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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輪功學員蔡俊平被非法判刑三年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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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十月七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南報導)二零二零年九月,河南許昌市法輪功學員蔡俊平,被許昌市魏都區檢察院、法院誣判三年,已入河南新密監獄遭受迫害。過程中,公檢法司相關人員都沒有通知蔡俊平的家人。

蔡俊平,男,今年52歲,家住許昌市建安區蘇橋鎮蔡莊村,為人淳樸善良,踏實能幹,一九九九年初,他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前,他吸煙、酗酒,患有嚴重的胃病,三天兩頭打點滴。修煉法輪功後,通過學法煉功,使他明白了人生的真正意義,按照大法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做好人,做事先他後我,處處為別人著想。不知不覺中,他的身體健康了,心靈也得到了淨化和昇華。

在家中,蔡俊平做一個好兒子、好丈夫、好父親,一家人其樂融融;在工廠裏,他努力做好每一項工作,領導分配甚麼活兒,從不挑肥揀瘦。因此無論是在家庭中,還是在工作單位、左鄰右舍中,他都深受大家好評,大家都一致認可法輪功是好功法,煉法輪功的都是好人。

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日上午,許昌市建安區國保大隊李建軍,與蘇橋鎮派出所等多個警察,到蘇橋鎮蔡莊村蔡俊平的家,非法抄家,抄走電腦、打印機等私人物品,將蔡俊平非法抓捕關押到許昌市建安區看守所。

據知情者說,前一晚上,國保警察就上門欲綁架蔡駿平,但因他沒在家(正上班),七月二十日一早,國保警察先給蔡駿平打電話,讓其回來,然後上門實施綁架,把蔡駿平弄走後,又非法抄家。當晚,將蔡駿平非法關押到建安區看守所。主要參與迫害的責任人:建安區國保大隊副大隊長李建軍、副大隊長張紹軍、警察尚翠芳等。

此後,蔡俊平被非法庭審,非法判刑及被劫持監獄,都沒有通知他的家人。

二零一五年五月,兩高出台了「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的司法新政,本著對國家負責的態度,蔡俊平實名向最高檢察院郵寄了控告迫害法輪功元凶江澤民的控告信。結果,控告信又被返回到了當地的公安部門,蔡俊平遭受到當地公安國保及村幹部的騷擾迫害。當地有多名法輪功學員也均遭到了警察及村幹部的騷擾恐嚇。

修煉法輪大法的人,按照真、善、忍標準做人,福益家庭、社會,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的。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是信仰自由,根本就不應被抓、被打。他們講清真相,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

對善良的法輪功修煉者的綁架迫害,都是違法犯罪行為,在未來法制健全之時,一定會受到追訴、嚴懲,接受歷史的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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