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屢遭迫害陷冤獄 天津三位法輪功學員再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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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十月六日】(明慧網通訊員天津報導)天津法輪功女學員韓翠玲、鄧桂秋、郭德芬三人,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在天津市河西區九龍路萬科廣場(原世紀聯華商廈)講真相,被河西區桃花園派出所綁架,於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七在天津市河西法院被非法開庭。七月二日,河西區法院分別對三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以一年~兩年半不等的刑期。其中:80歲高齡的郭德芬被冤判一年;鄧桂秋被冤判兩年兩個月;韓翠玲被冤判兩年六個月。

(一)三陷冤獄 韓翠玲再被誣判兩年半

法輪功女學員韓翠玲,因堅持向民眾講法輪功真相,多次被中共邪黨警察綁架,曾三次被非法判刑。這一次被判兩年六個月是她第四次被誣判。累計冤獄刑期十五年半。

二零零零年六月十一日,韓翠玲去北京天安門上訪、煉功,為法輪功說公道話,被中共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天津河西看守所十五天。

二零零一年一月三十日,韓翠玲因散發傳單被綁架,後被非法判刑四年,被非法關押在天津女子監獄。

二零零五年十月三十日,韓翠玲又因散發傳單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日,韓翠玲被劫持到大港板橋女子勞教所洗腦、迫害二十天。

二零一三年七月十七日,韓翠玲被河西區公安分局天塔街派出所綁架,家被抄。原因是她關注河西區另一名76歲法輪功學員朱桂香老人的被非法庭審情況,遭到警察跟蹤,當時有國安警察及社區居委會參與綁架。

二零一四年二月韓翠玲被秘密誣判五年。

(二)多次被非法勞教、判刑的市勞模郭德芬

天津市河西區老年法輪功學員郭德芬,年近八旬。曾經在天津市糧食系統工作多年,因兢兢業業,踏實肯幹,曾被評為天津市勞動模範。因堅修法輪大法,曾幾次被非法勞教和判刑。累計刑期不少於八年。

二零零一年,59歲的老勞模郭德芬,被非法勞教三年。

二零零五年八月十日上午,郭德芬突然失蹤。經查實,郭德芬被惡警秘密綁架。

二零一一年三月三日,郭德芬下午在家中被河西區桃園街、桃園派出所、居委會進門騷擾,這夥人進門看見桌上放一張優曇婆羅花照片,不出具任何手續就翻箱櫃,明搶明拿,把大法書籍、師父法像及個人物品等搶走。

二零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在講真相中,郭德芬遭惡人舉報,後被綁架到河西區浯水道看守所,於六月七日取保候審。八月十日河西區法院下了告知書,於八月二十四日上午九點半非法開庭。後續情況不詳。

二零一三年七月十九日,郭德芬在河北省大城縣講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構陷,被大城縣公安局國保大隊綁架,在新生醫院(天津市女子監獄院內),絕食多日,生命垂危。同年十二月,郭德芬被邪黨法院非法判刑四年。

在天津女子監獄,因拒絕轉化,郭德芬被強制輸液,每天灌兩大瓶不明液體。不但輸液,還罰站。獄警周靜說:「你們坐著想不明白,就站著想,多咱想明白,多咱算。」後來監獄以血壓高的名義長期強制她服藥,直到她出獄。

監獄還以檢查身體的形式迫害,三年多的時間,共對郭德芬抽血二十多次。食指粗的管子,每次抽一、兩管。基本上一個月抽一次。抽完後渾身沒勁,到後來,都很難抽出血來了。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日,郭德芬再次被天津市河西法院非法判刑一年。

(三)鄧桂秋被非法判刑兩次、勞教一次 冤獄六年多

二零零二年七月,鄧桂秋被小白樓派出所惡警從家裏綁架,家中的大法書籍,電腦全被非法掠奪。而且,惡警還大肆製造輿論,造成鄧桂秋的丈夫被單位強行辭退開除,當時家中還有個小學三年級的女兒無人照顧。

鄧桂秋被非法關押在板橋女子勞教所長達一年時間,在那裏吃不好,居住環境差,又被強迫幹超負荷的苦役勞動,身體狀態每況愈下。

鄧桂秋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九日被惡警綁架、非法關押在河西看守所,於二零一一年三月十七日被河西法院非法秘密判刑三年,看守所和法院阻撓她上訴。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日,鄧桂秋再次被天津市河西法院非法判刑兩年兩個月。

講清真相、揭露謊言是大善大忍的義行,不應該遭受無理的迫害。法輪功學員不懼打壓、不畏艱難的向人們講真相,只希望在大劫巨難來臨時,眾人能倖免於難。這種捨身忘我、不求回報的悲憫無私的胸懷,已被越來越多的世人所理解和敬佩。願被中共謊言毒害誤入歧途的人們,趕快迷途知返,遠離中共,選擇光明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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