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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通河縣三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二至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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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一日,通河縣法輪功學員陳守梅、張秀英、張桂雲被通河縣國保警察綁架,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一日,依蘭縣法院通過視頻對三人非法開庭。近日得知,陳守梅被誣判五年半,罰款兩萬元;張秀英四年半,勒索罰款一萬五;張桂雲兩年,勒索罰款五千元。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一日,通河縣陳守梅、張桂雲、張秀英等八名法輪功學員和一名法輪功學員的家屬遭國保大隊張士國、邰鳳海、張佳偉、張東星等人和派出所警察綁架。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七日,陳守梅、張桂雲、張秀英三名女性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刑拘,關押在哈爾濱市第二看守所。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四日左右,通河縣檢察院對陳守梅、張桂雲、張秀英三名法輪功學員非法批捕,後構陷她們的卷宗又返回到通河縣國保大隊,拼湊所謂「證據」。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日左右,通河縣檢察院一個許姓工作人員,又把構陷陳守梅、張桂雲、張秀英三人的卷宗移交到依蘭縣檢察院,非法起訴。依蘭縣辦案人和公訴人是汝少華。後三位法輪功學員被構陷到依蘭縣法院。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一日晚七點,依蘭縣法院對陳守梅、張秀英、張桂雲三人非法開庭,一直到十點結束。在兩名維權律師的辯護下,法官無言以對,兩名律師陳述完後,法庭草草收場。

然而,近日得知,陳守梅被非法判刑五年半,勒索罰款兩萬元;張秀英被非法判刑四年半,勒索罰款一萬五;張桂雲被非法判刑兩年,勒索罰款五千元。

陳守梅,64歲,在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中,二零零八年,她被通河縣法院非法判刑七年,二零一五年,才結束冤獄。二零一九年再被綁架,家裏的多本大法書籍、兩台筆記本電腦、一台打印機、一個切紙刀等私人物品被搶走。

張秀英,57歲,二零一一年,曾被通河縣法院非法判刑五年,二零一六年,才結束冤獄。二零一九年再被綁架,家裏的法輪功師父法像、幾十本大法書籍、四台筆記本電腦、優盤,一個移動硬盤、兩部手機、一台電動摩托車、一千元人民幣等私人物品被搶走。國保大隊為拼湊所謂「證據」,拿著手機裏調取的監控錄像,又跑到張秀英家裏找衣服、帽子和背包,最終甚麼也沒找到。

張桂雲,68歲,家裏的多本大法書籍、一台筆記本電腦、一部手機、數張「福字」和窗簾桿上兩個掛穗等私人物品被搶走。家屬去國保大隊要人,張士國說張桂雲製作法輪功掛件。國保大隊為拼湊所謂「證據」,翻抄完她縣裏租住的樓房後,又跑到她農村的平房想翻,因大門緊鎖,沒進去屋,就又跑到村裏找村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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