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曾被枉判四年 安徽六旬吳偉明又被非法判刑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安徽報導)安徽省合肥市法輪功學員吳偉明女士,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日被合肥市瑤海區公安分局站前路派出所惡警綁架;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一日被合肥市蜀山區法院非法庭審,後被枉判一年十個月,罰金兩千元。

吳偉明,六十三歲,自幼體弱多病,後又患遺傳性腦血管痙攣,一半時間在病中。為治病,練了多種氣功都沒用。所以法輪功出現時,她很排斥。一次犯病時,她痛苦的要自殺,經丈夫勸說,帶著只試一個月的心情開始修煉法輪功,沒想到第二十四天,突然感到一身輕,頭一下就不疼了,從此與病無緣。

中共邪黨開始迫害法輪功後,吳偉明女士堅持信仰法輪大法,多次被中共人員綁架、非法關押、非法判刑。

一、和平請願,被非法關押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黨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同年十一月九日,吳偉明來到北京國務院信訪辦,警察讓她趴在地上寫信訪。吳偉明以親身的體會寫了信訪,交完信噩夢就開始了。

吳偉明回到當地就被非法關押到看守所迫害了一個月,後又被劫持到洗腦班繼續關押迫害。從洗腦班出來後,吳偉明帶著控告江澤民的控告信來到北京最高檢察院,因沒帶身份證被攆了出來;到了天安門就被綁架了。

二、在勞教所被非法關押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一日,合肥市蕪湖路派出所惡警撬開吳偉明家房門,把吳偉明綁架到安徽女子勞教所迫害。吳偉明進勞教所的第二天,早上起來煉功,被包夾人員制止。警察以不服從管理為名,把吳偉明銬在「喂蚊室」,所謂「喂蚊室」就是一間廢舊的破倉庫,一到晚上,蚊子很多,「嗡」聲一片。到第三天,吳偉明強烈抗議,他們又把吳偉明大字形綁在倉庫的床上,這是小懲罰三天。

七天的懲罰是「喂蒼蠅」,就是在豬圈旁用石棉瓦搭的小棚,銬在那裏,任蒼蠅、蟲子咬。不允許洗澡,不允許刷牙。再大的懲罰就是「關小號」。因為吳偉明拒絕「轉化」,被關小號三十三天。

三、被枉判四年

二零零二年六月二十二日,吳偉明和兒子許侃準備到馬鞍山的採石磯去玩,中途看望馬鞍山一位法輪功學員,該學員已被惡警監控。母子倆進門就被惡警綁架,攜帶的一份經文被惡警搜出。惡警說:一份經文不能判刑,但是你有很多案底,說不說都是四年。吳偉明被枉判四年,兒子許侃也被枉判兩年,丈夫許佛嶺被非法拘留一個月。

二零零六年,吳偉明出獄回家,父親已故,母親病重,孩子失學。警察依舊不斷騷擾,監視居住,最後發展到警察身穿警裝圍捕。

四、被非法關押在洗腦班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一日,吳偉明被惡警綁架到「洗腦班」,綁架的理由是:上級讓我們知道每一個法輪功的情況,你從監獄出來不和我們聯繫。

二零一四年十月,吳偉明帶孫女去醫院看病,剛出醫院,就被監聽跟蹤的惡警綁架到「洗腦班」關押迫害了十四天。

五、又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日,吳偉明在自家樓下,被合肥市瑤海區公安分局站前路派出所惡警綁架,後被合肥市瑤海區檢察院非法批捕,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一日被合肥市蜀山區法院非法庭審,後被枉判一年十個月,罰金兩千元。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區法院
法官:吳小水
審判員:孫鈺
陪審員:倪兵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