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次解體邪惡迫害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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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十月十八日】二零二零年六月的一天,上午九點多鐘,我在自家門前菜園里弄菜,我地派出所的一群警察出現在我面前。

我放下手裏的事,招呼他們進屋裏坐,並對他們說:你們怎麼又來了呢?還不清醒嗎?這次的疫情是針對共產黨迫害法輪功來的,你們要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才能保平安。我剛說完一進屋,一群警察就闖入我的房間,將三本大法書、五十多本大法資料和寫給他們的十幾封真相信抄走了,還強行將我拖向警車。

這一次,我不懼怕他們,因為我是正的,哪能怕邪的呀!師父講:「真正的大法弟子都是有能量的,本身就是除業除菌者,是末後救度的使者」[1]。在路上,我跟他們講劉伯溫的《太行山碑記》,講九字真言,講公檢法人員、警察明白大法真相後暗地裏保護法輪功學員的例子,他們都聽我講。

來到派出所,他們將我和大法書、資料拍照後,把我帶到一個房間,說是要做筆錄。我除了發正念、講真相外,一個字也不回答他們。他們輪番來了好幾個人,我就是不聽從他們的命令和指使,就是一個勁兒的發正念,背師父《洪吟三》中的〈正法〉和《洪吟四》中的〈正念〉這兩首詩。後來他們就不那麼兇了。

到了吃午飯時,他們拿來了飯菜,我沒有吃,心裏只有正念。

下午,他們又來逼供,我還是不回答他們的問話。後來那個警察自問自答自寫,他寫完後,讀給我聽,我說:這都是你自己寫的,我一個字也沒回答,共產黨可真會造假!他甚麼都沒說,就要我簽字,我堅決不簽。他們又給我村的書記打電話,叫我們灣裏來一個人簽字,我們灣裏沒有人來,並且跟他們說我是好人,他們不應該抓我,應該放我回家。他們還是想叫村裏來一個人簽字,我說:你們這是在害眾生。然後他們又叫我站在一個儀器上做甚麼腳趾紋,我也不配合沒做。

到了下午四點鐘左右,縣公安分局來了兩個人,一個穿著警服,一個穿著便服,問:真相信是誰寫的?資料是誰給的?我不回答,他們把十幾封寫給公檢法和警察的真相信又重拍了一遍,非要問是誰寫的?最後我說是我寫的,是師父叫救你們公檢法的人,因為你們處在最危險之中,也要給你們明白真相的機會,善惡一念自己選,今天明白了真相,保護了大法弟子,明天就得福報。我還講了原司法局副局長韓廣生釋放了十五名法輪功學員得福報的例子。一個警察說:這精美的資料你也做不出來,這是誰給的?我說:這個我不會回答你們,大法弟子是個整體。後來他們也就沒問甚麼了。

有一個警察對我說:你像我父母一樣的年紀。我說:謝謝你對我的尊重。旁邊的一個警察說:我們對你還是尊重的。這個警察走的時候說:你是個好人。我回答說:我們大法弟子都是好人,善待大法弟子的才有美好的未來。

晚上九點多鐘,他們送我回家。歷經十二個多小時,在師父的保護下,我正念解體了邪惡此次對我的迫害。

過了一個月,還是上午九點多鐘,派出所的警察又來我家,叫我到派出所去一下,我不去,一個警察說要給我建立檔案,叫我配合一下。我說:我不會配合的。這個警察又說:你就說你不是法輪功。我說:我是法輪功學員,為甚麼要說不是。他們沒有回答,就將我連扯帶拉的往警車裏拽,帶到派出所。

他們還是要我站在儀器上做腳趾紋,上次沒配合沒做,這次,我還是堅決不配合。他們前後來了幾批人,我就坐在椅子上不動,心裏發著正念,背《正念》,求師父救我,並發一念:誰動我,就讓他手痛、手斷。後來就沒有人敢動我了。

來回兩個多小時。我在師父的保護下,信師信法,又一次正念解體了邪惡,回到了自己家中。

註﹕
[1] 李洪志師父經文:《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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