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溫粉華丈夫楊映鵬訴述一家當年遭受的迫害。
一、北京上訪遭受迫害
一九九八年,教人向善、道德回升的法輪大法弘傳至我家鄉,我們全家有幸修煉了法輪大法,在不花一分錢的情況下,我多年前受過傷致經常頭痛而無法治癒的疾病一掃而光。修煉大法後,按照師父的教誨,用「真、善、忍」的原則要求自己。我是做加工鋼鐵生意的,對客人與老闆在生意上公平交易,有時老闆多付幾千元,我們查到後立即上門退還。在我們鄉鎮做加工買賣的產品,多數不是現金交易,而是拿到貨物之後再還款的,也有記賬的。有時老闆的親信代理人,他們由於事務多,有多記少記的,我發現後立即如數改正。老闆和客人都說:「你們修煉法輪功的人都是好人,忠厚老實,做事為他人著想。」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出於妒嫉,發動了對法輪功的迫害,惡毒誹謗大法師父,對做好人的善良法輪大法修煉者進行抄家、監禁、罰款,迫害步步升級,使億萬法輪功修煉者失去了修煉的環境。
我同妻子商量,先放下我們的工作,由妻子先上北京上訪。
二零零零年一月一日妻子到了北京,本想到國務院信訪局上訪,向政府說清法輪功是佛法修煉,是利國利民的好功法。沒等開口說話,她就遭警察非法抓捕至市駐京辦事處,後帶回縣非法拘留半個月,並處以罰款。我在家被帶到派出所問話,問及妻子在哪裏。我說:「我妻子上北京向政府說明法輪功教人向善,使人道德回升的好功法。中央電視台在電視上放映的全都是假的。」派出所的警察說:「中央是有去採訪了解情況的,你為甚麼不到派出所去反映?」我說:「中央電視台已經播出了,你們派出所說得了嗎?我是真正煉法輪功的為甚麼不採訪我?」以前我被他人傷到身體之事派出所是知道的,多年醫治未癒,煉了幾個月法輪功身體好了。派出所人員在我身上搶走了七百多元。
二零零零年中國新年期間我夫妻倆到本地另一市區學習法輪功(當時來了很多人),三、四天後被市政府得知,派出了最少十幾輛車(小轎車、麵包車、大貨車)和許多警察進行包圍和非法抓捕。
他們問我是哪裏人,我說是大法弟子。他們說我是沒有國籍的先抓起來,被劫持在當地派出所,其他同修被抓到市政府和各地派出所拘留、罰款。警察問我:「這次法輪功學習班是誰組織的、是誰出的錢作為費用?」我說:「只要哪裏有辦法輪功學習班,誰都想要學。因為法輪功是佛法修煉,是教人做好人為基礎開始修煉的,使身體健康,誰有錢誰都願意付出。」他們無言以對。我被他們拘禁了兩天後被帶回本縣公安局拘留半個月,夫妻倆被罰款七百多元。
二、公園煉功被非法勞教
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五至二十六日,看到媒體在鋪天蓋地的污衊法輪功。我們夫妻倆帶著三個兒子到公園煉法輪功,掛上橫幅「法輪佛法」,希望能現身說法,讓人們了解法輪功的真實情況,遭到本地派出所指導員和警察綁架,被劫持到縣拘留所非法拘留。警察問我說:「政府已經禁止了,你為甚麼要到公園去煉功?」我說:「你們電視到處傳播說沒人煉功了,那你們看吧,我們就在煉法輪功,全世界都在煉法輪功,讓人們都知道有人在煉功。」問完話之後,我告知審問我的警察:我應該回家,那警察表示他沒此權力。我說:「向你們領導反映說放我回家。」
第二天那警察審問其他同修時,我詢問那個警察關於放我回家的情況,他說沒有跟領導反映。我說:「我修煉法輪功做好人沒有錯。」這時我用手重複推著鐵門以示抗議。我覺得我做好人不能被關在這裏,應該獲得自由。那警察命令牢房裏其他人把我拉住,又趕緊叫人打開牢門。牢門打開之後,我直衝出去,七、八個警察和其他人想要拉住我都拉不住。
我跑到拘留所大門邊時,一個警察把我狠狠推倒在地。這時公安局一股股長走過來問我,叫我的名字:「你是不是發狂了?」我說:「我煉法輪功做好人沒有錯,你們這裏是關壞人的地方,我不能被你們關在這裏,我要出去。」股長說:「你要出去,需要給我一些時間,現在放你出去,讓我下不來台,叫我怎麼辦?」我說:「可以,甚麼時間?」他說:「明天。」我說:「可以。」他說:「你不能再鬧了,如果從現在鬧到明天叫我怎麼辦?」我說:「明天十點前你們要放我回家,我在這裏等著。」
次日一早他們釋放我回家,還勸我不要再和其他人說法輪功的事了。我說:「這麼好的功法就應該告訴別人。」
回家後到公安局找陳局長(政法委書記),講述我們一家修煉法輪功受益和健康情況。陳局長說:「你們煉的好,就在家煉,到公園煉,我們就要抓人。」我要求釋放妻子。他同意了,叫我回家等通知,然而等來的是妻子被勞教兩年。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九日,惡首江澤民對法輪功的迫害進一步升級,在勞教所弄一批自稱是煉法輪功的小丑出來干擾其他人煉功。我妻子也回家了,後來明白在勞教所被江澤民一夥所矇蔽,再次出來告訴世人真相,發放真相傳單,被本縣其他鎮派出所非法抓捕,她在派出所裏走脫了,他們到處搜查。幾天後妻子回家,被壞人舉報,再次被綁架並非法勞教。
我丈母娘得知女兒被勞教迫害,病倒在床,醫治無效,於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日離世。我到勞教所要求釋放妻子回家為母送終。接待我的勞教所女科長說:「你妻子試圖逃跑,跑到勞教所大門外被我們發現後抓了回來。所長說了要給她加期。」我說:「不行,她母親去世,母女心相連,為母送終盡孝,人之常情!」我回家告訴三個兒子他們母親的情況,三個兒子立刻各寫了一封信寄給勞教所所長和領導,信中寫道:母親修煉法輪功做好人,母親是世上最好的媽媽,要求釋放母親回家。
三、妻子又而次被非法拘禁、強制洗腦
二零零二年七月,我們和睦的一家,又遭鎮綜治辦主任和派出所及治安人員上門騷擾。中共「十六大」前夕,妻子被非法拘禁在縣收容所一個月。
二零零四年六月二十四日,派出所無故再次綁架我妻子,將她劫持到省洗腦班迫害。我背著出生才八個月的女兒到派出所要人,派出所人員說不知此事,叫我到市政府去問,將我推出門外。我就在門外向民眾講清法輪功真相,當時來聽真相的人很多,來了一批又一批聽真相的民眾。講完後,我背著女兒到公安局要人,找「610」要他們放妻子回家,說女兒才八個月大還在哺乳期,不能沒有媽媽在身邊。「610」莊主任打電話到省洗腦班詢問情況,第二天我妻子被釋放回家。
本次妻子在被劫持往洗腦班的路上,向派出所人員講清真相,叫他們不要迫害法輪功,不要迫害好人,要有善心。他們不聽。妻子就在車上發正念,他們的車子開著開著突然壞了,修理了好幾次都沒修好,等到傍晚才到洗腦班。第二天妻子回家就是坐著這輛車子回來的。
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日,派出所再次上門綁架我妻子到省洗腦班,理由是去年因為女兒還小,綁架不成。但這次妻子走脫了。
四、妻子溫粉華被迫害得奄奄一息
二零零五年五月三十日,陳局長、公安局一股股長和綜治辦郭x帶領一群警察和便衣衝進我家,將我妻子帶走。
我抱著女兒衝出門外,他們把她推進一輛沒有車牌號的公安車裏,直接開車走了。我上前攔住另一輛黑青色的公安車(局長專用車),我用右手抱住車頭前的保險槓,左手抱著女兒。警察和便衣十多人拉我都拉不開,就先搶走女兒。我說:「你們立刻放回我妻子,我們修煉法輪功做好人,你們為甚麼要抓她?」這幫便衣說:「叫她不要再煉了。」我說:「大法師父教我們修煉真善忍,做好人沒錯,她回家一定要煉。」陳局長命令他們把我拉開,我堅決不肯放手,他們就用拳頭打我,有的用手肘打我,有的用腳踢。怎麼打、怎麼踢都無法拉開我,最後連這輛公安車的前保險槓都拉出來了。他們將我推搡在地,我在地上轉了幾圈擋住了車輪,他們把我拉開用腳擋住了我的身體,這才開車溜走了。
這一幕劉厝寨、梁厝寨前的民眾們都看到了,都是證人。當時我穿的是一件白短衣,衣服上還有擋住車輪的痕跡。
我在四周尋找著女兒,找到後,背在背後,直接去了公安局。到了公安局,上到四樓都無人搭理我,我徑直進到「610」辦公室裏,將女兒放到辦公桌上說:「你們陳局長說過,我們在家煉功他不管,為甚麼要把我妻子抓走?」他們說:「我們不知道,把你女兒抱回去。」我說:「我們做好人,沒有錯。你們帶走孩子的媽媽就應該幫我養女兒,我七十多歲的父親還需要我照顧。」
這時來了一個自稱是治安股長的人把我推倒在地,用手壓著我說:「把你女兒帶走,不然我會把她帶到孤兒院去,把你也關起來。」我說:「我做好人沒做壞事,你怎麼這樣對待我。」他就放手了,我起身站了起來。這時陳局長也來了,走進辦公室說:「誰說你在家可以煉功?」我說:「以前你不是說在家煉就好,出來煉你們就要抓。現在我們在家裏煉,為甚麼還要抓走我妻子?」陳局長說:「你妻子之前被勞教的時候就保證不煉了,只要知道她還在煉法輪功,我們就抓她,這次是不會放過她的。」他命令我們當地鎮政府派人帶我回家。
妻子當時還被劫持在省洗腦班遭強制洗腦迫害。
六月一十六日上午,居委會治安主任到我家假裝好意,說看我家庭負擔重,叫我寫申請以家有七十多歲父親臥病在床需護理和小孩子讀書自己還要工作為由,要求釋放妻子回家。我不知道是騙局就寫了(其實當時妻子已經被迫害的奄奄一息)。
十七號上午叫我去派出所領人。我帶女兒去派出所剛到門口,鎮綜治辦主任林x等三、四人叫我上車和他們去省洗腦班領妻子回家。我說:「五月三十號你們到我家抓走我妻子,你們就得送她回來。」說完我就回家了。
當天晚上十點左右,居委會打電話叫我開大門接人,我開門後上到車子裏看到妻子嚇了一跳。旁邊有一個女人扶著她坐著,我叫了她幾聲,她有氣無力的哼了一聲,靠著車廂癱在那裏一動不動的。
我蹲下身,妻子自己沒有力氣支撐自己。綜治辦主任叫他們兩男一女幫著扶到我背上背下車回家。
我質問他們幾個人,我妻子為甚麼變成一個殘廢人,綜治辦主任說是絕食造成的。妻子用微弱的聲音說:「我有食。」他們放下後立即往車子方向走,我上前擋在公安車前面,叫兒子拿手電筒來,照著這幾個人,向鄉親們大聲揭露這幫惡人的惡行:「我妻子修煉法輪功身體健康,被這幫惡人抓走迫害到今天已經十七天,如今成了一個不能自理的殘廢人,鄉親們都來看看這幫惡人吧!」
鄉親們來了很多人圍著他們,怒對他們,他們遮著臉不敢見人,打了一通電話後趕緊開車溜走了。
由於星期六、星期天公安局休息,二十號我和妻子的大姐到公安局投訴。政法委副書記「610」負責人王××很兇地說:「是誰把你妻子被迫害的事和相片傳上國際網的?」我說:「相片是我照的,不單公安局有相片,鎮政府也有,居委會和各部門都有,我還洗了很多相片,誰要都可以來拿,誰能上網就上網。」
我和大姐向他們講清真相,法輪功是佛法修煉,你們不能這樣迫害好人。他說現在已經轉交到鎮政府負責了,不要越部門反映問題,要我們去鎮政府說。
後來請了醫院劉院長和一位大醫師來看我妻子,居委主任帶路,鎮綜治辦和其他人員一起來。檢查結果是人不行了,都搖搖頭走了。後來一位相識的醫師說趕緊醫治吧!不然沒希望了。
陳局長(政法委書記)到我家住地的居委會找我談話,我質問他:「你們怎麼可以把一個只煉功做好人的人傷害成這樣,她沒有做錯事,你們也有妻子兒女。你們怎麼能做的出來?」他推說是絕食造成的。我說「你們是在撒謊,她雙腿後面有被繩索勒過的血跡,血肉模糊,褲子都被血水浸透了,無法脫開,分明是你們把她吊起來。如果你們把她綁住強制灌食的話,應該是傷口在大腿前方。她現在大小便都是血,全身到處被你們毆打過,電棍電的傷痕全身都是;手腕,手背有多處針跡。我懷疑被注射不明藥物,導致精神失常。身上有多處烏青紫塊,雙目緊閉,四肢不會動,下半身冰涼,昏昏迷迷,每天都說著頭好昏,吃東西就吐。親戚見到被打成這樣,很生氣,都說要告你們!」陳局長說是灌食造成的,一切要我們自己負責,說著就離開了。
後來我又到居委會治安主任那去講我妻子的情況。他說上面書記傳話說,叫我可以寫申請要求補助。我說你們無故把人打成這樣了,你們要賠多少都不為過。我是不會寫申請的。他說那就沒辦法。我說,那就等著對你們的審判吧。
回家後,我求師父救救我的妻子,五天後我用背小孩的背帶將妻子吊在我的胸前,和她一起煉功,和多位功友一起讀《轉法輪》給她聽。每天給她餵飯時,別人餵她就吐,我餵就不吐,我就每天餵她,每天寸步不離的照顧她,抱她大小便,用身子給她堵著讓她坐起來,慢慢教她說話,約二十天左右,抱她坐在塑料桶小便時看到桶裏的小便是分兩樣的,一邊是正常的,一邊是鐵鏽一樣的尿水。當時我知道是師父把我妻子被惡黨注射的藥物給淨化出來了。後來她就能一手按著塑料椅,一手叉著腰,慢慢的彎著腰走路了。大約過了三個月,我妻子就完全康復,和正常人一樣了,出門買菜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