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文)
三、被綁架的部份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五~二零一九年,泰安市法輪功學員至少有九十四人次被綁架,其中泰山區24人次;岱岳區27人次;新泰市26人;肥城市20人;寧陽縣三人;東平縣四人次。許多學員被綁架過兩次,甚至三次。被綁架的學員,幾乎無一例外地被非法抄家、勒索罰款。
區市縣 | 人數 | 姓 名 | 性別 | 迫害時間 | 期 限 | 關押地點 | 備 注 |
泰山區 | 22 | 常麗君 | 女 | 2015.6 | 半天 | 財源派出所 | |
楊平剛 | 男 | 2015.6 | 一天 | 岱宗坊派出所 | |||
劉延軍 | 男 | 2015.6 | 一天 | 迎勝派出所 | |||
張麗霞 | 女 | 2015.6 | 一天 | 迎勝派出所 | |||
侯慶圓 | 女 | 2015.6 | 一天 | 岱廟派出所 | |||
劉法苓 | 女 | 2015.6 | 一天 | 岱廟派出所 | |||
孫秀偉 | 女 | 2015.6 | 半天 | 岱廟派出所 | |||
楊小鵬 | 女 | 2015.6 | 一天 | 岱廟派出所 | |||
張洪香 | 女 | 2015.6 | 十天 | 泰安市拘留所 | |||
閆鳳英 | 女 | 2015.3 | 十五天 | 泰安市拘留所 | |||
裴鳳芹 | 女 | 2015.12 | 一天 | 三里派出所 | |||
李和珍 | 女 | 2017.5 | 十五天 | 泰安市拘留所 | |||
張恆海 | 男 | 2017.6 | 十天 | 泰安市拘留所 | |||
付學菊 | 女 | 2017.6 | 十天 | 泰安市拘留所 | |||
王錫安 | 男 | 2017.9 | 一天 | 南關派出所 | |||
高香雲 | 女 | 2015.11 | 一天 | 岱宗坊派出所 | |||
2017.11 | 一天 | 財源派出所 | |||||
程桂鳳 | 女 | 2017.12 | 一天 | 岱廟派出所 | |||
李珍蓮 | 女 | 2018.6 | 一天 | 邱家店派出所 | |||
左永泰 | 男 | 2019.6 | 十五天 | 泰安市拘留所 | |||
左 立 | 女 | 2019.7 | 十五天 | 泰安市拘留所 | |||
王之華 | 男 | 2016.4 | 一天 | 泰山車站派出所 | |||
2019.7 | 一天 | 岱宗坊派出所 | |||||
卞學雲 | 女 | 2019.7 | 一天 | 岱宗坊派出所 | |||
岱岳區 | 25 | 劉愛珍 | 女 | 2015.4 | 十五天 | 泰安市拘留所 | |
侯慶芳 | 女 | 2015.4 | 十五天 | 泰安市拘留所 | |||
張富鑫 | 女 | 2015.4 | 十五天 | 泰安市拘留所 | |||
侯金銘 | 男 | 2015.4 | 十五天 | 泰安市拘留所 | |||
梁慧敏 | 女 | 2015.5 | 十五天 | 泰安市拘留所 | |||
田文麗 | 女 | 2015.9 | 七天 | 泰安市拘留所 | |||
2016.12 | 十天 | 泰安市拘留所 | |||||
2017.5 | 十五天 | 泰安市拘留所 | |||||
趙其森 | 男 | 2015.12 | 十五天 | 泰安市拘留所 | |||
朱慶平 | 女 | 2015.12 | 十天 | 泰安市拘留所 | |||
裴素雲 | 女 | 2015.12 12 | 十天 | 泰安市拘留所 | |||
董三妮 | 女 | 2015.12 | 十五天 | 泰安市拘留所 | |||
王曉榮 | 女 | 2015.12 | 十天 | 泰安市拘留所 | |||
楊全美 | 女 | 2016.8 | 一天 | 滿莊派出所 | |||
王有勤 | 男 | 2016.12 | 一天 | 粥店派出所 | |||
滕元蘭 | 女 | 2017.4 | 十天 | 泰安市拘留所 | |||
李愛華 | 女 | 2017.4 | 一天 | 龍泉派出所 | 後轉北集坡派出所 | ||
左 立 | 女 | 2017.6 | 十五天 | 泰安市拘留所 | |||
常麗君 | 女 | 2017.7 | 十五天 | 泰安市拘留所 | |||
王培娟 | 女 | 2017.6 | 半天 | 天平派出所 | |||
李小環 | 女 | 2017.12 | 十五天 | 泰安市拘留所 | |||
卜相桂 | 女 | 2017.12 | 半天 | 滿莊派出所 | |||
張義正 | 男 | 2018.2 | 半天 | 山口派出所 | |||
鄭洪玲 | 女 | 2018.7 | 十五天 | 泰安市拘留所 | |||
朱榮萍 | 女 | 2018.7 | 十四天 | 泰安市拘留所 | |||
馮月蘭 | 女 | 2018.12 | 二十八天 | 泰安市看守所 | |||
石延安 | 男 | 2019.12 | 粥店派出所 | ||||
新泰市 | 24 | 裴鳳芹 | 女 | 2015.1 | 一天 | 北師店派出所 | |
鄭洪玲 | 女 | 2015.1 | 一天 | 北師店派出所 | 後轉省莊派出所 | ||
趙其森 | 男 | 2015.1 | 一天 | 北師店派出所 | |||
董貽春 | 女 | 2015.1 | 一天 | 北師店派出所 | 後轉省莊派出所 | ||
鄭建良 | 男 | 2015.1 | 一天 | 北師店派出所 | 後轉省莊派出所 | ||
朱家賢 | 男 | 2015.4 | 汶南派出所 | ||||
任志風 | 女 | 2015.6 | 北師看守所 | ||||
李淑芳 | 女 | 2015.12 | 十五天 | 北師拘留所 | |||
牛老太 | 女 | 2015.12 | 十三天 | 北師拘留所 | |||
李 君 | 男 | 2015.12 | 新泰國保大隊 | ||||
朱秀林 | 女 | 2016.4 | 新泰國保大隊 | ||||
周永花 | 女 | 2016.8 | 濟南鐵路車站 | 派出所 | |||
郭義森 | 男 | 2016.7 | 三十八天 | 新泰市看守所 | |||
杜成蘭 | 女 | 2016.7 | 一天 | 新泰國保大隊 | |||
李樹芹 | 女 | 2018.5 | 十五天 | 北師拘留所 | |||
郭文英 | 女 | 2018.5 | 十五天 | 北師拘留所 | |||
任志玲 | 女 | 2018.5 | 十五天 | 北師拘留所 | |||
任志鳳 | 女 | 2018.5 | 一天 | 文中派出所 | |||
崔紀花 | 女 | 2018.5 | 五天 | 北師拘留所 | |||
朱鳳玲 | 女 | 2018.7 | 北師拘留所 | ||||
趙煥榮 | 女 | 2018.7 | 北師拘留所 | ||||
董志花 | 女 | 2018.7 | 北師拘留所 | ||||
石進清 | 男 | 2018.7 | 一天 | 新泰國保大隊 | |||
徐勤鳳 | 女 | 2019.7 | 五天 | 新泰市洗腦班 | 強行洗腦 | ||
肥城市 | 10 | 李 燕 | 女 | 2005.1 | 泰安市看守所 | ||
高常印 | 男 | 2005.10 | 礦務局公安處 | ||||
周英會 | 女 | 2015.12 | 一天 | 汶陽派出所 | |||
閆愛華 | 女 | 2015.1 | 安莊派出所 | ||||
代桂英 | 女 | 2016.3 | 泰安市看守所 | ||||
甲成珍 | 女 | 2016.3 | 一天 | 湖屯派出所 | |||
鹿克芹 | 女 | 2018.6 | 兩天 | 泰安市看守所 | |||
董惠玲 | 女 | 2018.6 | 一天 | 桃花源派出所 | |||
馬忠堂 | 男 | 2018.6 | 肥城市看守所 | ||||
李 榮 | 男 | 2018.11 | 肥城市看守所 | ||||
寧陽縣 | 3 | 齊繼民 | 男 | 2018.1 | 磁窯派出所 | ||
徐凡新 | 男 | 2018.5 | 寧陽縣拘留所 | ||||
白雪華 | 女 | 2018.5 | 七天 | 泰安市拘留所 | |||
東平縣 | 3 | 蘇秀英 | 女 | 2017.11 | 十五天 | 泰安市拘留所 | |
2019.3 | 梁山縣窪裏 | 看守所 屬濟寧 | |||||
張春香 | 女 | 2017.11 | 十五天 | 泰安市拘留所 | |||
袁海榮 | 女 | 2018.10 | 兩天 | 接山派出所 | 在迫害中離世 |
1、裴鳳芹等五位法輪功學員被新泰市國保綁架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二日上午,新泰市法院在新泰市看守所對周敏、張麗萍非法開庭。泰安法輪功學員裴鳳芹、鄭洪玲、趙其森、鄭建良和董貽春到看守所附近發正念。十時許,在看守所附近的路上,十幾個新泰市國保便衣把他們綁架,劫持到新泰市北師派出所。趙其森的家用轎車被扣留,車鑰匙、駕駛證等被搶去。
在派出所裏,裴鳳芹給那些警察講真相,新泰市國保大隊長馮大勇抬手就扇她的臉,連續兩下都被裴鳳芹揮手擋住,惡掌打在她手臂上。裴鳳芹不配合邪惡,徑直往外走,幾次都被惡警攔住。鄭洪玲、董貽春也不停地給警察講真相。下午,裴鳳芹身體出現嚴重病業狀態,警察叫120救護車急送醫院。趙其森幫助抬送一起去了醫院,趁機走脫。晚上七時許,警察叫裴鳳芹家人把她接回家。
鄭洪玲和董貽春被泰山區國保人員劫持回泰安,送進省莊派出所。與此同時,泰山區國保惡警挾持鄭建良回泰安,抄了他和姐姐鄭洪玲的家,將鄭洪玲家中三本《轉法輪》、一個筆記本電腦和一千多元真相幣掠去。
鄭洪玲提醒那些警察:周永康、李東生都已被抓,作為基層警察要為自己的未來想想。晚上,鄭洪玲、鄭建良、董貽春被拉到市中醫院查體,都顯示出血壓高等症狀。時已午夜,警察把他們拉到泰安市看守所門口。在門口等了半個多小時,看守所不開門。領頭的警察不斷的與上司電話聯繫,最後把他們送回家。
2、常麗君等八位法輪功學員被泰山區國保大隊、「六一零」綁架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日上午九時許,岱岳區法輪功學員常麗君在向世人散發真相材料時,被泰山區國保大隊、「六一零」、財源派出所警察綁架,銬進財源派出所的鐵椅子裏。下午一時四十分,常麗君正念走脫。
十一時三十分,常麗君的丈夫同修楊平剛正在家中做飯,泰山區公安分局「六一零」中隊長田琳叫社區人員敲開了他家的門,隨即打電話叫泰山區國保大隊、「六一零」、有關派出所的二十多人陸續趕來。他們逐個房間拍照、搜掠,把師父法像、大法書籍、筆記本電腦、打印機、手機、真相幣等私人物品盡數掠去。
在這期間,得知常麗君被綁架,陸續去告訴楊平剛消息的張麗霞、劉延軍、侯慶圓、劉法苓、孫秀偉,還有楊小鵬來看哥哥,先後被綁架到岱廟、迎勝派出所非法訊問。
下午四時許,田琳等人把楊平剛劫持到岱宗坊派出所訊問。楊平剛始終善意地給他們講真相,儘量不讓他們再犯罪。晚上十時許,楊平剛被銬坐在值班室的鐵椅子上。第二天上午九點半,泰山區國保根據上面意思,讓楊平剛回家。
張麗霞於當晚十二時前回家;劉延軍在次日凌晨四時許回家,家中真相材料被抄走;劉法苓、孫秀偉、楊小鵬於當晚回家,警察在送劉法苓回家時,非法抄了她的家;侯慶圓於次日下午三時回家。
3、田文麗三次被綁架
田文麗,女,岱岳區滿莊鎮西湖村民、法輪功學員。
1)二零一五年九月三日,田文麗在北集坡鎮水泉村集市上發真相資料時,被泰安市高新區龍泉派出所王憲利和另一便衣野蠻綁架,擰臂背銬劫持到派出所。
下午四時,王憲利等人把田文麗挾持到泰安市中心醫院,強行抽血,將她右臂刺傷。然後把田文麗劫持到泰安市看守所,她被扒了衣服強行搜身,身上帶的一百元錢被掠去。
九月四日下午,王憲利等人夥同滿莊派出所、西胡村支書王學海非法闖入田文麗家,搶走了大法書、真相資料和電腦。王憲利對王學海說:你別看我現在調查她(指田文麗),他們也在調查我,昨天美國的電話就打過來了。
當時田文麗的丈夫正在國外打工,兒子在泰安三中念書。正值秋收時節,田文麗家一地的花生還沒有刨,她母親近七十歲的人,既擔心女兒,又幹不了地裏的活兒,急得直哭。幸好同修幫忙,才把地裏的莊稼收了。
九月十日上午,田文麗的家人帶著她母親寫給王憲利的勸善信去要人。下午,家人被勒索五百元後,田文麗被放回家。
2)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田文麗在滿莊鋼材大市場發放新年真相台曆時,被滿莊派出所警察綁架,劫持到泰安市拘留所非法關押。
3)二零一七年五月十日上午,田文麗到東林村集市上發放真相資料。一個農民打扮、五十來歲的男子衝過來,奪過她的電動車騎上就跑。那男子跑進東林村委,田文麗也追到村委,並給他講真相,勸他不要參與迫害,退黨保平安。那人惡狠狠地說:我剛入黨,怎麼能退黨!
二十分鐘後,滿莊派出所來了三個警察,把田文麗劫持去所裏。田文麗一路上給那些警察講真相,勸他們不要做迫害元凶江澤民的陪葬品。在派出所裏,田文麗給警察講終身追責制,一警察說:我就是大魔頭,我願意!田文麗說:我們只是勸你向善,但你願意承擔迫害的責任,那誰也沒辦法。
午飯後,所裏九個警察開著兩輛警車,帶著田文麗去抄她的家,把四十多本大法書掠去。下午五時許,田文麗被劫持到泰安市拘留所,非法關押十五天。
4、王曉榮被岱岳區粥店派出所警察綁架
王曉榮,女,原吉林省大安市人,修煉前她患上了功能性子宮出血。為治病,她吃遍了各種中西藥,藥鍋都熬壞了好幾個。年紀輕輕的她,腰疼的打掃二十平米的屋子都得歇幾次。一九九八年,她有幸走進了法輪功,身體很快得以康復。
二零零零年,王曉榮和丈夫來到泰安做小吃生意。二零零五年八月的一天,她在易初蓮花商場的貨架上放了兩份真相資料,被迎勝派出所警察王偉等人抓去,劫持到山東省第一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當時她女兒才十一歲,正上小學。家裏開飯店,丈夫一個人忙不過來,家裏就像塌了天。
二零一五年八月中旬,王曉榮依法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並通過EMS快遞向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投遞了訴江狀。
十月十六日,岱岳區粥店派出所的人打電話叫王曉榮去了解訴江情況,她沒去。十九日,派出所的四個警察到王曉榮經營的飯店裏,把她騙去派出所,詢問訴江的事,並讓她在詢問記錄上簽字;問她還煉不煉法輪功,還要求她交大法書等。
十二月四日下午三點多,王曉榮正在飯店裏忙碌,粥店派出所來了四個警察,把她叫到警車上,說讓她到派出所去問點事,結果把她劫持到泰安市拘留所,非法關押了十天。
5、董三妮被岱岳區汶口派出所警察綁架
董三妮,女,岱岳區大汶口鎮顏西村民、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日上午十點,岱岳區公安分局汶口派出所的王慶、金波等三個警察,在顏西村長兼會計劉加蘭的帶領下,竄到董三妮家門口,欲行綁架。
董三妮不給他們開門,劉加蘭就從鄰居家借來梯子,與金波等人爬梯子跳入家中。這時鄰居出來看到他們是為了爬牆入戶,把梯子扛走。還在門外的王慶就砸鎖撬門強行而入。他們搶走了師父法像、大法書、一袋子真相小冊子,還有手機等,以董三妮起訴江澤民為由將她綁架到派出所。
他們銬住董三妮的雙腳和左手,王慶使勁拽著董三妮的耳朵問:起訴江澤民的控告狀是誰寫的?董三妮說是自己寫的。王慶說:你不是不識字嗎?董三妮說:我不識字我會問別人。王慶用力拽著董三妮的耳朵,折磨她很長時間,致使她半個月後耳朵還疼痛異常。
董三妮拒絕在訊問記錄上簽字,一個警察抱住她,兩個警察捉住她的手強行按手印,董三妮極力反抗,最後沒按成。董三妮拒絕抽血,四、五個警察一擁而上把她按住,強行抽了她的血。當天下午,董三妮被劫持到泰安市拘留所,非法關押十五天。
6、張恆海、付學菊夫婦被泰山區邱家店派出所警察綁架
張恆海、付學菊夫婦,泰山區邱家店鎮前燕家莊村民。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七日下午,張恆海和老伴付學菊在向世人講述法輪功真相時,被邱家店派出所警察綁架抄家。家中大法書、存摺等被搶走。
當時街上聚集了很多村民。張恆海、付學菊平時的為人鄰居百捨都知道,連村支書都說他倆是村裏的好人。即使如此,那些警察還是把他老倆口帶到派出所審訊,然後劫持到泰安市拘留所,非法關押十天。
7、左立兩次被綁架
左立,女,泰安航天特種車有限公司職工、法輪功學員。
1)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五日晚上,左立開著自家車,去岱岳區馬莊鎮蘇家大坡村散發真相資料救人,一個六十來歲的黑衣人把她攔截,並叫來村支書,不知好歹的村支書給馬莊派出所打了電話。
派出所王指導員開著一輛警車,帶了三、四個警察過來,叫左立上了警車。一路上,左立平靜的給那些警察講真相。在派出所審訊室裏,左立對王和另一警察說:中國的任何一部法律都沒有規定法輪功是×教,國務院辦公廳和公安部公布的十四種邪教中也沒有法輪功,你們這樣做,將來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王問她是和誰一起來的。左立說:你知道了對你不好。
左立心中正氣充盈,滿懷慈悲,把他們作為應該救度的人,善意的給他們講真相。王指導員感到左立身上有一種不可撼動的力量,對她說:你的沉穩是因為你的信仰,我的脾氣是因為我的工作。至凌晨一點半,警察沒有得到想要的任何東西,讓左立在「訊問筆錄」上簽字,她拒絕了。
第二天,左立被送進泰安市拘留所,非法押十五天。
2)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晚上,左立的父親左永泰因給三個年輕人講真相遭構陷,被泰山區公安分局南關派出所警察綁架,次日抄家,把他劫持到泰安市拘留所,非法關押十五天。
那晚左永泰講真相時,左立因在場受到牽連。七月十二日上午十一時,左立被南關派出所警察從廠裏帶走,送到泰安市拘留所,非法押十五天。
8、孫錦輝被泰安市高新區公安分局龍泉派出所綁架
孫錦輝,女,泰山區上高街道辦事處寧家結莊村民、法輪功學員。為生計,在泰安高新區開了一家照相館。
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二日上午十一時許,高新區龍泉派出所幾個協警,到孫錦輝的「步聽齋鑫成攝影」照相,發現店裏有法輪大法台曆,其中一個人掏出手機拍照,並把台曆搶走。隨後,龍泉派出所過來四、五個警察,把孫錦輝綁架到派出所。
下午兩點多,岱岳區公安分局閆副隊長帶著三個警察,再次抄了孫錦輝的店。除搶走一包護身符、真相粘貼等資料外,孫錦輝日常經營用的打印機、照相機、兩部手機和台式電腦主機也被搶走。
晚上十時許,警號66255和67027的警察對孫錦輝非法審訊。她只是給他們講真相,告訴他們《刑法》三百條不適用於法輪功,而《新聞出版總署第50號令》已明確廢除了查禁法輪功出版物的禁令,法輪功的一切書籍資料都是合法的。她申明自己的行為合法,而他們是在剝奪憲法賦予公民的正當權利、在犯罪。
第二天,閆副隊長等人強行把孫錦輝拉到醫院體檢,然後將她劫持到泰安市看守所。獄醫李進山接過體檢表一看,說不合格、不受理。閆副隊長說:她是個法輪功。李進山馬上變了態度,在體檢表上寫了個「好」字,硬把她塞進看守所。
孫錦輝被非法關押一個月後,她家人被勒索五千元,把她「取保」。二零一九年五月,岱岳區公安分局把孫錦輝構陷到肥城市檢察院,欲加重迫害,孫錦輝只得離家出走。
9、王之華卞學雲夫婦被泰山區岱宗坊派出所綁架
王之華、卞學雲夫婦,山東新汶礦業集團華豐礦退休職工。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二日上午九時許,泰山區岱宗坊派出所二十多個警察開三輛警車,綁架了在泰城居住的王之華、卞學雲夫婦,連同保姆一併帶到派出所。警察將家中電腦、打印機、大法書、真相資料等私人物品搶掠一空。直到晚上七點多,王之華夫婦及保姆才回到家中。
10、王錫安被泰山區南關派出所綁架
王錫安,男,岱岳區退休幹部。二零一七年九月三日上午十一時,王錫安在泰城東嶽大街上河橋一帶散發真相資料時,遭人構陷,被三個騎摩托車的110巡警攔截。而後被泰山區南關派出所警察劫持到派出所訊問。警察抄了他的家,但沒抄出他們想要的東西。王錫安一直給那些警察講真相,直到下午六時許,才被家人接回家。
11、張麗萍被泰山區站前派出所綁架
張麗萍,女,泰安市酒廠退休職工。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底,張麗萍外出不慎丟失了挎包。包裏有身份證、老年卡、購物卡、錢包、現金、鑰匙等。十二月三日,泰山區站前派出所打電話讓她去領挎包。她去了之後,立即被警察扣押,說從她的身份證信息中查到了她是二零一七年九月才從監獄出來的法輪功學員,挎包裏有十個護身符,要追查來源等。
一幫警察拿著張麗萍家的鑰匙,在沒有任何家人在場的情況下,擅自開鎖抄了她的家。
張麗萍的女兒晚上下班時,被泰山區國保大隊和派出所的警察攔截,十幾個人闖入她女兒家中,翻箱倒櫃,各屋錄像,也沒有找到他們想要的東西。然後他們又裹挾著女兒再次抄了張麗萍的家,把十幾本大法書、師父法像、講法光盤、筆記本電腦、煉功用播放器、手機和部份真相幣等私人物品搶去。
第二天上午,張麗萍被強行帶到部隊八十八醫院查體(費用是警察向她女兒要了八百元,加上她挎包裏的二百元),然後把她送進泰安市看守所,非法關押十五天。
12、李小環被岱岳區良莊派出所綁架
李小環,女,岱岳區良莊鎮茅茨南村村民。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五日下午三點,李小環在山陽村發放新年真相台曆時,被良莊派出所劉所長等強行綁架。
在派出所裏,李小環給那些警察講真相,他們不但不聽,四、五個警察圍上來對她拳打腳踢、強行驗血、照像、按手印。晚上七時許,兩個警察把李小環劫持到泰安市拘留所,非法關押十五天。
13、滕元蘭被泰山區三里派出所綁架
滕元蘭,女,泰安大河棉紡廠退休職工。二零一七年四月十八日上午十時許,滕元蘭在泰城溫州商業步行街散發真相資料時,被泰山區公安分局的一個便衣抓住。那人隨即打電話叫來幾個警察,把她綁架到三里派出所。
滕元蘭給那些警察講真相,他們不但不聽,反而糾集一幫人,在不出示任何證件、滕元蘭不在現場的情況下,強行抄了她的家。把家裏所有的大法書、師父法像,播放器存儲卡等搶了去。然後把滕元蘭劫持到泰安市拘留所,非法關押十天。
14、王有勤被岱岳區公安分局粥店派出所綁架
王有勤,男,八十多歲,泰安市第一建築工程公司退休職工。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八日上午八點半,王有勤在粥店辦事處六郎墳集市上發放真相台曆時,被粥店派出所徐、張兩便衣綁架到派出所,二十一本台曆被搶走。
三、四個警察審問、恐嚇王有勤。王有勤問他們叫甚麼名字,他們都不敢說,只說自己是「人民警察」。王有勤說:「人民警察應該為人民做好事,可你們到現在了江澤民的流毒還肅不清,還在幹這種迫害好人的事。」然後就給他們講真相、勸善,從江澤民集團策劃天安門自焚偽案到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惡,一直到迫害惡棍周永康等高官落馬。最後警察逼迫他在審問筆錄上簽了字,讓他回家。
在王有勤被劫持到派出所時,警察從他帶的身份證上知道了他的情況,給上邊打了電話。泰山區迎勝派出所警察非法抄了他的家,將家中兩套大法書、兩本《轉法輪》、一個影碟機、兩個播放器等物品掠去。
15、崔紀花被泰汶公安分局警察綁架
崔紀花,女,山東新汶礦業集團盛泉礦業職工家屬,在粘貼真相時遭人惡告。二零一八年五月八日九時許,泰汶公安分局五、六個警察,由盛泉礦業兩名女警引路,非法入戶將崔紀花綁架。家中《轉法輪》、講法帶、小收錄機和五百元真相幣被搶走。崔紀花被盛泉礦業翟鎮派出所、泰汶公安分局非法訊問,然後被劫持到新泰市北師拘留所,非法關押五天,勒索罰款五百元,不給任何手續。
16、馬忠堂董惠玲夫婦被肥城市公安局桃花源派出所警察綁架
二零一八年六月八日上午,肥城市法輪功學員董惠玲在散發真相資料時,被肥城市公安局桃花源派出所警察綁架,劫持到泰安市看守所。董惠玲因身體出現高血壓、高血糖等症狀,看守所拒收,於當天下午回家。這天下午,董惠玲丈夫馬忠堂在家中被桃花源派出所警察綁架、抄家,家中大法書籍、電腦、打印機等私人物品被搶走。馬忠堂被劫持到肥城市看守所非法關押。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