。

在被非法關押期間的二十四小時內,孫信田向派出所警察講大法好真相,在場的警察都默默聽著,不做聲,最後派出所警察以孫信田年事已高為由,讓兒子拿錢「辦理保外」,孫信田老人才得以回家。

二零一八年九月六日,孫信田老人還是被非法起訴至丹東市元寶區檢察院。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末,孫信田向振安區檢察院遞交了依法撤銷非法案件的請求。信中寫道:希望振安區檢察院遵循憲法及法律,認真履行檢察官職責,依法撤銷非法構陷案,因為依據國家政策、法律、法規,我的行為不構成犯罪。

在良知與正義的感召下,丹東振安區檢察院依法審理,兩次將案件退回元寶區公安分局,以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為由,對孫信田做出不起訴的決定。

三、非法刑事拘留

二零一八年,丹東市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刑拘的有三人:李全臣、張明、邵長華。

二零一九年,丹東市法輪功學員遭受非法刑拘的有二人:殷文香、辛波。

(一)二零一八年丹東市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刑拘的學員

1、丹東法輪功學員李全臣、張明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九日晚,丹東法輪功學員李全臣、張明到丹東寬甸縣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被巡邏警察綁架,第二天幾個警察下午去李全臣的商店抄店,沒有發現任何他們想要的東西,正在店裏幫忙的不修煉的朋友也被強行帶走,並非法抄家。

2、丹東法輪功學員邵長華

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七日下午,當邵長華送朋友出門時被早在外面蹲坑的丹東國保及丹東八道派出所多個警察闖入屋內,進屋後,他們強行在屋內亂翻,非法抄走私人物品。之後把邵長華與她朋友一起劫持到丹東八道派出所。

九月十九日,家屬聘請律師到看守所接見,律師見邵長華身體極為虛弱,被犯人架著出來接見,邵長華告訴律師她已絕食,為的是反對公安執法人員對她的非法抓捕及關押,修煉法輪大法沒有犯法,更沒有犯罪,必須停止迫害。

(二)二零一九年丹東市法輪功學員遭受非法刑事拘留案例

丹東市法輪功學員殷文香、辛波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丹東市國保、丹東浪頭鎮新城區邊境經濟合作區公安分局國保、四道溝派出所聯合出動綁架了丹東市法輪功學員辛紅、趙淑華、殷文香、辛波,並非法抄家。趙淑華、辛紅於十一月二十六日晚上十九點左右回家。

四、非法行政拘留

二零一八年,丹東市法輪功學員遭受非法行政拘留二人:王玉、李喜榮。

二零一九年,丹東市法輪功學員遭受非法行政拘留四人:劉錫芳、趙淑華、辛紅、於民。

(一)二零一八年丹東市法輪功學員遭非法行政拘留案例

1、丹東法輪功學員王玉、李喜榮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晚,丹東法輪功學員王玉、李喜榮跟一個學生講真相時,被附近不明真相的人誣告,丹東花園派出所警察開車到場把倆同修綁架。遭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

(二)二零一九年丹東市法輪功學員遭受非法行政拘留案例

1、丹東市法輪功學員劉錫芳五月二十日被七道派出所綁架。被非法拘留五天後於五月二十五日回家。

2、丹東市法輪功學員趙淑華、辛紅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丹東市國保、丹東浪頭鎮新城區邊境經濟合作區公安分局國保、四道溝派出所聯合出動綁架了大法弟子辛紅、趙淑華、殷文香、辛波,並非法抄家。趙淑華、辛紅於十一月二十六日晚上十九點左右回家。

3、丹東市法輪功學員於民

丹東市法輪功學員於民,男。二零一九年十月十日,於民在丹東火車站過安檢時,因隨身攜帶的mp3內有大法內容被綁架。於民於二十六日回家。

五、綁架

二零一九年,丹東市法輪功學員遭綁架的五名法輪功學員是郭慶、馬麗娟、王麗影、楊景美、楊清華夫妻。

1、丹東市法輪功學員郭慶

丹東市法輪功學員郭慶,女,六十五歲。二零一九年三月十日,郭慶到農村青年點岫岩龍潭梨酒村講真相,被不明真相人舉報,被岫岩龍潭派出所所長劉輝還有兩個穿便衣的警察綁架到鞍山市拘留所,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2、丹東市法輪功學員馬麗娟

丹東市法輪功學員馬麗娟,女,六十多歲,六月四日,被綁架至珍珠路派出所,並非法抄家,家屬到派出所要人,當天釋放。珍珠路派出所所長:李俊

3、丹東市法輪功學員王麗影

丹東市法輪功學員王麗影,女,六十多歲,在五月三十一日週五,遭不明真相保安舉報,被七道派出所(所長張鈞)警察綁架,非法抄走電腦、大法書籍等私人物品。家屬要人,當天釋放。

4、丹東市法輪功學員楊景美

丹東市法輪功學員楊景美,女,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八日下午一點左右,丹東市振安區法院,劉海濤,鄒姓警察和一名女警夥同丹東市太平派出所一起劫持楊景美,將其強行劫持到丹東公安醫院,非法檢查身體,在看守所因體檢不合格,下午六點被放回。

楊景美因二零一三年散發神韻光盤曾被丹東振安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後因體檢不合格,當年被監外執行。二零一七年,不法人員欲想收監迫害,曾強制將其劫持到振安區醫院非法體檢,後因體檢不合格被放回。

5、丹東市法輪功學員楊清華及丈夫

丹東市法輪功學員楊清華,女,六十六歲,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多個警察闖入楊清華家中,用他們得到的所謂證據,用威逼、恐嚇的卑鄙手段追問楊清華不乾膠是誰給的。隨即,警察綁架了四名法輪功學員。

六、騷擾

二零一九年,丹東市法輪功學員受到騷擾的有七人:沈瑩、於國清、呂春蘭、韓暖、王雪潔、都興琴、王淑花

1、二零一九年四月末,丹東市纖維街道福春三社區兩位工作人員到法輪功學員沈瑩家中,詢問是否還修煉法輪功,沈瑩給兩位講明修煉法輪功在中國是合法的、還有國家政策等,幾天後,多名派出所警察和社區人員一起來到沈瑩家中,沒開門。

2、五月八日,派出所警察到丹東市法輪功學員於國清家,沒開門。

3、九月十八日,呂春蘭兒子接到帽盔山派出所警察打來的電話,讓她到派出所去一趟。

4、九月份,韓暖的妹妹接到四道溝派出所警察的電話,問韓暖在哪,讓寫不煉保證,她的妹妹說不知道。

5、九月十九日,丹東市永昌派出所警察兩次到法輪功學員王雪潔的水果亭要她及法輪功學員王雪梅的電話號,被王雪潔拒絕。此警察說:「那市局就得來了」。臨江派出所警察打電話給王雪潔家人,問王雪梅在哪。

6、丹東市法輪功學員都興琴八十多歲。九月份,派出所警察到都興琴女兒家非要見都興琴。

7、丹東市法輪功學員王淑花家住丹東元寶區長山鎮陶家村二隊。十一月十一日,丹東元寶區法院十多個法警和長山鎮派出所警察,共三、四十人,惡意企圖使王淑花去體檢,以進一步迫害,王淑花堅持講修煉法輪功做好人和自己過去被迫害的真相,拒絕。

大約五點左右,丹東一個120車來了,車上下來兩個女醫生,三個女警察,其中一個女醫生說:「姨,我給你檢查一下。」王淑花說:「你真是醫生嗎?惡黨沒有說真話的,警匪一家。」那個女醫生出示證件,後來給王淑花檢查,血壓220,心臟不好,醫生告訴警察體檢不合格,不能帶走。

當時有四十多位鄰居出來看,並說:「你們至於這樣嗎?她就是一個老太太,不就學個法輪功嗎?做一個好人嗎?你們誰家沒有老人,一旦真出一差二錯,你們能擔起責任嗎?」後一直持續到六點左右,警察才走。

七、迫害致死

丹東市法輪功學員王秀榮,女,八十六歲退休教師。因向鄰居介紹法輪大法的美好,讓人煉功學法,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二零一九年四月下旬,遼寧丹東市振興區工人村社區書記陳麗和一名社區人員到家中騷擾,致使王秀榮受到恐嚇,由於中共對法輪功二十年的殘酷迫害,使她精神壓力過大而出現怕心,逐漸情緒不振導致全身無力,五月二十四日昏迷不醒,六月六日離世。

九十一歲老伴再也見不到她了,天天念叨王秀榮,精神打擊巨大,一個月左右身體暴瘦,意識不清。鄰居對社區的騷擾都非常氣憤。

八、經濟迫害

(一)二零一八年,丹東市法輪功學員遭受經濟迫害案例

1、邵長華:被非法抄走兩部隨身聽、一台打印機、兩台電腦、幾十本大法書籍及真相護身符等私人物品。

2、孫信田:被非法抄走大法書籍等私人物品,取保五千元。

3、呂金蘭、呂春蘭:被非法抄走大法書籍,取保各一千元。

4、孫立豪被勒索罰金三千元。

5、趙雪景被勒索罰金三千元。

(二)二零一九年,丹東市法輪功學員遭受經濟迫害案例

1、丹東市法輪功學員張明非法判刑一年並罰金兩千元。

2、丹東市法輪功學員李全臣非法判刑三年,罰金五千元;

3、丹東法輪功學員萬桂榮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七日下午,丹東市同興派出所出動多個警察將萬桂榮綁架,隨後到萬桂榮家非法抄家,搶劫走大法書籍、師父法像、真相資料等私人物品。

4、丹東市法輪功學員殷文香、辛紅、趙淑華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丹東國保隊長唐殿良、丹東新城區邊境經濟合作區國保隊長麥振龍、四道溝派出所王海濤等十幾個警察,闖入法輪功學員殷文香家中,將正在家中做客的辛紅、趙淑華綁架,並抄走殷文香家的師父法像、大法書籍及電腦、打印機、人民幣四千元等物品。辛紅、趙淑華倆人也分別被非法抄家,抄走大法書籍等物品。

結語

在二零一八、二零一九年,參與迫害丹東法輪功學員的部門是丹東市政法委、區政法委、六一零、國保、派出所、看守所及法院、檢察院等部門,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年齡最大的是八十歲。迫害給法輪功學員的家屬及個人都造成了難以彌補的損失。

法輪功學員是以「真、善、忍」為標準的佛法修煉者,在當今社會中都是難得的好人。迫害佛弟子、迫害好人是要遭天理懲罰的。中共如今已經走到了窮途末路,公檢法人員無論以任何名義對善良的法輪功修煉者所採取的迫害手段都是違法犯罪行為,上天注視著每個人的行為,不久的將來,法律必將回歸正義!這些傷天害理的罪行,一定會受到追訴、嚴懲,接受歷史的審判,人不治天治。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