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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大連市旅順法院執行庭執行員副庭長於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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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原為大連市旅順法院刑事庭副庭長,現任旅順法院執行庭執行員副庭長於森,多年來審理旅順法輪功學員的案例,非法判過數名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遼寧省政法委六一零策劃了大規模綁架抓捕法輪功學員的迫害行動,大連市及周邊地區的部份法輪功學員也被同時綁架並構陷到各個法院,其中包括旅順地區法輪功學員劉仁秋、盛傑等,當時他們被構陷到旅順法院,於森當時參與負責此案的審理,當地的法輪功學員給他講真相,還有的給他送真相資料看,勸他善待法輪功學員,不要成為邪惡的幫兇,給自己和家人選擇光明的未來,然而,他表示自己只是執行任務,服從上級意見,沒有辦法。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他違法判處幾名法輪功學員重刑:劉仁秋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被剝奪政治權利四年,並處罰款五萬元;盛傑被非法判處七年;王紅玉被冤判三年半,谷樹春被冤判二年;劉代學、王會軒二人被旅順法院判三緩三。

大連旅順法輪功學員戰淑華於二零一八年七月三十一日被旅順法院非法判刑八年。戰淑華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因講真相被舉報,幾天後在家中被旅順江西街道派出所警察趙洪星、魏小雲綁架並抄家,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被轉送到大連姚家看守所。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三日,旅順法院一審非法開庭。法庭上,因法官於森變相剝奪了戰淑華聘請律師出庭辯護的權利,導致聘請的律師不能出庭辯護,戰淑華說修煉法輪功無罪,然後一直沉默拒絕回答任何提問。二零一八年七月三十一日,旅順法院下達刑事判決書,誣判戰淑華有期徒刑八年,罰金三萬,判決依據是通過自動撥打軟件向他人撥打法輪功內容電話:29598次,應予重罰。

於森的個人信息:

於森,男,一九八一年八月九日出生於遼寧省大連市,原為大連市旅順法院刑事庭副庭長,現任旅順法院執行庭執行員副庭長。身份證號碼:210212198108091015
電話:411-86365802 ,手機 13604260873。
妻子姓名:陳婧慈
女兒名字:於宸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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