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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張家口市法輪功學員李同花被迫害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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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河北省張家口市法輪功學員李同花二零零二年進京上訪講真相,被非法抓捕、勞教。以下是她遭迫害經歷。

二零零二年六月二日凌晨,天還沒亮時,武警在天安門廣場升惡黨旗,李同花在天安門金水橋前部、廣場的旗桿前邊打開一個長一點五米、寬四十釐米左右的「真善忍好」的條幅,證實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四個紅色的大字在黃色綢布的映襯下,顯的格外醒目。隨即,李同花大聲的喊出:「法輪大法好!」

之後,李同花折好了條幅,準備離開。這時,一個男警察從後邊抓住李同花的衣領,把她摔在地上。另一個像是雇來的、五大三粗的女人死死的壓在李同花身上,使李同花不能動彈。一輛警車很快開了過來,四、五個警察把李同花連拉帶拽的推上了警車。這期間,李同花一直給迫害她的警察講真相。

警車把李同花帶到一個派出所,警察們在走廊上準備把李同花成「大」字形銬在一個條形椅子上。由於李同花不斷的給警察講真相,也不讓為所欲為的銬著,抵制迫害。最後,警察把李同花的一個手銬在了椅子上。

李同花被一直銬著,直到警察上午八點上班,又把李同花帶到一間屋子裏,房間內用帶門的鐵柵欄隔開。警察又給李同花戴上比之前更小的手銬,銬在鐵椅子上。手銬銬的很緊,稍一動就更緊。再動,手就出血。不一會兒,一個男警察來給李同花拍照,李同花低頭不讓他照,警察就罵著髒話離開了。

酷刑演示:鐵椅子
酷刑演示:鐵椅子

下午兩點半左右,關進來十多個南方來北京證實法輪大法的法輪功學員。其中有一個二十多歲的女學員,很年輕,還帶著一個一歲半的小男孩;還有一個五十多歲的男學員。大家在一起交流了一會兒,就唱法輪功學員創作的歌曲、背法。三、四點鐘,來了一些不知身份的人,隔著鐵欄杆和他們說話,問:「你們是幹甚麼的?」有二個法輪功學員給他們講了法輪功真相,回答了他們提出的問題。

下午晚些時候,又關進來一個年輕的女孩,兩個警察把這個女孩打的很嚴重。晚上九點多鐘,把法輪功學員每倆個人銬在一起,不配合警察就被拳打腳踢。之後,把法輪功學員都推上警車。大約一個小時之後,被拉到北京東城區看守所。因法輪功學員都不配合警察,沒報姓名,警察就都給他們編了號,李同花是一號。

在看守所的走廊裏,幾個警察在打那個男法輪功學員,他被打的很厲害。李同花見狀,就制止說:「不能打人。」一個警察兇狠的威脅李同花說:「你想挨打?」法輪功學員們都被警察單獨帶到一個個的房間內非法審問。警察問李同花:「姓名?住址?哪裏人?」 李同花不配合非法審問,甚麼都不說。警察就搜她的包,從包裏搜到一張帝達商場的發票。一個警察說:「現在不說,以後想說都來不及。」

在進監號前,李同花被脫光衣服搜身,每一件衣服的邊邊角角都仔細的查過。隨後自己的所有衣服都被收走,被強行換上囚服。李同花被關入一個監室,這時已是後半夜了。囚室的地上、鋪板上都是人。李同花開始絕食抵制迫害。

第二天,管理監室的警察陳梅把李同花找去問話,並讓她不要絕食。絕食第三天,李同花就渾身無力,第五天,身體開始打晃。牢頭也給李同花施加壓力。警察不斷非法提審,問姓名等。李同花不說,她們就恐嚇她。十多天後,李同花想告訴她們姓名也沒甚麼了。之後,她們又強行給李同花拍照、按手印、「滾大板」(雙手每個手指都要按下指紋)。

一天上午,幾個警察在審訊室裏對李同花說:「判你一年半。」讓李同花簽字,她不簽。警察就說:「不簽照判。」時間是二零零二年八月初。又過了兩天,給了李同花二張非法判決書,非法判刑十八個月,從二零零二年六月二日到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

二零零二年八月八日,又把李同花拉到北京勞教調遣處。一到調遣處,警察就指使犯人用鞋底打李同花的臉、嘴、又搜身,還把李同花按在地上毆打。由於被毆打、罰站、睡覺也沒枕頭,李同花被迫害的很嚴重。臉腫的很厲害,睜眼只能看到自己的臉,周圍都看不到。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

每天犯人都在警察的默許和指使下打李同花;不讓洗漱;強迫去勞動;吃飯時必須說自己是犯人某某,否則不給吃飯。李同花不報,就不給飯,隨後四、五個犯人壓在李同花身上,有撬嘴的、有用爛抹布堵嘴,然後灌食,使李同花差一點背過氣去。

一天,有一個值班的席姓女警察辱罵李同花;之後又有一個警察把李同花叫出去辱罵、恐嚇她。勞動期間,幹的其中一種活是包裝飯店、餐廳用的「衛生筷子」,其實一點也不衛生。女犯人去完廁所回來,不讓洗手,繼續包筷子。沒包裝的筷子四處亂堆放、一點也不乾淨。

更讓人難以接受的是,警察中大多人都讓參加勞動的人員把質量不好的筷子摻到符合商家要求的筷子大包裝袋內,以次充好,鼓勵被勞教人員作假。李同花所在的大隊就是把一包包不符合要求的筷子摻入到要出貨、將要裝好的大包裝袋子中,以此牟取更多的利益。把有菌、帶污物、有害、不合格的筷子摻到包裝袋裏,流向各大飯店、餐廳、飯館、酒店,毒害消費者,每個包裝外邊寫著「衛生筷」,真是令人噁心。

在勞教所,經常被更換住所,一是不讓外界知道被關的人員情況,也不讓其他勞教人員知道別人是釋放了,還是去了哪裏,增加被關押人員的恐懼。這樣便於警察的操控、管理。調來調去就沒人敢過問或想到人去了哪裏了,為活摘器官和(失蹤)秘密殺人提供掩蓋條件。李同花每次被換地方的時候,隨身的棉被就被拆開檢查。被搜身是經常的,沒有任何尊嚴和權利。

警察幾乎每天都在迫害法輪功學員,時刻都能聽到迫害的聲音。法輪功學員走路不能抬頭。不讓法輪功學員喝到水,二十、三十人每天只給一小壺開水。法輪功學員不願和普通勞教人員去爭水喝,就只能渴著、忍著。有的法輪功學員想喝點水龍頭的自來水解渴,警察就「關心」一樣的說:「不能喝自來水,對你們身體不好。」陰險、惡毒的迫害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二年九月五日一早,警察把李同花用一輛全封閉的警車拉走,不知道走了多久。下車一看,是北京大興縣天堂河女子勞教所。到了那裏,被分開非法關押、「轉化」。李同花被分到七大隊,所在的牢房關了十二個人,其中二個普通犯人是牢頭,其她十個人是法輪功學員。

李同花被單獨叫到一個房間,每天五、六個猶大和警察開始「轉化」她。該大隊有三個大隊長,都輪番的訓斥、辱罵李同花。大隊長王兆風為人很壞,也辱罵李同花次數最多。「轉化」 李同花的手段之一就是不讓睡覺,每天晚上二點還不讓睡。多天之後,李同花就出現神志恍惚,導致血壓升高,她們就強行給李同花吃不知名的藥。每天都是凌晨二、三點才讓睡,剛睡著,就又被叫醒。想大、小便也不讓上廁所。每天做「轉化」的邪悟者可輪流去休息,李同花則每天到凌晨二點還不讓睡。

李同花被帶去參加勞動。在織毛衣的勞動中,編織的要求很苛刻,逼的老年法輪功學員沒辦法完成定額,完不成「勞動任務」,就不讓睡覺,有的老年法輪功學員眼睛、手都跟不上,完不成又不讓睡,急的沒辦法。經常加班、加點,超負荷勞動,人被折磨的非常厲害。時間久了,身體、心理都受到極大的傷害。

還要參加戶外勞動,到田裏去種地、除草、施肥……農忙時,凌晨出工,幹到上午八點,吃點飯就又開始幹活。夏天,炎炎烈日當頭是經常的,汗流浹背,在超負荷勞動之後不讓休息,還不斷的給洗腦,看污衊大法的錄像。晚上九點多了,還要寫觀後的體會。

讓縫紮衣服,再累、再晚,也不放鬆洗腦。每個星期日從不休息,但在填表時,把週日不休息寫成休息;實際常常每天都幹到晚上十二點多,填表上寫每天不超過八小時;睡覺每天不夠八小時,填報必須是寫夠八小時;上報的表格數字都是假數字,來欺騙外來檢查和上報。

不「轉化」都法輪功學員不讓購買生活必需品;不讓給家裏打電話;每天罰站,腿站久了,腫的穿不上鞋,走不了路;晚上只能在水泥地上躺著;有些法輪功學員被送到集訓隊,每天跑步、訓練;有時來幾個男警察就把女學員用手銬銬上帶走,製造恐怖氣氛為繼續「轉化」迫害做準備。這裏的警察沒有一點人性,中共惡黨怎麼說她們就怎麼幹。


北京大興縣天堂河女子勞教所
所長:李繼榮(女)
七大隊大隊長:王兆風
副隊長:李守芬
時任看守所警察:楊麗、楊穎、陳茜、樊慧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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